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魏晉以來,隨著社會生活和文化的巨大變化,隨著文章體製的大量增加,隨著文章表達情感的複雜化,隨著文章筆性的多樣化,文體問題被突出地提出來了。首先是魏代曹丕(187-226年)在《典論·論文》中提出:“夫文本同而末異,蓋奏議宜雅,書論宜理,銘誄尚實,詩賦欲麗。此四科不同,故能之者偏也,惟通才能備其體。”[12]文章的共同性與文體的差異性並存,這就促使曹丕把文章分成四科八類,奏議、書論、銘誄、詩賦是文體之類型,雅、理、實、麗則是文體筆性的體現,有的人隻能寫一體,有的人才能特殊,能兼備各體。從此開始,魏晉南北朝時期的文論著作都要就文體問題發表看法。如陳思王(曹植)的《與楊祖德書》、應瑒的《文論》(今已失傳)、摯虞的《文章流別論》、李充的《翰林論》等。其中尤以陸機的《文賦》和劉勰的《文心雕龍》辨析得最為得當。
陸機的《文賦》對文體的主要辨析是:“體有萬殊,物無一量……詩緣情而綺靡,賦體物而瀏亮。碑披文以相質,誄纏綿而悽愴。銘博約而溫潤,箴頓挫而清壯。頌優遊以彬蔚,論精微而朗暢。奏平徹以閑雅,說煒曄而譎誑。雖區分之在茲,亦禁邪而製放。要辭達而理舉,故無取乎冗長。”這裏一共講了10種文章體製及其特征,是對曹丕文體理論的發展。
劉勰的《文心雕龍》可以說是魏晉南北朝文論中文體論的集大成,全書50篇,《明詩》以下20篇中,都以文體的體製為名,論述文體大小上百種之多,而且一一論述各體,從“原始以表末,釋名以章義,選文以定篇,敷理以舉統”四個方麵(即從追溯文章之起源和流變、解釋各體的之名稱和性質、選取文章篇目作為典範、陳述寫作法則和各體的規格要求等四個方麵)來辨析各體的異同。這部分劉勰自己把它說成是“論文敘筆,則囿別區分”,即按照“文”(有韻之文)和“筆”(無韻之文)加以辨析。實際上,其中《體性》篇專門辨析寫作者個性與文體的關係,是文體論中不可或缺的,《文心雕龍》各部分,如文之樞紐部分,專門談到“體有六義”“剖情析采”部分中諸篇,也從不同的角度講到“文體”問題,按照徐複觀的理解,整部《文心雕龍》都是文體論,這是有一定道理的。
那麽,什麽是文體呢?本人於1994年出版過《文體與文體的創造》一書,沒有把“文體”簡單地看成是文學類型問題,認為“文體是指一定的話語秩序所形成的文本體式,它折射出作家、批評家獨特的精神結構、體驗方式、思維方式和其他社會曆史、文化精神”[13]。我的這個定義,既是現代的,也是古典的,其中就繼承和吸收了劉勰的文體論的見解。
《文心雕龍》重視文體問題,這是劉勰對當時文體狀態不滿而發的,具有現實針對性。我一直認為,理論家寫一部著作,提出一種觀點,總是因為某個現實發生的或曆史遺留的問題而發。一部《文心雕龍》主要針對性何在?這是我們理解劉勰《文心雕龍》首先要關注到的問題。劉勰在《序誌》篇說:
……而去聖久遠,文體解散,辭人愛奇,言貴浮詭,飾羽尚畫,文繡鞶帨,離本彌甚,將遂訛濫。蓋周書論辭,貴乎體要;尼父陳訓,惡乎異端,辭訓之異,宜體於要。[14]
這段話的重要性在於指出劉勰生活的時代,詩人、辭人愛好玩弄辭句技巧,浮濫而愛奇,而不重作品的內容,不貴乎“體要”。“體要”這個詞語,可以理解為名詞,即“體之要”,是指文體中一個層麵;也可以理解為動賓結構的詞語,即“體乎要”,即體察要點,不過無論哪種理解,都在強調文章中內容要點的重要。在劉勰看來,現在既然文章的寫作處於“文體解散”的地步,這是個很嚴重的問題,有問題就必須解決。那麽怎麽辦?這就要從端正文體入手,特別要重視“體要”。
