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六世紀間完成的《文心雕龍·史傳篇》,實為中國史學史及史學批評雛形之作。劉勰論述史學緣起、體裁、結構、方法,兼評論史著優劣,申言實證論與功用論、史德論等,向下開啟了七、八世紀間劉知幾之史學研究。知幾將劉勰一篇中之諸論題,分析為若幹篇發揮,自易精詳而見功。
按:貫時聯事之記述方式,骨、金文多有之,未必自周公始。然而將各貫時聯事之記述,作一結構較嚴密之編年為書,使成“編年體”,“共和”以前,殆未肇創或流行也。[85]《周官》謂“史掌官書以讚治”,勿論其書成於何時,而史以讚治的性質與功能,揆諸先秦載籍,其言恐不假。餘意“共和”以降,世局多變,聘享盟會交戰頻繁,文化先進之國,乃創用編年體係統地記事,以助讚國事。《春秋》始自魯隱公(平王時代),文尚簡約,編年而記,或即孔子沿用此新興流行之體。
相對於孔子《春秋》所代表之編年體而言,《左氏春秋》則無異進一步創新,而使孔子《春秋》成為編年舊體。劉勰雖仍漢儒謂《左氏》傳經之舊說,但亦已從演進之角度,特別指出《左氏》“乃原始要終,創為傳體”,推崇為“記籍之冠冕”。恐此創新之編年體,即為戰國時代先進之國,史官流行之體式。其特色為較舊體更詳於人事,隨著周道衰廢而不再斤斤計較於正名褒貶。蓋應當時之需要,讓人讀之,對天下大事、本國變動、當今形勢更易了解掌握,劉勰所謂“居今識古”是也。這是符合史學性質、目的與對象之發展,劉勰論《左氏》用“創”字,正得其實,此之為創,則相對而言,《史》《漢》之為史學創新,不言可喻。劉勰論二體,實有此發展演進之觀念。
劉知幾論編年體之基本觀點與角度,頗同於劉勰,且更強調《左氏》傳經之旨。大體上,他也認為“《春秋》之作,始自姬旦,成於仲尼”,謂《左氏》詳盡真實,讀之可原始要終,是其優點。[86]然而,知幾論正史六家及雜述十流,似乎為針對其本朝前輩之《五代史誌》史部分類法而來。[87]其分類方式與評述史學淵源,自是一家之言,於此不欲作深入評論。要之,知幾論史學淵源及分類,有值得留意者:其一,劉勰《史傳篇》論述以國史為主,而二體兼論,蓋當時所謂“正史”,及阮孝緒“國史部”,猶是二體並言之時代。然《五代史誌》則已將之二分——即“正史”與“古史”,雖說已聲言古史乃起源於《春秋》,“《春秋》則古史之正法”,但古史廁於正史(紀傳)之後,誠令愛好編年體及欲以此體向紀傳體競爭者所不滿意。知幾自敘其幼年啟蒙書即為《左傳》,《史通》故特撰《申左篇》,則其持論反對《五代史誌》,而必欲回歸於《文心雕龍》,是可想而知者。《古今正史篇》將六家二體一概論述,其故應在此。
其二,劉勰認為孔子《春秋》及周代成法,《左氏》傳體反而是舊編年法之創新;記言、記事之代表作分為《尚書》與《春秋》,二史實有一古老而構成之淵源。然而,6世紀後期,何之元倡言:“記事之史,其流不一。編年之作,無若《春秋》,則魯史之書,非帝皇之籍也。”其言不啻啟示了知幾廣推史部流別之構思,但也有損於漢以來視《春秋》為素王事業、一王大法之權威性。[88]約略同時,魏澹更倡議“紀傳之體出自《尚書》,不學《春秋》,明矣”![89]此言不徒損害《春秋》自漢以來的史學地位,亦且為紀傳體找得較《春秋》更權威古老之淵源,有壓低《春秋》及編年體之意味。是以知幾雖極盡惑經之能事,但《史通》全書則一再肯定《春秋》之權威性地位,甚至不惜將“《春秋》之作,始自姬旦,成於仲尼”的說法扭曲,於《六家·春秋》力稱“春秋家者,其先出於三代……知《春秋》始作,與《尚書》同時”雲雲(按知幾謂尚書家出於太古,終仍早先於三代也)。尋其意旨,似欲重建《春秋》之權威地位,使之與《尚書》並,以反對何、魏二人之辯。退一步言,即使魏說成立,紀傳出於《尚書》,由於淵源更古老權威,故宜立為“正史”;然而劉知幾既倡《春秋》與《尚書》同時,故古老權威亦相當,二體並為“正史”亦無不可也。知幾不惜自相矛盾,出於為編年體爭地位資格,用心良苦。
