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序性修注係統已如上述,今試論其中介性與終程性,並由史館修史的破壞變化,試論其影響於注院,乃至整個官修國史體製者,以見官修史的精神變動及優劣良弊。

貞觀三年(629年)閏十二月,史館由秘書省著作局移於門下省北,遷入禁中直隸於宰相,由其監修,此即禁密化成為製度化。原掌史的著作局著作郎和佐郎,從此脫離法定的史任。[109]由貞觀三年到七年,秘書省長官為魏徵,他以秘書監參預朝政而為宰相,故中書於貞觀三年置秘書內省以修五代史,而史館則移入門下,疑與徵以秘書監充相職之事有關,因史料闕如,不能得知其詳。然而起碼可知魏徵以秘書省長官充相職,遂使該省原有的前朝史和本國史修撰職權遭到剝奪,隨他入相而移入禁中,分置於中書和門下也。當時國家大修撰中,以完成五代史最為重大,國史修撰並未觸目,故魏徵仍以長官身份在中書的秘書內省監修五代史;雖至七年正拜侍中,仍舊跨省監修,以至完成。至於在門下省的史館,魏徵並未監修,而是以玄武門兵變第一功臣的左仆射房玄齡為監修。至玄齡死為止,皆其一人監修國史,似有深意焉。[110]

不論如何,就有強烈曆史意識的唐太宗立場看,魏徵原為太子李建成舊僚,曾為己之死敵,既讓他以秘書省拜相,此時是否尚宜由他直接督導所屬著作局修國史,使據實直書開國及兵變事?誠值三思。若其不便,則奪史館以歸門下省,另置秘書內省於中書,使魏徵入內監修以慰其心,又令玄齡同為總監以協助或牽製之,實為良策。再者,史館既在門下省,省長官(侍中)當時是另一建成係統的王珪,則史館當亦不便被此人監督也。作者或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但史館此年重大改革,尤其魏徵在任而所屬史館被奪;既移門下省,複又不由侍中王珪以本省長官監修國史,反以與兩省無關的左仆射房玄齡監之,並另總監五代史,其巧如此,豈非可疑?初唐史曾被篡改而至隱晦,作者所疑,容或非妄。何況魏徵始終堅持“以史製君”,曾因諫納鄭氏女而警告“君舉必書,所願特留神慮”!又曾警誡太宗,說“臣聞人主位居尊極,無所忌憚,惟有國史,用為懲惡勸善。書不以實,嗣後何觀”!此對當時早已自覺當年非、而又有強烈曆史意識的太宗言,由魏征或王珪監督國史修撰,實有不便、難言之處。[111]

上述臆論應具關鍵性。因為遲至貞觀十六年,太宗向褚遂良索閱起居注不成,而尋向之宣示,要勤行三事,“望爾史官不書吾惡”,不久則監修國史的房玄齡就獻上實錄讓太宗看了。此事若換了魏徵、王珪,乃至遂良或劉洎,殆不可能發生。

照說房玄齡若如《隋書·房彥謙(玄齡父)列傳》所言,當年常受其父“講說督勉”的庭訓,則玄齡必知國史不能隱惡曲筆之義。因為該傳載其父致張衡書,批評北齊及陳朝,近臣隱惡,“史官曲筆,掩瑕而錄美”,使人君因蔽塞而導致國亡。[112]《隋書》是魏徵監修,顏師古和孔穎達為主力,而佐以敬播和許敬宗,始得以完成的。[113]是書對房玄齡父頗有虛美之嫌,雖說敬播史才頗有聲譽,但“玄齡深稱播有良史之才,曰:‘陳壽之流也!’”書成遷之為著作郎兼修國史,不知是否酬其為己父虛美?因為當時許多有名的史臣中,玄齡特許僅有進士出身而無任官履曆的敬播,並竟比之於陳壽,超擢其兼修國史,寧無可疑?[114]至於許敬宗,在貞觀八年任著作郎兼修國史時,即喜謂所親曰:‘仕官不為著作,無以成門戶!’顯示早有以文筆作求功名、立門戶之工具的意識。[115]由此言之,敬播、許敬宗為玄齡父虛美,而玄齡以兼修國史相酬,未必無可能。知幾後對五代史屢加批評,殆非率意之舉。