但是要作家在寫作中防止“文體解散”的問題,不是簡單的問題,更不是了解一下文章體製要求這單一的問題,即尋找規範的文體從何來的問題,這就涉及“文之樞紐”中文原與文變問題;又涉及各種文體的具體來源、正確要求、典範樹立、體現文體規則問題,這就要“論文敘筆”,這其中就包括了“原始以表末”“釋名以章義”“選文以定篇”“敷理以舉統”四個方麵,這些問題弄清楚了,那麽文體的規範問題就解決了嗎?還是沒有完全解決,還必須了解創作論、作品論和知音論等各種具體問題,其中重要的有“神思”“定勢”“風骨”“體性”“情采”“熔裁”“聲律”“章句”“麗辭”“比興”“誇飾”“附會”等問題。如何我們這樣來理解劉勰的思考,那麽一方麵我們可以說他的著作具體論述了文章的起源、文章的創作、文章的結構、文章的欣賞等問題,另一方麵這些問題的思考和論述,也力圖要聯係文體,解決“文體解散”的弊端,或者說全書都又涉及文體論。
為了端正對文體問題的認識,劉勰在《文心雕龍》一書中,用了許多有關“體”的詞語,如“體”“文體”“體統”“體清”“體式”“體貌”“八體”“體性”“互體”“異體”“體要”“體勢”“賦體”“騷體”“雜體”“體製”“體義”“體例”“體物”“體約”“體氣”“樂體”等,這是本文一開篇就提出過的。據馮春田《文心雕龍語詞通釋》(明天出版社1990年版)一書統計,涉及“體”的詞語有52個之多。徐複觀對《文心雕龍》文體論的研究,特別提出了“體裁”“體要”和“體貌”三個詞,構成一個係統。徐複觀認為這三者之間的關係是一種“升華”的關係。我的看法與徐複觀的看法相似,但又不同。首先,就文體的要素而言,不是三個,而是四個,即體製、體要、體性和體貌。體性是指作者的個性,它對文體的影響是巨大的,是完全不能忽視的。西方講風格最重要的講法是“風格就是人”,這個“人”是指個人,這與劉勰所講的“體性”是很相似的,所以體性可以看成是文體的核心要素,是必須加上的。中國古代文化長期以來,講“文如其人”,這是很不錯的,實際上這就是劉勰《體性》所講的“因內符外”的意思。
我認為劉勰的文體觀念分為四個要素或四個層次,即體製、體要、體性和體貌,這四個詞語處於同一個層麵的不同層階上。劉勰的文體是指在體製的製約下,要求負載充實的體要,折射出個人的性格,最終表現於整體具有藝術印象的體貌上。
(一)體製與文體
體製即摯虞所說的文學類型。在魏晉南北朝時期,最重要的文類是從古典的“五經”那裏生發出來的。這在劉勰的《宗經》篇裏是說得很清楚的:
故論說辭序,則《易》統其首;詔策章奏,則《書》發其源;賦頌歌讚,則《詩》立其本;銘誄箴祝,則《禮》總其端;紀傳銘檄,則《春秋》為根;並窮高以樹表,極遠以啟疆,所以百家騰躍,終入環內者也。若稟《經》以製式,酌《雅》以富言,是仰山而鑄銅,煮海而為鹽也。
從《易》《書》《詩》《禮》《春秋》五經所生發出來的,接著是“極遠以啟疆”,極大地開發文體體製的疆域。就是20種文章體製,每種又開發出若幹種,所以那時的文章體製是很多的。雖然文體體製如此之多,但“終入環內”,都跳不出“經書”的範圍。由此可見,劉勰當時講的文章體製,包括了說理、論事、抒情、征召或聲討等,是講雜文體體製,不是純文學體製。