知幾之有異於劉勰既如上述,則其對二體之體裁結構,評論上即可能會有所偏蔽,茲將二人論說略分析之。
所先欲明者,即二劉背景不盡同。劉勰原則上為佛學家兼文學與文學批評家,除了評論文章的各種問題外,尚突出征聖、宗經之主旨,由此旁及史傳,故亦倡論春秋褒貶精神與史德也。劉知幾雖文才亦佳,但大體上可說是專業史官,在其專業領域上不得誌,故轉而發為專門之史學批評,遂秉劉勰之旨而論之更切。此事頗有關係於體裁結構論點者,即為既主批判褒貶,而又對象為當世或近世人事,則必然以隱晦婉約為貴,斯則結構簡單之體裁及其筆法內蘊的春秋史學,自易取得史家與批評家之好尚及肯定。幹寶以“直而能婉,鹹稱良史”,二劉推崇《春秋》及《左氏》,其故在此,蓋兼《春秋》之旨與簡單之編年體裁而言也。
劉勰終歸不是史家,故雖據此推崇孔、左,猶能站在二體信徒之外的第三者立場,作較客觀之評論。《文心雕龍·史傳篇》論編年者少,論紀傳者多,猶如《史通》自《六家》以至《編次》凡十三篇之以紀傳體為批評主要對象。其主要原因皆因編年體簡單,而無可詳加評論。在劉知幾而言,則另有涉及二體之爭,及其己身自幼為《左傳》啟蒙之偏愛等因素,反而在態度上不及劉勰般客觀。
劉知幾二體對舉,認其代表作為《左傳》與《漢書》,此大不同於劉勰。劉勰論史學,以左氏與史遷對舉。《史傳》雲:
觀夫左氏綴事,附經間出,於文為約,而氏族難明。及史遷各傳,人始區論者而易覽,述者宗焉。
曆史以人事為主,二體優劣於此已見高下。劉勰顯然同意幹寶部分意見,但是完全讚同範曄之論。簡約之體裁與文章,雖有其美者,然而未必談得上完備,更遑論完美矣。崔浩史禍南朝史家亦知之,史禍授人以攻擊口實者,即在浩書“備而不典”。唐史臣評論幹寶和孫盛雲:“令升、安國,有良史之才,而所著之事,惜非正典!悠悠晉室,斯文將墜。”[90]可見編年史之能“備”,已為不易之事。
一部正式的國史,必需條件在備而能典——即結構完備、內容周悉而雅正也。劉勰執此以論,自然傾向於推重紀傳體。然而曆史及過去人事之總體全程發展,編年體固不易敷應此旨,即紀傳體而乏大史才,仍為不易之事,劉勰由此而論之雲:
原夫載籍之作也,必貫乎百氏,被之千載,表征盛衰,殷鑒興廢,使一代之製,共日月而長存;王霸之跡,並天地而久大。……然記傳為式,編年綴事,文非泛論,按實而書:歲遠則同異難密,事積則起訖易疎,斯固總會之為難也。
此處之“記傳”與“編年”,殆分指列傳與本紀而言,非指紀傳體與編年體。[91]劉勰之用字引論,多本之於班彪。班彪早在1世紀前期,即已提出紀傳體改革論——主張本紀直稱紀,列傳直稱傳:單純以紀、傳成為一體,取消世家、書、表諸結構是也。討論紀傳體條例之精當、結構之疎密,亦據班彪的意見。劉勰同意範曄批評編年體“總略”,而以紀傳體雖有網羅周悉之優點,若無其才,則“總會”亦難達至也。換言之,劉勰認為若以人事為主體而論,就體裁言則紀傳勝於編年,其有不能達至“總會”者,在於人——史才——之因素。
不過,班彪所倡單一紀傳體,其子班固並不盡采用,采用而最成功者厥為陳壽。[92]蓋曆史具總體性,在結構上,“本紀”與“年表”之作用在表現此總體於時間上的全程發展,屬完整史著之縱經;“書”“誌”之作用則在表現此總體各方麵之情況,屬橫緯;人事居其間,貫經緯、會縱橫以活動,全部曆史遂由此顯現,是以紀傳體所以優於編年體。今以人事為主,行單一紀傳體,所優於編年體不多,而傷於“總會”之旨則大。是以劉勰雖祖述班彪,但亦憲章範曄。範曄則宗述史、班(固),第以身殺早亡,故未克完成十誌耳。因而在“總會”之旨下,劉勰論雲:“《本紀》以述皇王,《列傳》以總侯伯,《八書》以鋪政體,《十表》以譜年爵,雖殊古式,而得事序焉爾。”亦即謂《史記》之體裁結構,相對於編年史而言,實有總和會通之絕大優點。此所以劉勰宗史遷而難左氏,《史傳篇》末雖讚“體備周孔”,而未必以之為完美也。該篇末段又雲:
至於尋繁領雜之術,務信棄奇之要,明白頭訖之序,品酌事例之條,曉其大綱,眾理可貫。然史之為任,乃彌綸一代,負海內之責,而贏是非之尤;秉筆荷擔,草此之勞,遷、固通矣,而曆詆後世。若任情失正,文其殆哉!
