馬克思對黑格爾市民社會理論的關注最先表現在《黑格爾法哲學批判》中。相比於市民社會理論而言,在這一文本中,馬克思更為關心的是黑格爾的國家理論及其錯誤。馬克思的批判主要體現為以下三點:第一,馬克思繼承了費爾巴哈的唯物主義顛倒原則,認為黑格爾將市民社會與國家的關係倒置了。不是市民社會決定國家,而是國家決定市民社會。“家庭和市民社會都是國家的前提,它們才是真正活動著的;而在思辨的思維中這一切卻是顛倒的。”[15]這也是傳統研究中常常強調的內容。

第二,批判黑格爾在市民社會與國家問題的二元論。馬克思認為,黑格爾法哲學是其邏輯學的補充,體現了思辨唯心主義的抽象神秘性。在《法哲學原理》第262節中,黑格爾提出:“現實的觀念,精神,把自身分為自己概念的兩個理想性的領域:家庭和市民社會,即分為自己的有限性,以便從這兩個領域的理想性中形成自為的無限的現實的精神,——現實的觀念從而把自己的這種現實性的材料,把作為群體的各個人,分配於這兩個領域……”在第270節中,黑格爾進一步指出,國家的目的是普遍利益,其現實的存在方式是從這一普遍性中獲得自己的必然性的。在馬克思看來,黑格爾並沒有真正地解決市民社會與國家之間存在的對立。比如黑格爾既想以同業公會等組織防止官僚機構的集權化,但又認為同業公會是反國家的,需要加以引導,因此“對同業公會的管理包含著下述的對立:特殊領域的私有財產和利益反對國家的最高利益——私有財產和國家之間的對立”。[16]黑格爾隻是實現了對這種對立的調和,而沒有真正解決這種對立。產生這一問題的原因,與黑格爾哲學的神秘主義相關。在《法哲學原理》中,“真正注意的中心不是法哲學,而是邏輯學。哲學的工作不是使思維體現在政治規定中,而是使現存的政治規定消散於抽象的思想。哲學的因素不是事物本身的邏輯,而是邏輯本身的事物。不是用邏輯來論證國家,而是用國家來論證邏輯”。[17]這種思辨的唯心主義無法解決這一難題。

第三,馬克思強調人民是國家的主體。馬克思認為隻有以人民作為國家的主體,才能消除國家與市民社會的矛盾。馬克思的整個批判關注的是黑格爾《法哲學原理》中的國家部分,而對於市民社會部分則沒有論及。按照我的理解,馬克思此時沒有理解黑格爾。黑格爾的國家理論與其市民社會理論相關,他對市民社會的分析建立在政治經濟學的基礎上,當馬克思不能真正地進入到政治經濟學語境時,馬克思就無法理解黑格爾的市民社會理論,這也決定了馬克思除了在原則高度批判黑格爾的國家理論之外,無法真正地揭示這兩者間的內在關係。更為重要的是,如果市民社會決定國家,那麽怎樣分析市民社會就是馬克思所要麵對的根本問題,而要做到這一點,馬克思就必須進入到政治經濟學的語境中,這一任務對於當時的馬克思來說,還無法完成。馬克思後來在《〈政治經濟學批判〉序言》中所回顧的研究過程,倒是真實反映了其當時的思想狀態。

到了巴黎之後,馬克思開始研究政治經濟學,形成了以《1844年經濟學哲學手稿》和《穆勒筆記》為核心的文本群(關於這一文本群的結構關係,學界已有很多討論,這裏不再描述),這是馬克思建構市民社會理論的起點。雖然在這些文本群中,馬克思很少使用“市民社會”的概念,而是使用“社會”概念,但如果考慮到從勞動分工出發來剖析市民社會,正是斯密以來的一個重要傳統的話,那麽,馬克思的這些討論關注的正是此前沒有得到關注,但對於馬克思的思想來說又是至關重要的“市民社會”問題[18]。在這些文本中,馬克思從經濟學出發來探討市民社會的結構與特征,而這裏所講的市民社會正是黑格爾所使用的市民社會,但其內容已經是政治經濟學所要討論的市民社會。在《1844年經濟學哲學手稿》的第三手稿關於“分工”的片斷中,馬克思一開始就指出:“在國民經濟學家看來,社會就是市民社會,在這裏任何個人都是各種需要的整體,並且就人人互為手段而言,個人隻為別人而存在,別人也隻為他而存在。”[19]這裏的“市民社會”一詞,在原文中就是bürgerliche Gesellschaft,但它已具有了斯密意義上的“市民社會”一詞的內涵。對於市民社會的這一描述,我們在黑格爾《法哲學原理》中可以找到類似的表述:“在市民社會中,每個人都以自身為目的,其他一切在他看來都是虛無。但是,如果他不同別人發生關係,他就不能達到他的全部目的,因此,其他人便成為特殊的人達到目的的手段。”[20]當然黑格爾是從批評的意義上來討論這一特征的。這也可以看出,馬克思在進入政治經濟學研究之後,才真正進入黑格爾市民社會理論的語境。