文章體製的重要性在哪裏呢?劉勰在《附會》篇說:“夫才量(童)學文,宜正體製,必以情誌為神明,事義為骨髓,辭采為肌膚,宮商為聲氣。然後品藻玄黃,摛振金玉,獻否替可,以裁厥中:斯綴思於恒數也。”意思是,學童習作,首先要端正文章體製,不知道“詩”的體製要求,就亂寫一氣,那是不好的。其中一定要以思想感情為精神,內容的事義為骨骼,並以文辭為肌膚,以宮商為聲氣,然後在語言的色彩上加以潤飾,注意聲調的和諧,選用好的去掉壞的,做到恰到好處,這是從體製的選擇到謀篇運思的方法。這裏所說,已不止文章的體製,但強調寫文章要從端正文章的體製開始。劉勰如此論述文體“體製”問題,這說明體製的重要性。如果你寫詩不像詩,寫賦又不像賦,就像唱歌的演員唱歌時不著調,導致文體體製的雜亂,那是不行的。劉勰講體製很少像現在人們描述體製是那樣注意語言的體式,而總是從某種體製的發源和發展中相互比較中,或引前人的相關話語中,以說明此體製與彼體製的區別,來說明體製的不同要求。如怎樣來看詩與賦不同體製呢?劉勰在《詮賦》篇說:
由此,我們不難看出,賦的體製形成有一個發展成熟的過程,在這個過程中人是起了很大作用的,但成熟之後,體式固定下來,不能亂改,而要求規範。這就說明作為體製的“賦”既有人的主觀作用,也有最後客觀的形式,怎麽能像某些人所說的體裁完全是客觀的呢?也不能把體裁完全說成是主觀的,其實,體製從形成到成熟也是一個主客觀統一的過程。當屈原開始要寫《離騷》時,這時的賦的體製是構造形式,還沒有具體內容;當屈原說我的《離騷》寫完了,這就有了體要、體性、體貌附著於其上。我們既不能說某種體製隻是空概念,也不能說某種體製是純客觀的,因為它已經成為帶有體製、體要、體性和體貌的作品而存在了。
(二)體要與文體
如前麵所說,劉勰反複強調的“體要”是在說體製已具備後的內容要點、要旨、要義而言的。劉勰既然以“五經”作為文體的法則,那麽他的“體要”,要麽是“體乎要”要麽是“體之要”,都是說寫文章不能言不及義、空洞無物,一定要有充實的內容。
劉勰《文心雕龍》,多次談到“體要”。他在《征聖》篇中,說:“‘辭尚體要,不惟好異。’……體要所以成辭,辭成無好異之尤。”他引《書經·畢書》裏說的文辭要注重體察要義、要點,不要愛好奇異。體察文章中內容的要點、要義,所構成的文辭就不會有獵奇的弊病,以糾正訛濫的文體,防止“文體解散”。《詮賦》篇說:“然逐末之儔,蔑棄其本,雖讀千賦,愈惑體要”。《奏啟》篇說:“是以立範運衡,宜明體要,必使理有典刑,辭有風軌。”這兩段話重點講本末、奇異關係。劉勰認為注重體要,那麽文章才不會舍本逐末,才不會因獵奇而訛濫,而使文體端正規範。有的篇中,雖沒有“體要”兩詞連用,單用“要”,但意思是“體要”,如在《明詩》說:“撮舉同異,而綱領之要可明也。”這裏所說的“綱領之要”,這個“要”是“體要”,就是要詩應以清麗、清雅居宗,是對詩的文體要求;《史傳》稱“務信棄奇之要”,這個“要”也是“體要”,是說“史傳”一定要以文體的“體要”成為重要條件。《論說》篇說:“義貴圓通,辭忌枝碎;必使心與理合,彌縫莫見其隙,辭共心密,敵人不知所乘,斯其要也。”這裏的“要”也是“體要”,情感、義理與文辭必須嚴密無間,這是論說文體的必要條件。
在文體諸概念中“體要”是最為穩定和實在的層麵。劉勰的“體要”是針對當時的文學創作隻重視文辭的美麗,而內容則是空洞而發的,提醒寫作者寫作要有感而發,要有充實的內容,要點要突出,時代不需要那種一味注重辭句華麗而內容空洞的文章。我們也可以這樣理解,劉勰提倡文體中的“體要”,就是認為它是文章的“神明”或精神骨骼,不可或缺。劉勰講:“質文代變”“十代九變”。那麽,體要中是否有文辭的要求呢?劉勰認為內容與文辭要做到“彌縫莫見其隙”,內容與文辭融為一體,因此“體要”對形式也有一定的要求,但這不是主要的,主要的是內容要具有一定時代特征和曆史內容。在純文學作品中則主要是“情深”的問題。“情經辭緯”“情感”的表達是文學作品中的“體要”要求。流行的觀點是把文體說為空虛的構架或規定,完全不講曆史的、時代的或地域的內容,這是對文體的一種誤解。