單一紀傳體已較編年體為優,複合紀傳體(包含年表書誌)自更合彌綸一代之旨,易臻尋繁領雜而得事序焉之體也。史體至周、孔而備,然史體則至遷、固始通,以單純編年之結構,簡約敘事之文筆,隻能略記事形、表征王事而已,遠不及通會總和、彌綸一代之新史學也,劉勰論之明矣。北朝有李彪改革,南朝有劉勰發揚,紀傳國史在隋唐之際,將編年古史擺脫,單獨取得“正史”的地位,良有以也。
紀傳國史取得“正史”地位以後,編年古史遂居輔成地位,前麵已述。自王劭至吳兢,大體修成紀傳國史,則編年國史亦有人隨之修撰。劉知幾基於此背景,既愛好《左氏》,遂不滿“正史”由紀傳單獨取得,故已在主動、被動之間,涉入了二體之爭的漩渦。
《史通》的基本觀點理論,乃至命詞遣句,大受《文心·史傳》影響,可不待論而明。[93]但上述劉勰的意見,劉知幾亦頗有持論不同者:
其一,他不同意紀傳體述人事“區詳而易覽”之說,由此角度再論二體優劣。
其二,他不認為紀傳體較編年體更能尋繁領雜、提舉大綱,遂由此角度發揚後者體簡文約之優點。
其三,他不認為複合紀傳體即無懈可擊,故一再對以《史記》為準諸紀傳結構提出批評,尤著力於表、誌部分,而旁及論讚、序例、題目、斷限、編次諸問題。
其四,就紀傳體代表作之認可上,劉勰偏向《史記》,而知幾推崇《漢書》,並提出理論解釋。
關於第一個問題,其實很難有固定標準,尤其閱讀之難易為然。知幾認為《左傳》較《史記》易讀,恰從“區詳”著眼,而與第二個問題有關。首先他肯定《左傳》是釋經而兼及述史的,《申左》篇已詳論之,故《六家·左傳家》遂雲:
觀《左傳》之釋經也……其言簡而要,其事詳而博,信聖人之羽翮,而述者之冠冕也。
……當漢代史書,以遷、固為主,而紀傳互出,表誌相重,於文為煩,頗難周覽。
孔子《春秋》文字極簡,世所熟知,故王安石稱為“斷爛朝報”,而知幾亦稱“向使孔經獨用,《左傳》不作,則當代行事,安得而詳者哉”。[94]由此而言,《左傳》之於經,當然顯出簡而要、詳而博之優點,可無疑問也。然而相對於《史》《漢》而言,《左傳》之“言(文字)簡而要”實未足以引為豪,蓋古史因史學觀念、文字運用能力,與新史學不同之故也;至於“其事詳而博”,以此衡諸《史》《漢》,尤其不可,蓋《史》《漢》所以為世所宗,正在其能詳而博,亦易詳而博也,此即體裁上所形成之“總略”與“總會”的差異問題。《史》《漢》為複合式紀傳體,可詳可博、宜詳宜博,實為其優點所在。正唯如此,故《史》《漢》文之煩在於事之眾多與複雜,互出相重是結構上勢所必然之事,難於周覽自亦可想而知。進而言之,互出相重並非一事再述於他篇,而是簡於此而詳於彼,各篇聯係若此,故全書一體而成也;語見《項傳》,事詳見《高紀》,實有結構上之統合作用。既欲多知史事,又憚多讀文辭;既欲周悉總體,又懼翻閱之勞,此烏乎可也!?讀者若不讀《史》《漢》及《後漢》,而直讀荀悅、袁宏二書,試論效果如何耶?
