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麵提及唐初史官兩大類,皆為宰相在禁內督導監修,以切實收統一思想之效者。於此,不贅事畢即撤的第一類,而以第二類的修注和修史兩個係統為重心,蓋其事關常製性史官及修史製度,並為完全針對國史修撰而建製者也。

關於第二類,劉知幾有言:“夫為史之道,其流有二。何者?書事記言,出於當時之簡;勒成刪定,歸於後來之筆,然則當時草創者,資乎博聞實錄,若董狐、南史是也;後來經始者,貴乎儁識通才,若班固、陳壽是也。必論其事實,前後不同,然相須而成,其歸一揆。”[97]知幾所言,粗視之,自可比於唐製的第二類係統,即當時草創為修注,後來經始為修史。不過,唐製自太宗采用梁朝修實錄之製,而納入修史係統,則修史係統遂亦有二任務,即修實錄(編年體)及修國史(紀傳體)是也,二者皆由史館任其責。因此,唐製修國史,嚴格而言有兩係統三程序——即由起居院操“當時之簡”以為起居注,史館秉“後來之筆”以成國史;而修國史前,史館先修實錄,則為中介性工作,對國史言是當時之簡,對記注言則為後來之筆。

官修程序分為前序性(記注)、中介性(實錄)和終程性(國史)三階段,創始於梁武帝,而完成於唐太宗。當初,梁武帝蓋恐史官“以史製君”,而增修實錄,以便篡改,劉知幾似未知之。唐製由宰相監督史館修實錄和國史,常有刪略之事發生,淵源在此。不過修注官則不然。此官雖隸屬兩省,由宰相統率,但其修注權則頗能獨立舉職;而且修注官為法定供奉官,密近天子,故能對人君作第一手記錄。論其禁密性,實高於史館與修史官,可說是官修製度的第一禁密係統。若論唐朝官修之禁密化及精神的各種變動,需先由此開始。

唐起居製度承自北朝,450年北魏崔浩史禍爆發,高允猶直答太武,謂“史籍者,帝王之實錄,將來之炯戒……是以言行舉動,莫不備載,故人君慎焉!”而不畏一死。則知北朝儒者,“以史製君”的思想甚盛。是以降至491年,孝文帝詔定起居注製而分置左、右史官,常指示史官說:“直書時事,無諱國惡。人君威福自己,史複不書,將何所懼?”魏、齊官製,遂將起居省建製隸於侍從機關的集書省,以便左右史記錄人君言行。[98]至隋文帝移隸內史省(中書省)宰相機關,而628年(貞觀二年)唐太宗再度隸於較中書更具權勢的門下省,起居官官稱定為起居郎,乃是一步一步地發展,使之更禁密化而已。

太宗朝隻有門下省從六品起居郎的建製,編製僅二員。高宗顯慶三年(658年)十二月十五日,另於中書省創建起居舍人。品秩編製與起居郎同,至此唐製左、右史建製始正式完成,但其修史製度則麵臨致命性的變革。百三、四十年後,蘇冕撰《會要》,即曾記述此變革。他說:

貞觀中,每日仗退後,太宗與宰臣參與政事,即令起居郎一人執簡記錄,由是貞觀注記政事稱為畢備。及高宗朝會,端拱無言,有司唯奏辭、見二事。其後許敬宗、李義府用權,多妄論奏,恐史官直書其短,遂奏令隨仗便出,不得備聞機務,因為故事。[99]

亦即在太宗朝,朝會時起居郎固得依法舉職,記錄人君言行。但在退朝後,太宗與宰相入閣議事——大多為朝堂上不便公開的機事,亦令起居郎一人執筆隨側記錄也。到底君相入閣,起居郎如何執簡?據唐憲宗元和十二年(817年)九月敕的追述,情況是“仗下,秉筆隨相入禁殿,命令謨猷,皆得詳錄;若伏在紫宸閣內,則夾香案,分立殿下——正直第二螭首,和墨濡翰,皆即首螭之坳處,由是諺傳謂‘螭頭有水’。官既密侍,號為清美”。[100]是則隋唐之際的起居史官——當時隸屬中書令為供奉侍從官,原先職掌專在記錄人君言行,初無過聞機事及兼理中書省檔案之職權。貞觀二年移隸門下省後,始建立上述職權,似仿照貞觀元年的諫官改革——諫官隨宰相入閣預聞大政的新製——授權建立者。太宗革新諫官製度,是基於朕雖不明,猶則諸公“匡救”的構想而改革,目的假設在君相密議或許有缺失的情況下,隨時得諫官在旁“直言鯁議,致天下太平”。[101]