(三)體性與文體
劉勰文體觀念的“體性”要素,主要體現在《體性》篇,解釋文體中作者的性格與文章的風格的關係。風格是現代用語,英文為“style”。“style”一詞中文可以翻譯為語體、語調、筆性、風格等,但不能與“文體”等同起來,按照我的看法,“style”一詞總是與語言相關的,而文體則不完全是。文體是語體之類的上一級的概念,“style”是文體下一層級的概念,我們把劉勰的“體性”翻譯成“style”,不能說很恰切。但是說得過去的,因為兩者近似。劉勰在《體性》篇一開始說:
夫情動而言形,理發而文見,蓋沿隱以至顯,因內而符外者也。然才有庸俊,氣有剛柔,學有淺深,習有雅鄭,並情性所鑠,陶染所凝,是以筆區雲譎,文苑波詭者矣。故辭理庸俊,莫能翻其才;風趣剛柔,寧或改其氣;事義淺深,未聞乖其學;體式雅鄭,鮮有反其習;各師成心,其異如麵。
這段話講了兩個道理:第一人們內心有情感活動所形成的語言,人們內心琢磨出道理自然顯現為文章,這是一個由隱(內心)到顯(外部)的關係,也是一個由內而外的關係。這就是說,風格不是別的,是人的內在性情的外在折射。“體”是顯的,外的,而“性”是性情,是隱的,內的。第二說明人的性情由才、氣、學、習四項組成,才能有平庸的有傑出的,氣質有剛強的有柔婉的,學識有深厚的有淺陋的,習染有雅正的有浮靡的。這些都由性情所造成以及習俗所陶冶,因此文壇上的作品像天空雲氣那樣變幻,像海洋的波濤那樣詭異。所有這一切都不會翻轉過來,比如某作家性情很剛強,卻寫出情感柔婉的風格來,相反他性情很柔婉卻寫出感情剛強的作品來,不可能有這樣的翻轉。所以劉勰說:“各師成心,其異如麵”,這也是我們古人曆來所說的在風格上“文如其人”。在才、氣、學、習四者中,“學”是一個主要的因素,因為“學”,一方麵“學”的陶染,把外麵的世界向自己情性裏吸納;另一方麵情性形成後,“因內而外”,向外麵的世界表現。這的確是一個由外而內又由內而外的過程。最終達到“因內符外”,這就是文體中“體性”。劉勰又接著說:
若總其歸塗,則數窮八體:一曰典雅,二曰遠奧,三曰精約,四曰顯附,五曰繁縟,六曰壯麗,七曰新奇,八曰輕靡。典雅者,鎔式經誥,方軌儒門者也。遠奧者,馥采典文,經理玄宗者也。精約者,核字省句,剖析毫厘者也。顯附者,辭直義暢,切理厭心者也。繁縟者,博喻釀采,煒燁枝派者也。壯麗者,高論宏裁,卓爍異采者也。新奇者,擯古競今,危側趣詭者也。輕靡者,浮文弱植,縹緲附俗者也。故雅與奇反,奧與顯殊,繁與約舛,壯與輕乖,文辭根葉,苑囿其中矣。
這裏的意思是,要是總起來說,文體中的風格有八種:一是典雅,二是遠奧,三是精約,四是顯附,五是繁縟,六是壯麗,七是新奇,八是輕靡。那麽這八種文體的風格怎麽來的呢?典雅風格是從經書中融化得來的;遠奧風格是文采曲折,鑽研玄妙學問而受到的影響,與道家的學理似乎有關;精約的風格是節省字句卻能剖析入微而形成的;顯附的風格是語言節約、意義暢達、說話合情合理而形成的;繁豐的風格是語言中有許多比喻,辭采豐富,既能分支別派又能繁華密切而形成的;壯麗的風格是能高談闊論而又有文采壯麗而形成的;新奇的風格則是拋棄古舊的追求新穎的而又有險峻的語言而形成的;輕靡的風格則因文辭浮華、柔弱乏力、既輕飄飄而無力而形成的。對於四組八體,彼此相反,如雅正與新奇相反等,除最後的輕靡風格之外,其他風格劉勰一概肯定。輕靡風格可能是針對當時的弊病而發的,也是有意義的。這八體是文章的基本風格,它們交織結合、又能互動和互構,既而變化出無窮無盡的文體的風格來。