《二體篇》論編年體長短,即大抵承劉勰說以發揮,於紀傳體仍執論雖有總會之長,卻有分散斷續之短。不過,他在肯定二體“互有得失”之時,卻也對幹寶“史議”加以懷疑,謂“尋其此說,可謂勁挺之詞乎?案《春秋》時事,入於左氏所書者,蓋三分得其一耳。丘明自知其略也……安得言其括囊靡遺者哉”?隨著亦懷疑漢史若仿《左傳》,將《漢書》“誌傳百卷,並列於十二紀中,將恐碎瑣多蕪,闡單失力者矣”。[95]其論顯然本於範曄、李彪,進而懷疑發揮者。是則作者之疑問,知幾亦曾有之,並且已然解答之矣。由是觀之,知幾其實理解曆史是一個整體發展者,而且唯其如此,故亦能理解紀傳體之創作實為滿足於此而來者。包容曆史之總體,故其體裁為繁;體裁繁,故結構需區分;區分故能詳其事;事詳故於文則煩,令人頗難周覽也。知幾之難,在於拆散紀傳體而分別閱讀,是以效果與劉勰不同。劉勰認為區分而詳,是以易覽者,蓋視紀傳體為一整體,亦即視曆史為一整體;依各種結構區分,循序進讀,以至周悉全部曆史,則莫此為易也。二劉對體裁批評,高下由此可判。
由此進而言,講究包舉大端、尋繁領雜,自是紀傳體所必然帶來之問題,前述第二、三兩個問題,當可體會而知。亦即紀傳體本為滿足容納曆史之總體而創,但每個時代曆史之諸問題與發展特色並不盡同,當世史家與後世史家之看法更不盡同,因而結構上亦需永遠隨之改良變革,自司馬遷以降諸名著,遂亦非永無無懈可擊之可能。劉勰謂“遷、固通矣,而曆詆後世”,即此之理。知幾對紀傳體的各種批評,就追求完美的角度看,是值得歡迎之事。中國傳統史學,正因缺乏這種認識而缺少批評,遂使陳陳相因,皆以馬、班為宗,殊少創意。不過,值得強調的是,單就紀傳體而言,甚難有一令古、今史家俱同意的標準結論,也就是甚難達至體裁結構完全完美的境地。即如知幾所批評建議,難厭人意者亦不少也。假若執此遽貶此體,必欲抑至與編年體同比,實為不當之舉。蓋紀傳體對周容曆史之總體有大價值,劉知幾斯然後有廣加批評之必要,否則何以不在體裁結構上,亦廣泛批評編年體,使之更完美耶?誠如《二體篇》雲:“夫《春秋》者,係日月而為次,殊時歲以相續。中國外夷,同年共世,莫不備載其事,形於目前;理盡一言,語無重出。此其所以為長也。”這種體裁的結構非常簡潔,幾無重大改良之可能,除非將紀傳體之書誌結構,移植入此體之中。惜史評家多未由此著眼也。是則持此之優以與紀傳體爭勝,雖包舉大綱、尋繁領雜諸多結構上的麻煩問題,可得而去,然而遺落大量史事之大弊,終無以解。此體易寫易讀,適合追求對曆史大趨做概括了解之史家與讀者,故知幾強調“二體角力爭先,欲廢其一,固亦難矣。……各有其美,並行於世”,[96]當作如是觀。
知幾二體優劣論之目的,在為編年古史爭地位——欲爭得與紀傳體國史同列“正史”之地位也——因而他也反對幹寶守編年古史之意見。[97]然而對於紀傳體中《史》《漢》優劣之問題——亦即第四個問題,他也自有一家之言。
在知幾以前,提出史、漢優劣論者,主要出發點為文字運用與價值觀念,論及體裁者亦不過就開創與因襲之角度言之而已,且皆片言隻句,罕有係統論說者。係統論列,由知幾始。知幾之前,論紀傳體者多馬、班並舉,南朝劉勰,北朝李彪,皆如是也。劉勰雖並舉馬、班,但偏向於馬,此在梁武帝欲修《通史》,繼承馬學,以取代眾斷代史之時代下,是可想而知者。然而,於幹寶古風勁吹之下,重振新史潮流之範曄則不然,其《獄中與諸甥侄書》於眾名家中,獨推班固。又前引其二體優劣論中,雖亦馬、班並舉,以代表紀傳;但聲言“網羅一代,事義周悉,適之後學,此焉為優,故繼而述之”,是則繼承紀傳、紹述班學之意,隱然而又甚明也。知幾甲班乙馬,正由此出發。