唐初門下省權勢甚大,諫議大夫編製四員,與兩員起居郎皆為重要建製官,為其他機關所無者。太宗對此兩種建製官改革授權,目的在故意革新此二製,以尋找外力刺激——製度的製衡作用——使自己更慎政慎行,對諫官的要求是“直言”的及時匡救,對起居郎的要求是“直筆”的及時記其善惡。及時言救與當時筆貶,亦即表示將孝文帝的“以史製君”精神,切實建為製度,庶幾使人君不為過惡,克己複禮也。太宗選擇門下省建置此二官,是因門下省本部基本職權即為參與決策、封駁製敕,而侍從供奉之故。太宗甚重視“為官擇人”的原則,有時起居官出缺,繼任人選一時難得,亦會詔令原任而已遷為諫議大夫如褚遂良,或他官——如給事中杜正倫等,兼知起居注事。這三種禁密侍從官職權的結合,將會增強製君的效果,使孝文帝複建此製的精神更為發揮。

以直諫最著,欲置君堯舜上的魏徵,一度淪為竇建德的起居舍人,有修注經驗,任官門下省時,曾諫止唐太宗之欲納鄭氏女,聲言人君應“以百姓之心為心”,納鄭氏女“恐虧損聖德”,“君舉必書,所願特留神慮”雲雲,是利用注記以製君的表現。[102]他在起居郎改隸門下省的同年,推薦同為直臣的杜正倫,使之拜給事中兼知起居注。史載雲:

太宗嚐謂侍臣曰:“朕每日坐朝,欲出一言,即思此言於百姓有利益否,所以不能多言。”

正倫進曰:“君舉必書,言存左右史,臣職當修起居注,不敢不盡愚直。陛下若一言乖於道理,則千載累於聖德,非直當今損於百姓,願陛下慎之!”太宗大悅,賜絹二百段。[103]

是則杜正倫兼理改隸後的首任起居官,則已申明起居官必須執行“以史製君”的建製精神,而太宗亦以賞賜形式作為鼓勵與肯定。君臣的精神意識相契合如此,這是起居史官改革,及得以依職權舉修注的原因。

不過,這個製度牽涉一些基本問題,使之稍後不得不開始陸續改變,並至製度破壞、精神盡失之局。這些問題是:第一,此製的創製精神在“以史製君”——格君之非、製君之惡,但是,會有多少君主願意主動接受此製度真正的發揮?有多少史臣敢不顧前途真的執行?前者事涉人君的理性和修養,後者事涉史臣的史德,所麵臨考驗的是人性和道德問題。第二,為了實踐“以史製君”,在製度上是否提供了史官自主記錄的保障,使之能充分舉職,不受控製?第三,為了實踐“以史製君”,所以史官預聞君相最高機密,既是最高禁密的事情,君相是否願意讓史官聞知,並做成紀錄?尤其在君相有私心,或欲進行不法勾當之時?製度與實際、人性與理想,有時或常常相衝突,上述問題勢必使修注製度麵臨考驗及改變。

純就修注製度的本身看,貞觀體製是相當優美的。起居官是清美的宰相屬官,是皇帝的供奉侍從官之一,備受君相重視。他們多從中央各機關的優秀官員中選任,離任後的轉遷前途甚佳,最後能拜相的機會也甚大。[104]他們擔任起居官,不必操慮省本部的其他工作,而得出入位於禁中的本省,獨立執行直筆修注的任務,不須事先請示上司侍中——與台、諫獨立舉職的製度相似。他們做成紀錄的當時之簡,連皇帝也不能觀看,每季封送史館存盤,日後開修實錄或國史時,修史官始能得以參閱。預聞禁密是使他們有曆練識見,以後遷官,乃至能拜相的原因。保護機密的措施,則使他們不致立即觸怒君相,免於刑罰的恐懼;相對的,禁中發生的事情他們依法不能泄漏,泄漏君相議政更是律有嚴罰。[105]於是導致國史重要事情外界無由得知,呈完全的禁密化,這也是使私修國史不禁而禁的最基本原因。

不過,即使純就製度看,修注製度仍有不可避免的妨礙因素。依製,沒有法令禁止皇帝絕對不許觀看起居注及實錄,監修宰相及修史官開修實錄或國史時,亦依法得參考起居注,是則修注的起居官仍須麵臨秉筆的責任問題。雖然唐朝甚少為此追懲修注官,但對其日後升遷前途的確仍有影響。其次,修注官是供奉官,依法由宰相薦進,皇帝特任,君相是否會薦用一個有史德的直筆者,讓他預聞機務而書其過惡?192年王允惡留蔡邕在身邊以完成漢史而殺之,聲言“昔武帝不殺司馬遷,使作謗書流於後世”的中國首次殺史事件,迄今可令人獲得啟示。

貞觀體製下的修注與台、諫三製度,配合運作,實為製衡君相、製裁過惡的理想製度。然而台、諫彈諍於當時,記注卻褒貶於千載,故尤以後者為君相所關注,破壞得最早也最嚴重,而且皆歸咎於許敬宗和李義府。其實,修注製度創自太宗,而貞觀中期以後,原來的“以史製君”精神亦已開始有變化。