太宗不用魏徵或王珪監修國史,而用玄齡,初始即曾指示他修撰國史應該抱何種價值觀點、如何定選擇係統,從而判斷那些文章事跡可以載錄。[116]這種態度顯然與對魏徵、杜正倫和褚遂良論修注大不相同。及至太宗屢次索閱起居注不果,遂敢轉而向玄齡索閱國史。索閱國史的時間和情況,諸書記載頗異,但可肯定者乃是玄齡不敢拒絕。《貞觀政要·文史》類雲:

太宗謂玄齡曰:“朕每觀前代史書,彰善癉惡,足為將來規誡,不知自古當代國史,何因不令帝王親見之?”

對曰:“國史既善惡必書,庶幾人主不為非法。止應畏有忤旨,故不得見也!”

太宗曰:“朕意殊不同古人,今欲自看國史者,蓋有善事固不須論,若有不善,亦欲以為鑒誡,使得自修改耳!卿可撰錄進來!”玄齡等遂刪略《國史》為編年體,撰《高祖》《太宗實錄》各二十卷表上之。[117]

玄齡完成二實錄的兩個助手,正是敬播與許敬宗,他們在貞觀十七年(643年)七月十六日奏上。劉知幾不知何據,頗謂二書取法開國時代溫大雅的《大唐創業起居注》,而“相次立編年體,號為《實錄》”雲雲,以論唐世實錄之創始。[118]其實隋唐之際,國史修撰原為著作局職掌,知幾說“貞觀初,姚思廉始撰紀傳,粗成三十卷”國史,可知十七年以前已有國史修撰,但似不止思廉一人修撰而已。[119]自史館移入門下隸玄齡監修,參修者即帶“修國史”或“兼修國史”銜,這是北朝以他官參修國史的慣例,至於另稱資淺者為“修史學士”,則取南朝梁陳的名例。[120]值得注意者,乃是唐朝此時已有紀傳國史若幹卷篇,而敬播、許敬宗皆為兼修國史(敬播或稱“修史學士”)。北朝隻有修注記及修國史二體係,唐承之,故原無修實錄此一程序。這時皇帝要破例觀國史,玄齡以“以史製君”精神和史官恐懼意識答之猶不能拒,於是在不破壞慣例而又能讓皇帝觀史的需求壓力下,隻有變通為“刪略《國史》為編年體”的《實錄》,應非如劉知幾所言取法於溫大雅注記也。因為《實錄》原由南朝梁武帝所創行,有以編年體作中介性撰述,淘汰一些不利於國朝統治聲譽的史實之作用,許敬宗出身梁陳史官世家,豈會有不知之理?玄齡創行唐朝實錄修撰,或與許敬宗及當時史官製度帶有南朝製度因子,頗有關焉。

二實錄的創行,原來已是玄齡不敢堅拒太宗之要求,委曲變通而作。他自己是玄武門兵變主謀,個性畏慎而善知太宗意,當知太宗堅持要親閱國史,重要目的之一當在看史官如何述其玄武門兵變,故在眾修史官中獨選敬、許二人主持“刪略”,恐自有其道理。不意太宗看後,猶感不滿,《政要·文史》續雲:

太宗見六月四日事(指兵變日)語多微文,乃謂玄齡曰:“昔周公誅管蔡而周室安,季友鴆叔牙而魯國寧,朕之所為,義同此類,蓋所以安社稷,利萬人耳!史官執筆,何須有隱?宜即改削浮詞,直書其事!”