知幾論《史記》的缺點,第一為分散懸隔,此為體裁之失;第二為多載廣采、罕異饒重,此為撰錄之煩。由此進而論及後之通史及撰者,才學皆難及馬遷《史記》,故勞而無功。此就通史體不易為功、大史才不世出而論也。[98]
其實體裁之失,《史記》既有之,同為紀傳體之《漢書》自亦不能免,無可比較其優劣者。撰錄之煩則班彪已評之,但有“遷之著作,采獲古今,貫穿經傳,至廣博也。一人之情,文思重煩,故其書罕落不盡”之同情與了解。[99]至於通論通史難為,實為知幾主要論點所在,《史通·六家·漢書家》雲:
如《漢書》者,究西都之首末,窮劉氏之廢興,包舉一代,撰成一書;言皆精練,事甚該密。故學者尋討,易為其功。自爾迄今,無改斯道。
細按其意,所謂言精事賅,乃是相對於《史記》的撰錄之煩而言,其餘即上承範曄之意見而發揮者。事實上,史才原就不世出,雖斷限縮短,而能言精事該者,固亦不多見。中國曆代正史可以助證。是則知幾論據,蓋在限短則事少,事少則易為;雖無班固大才,亦不至於有通代之失也。其主要不由體裁以論二書優劣,事甚明矣。
綜合言之,知幾論二體優劣及《史》《漢》優劣,殆有一共通原則,此即從“易”字上著眼:編年體體簡文約,易寫而又易於讀,故可與紀傳體競美。斷代紀傳限短事少,故易學而易成,則又勝於通代紀傳,可以宗之而為此體之代表也。難易當然可用以作為批評的理論原則,但不應是決定優劣之主要關鍵。學術研究及大著作由易學、易成及易讀作批評基準,則是假定研究者與閱讀者皆為平庸貪懶、急功近利之人;如此舍難從易,學術尚有提升之可言乎?縱然大才不世出,但作學術批評時,雖可從鄙入論,及其至也,即應指向高明,發明其理,以待世之出大才,使之不至為之徒勞少功也。當然,劉知幾時代,印刷術用於印書伊始,在絹本傳抄之情況下,易寫易讀,誠為研學上重要之問題。然而此物質條件之限製,不宜過分強調,以作為論學評史之主要關鍵,應無可疑者也。或有誌撰述國民史,使曆史學術推廣至通俗化者,則又當別論。
秦火焚劫,使百國史記**然,獨存之《秦記》又不載年月,遂使古史體貌,為之隱晦中斷。司馬遷乘時而興,力創新史,繼起如湧,班固因之別創。自後以訖兩晉之際,紀傳體新史學擅勝場,皆以馬、班為宗。
新潮澎湃之際,雖有荀悅挺出,本《左傳》體式撰成《漢紀》,但出發點原非複興古體。其著作為使天子易讀,省《漢書》之煩,而擴大其帝紀部分而已。及至汲塚出書,杜預據《竹書紀年》解釋《春秋》,斯則古史體貌,始在學術上真正重現。幹寶順荀、杜之說,遂能獨倡古史編年體之美,議守此一家,以取代紀傳新史。古、今正史之爭,二體優劣之論,由是而起。
幹寶古風勁吹百年,寖寖然有壓倒馬、班新潮之勢。幸範曄適時崛興,力挽狂瀾於既倒。自後南朝一係,二體角力爭先,新體勢力略大於古體。北朝一係,稍遲至李彪之出,亦恢複了新體獨勝之局。新體之能反敗為勝,分在南、北二地收複失土或取得戰場優勢,終至在唐初正式單獨取得“正史”之學術地位,除了政治力量支持、名家名著輩出、史評理論優勢等主觀因素外,其二體客觀之體裁特點,實為主要之關鍵因素。
原夫自荀悅、杜預以至幹寶,其學皆源自《左氏春秋》,開始即有經、史二學混淆之特色,故古史學派特重春秋精神,鼓吹義法凡例,推崇史文婉約。如此撰述之史著,配合編年體之簡單,遂至表麵易讀而其實難明、遺落大量史事、不能總會曆史整體全部諸缺點,由是一一呈現。上古世樸事簡,編年體自易為功。後世則不然,劉知幾也嚐論之,所謂“古今不同,勢使之然也”。[100]