劉勰在具體談論一個人的風格時,不是用這八種風格去套,而是根據作家的個性特征,具體加以描述,如說“賈生俊發,故文潔而體清;長卿傲誕,故理侈而辭溢;子雲沉寂,故誌隱而味深;子政簡易,故趣昭而事博;孟堅雅懿,故裁密而思靡;平子淹通,故慮周而藻密;仲宣躁銳,故穎出而才果;公幹氣褊,故言壯而情駭;嗣宗俶儻,故響逸而調遠;叔夜俊俠,故興高而采烈;安仁輕敏,故鋒發而韻流;士衡矜重,故情繁而辭隱”。總起來說,劉勰在《體性》篇裏,主旨是要說明“吐納英華,莫非情性”,“吐”“納”,猶如一呼一吸,是人的生命力的表現,或創造力的表現,這種人的生命力又集中於個人的情性,所以情性決定個人的文體風格特點。徐氏很重視“體性”篇,然而為何沒有把它放到他的“次元”中,令人費解。實際上,如果說“體要”指曆史的、時代的、地域的內容要點,那麽與此相對,個人的性格對於文體來說,是指個人的獨特的個性,更是一個重要的層次,放棄“體性”這個層麵,文體就不完整。
(四)體貌與文體
“曰:女有色,書亦有色乎?曰有。”(《法言·吾子》)這的確是一個很好的問答。書的確也是有美色的。陸機《文賦》:“文微微以溢目,音冷冷而盈耳”。“溢目”即是“顏”,“盈耳”即是“聲”。聲、貌當然是構成體貌的兩大因素。盡管文體中“體貌”的確與“聲貌”有關,但不要孤立起來議論。我們還要看劉勰的:“夫文象列而結繩移,鳥跡明而書契作,斯乃言語之體貌,而文章之宅宇也。”(《練字》)意思是象形文字的出現改變了結繩記事,鳥跡的辯明才創造出文字來。文字是文章語言的體貌,文章的宅宇。劉勰這裏是從文字語言的形與貌來談“體貌”。另外《書記》《時序》也談到體貌。劉勰談到“體貌”的地方更多還是用“體”字來表達。那麽,文體中的“體貌”是什麽呢?在我看來是指文章體裁、體要和體性的整體呈現給讀者的審美印象。可聽的聲,可見的貌,是一個方麵,但更重要的是,體貌必須是文體的體要、體性的內質美自然溢出的,形成整體的,這才可以稱為體貌。一般而言,這與讀者有關,當讀者未讀完作品之際,還談不到體貌,也許是其中的部分審美吸引力,待到這種審美吸引力讓讀者不得不被它吸引之後,作品的整體情調或格調呈現於讀者麵前,似乎看到了感動人的聲貌與形象,並玩味起來,這時候“體貌”才得以實現。
體製、體要、體性和體貌文體四大要素能不能構成文體呢?這還要看四者的關係。這種關係從某種意義上比個別的要素更為重要。四者的關係不是“體製+體要+體性+體貌”等於文體。也不能說文體就是作品的整體客觀存在。文本不等於文體。文體是作品中幾個有聯係的節點所形成的整體氣勢、情調、格局等。我的理解是,“體製”是文體基礎,寫作前它是一個空的框架,於是要求負載體要和折射體性,負載的意思也不是一般的填充,它是指創作的要義可以按照自然運轉邏輯變成飽滿的內容。長期以來,研究者隻把“文體”看成“體裁”,即體裁的若幹規定,如“五四”前後時期的研究,差不多都是把文體簡單理解為“體裁”。劉師培於1926年研究文筆之辨,又說:“文章之體裁,本有公式,不能變化。”[15]這些研究意義不大。就是到了當代,起初的研究如褚斌傑的《中國古代文體概論》,仍停留在“體裁”的研究上麵。後來大家注意到劉勰的《文心雕龍》的“體性”篇,這才開始了風格的研究,算是進了一步。直到徐複觀的《文心雕龍的文體論》發表,應該說是文體論研究中一次革命,不論徐氏所說的文體包括體裁、體要、體貌有何不足,界說有何不妥,其中的“升華”如何模糊,都應肯定他研究文體論的基本成績。體製負載了內容要義,體製就不是空概念,是在作品中呈現出來的實體。體製也不是死的,同樣的內容要點,可以寫成不同的體製,即或是同一體製,其負載的要義也可以不同,甚至體製也可以變,加點什麽,減點什麽,形成“變體”,說明體製的靈活性。我們要明確地說:體製完全不是孤立的規範組合,體製與體要的關係,是前者負載後者。離開“負載”功能,孤立的體製毫無意義。