據這段證詞,可以推知敬、許原本的“刪略”,尚有未盡令太宗滿意者,即在“語多微文”而尚未徹底削略也。太宗尋而指示監修,務必遵照其價值係統,另作“義”理判斷解釋,進行修改。據此原則修改,太子、齊王即變成不義,而太宗當日則義同周公,當然可“直書”秦王誅“三監”以救社稷,進一步刪盡“微文”和“浮詞”也。這真是一件不幸,而又影響中國此下官修史發展甚深遠的事情。原本太宗奠定的史館製度——禁密化與宰相監修——發生變化,即國史記述縱令有誤,而民間史家已不可能立即討論更正;且修史官在宰相監督下,形勢上亦已不可能完全獨立自主。這時除此以外,更增加了皇帝親自幹預史的惡例和因素。如此,國史尚有真實的可能否?就此角度看,太宗誠為中國史學的罪人,玄齡等不能拒之於前,複不能不遵從指示修改於後,雖雲形勢比人強,但其破壞體製,曲從君意,亦罪無可逃。李樹桐先生一再撰文指責許敬宗,[121]照此而看,實不能貶天子、退諸侯,隻能討大夫而已,未必公平。

據天子指示而修改後的實錄,當然符合太宗之意,難怪太宗有讀之“感動流涕”,敕命秘閣收藏,並賜太子及諸王各一部,也準許三品以上京官抄寫之舉,國史的禁密性亦因而打破。[122]《高祖》《太宗實錄》有問題,絕不能單獨歸咎於許敬宗後來的修改。[123]敬宗祖與父——許亨和許善心,原為梁陳史官,染有南朝為君隱諱之風,善心仕隋時,即倡言“國惡雖諱,君舉必書,故賊臣亂子,天下大懼”之說,對其子不無影響。[124]試想“國惡”已諱,雖書君舉,尚何製君效果之有?人君不懼而專製臣子,則亂源何日可息?飾主闕、逢君惡,自《漢書》起,此風即屢被批評,如此而講“以史製君”如玄齡者,尚有何意義可言?如此而求史官自主直筆,則又緣木求魚也。太宗為此“降璽書褒美(玄齡),賜物一千五百段”;敬宗為此“封高陽縣男,賜物八百段”;敬播亦獲賜物五百段,其後並奉命完成貞觀十五年至太宗死為止的《續貞觀實錄》,可謂愈受厚賞者愈應受上刑。[125]

這四個君臣之間,似乎獲得最大精神利益者為唐太宗,獲得最大現實利益者則為許敬宗。他原本早已為太宗未即位前著名的秦府學士,不知何故一直未能如其他秦府同僚般快速升遷,此事令他獲得封賞之外,兼且尋即檢校黃門侍郎(原官給事中),自此仕途暢順,至於拜相。不過,他原本有隱諱史學的家學淵源,人格亦被稱為奸詐,由此機會而大得啟示,遂能逢君之惡,加促破壞修史體製,而因此大獲政治利益。所謂“仕宦不為著作,無以成門戶”,不此之謂歟?

貞觀晚期,陸續開修《晉書》及《五代史誌》。《晉書》部分由房玄齡、褚遂良、許敬宗主持,太子舍人李義府參修,敬播則為條例詳訂者之一。義府為人亦稱奸詐,文筆之佳,則略同許敬宗;由於他“笑中有刀”,人稱之為“李貓”。他原本以文筆見稱,此次參修前代史,自此仕途暢順以成門戶,亦略與敬宗同。唐朝國史的修撰,他即在永徽二年(651年)以中書舍人本官兼修,而許敬宗則同年因賣婚受金而被貶出為刺史。[126]當時,令狐德棻、敬播負責的貞觀續實錄——由十五年至二十三年太宗死——早已於永徽元年完成,為長孫無忌領銜奏上矣。至此,除起居注,其他史料以外,《高祖實錄》《太宗實錄》共六十卷亦已完成,可以進一步修撰終程性的國史了。