文約故遺落時事,體簡故不能會通整體,編年古史之優點,適足以構成其嚴重缺點,範曄、李彪、劉勰等,即據此大力批評,展開其史學理論。彼之所劣者,正是此之所優。而且馬、班史學,以人類總體發展為對象範圍,非徒記述“國之大事,在祀與戎”而已,實符合史學之所以作為一種學術,以探究人類過去活動之旨。斯則此之所優,亦適足以在當時滿足史學之需求,故其成為“正史”者,宜也。
劉知幾力圖重振編年古史,稱美文約體簡,實已不足以令人折服,是以走上文約事博、體簡易明之理論訴求。前者為方法技術之問題,後者為體裁結構帶給作者與讀者之好處,此在批評上當然可以作為理據,尤於印刷術未及普及之前為然。不過,二體之爭,優劣決勝關鍵決不在此,斯所以後世終不以二體並列為正史也。知幾理論影響後世頗大,歐陽修、司馬光分在今、古二體著作中實踐其說,為較早繼起之名家名著。然而即使以《資治通鑒》而論,與幹寶至知幾間之古文風格已大異其趣,於編年體言,法古之味少,而創新之處多,因非本書主題所在,茲不論之。
[1] 唐朝初期重要史實被篡改之問題,李蓁陽師之《唐史考辨》(台北,“中華書局”,1965年4月初版)及《唐史新論》(台北,“中華書局”,1972年4月初版)二書中諸論文,多有辨析。
[2] 參見馬總《意林》,卷五,頁74下。據上海:商務印書館四部叢刊初編,縮印聚珍版。
[3] 詳見《意林》所錄,見卷五,頁69上~69下。
[4] 諸事均見於《武帝本紀》,恭帝言及劉裕告天文前麵已引,《禪位璽書》則詳見該紀中,卷二,頁8C。
[5] 道武帝拓跋珪於386年(登國元年,東晉孝武帝太元十一年)正月即“代王”位。按西晉懷帝原封拓跋氏為“代公”,湣帝時進為“代王”,自此一直以“代王”為號,奉晉正朔。是歲拓跋珪即“代王”位,仍有奉晉之意義。但同年四月,珪旋即“改稱魏王”,始有否定晉室——包括西晉之意。由此而十二年後的六月,遂詔有司議定國號。有司主張根據“居所生之土,有國有家”的理由,仍應以代為號。這是中國分土賜氏的變相論據。而拓跋珪自行決定“宜仍先號以為魏”,理由為天下分裂乏主,他欲掃平中土、撫服人民也。於是翌月遷都平城魏地,十二月即皇帝位,宣稱以土德王。此則表示完全否認晉統也。崔玄伯時為吏部尚書,為建立文物製度之總裁,遂據此意而推定北魏屬土德。事詳見《魏書·太祖紀》,卷二,頁7C、頁8C、頁8D;《崔玄伯列傳》,卷二十四,頁64;《禮誌》卷一〇八之一,頁270A。
[6] 詳見《魏書·崔玄伯列傳》,卷二十四,頁64D~65A。
[7] 詳見《魏書·鄧淵列傳》,卷二十四,頁66C。
[8] 詳見《魏書·崔浩列傳》,卷三十五,頁83A。
[9] 崔浩反對當時東晉流行的玄學及主持修史,詳見《魏書·崔浩列傳》,卷三十五,頁83C、頁84A、頁85A。
[10] 詳見《魏書·高佑列傳》,卷五十七,頁129A~129B。
[11] 李彪後來要求宣武帝準予白衣修史,即特別提出孝文帝當時此動機,因而為宣武所準。詳見《魏書·李彪列傳》,卷六十二,頁143B。
[12] 詳見《魏書·高佑列傳》,卷五十七,頁129B。
[13] 詳見《魏書·高祖紀下》,卷七下,太和十三年至十五年條。
[14] 高閭本名驢,為崔浩賞識,乃改為閭。高允對其文章之富逸亦加賞重,故推薦他接替其遺缺。事詳見《魏書》,卷五十四《高閭列傳》。
[15] 正反雙方意見,詳見《魏書》,卷一〇八之一《禮誌》,太和十四至十五年條。李、崔首先表明他們的專業資格雲:“臣職掌國籍,頗覽前書,惜此正次,慨彼非緒……”群臣評決理由之一則為:“彪等職主東觀,詳究圖史,所據之理,其致難奪。今欲從彪等所議。”見頁271B、頁271C。