太宗未即位前即折節讀書,由於其地位與權力,故很早即重視史學。他由此具有極濃烈的曆史意識及豐富的曆史知識,是中國史上最能以史為鑒,並善加實踐,運用曆史教訓極為成功的君主。特重個人的曆史聲譽,擴而充之,特重本朝的曆史地位,又進而推及先世聲名,於是才有令史官禁密化以製君,開修五代史後再重修晉史之舉。貞觀九年(635年)以天下太平,比較古今君主之餘,自覺有超越前古的曆史地位,遂思“善始令終,永固鴻業”,“令數百年後,讀我國史,鴻勳茂業,粲然可觀,豈惟稱隆周、炎漢,及建武、永平故事而已哉!”他既已有此強烈的曆史意識,則在這年曾有親觀起居注之意,也是很自然的事。《唐會要》載此年十月諫議大夫朱子奢的抗表,說:

今(十)月十六日,陛下出聖旨,發德音,以“起居記錄書帝王臧否,前代但藏之史官,人主不見。今欲親自觀覽,用知得失”。臣以為聖躬舉無過事,史官所述,義歸盡善。陛下獨覽起居,於事無失,若以此法傳示子孫,竊有未喻:大唐雖七百之祚,天命無改,至於曾、元(玄)之後,或非上智,但中主庸君,飾非護短,見時史直辭,極陳善惡,必不省躬罪己,唯當致怨史官。但君上尊崇,臣下卑賤,有一於此,何地逃刑?既不能效朱雲廷折、董狐無隱,排霜觸電,無顧死亡,唯應希風順旨,全身遠害。悠悠千載,何所聞乎?所以前代不觀,蓋為此也。[106]

按:人君不能看起居注,不悉起於何代,隋唐則未見律令明文作規定,是則可能為曆代修注慣例,所謂“故事”者是也。無法令約束君主的親觀,是修注製度不安的根本問題。這時太宗已表示欲打破慣例,親自觀覽,表麵理由是“用知得失”,內裏意義應與上述強烈的曆史意識有關——欲確知史官對自己的評價是否可以永垂不朽也。朱子奢抗拒破例的理由非常直接,表示太宗要求雖然合理,但基於人性和修養,恐怕人君讀後會“致怨史官”,使之難以“逃刑”。此例既開,既有史德的史官不免一死,無史德的史官則全身遠害,坐致千載無信史,極有害於史學的最基本原則。這是後來館院學派所最究心,而劉知幾《史通》的《直書》《曲筆》兩篇,所反複申論者。

太宗這年雖理性地沒有堅持破例,但強烈的曆史意識既生,則情結自難開解。降至貞觀十六年(642年),遂忍不住再欲破例觀注。當時修注官是因魏徵推薦而被太宗親信的褚遂良,《唐會要》載此次談話說:

“卿知起居,記錄何事?大抵人君得觀之否?”

對曰:“今之起居,古之左右史,以記人君言行,善惡必書,庶幾人主不為非法,不聞帝王躬自觀史。”

太宗曰:“朕有不善,卿必記之耶?”

遂良曰:“守道不如守官,臣職當載筆,君舉必書。”

黃門侍郎劉洎曰:“設令遂良不記,天下之人皆記之矣!”[107]

遂良善能發揮魏徵、杜正倫堅守的精神,直截了當答以“以史製君”之意義,以卻太宗的明知故問。或許太宗以為遂良是親信,對他向來如“飛鳥依人”,可以通融破例;不意卻遭他和“性最堅貞”的劉洎所拒絕和教訓。[108]至此,太宗才死了親讀起居注之心,翌年轉而要求親閱實錄。不過在這兩件事情轉變之間,太宗仍能向遂良作出“朕今勤行三事,望爾史官不書吾惡:一則遠鑒前代敗事以為元龜。二則進用善人共成政道。三則斥棄群小不聽讒言。吾能守之,終不轉也”之前述誓言,可見起居製度得適當史官人選,其發揮“以史製君”作用竟至於此!然而,太宗在他主動授權創設的製度下,能充分尊重製度的客觀性及修注官的自主性之同時,亦漸漸由恐懼被製產生“不書吾惡”的要求,且也有由不書吾惡而漸至要求書吾美的傾向,故貞觀二十二年(648年),太宗平漠北,以為聲威至此,乃是中國史空前的紀錄,遂謂群臣說:“今日起居記朕功業,亦為劭勞!”即此意向的表現。亦即後來許敬宗等破壞製度後,修注製度及修注官記事原則發展的趨向。在這種精神意識下,太宗雖未打破觀注慣例,卻打破了觀實錄的慣例,能破實錄例即可能間接破記注例,故謂後來唐朝整個官修國史製度的破壞,可溯源至太宗此期間的精神意識之變化,殆不為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