劉知幾說:“貞觀初,姚思廉始撰紀傳,粗成三十卷;至顯慶元年(656年),太尉長孫無忌與於誌寧、令狐德棻、著作郎劉胤之、楊仁卿、起居郎顧胤等,因其舊作,綴以後事,複為五十卷。雖雲繁雜,時有可觀。龍朔(661—663年)中,(許)敬宗又以太子少師總統史任,更增前作,混成百卷。”[127]

按:自貞觀至永徽,臣僚以“兼修國史”名義,通籍禁門,入內修史者,前後相繼;而至貞觀二十二年(648年)七月玄齡死為止,皆始終由其一人監修,故有十七年“刪略”紀傳體國史而為編年體的二實錄之事。玄齡死後,監修之任落在高季輔和張行成身上。[128]稍後令狐德棻、於誌寧、長孫無忌等加入為監修,而僅德棻一人不是宰相,此時已是高宗永徽元年及二年之事了。[129]由二年至三年,新拜宰相柳奭、來濟、韓瑗、褚遂良亦先後為監修國史,突破一相監修的慣例。多相監修乃於貞觀二十三年太宗死後出現,至永徽四年,竟有八相監修之局,為唐朝之最高紀錄。[130]蓋為修撰高祖、太宗《兩朝國史》故也。

自永徽三年(652年)後,許、李二人皆在館兼修國史,適值武則天營求為昭儀(五年)及皇後(六年),遂密讚其事,獲得帝、後的寵任,武氏既為後,遂於永徽六年拜義府為相,監修國史,稍後許敬宗也拜相監修國史,數年間密助武後誅逐其他諸相,至顯慶四年(659年)殺長孫無忌,大權在握,遂能“總統史任”。

在許、李拜相監修之前,二人在諸相監修指導之下,當無裁奪史實的權力。而唐《國史》五十卷,連先前已粗成的三十卷,凡八十卷,則早於顯慶元年(656年)七月三日——李義府監修後一年,許敬宗未拜相監修之前——由無忌等領銜奏上;該書斷限自開國,以止於太宗之死。[131]劉知幾對此書評價不算高,或許與房玄齡——玄武門兵變第一功臣——監修於前,另一位第一功臣長孫無忌監修於後,而善於曲筆篡改的許敬宗負責修撰等因素有關吧?要之,此時創始的唐國史始終有可疑之處,隻是需待許敬宗“總統史任”以後,國史不實及官修製度不善的問題,始普遍明朗化而已。

上述初唐實錄、國史草成後,史館複修《高宗前實錄》。此實錄於顯慶四年(659年)二月五日完成,由許敬宗以中書令名義領銜奏上。這時,於誌寧已罷相,長孫無忌則“黔州安置”,許敬宗已“總統史任”,[132]武後與許敬宗等密謀的連串政治整肅已經發動。此下許敬宗主持的《龍朔(高宗年號)國史》,其篡偽遂騰時人之口,史謂:

敬宗自掌知國史,記事阿曲……虛美隱惡如此。初,《高祖、太宗兩朝實錄》,其敬播所修者,頗多詳直,敬宗又輒以己愛憎,曲事刪改,論者尤之。[133]

按此段文字,表麵似乎針對篡改兩朝實錄而發,其實批評者評及某事應入某傳此類問題,顯示是針對龍朔間的紀傳體國史而言也。即許敬宗據實錄修成國史,極盡顛倒刪篡之能事,以掩飾武後入宮以至居中整肅諸史實,修成二十卷的《龍朔國史》——斷限自貞觀二十三年至顯慶間。[134]

八十卷本的《永徽國史》,原本在太宗君相史臣之下,恐已刪略篡改,於今與《龍朔國史》合成百卷,篡改之精神行為前後一致,而敬宗始終參與或主持,是以亦最後獨屍其咎。

百卷本三朝國史(高祖、太宗及高宗前期)遭時人喧騰,而高宗本人也曾親閱過。篡偽之跡,連高宗也看不順眼,聲言“敬宗所紀,多非實錄”,稍後指令劉仁軌等監督修正。不過,高宗又從而指示切實修改之處及其原則:某事必須移某傳,使“垂之後昆”;某事“亦須入史”,使存實錄;必須令太宗的“盛業鴻勳,鹹使詳備”雲雲。此事發生於鹹亨三四年(672—673年)之間,許敬宗已死之後,值主要負責修撰的史官李仁實卒官而止。[135]