那麽,體要與體性的關係又是怎樣的呢?我的看法,體要折射體性,文章折射人的個性。體要作為文體要義,不是一般直接講道理,也不是一般直接抒情。它是從個人的情性中間接地折射出來的。“折射”是什麽意思?我們把一根長筷子插到盛滿水的碗裏,它在水麵上打了一個彎。這就是折射。折射是由於物體出於不同介質所產生的效果。體要是文體的要義,這是帶更大客觀性的介質。體性則是人的情性,更帶有主觀性的介質。所以當體要進入體性之際,這就發生折射現象。文體的體性隻能曲折地反射體要。我們閱讀作品,內麵是包含了作家的情性的,但這情性似乎不會在體驗中直接地顯豁地體現出來,隻能通過體要曲折的隱蔽的體現出來。這可以說體性與體要的關係是折射的關係。我們閱讀屈原的《離騷》,感覺到作者情性的熱烈和堅決,但我們不是從那內容的要義和字麵中直接獲得的,似乎是那賦的作品中體會出來的。劉勰在《隱秀》所說:“隱之為體,義主文外”,體性隱含在體要的“文外曲致”中,需要你自己去體會。
最後,我們要了解“體貌”與“體要”“體性”的關係。我覺得體貌是“書”之“色”,如同女子的美色。因此,《文心雕龍》中所說的“聲采”“符采”“金玉”“光采”“宮商”等與體貌有更多的關係。但僅僅這樣理解是不夠的。一個女子的美色不是女子身上的某一部分長得美麗,女子的美色是整體性的表現。同樣,“體貌”作為作品的審美的美質和印象,也是整體的美。不是“體要”或“體性”或形式個別點的美,他是整體表現性的美,即劉勰所說的“文質辯恰”(《史傳》)。這“整體表現性”從生成的角度看,是指一個由內而外的過程。表現這個詞太普通,人人都會說,都能理解。但我這裏所說的“表現性”反映知覺規律的“表現性”。例如我們在秋天的公園裏,看到一地正在翻滾的黃葉,我們的內心可能就會有一種悲涼的感覺,覺得嚴寒難過的冬天就要到了。黃葉所引起我們的悲涼感,就是黃葉的表現性。我們看到一個女士漲紅了臉,我們也會覺得這女士處在興奮中或羞愧中。這種臉色讓我們似乎洞見了她的內心。這樣說來,表現性是把“外在的”東西與“內在的”東西聯係起來,表現性處於身心的結構中。當我們說“體貌”的美的時候,並不完全是由個別的情或景、“聲”或“貌”獲得的,他是體要、體性所有的整體給讀者造成的整體印象,文體的內質美和外質美聯係為一個整體,給予讀者留下的整體審美印象,即體要的要義與體性的個性聯係在一起所形成某種具有特殊色調的“文質辯恰”。正是上述的意義,我所理解的劉勰的文體觀念是指在體製的製約下,要求負載充實的體要,折射出個人的性格,最終表現於整體具有藝術印象的體貌上。但如我前麵所說,我們千萬不可把文體與文本等同起來,文體還隻是文本的幾個有聯係的節點,僅靠這幾個節點還不能形成整體的、具體的、現實的文本。
劉勰的文體觀念內容很豐富,他是古代文體論之集大成者。前麵所提到的“體製”“體要”“體性”“體貌”這幾個層麵及其聯係的問題,隻是劉勰文體觀念一些基本問題。還有諸如“體勢”“風骨”“體氣”“體統”“互體”“異體”等多種問題。要把這些問題都滲入其中進行研究,已經超出了本章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