在這一文本群中,馬克思關於市民社會的討論可以概括為如下幾點:

第一,現代市民是以勞動分工為基礎的商業社會。以勞動作為現代社會的本質特征,這是政治經濟學的重要貢獻,勞動價值論就是對這一問題的最好表述。馬克思在《1844年經濟學哲學手稿》的第一手稿中就通過異化勞動理論對此進行了批判性的表述。正是以勞動為基礎,現代社會在經濟學上體現為以貿易與交換為特征的社會。“國民經濟學以交換和貿易的形式來探討人們的社會聯係或他們的積極實現著的人的本質,探討他們在類生活中、在真正的人的生活中的相互補充。”[21]從商業出發來理解市民社會,這體現了馬克思思路的重要轉變。

第二,現代社會既通過勞動將人的本質力量對象化,促進了人們之間的交往,又通過勞動使人與其本質異化。從勞動出發來揭示現代社會的秘密,這是政治經濟學與黑格爾市民社會理論的重要特征。雖然李嘉圖無意中揭示了三大階級之間的矛盾和對立,但政治經濟學從總體上來說是在完全肯定的意義上論述勞動的。黑格爾看到了勞動的否定意義,但同時認為這種否定是精神外化的必然階段,所以他在總體上對市民社會中的勞動持肯定態度,對此馬克思指出,黑格爾隻看到了勞動的肯定方麵,而沒有看到勞動的否定方麵,即勞動異化,他的勞動異化理論就是對此的描述。如果從黑格爾市民社會理論與馬克思的關係來說,當馬克思抓住了“勞動”這一概念時,馬克思才真正地將政治經濟學與黑格爾哲學聯係起來,他才能真正地批判黑格爾的《法哲學原理》。當然,就“異化勞動”理論本身的建構而言,馬克思又經曆了許多的理論中介,在這裏我們不再討論。

第三,要進一步理解現代勞動,就必須進入分工中,分工推動著勞動體係的建構與現代社會的形成與發展。從分工出發來描述現代社會勞動結構以及這種勞動結構對市民社會的作用,這是斯密的重要思想。黑格爾的勞動體係的思想正是對斯密這一思想的哲學表述,並從德國哲學的高度對分工所導致的機械化問題進行了批判。在黑格爾看來,分工促進了生產力的提高,有利於人的能力的發展,但同時,分工也會使人越來越機械化,無法真正地促進自由意誌的自在自為的實現。這一思維方式也影響到馬克思對分工問題的看法。從《1844年經濟學哲學手稿》筆記群開始,馬克思就對分工進行了同樣的批評。如在《1844年經濟學哲學手稿》中,馬克思這樣論述分工:“一方麵隨著分工的擴大,另一方麵隨著資本的積累,工人日益完全依賴於勞動,依賴於一定的、極其片麵的、機器般的勞動。”[22]對分工的這一立場,實際上貫穿於馬克思思想的始終。

第四,現代社會是不平等的社會,三大階級構成了其基本的等級結構,它們之間處於一種對立的關係。揭示三大社會階級的存在及其矛盾,這是李嘉圖經濟學的重要成果之一。在《法哲學原理》中,黑格爾討論的是“等級”,這裏的等級具有“共同體”的特性,體現了獨立個人之間的外在普遍性,具有糾正市民社會自私自利特性的作用。馬克思從經濟學出發,關注的是三大階級之間的對立關係,揭示的是市民社會本身無法調和的矛盾。這是馬克思與黑格爾在市民社會階級結構上的重要區別。