從貞觀至鹹亨凡半個世紀,唐朝官修製度及官修成果,暴露了重重問題。

就製度言,官修的禁密化已遭到衝擊而破壞,太宗由於不能親閱具有第一禁密性的起居注,遂退而要求中介性的實錄,至高宗時且親讀國史,並且指示依照君主意旨修改。禁密之意義,不僅在集合極少數的史官入禁中秘密修史而已,抑且連君主也不許親觀本人起居注及當代國史。至此,經太宗、高宗的突破,不僅此傳統禁製被打破了,而且也允許其他臣工閱讀傳抄當代實錄與國史。禁密性破壞後,修史官的史德遂麵臨重大考驗。

國史和實錄的禁密性破壞後,所引起的,乃是人們對官修國史的可靠性與真實性質疑,於是重修國史實錄之例遂由此開啟,以後史不絕書。史館的功能製度,遂一再麵臨考驗。

另外,國史實錄的最重要史料根據為起居注,館臣在宰相監修,或人君指示下,獨立修撰權可說已喪失;但起居院院臣不受宰相監修,人君不得親閱,原有較充分的獨立修撰權及秉筆自主性,隻要製度能維持,史實真相終能保存,以俟日後重修改正。不過,這種院臣獨立舉職情況,由於武後、敬宗的政治密圖,勢必也被上述衝擊所波及。前引蘇冕《會要》說許、李“用權,多妄論奏,恐史官直書其短”,遂為許、李所獨目,作為徹底破壞之焦點。顯慶三年(658年)——整肅無忌等武後決百司事前夕之十二月十五日,創置起居舍人兩員於中書省,與原門下起居郎分侍左右為左、右史。唐左、右史修注製度自此固定,且表麵上是獲得擴充與日臻完備,但其實與該年十一月許敬宗由侍中改授中書令,欲進一步改變修注製度有關。[136]敬宗豈能容左、右史真的直筆記注,乃至入閣執行記錄君相密議的職權?於是二史完備之同時,而二史“與百官仗下俱退”的製度,亦隨同形成。院臣“不得備聞機務”,起居注的內容遂以宮中例行事務為主,雖仍屬禁中之事,不得外泄,但其重大史實的禁密性,可說已呈現衰化而乏意義矣。至此,館、院二係原先創置的精神與功能,可算大幅轉變,非昔日麵貌了。

其次,就精神意識言,太宗改定官修製度,使國史修撰官方壟斷化及禁密化,原與其統一思想、發揚先世之美、彰明本朝光輝正義、入史不朽諸思想意識有關。太宗本人曆史感特濃,為了及身獲得曆史地位和不朽聲名,故有指示開修兩朝實錄之舉,並經刪略之後,將之遍賜子弟,允許大臣傳抄,以俾世人周知其美。成就感乃人所共有,但太宗對此過度強烈,不僅導致了上述禁密性的破壞,同時也啟示了以後的君主如此要求於史臣。

太宗、高宗父子亙五十年間,所思如此,則館院製度的破壞,帶來的是“以史製君”精神的疲弱,更廣義的經世致用功能——如誅亂臣賊子,維護正義等——喪失。監修宰相的阿諛順從,秉筆史臣的曲意取媚,形成了此期間的官修史風,並最後危害到曆史必須是真實的史學第一原則。

由此兩方麵以觀,主張實錄主義的館院學派,及其所建立的嚴格史學批評,形成的背景和思想的中心已經是再明顯不過的了。他們在中國史學史上的價值和地位,不僅是為了反對或改革官修製度,而是欲徹底彰明史學存在與成立的真義,挽史學於存亡關頭的危機狂瀾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