[16] 據《魏書》,卷一《序紀》,始祖神元帝統一其內部,推動與魏和親的政策。魏、晉禪代,和好仍密。傳至桓帝時,匈奴劉淵反,晉惠帝假桓帝為大單於,此為元魏受晉命之始。穆帝時,晉懷帝進穆帝大單於,封代公,為元魏早期國號的建立。懷帝為劉聰所執,穆帝助劉琨複晉,事不果;其後晉湣帝立,進穆帝為代王,其子即平文皇帝拓跋鬱律(後亦追尊為太祖)。平文以晉湣帝為劉曜所害,即宣稱:“今中原無主,天其資我!”一麵先後拒和於劉曜及石勒(前趙及後趙),一麵拒絕晉元帝的爵服,奠定“平南夏之意。”故李彪等指稱平文太祖奠定國策,“大造中區”雲雲,解釋為(西)晉亡、元氏興起受命。又:北魏有兩“太祖”,一為此始大的太祖平文帝;一為始稱皇帝的太祖道武帝。據正文下述第三點,李彪的解釋是平文太祖表受命,道武太祖表肇建,其間則是天下無主狀態,如周、漢之際。
[17] 詳見《魏書·禮誌》卷一〇八之一,頁271C。
[18] 崔光與李彪的修史關係,參見《魏書》,卷六十二《李彪列傳》及卷六十七《崔光列傳》。崔鴻的問題附見光傳,頁154C。
[19] 按:關於崔鴻自述其修史曆程,始自宣武帝景初(500—503年)之初開始搜集諸國史料,504年搜集粗備,開始研究及起草,至506年著成九十五卷,隻欠成漢之史。又過了七年,欲求得常璩之書,克成全功。至520年左右,其書才逐漸傳讀,是則修史前後約十餘年。史臣批評其書“多有違謬”,事實上傳末所列違謬者三事,皆為年代問題。崔鴻自述已表明十六國史事複雜,史料搜證未全,故不敢進呈。此正是其實證精神的表現。史臣在這方麵似有意苛責之,動機未詳。詳見《魏書·崔光列傳》,卷六十七,鴻及其子子元均附於此。
[20] 參見《魏書·崔光列傳》所附《崔鴻傳》,頁154C、頁154D。
[21] 詳見《魏書·自序》,卷一〇四,頁235C。
[22] 延壽為唐太宗、高宗間的北方人,其父子事跡均附於兩《唐書》《令狐德棻傳》。(《舊唐書》,卷七十三、《新唐書》,卷一〇二),其《北史》卷一,隻是將《魏書》卷一《序紀》及卷二《太祖紀》合並刪約而成而已。
[23] 唐初不少名人俱出河汾門下,蓋王通(584—617年)講學於汾河,各地來學者千餘人也。王通乃河東龍門人,蓋汲北朝儒學而集其大成者。《王氏六經》指其所撰《禮論》《樂論》《續書》《詩》《讚易》及《元經》,實仿孔子六經而為之。今《元經》乃偽托,餘五者已佚。至於他依《孔子家語》、揚雄《法言》之例所撰之《中說》,今仍存,其學術思想蓋見於此。王通子孫皆頗出色,以王勃最為後世所知。通、勃的關係及著作,請參見《舊唐書·王勃列傳》,卷一九〇上,頁525B~525C。
[24] 王勃於675年死於意外,年齡未及三十歲(《舊唐書》本傳謂二十八歲,《新唐書》本傳謂二十九歲)。王勃承其河汾家學,九歲時即讀顏師古《漢書注》而批評其得失,後來又補撰其祖王通的《續書》而使之完備。此書乃王通仿《尚書》者,收錄斷限是漢至晉。是則王勃亦非僅以詩文著名之輩也。“唐承漢統論”在武則天時代實行,成為官定意識。中宗複辟始廢除。玄宗天寶間,又由崔昌重提,李林甫支持,再度成為官方意識。及至楊國忠當政,自以隋朝宗室而複舊,並貶崔昌。詳見《新唐書》勃傳,卷二〇一,頁474A、頁474B。
[25] 拙著博士論文《唐代中央權力結構及其演進》對此曾有探討,不論效果如何,唐初此政策是頗明確而堅定的。