第五,以社會主義(共產主義)揚棄異化的現代社會,隻有在新社會中,人的本質力量才能完全實現。社會主義與共產主義,是《1844年經濟學哲學手稿》這一文本群中馬克思對未來理想社會的稱謂,這種社會主義是在私有財產的運動中生成的,這一生成的社會“創造著具有人的本質的這種全部豐富性的人,創造著具有豐富的、全麵而深刻的感覺的人作為這個社會的恒久的現實”。[23]對於這種社會主義主義的人來說,“整個所謂世界曆史不外是人通過人的勞動而誕生的過程,是自然界對人來說的生成過程”。[24]因而,

共產主義是私有財產即人的自我異化的積極的揚棄,因而是通過人並且為了人而對人的本質的真正占有;因此,它是向人自身、向社會的即合乎人性的人的複歸,這種複歸是完全的,自覺的和在以往發展的全部財富的範圍內的生成。這種共產主義,作為完成了的自然主義=人道主義,而作為完成了的人道主義=自然主義,它是人和自然界之間、人和人之間的矛盾的真正解決,是存在和本質、對象化和自我確證、自由和必然、個體和類之間的鬥爭的真正解決。[25]

如果將馬克思的這些論述與黑格爾的論述加以比較,我們可以看出馬克思在市民社會問題上與黑格爾的重大差別。按照黑格爾的思路,市民社會的問題不可能在市民社會內部解決,隻有國家理性中才能實現存在和本質、自由與必然、個體和類之間的一致,國家必然成為市民社會的本質規定。馬克思則相反。馬克思一方麵重申了《黑格爾法哲學批判》中的思想,強調市民社會決定國家,這也意味著市民社會問題的解決才能真正解決國家層麵的問題,另一方麵,馬克思指出市民社會的問題需要在市民社會自身中解決。馬克思在這裏所謂的社會主義與共產主義社會,更具有“市民社會”的性質,但這是與“市民社會”完全不同的另一種社會結構,在《關於費爾巴哈的提綱》中,馬克思以“市民社會”和“社會化的人類”來區別。而要理解這一新的社會結構,前提是要理解現有的市民社會的結構。

從上麵的描述中可以看出,馬克思在《1844年經濟學哲學手稿》文本群中才開始真正地深入黑格爾思想中。這種理解是兩方麵的:一是進入到黑格爾思想的語境中,二是力圖超越黑格爾的思想邏輯。也正是在這一雙重維度上,馬克思才能理解現代市民社會。當然,在《1844年經濟學哲學手稿》文本群中,馬克思雖然抓住了黑格爾市民社會理論的核心,並以政治經濟學作為自己的理論基點,但此時的馬克思還沒有真正地理解和超越古典政治經濟學,馬克思也還不能真正地揭示出市民社會本身的矛盾結構。

雖然對市民社會的討論構成了馬克思思想進程的重要線索,但隻是到《德意誌意識形態》中,馬克思才對市民社會進行了界定。

市民社會包括各個人在生產力發展的一定階段上的一切物質交往。它包括該階段的整個商業生活和工業生活,因此它超出了國家和民族的範圍,盡管另一方麵它對外仍必須作為民族起作用,對內仍必須組成為國家。“市民社會”這一用語是在18世紀產生的,當時財產關係已經擺脫了古典古代的和中世紀的共同體[Gemeinwesen]。真正的市民社會隻是隨同資產階級發展起來的;但是市民社會這一名稱始終標誌著直接從生產和交往中發展起來的社會組織,這種社會組織在一切時代都構成國家的基礎以及任何其他的觀念的上層建築的基礎。[26]

這是馬克思對市民社會理論的一次重要描述。結合《德意誌意識形態》的全文,馬克思對市民社會的分析可歸結為以下幾點:第一,從研究方法來說,必須從現代生產出發來描述和理解市民社會,而不是從觀念出發將之看作是理念的現實體現;第二,市民社會是近代社會的產物,它與資本生產直接聯係在一起;第三,以分工和生產為內在物質動力的市民社會具有世界曆史的特性;第四,市民社會構成了現代國家的基礎,生產力、生產與交往關係構成了市民社會的主要內容;第五,在現實的市民社會結構中,分工與生產建構出人的異化存在,但同時也是自主活動得以發生的現實基礎,這就為超越與揚棄市民社會提供了基礎;第六,未來共產主義社會是取代市民社會的另一個社會階段;第七,共產主義社會是揚棄階級對立的社會。

在《德意誌意識形態》與《大綱》之間,馬克思對市民社會與國家關係問題還有過論述。在我看來,核心理念存在於《路易·波拿巴的霧月十八日》,《1848—1850年的法蘭西階級鬥爭》等著作中。在這些文獻中,值得我們關注的一個核心理念是:雖然從總體上而言,市民社會決定國家,但在資本主義的實際發展中,存在著一個君主專製階段,而正是在這個階段,國家的權力對於資本的發展來說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這個問題似乎又印證了黑格爾的理論。這再一次表明,對於國家與市民社會的關係並不能做一種機械的理解,而是要在曆史性的語境中進行揭示。在這一問題上,李斯特對於斯密的批評是值得考慮的:李斯特批評斯密的自由貿易思想,他認為斯密的論證掩蓋了英國曾經存在過的國家對市場的保護階段,而這一階段是現代經濟發展過程中許多國家都曾經曆的階段。當斯密提倡自由貿易時,恰好表明英國已經走過了這一階段,而對於德國來說,要發展自己則必須經曆這一階段。他的貿易保護理論正是在這樣的語境中提出來的。這是從資本主義發展視角提出的問題。馬克思在《評〈李斯特〉》以及《哲學的貧困》等文章中,都對李斯特進行了批判。這種批判體現了立場的差異:李斯特站在民族國家的立場上,同時也就站在資產階級的立場上,這與黑格爾的哲學立場一致,所以他強調發展資本主義,同時又使德國的資本主義不受已經發展了的資本主義的製約;而在馬克思那裏,既要消滅資本主義,也要揚棄現代民族國家。但如果從曆史分析的視角來說,君主專製階段對資本的保護作用問題卻是無法逃避的,這也是市民社會決定國家的簡單推論所無法說明的。望月清司的曆史理論在這一問題上也缺乏深入思考。馬克思後來在關於政治經濟學批判的六冊寫作計劃中,就考慮到要討論國家,遺憾的是,這一計劃後來沒有實現,他的論述也隻是散見在其著作之中。

從馬克思思想發展的角度來看,相比於《1844年經濟學哲學手稿》來說,《德意誌意識形態》中對市民社會的討論在總體思路上發生了重大的變化。在《1844年經濟學哲學手稿》中馬克思還是從一種哲學假設出發來批判資產階級市民社會,雖然在這一批判思路中,馬克思已經討論了工業的力量問題,但這一問題還沒能上升到整個曆史觀的高度。在《關於費爾巴哈的提綱》和《德意誌意識形態》中,馬克思實現了哲學變革:一方麵,他實現了對工業生產的人類學意義的提升,並以之作為曆史觀的基礎。這是曆史唯物主義生產邏輯的確立;另一方麵,雖然資產階級市民社會與物質生產不可分割,但對於馬克思來說,批判這種市民社會仍然是其主導思想。這兩個層麵正是馬克思哲學思想轉變的關鍵。在《德意誌意識形態》中,應該說馬克思很好地實現了第一個理論層麵的轉變,而第二個理論層麵則還遠沒有完成。因為從第二個理論層麵來說,要實現對資本主義社會的批判,僅從分工出發來揭示其異化是遠遠不夠的,這是拘泥於斯密的研究思路。[27]從這個意義上來說,過去關於馬克思哲學變革的討論還需要進一步深究。按照我的理解,隻要馬克思還不能真正地深入到政治經濟學批判之中、不能揭示資本邏輯的運行過程,馬克思的哲學革命就還沒有完成。而這個目標實際上是在《政治經濟學批判大綱》之後才得以實現。也就是說,在《德意誌意識形態》中曆史唯物主義的生產邏輯已經較為清晰,而資本邏輯則還沒有展現出來。這一邏輯的展現,最先是在《政治經濟學批判大綱》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