[26] 饒宗頤著《中國史學上之正統論》對唐代此類異說頗有介述及錄載,見其書頁25~27、頁64~67、頁273諸文。皇甫湜意見主張“王者受命於天,作主於人,必大一統、明所授。所以正天下之位,一天下之心”;亦即兼重一統和繼統兩問題者。然而“唐承漢統論”抹殺隋朝曾一統及有所繼的事實,遠承漢統,固為違心荒謬;不過皇甫湜奸陳閏(元)魏,直以唐、隋、梁、齊、宋、晉相承,實亦同犯於此,而且竟與其強調之“必大一統”前提自相矛盾。司馬光自謂分裂之世強爭正統,“此皆私己之偏辭,非大公之通論”,故視此為戰國,為了遷就編年之便,而以魏、晉、南朝、隋、唐相接,非欲“尊此而卑彼,有正閏之辨也”。他的說法及實際行事仍相矛盾,大有可議之處,但作者無意在此贅論。其說詳見《通鑒·魏紀·文帝黃初二年四月丙午·臣光曰》,卷六十九,頁2185~2188。
[27] 鄒衍大、小九州島說,參見《史記·孟荀列傳》衍傳部分,卷七十四,頁741下。
[28] 徐先生是就趙翼論《史記》編次“不倫”及“無意義”一事提出解釋,至於徐先生又謂司馬遷借此提出對武帝內政的批判,及宣揚其反戰觀念,鄙意恐有推論過甚之嫌。趙文見《二十二史劄記·史記編次》(卷一,頁5),徐文參見《論史記》(頁137~139)。
[29] 參見《論史記》,頁149。
[30] 詳見《漢書》,卷八,頁270。
[31] 群臣意見是由丞相黃霸、禦史大夫於定國等共同提出的,望之力排眾議,為宣帝所采。正、反意見及最後決定,事詳見《漢書·蕭望之傳》,卷七十八,頁3282~3283。漢匈邦交請詳見拙著《從漢匈關係的演變略論劉淵屠各集團複國的問題》,《東吳文史學報》第八號。
[32] 班固在《漢書·匈奴傳》特錄揚雄討論漢、匈關係的意見,揚雄基本上與司馬遷的看法差異不大(參見卷九十四下,頁3812~3816)。班固於傳末《讚曰》的申論,亦大體循遷、雄的觀點,並特引“是以《春秋》內諸夏而外夷狄”之語(參見頁3830~3834)。
[33] 參見《梁書》,卷五十四,頁77A。
[34] 參見《晉書·孫楚列傳》,卷五十六,頁159B、頁159C。
[35] 《史記》八書之中,《禮》《樂》《律》《曆》《封禪》皆為文物製度所在。《漢書》大體承之,另立《刑法》《藝文》二誌及《百官公卿表》。《漢記》另創《車服》《朝服》。於是謝承、司馬彪、袁山鬆等魏晉時代史家,亦多有《百官》《輿服》等誌,顯示漢晉文化之沿繼,深受時人所重視。今見南北諸正史,多有禮樂律曆諸誌,但元魏、北周、北齊三書,則無輿服百官諸誌;《魏書》雖有《官氏誌》,但甚簡略,大體上不及南朝諸史般重視衣冠文物也。
[36] 詳見《北齊書·杜弼列傳》,卷二十四,頁34A。北朝承受南朝的修史壓力,參見本書第十三章第一節。
[37] 何之元在梁末撰《梁典》,入隋至開皇十三年(593年)卒,其觀念實為影響隋唐兩認正統的關鍵。引文詳見《陳書·何之元列傳》,卷三十四,頁45C。
[38] 詳見《宋書》,卷九十五《索虜列傳》全傳,傳末《史臣曰》分析南、北對峙的事實,可代表當時南朝史臣一般的意見。
[39] 《周書》特立《蕭詧列傳》,是基於梁末大亂,宗室紛紛稱帝,而其中蕭詧則臣屬北周,得周支持以抗陳朝之事實。故特立此傳,主要不是為了表達正統與僭偽的關係,而是表達宗主國與附庸國的關係和事實。不過,7世紀以後,唐人或主張隋唐繼統於梁之說,殆即受此啟發。
[40] 《北史·僭偽附庸列傳》並非針對南朝正統政權而來,隻是收述北朝正統政權涵蓋範圍之內的僭偽政權。其中所列之“梁”,是指北周扶立的蕭詧附庸政權“後梁”,其構思顯受《北周書》所影響。《北史》此傳隻有一卷,見卷九十三。
[41] 宋文帝於453年為其太子劉劭及始興王劉浚兵變所弑,劉宋有類似漢武帝蠱禍的事件發生。沈約述二凶,極盡天時人事之附會,大有表示二凶天生壞胚之意,鄙意劉劭少年時代即“好讀史傳”,其詹事即大史家範曄,二人皆與文帝所信任的江湛和徐湛之意氣政見不合,殆事涉朋黨政爭問題而導至兵變也。此傳詳見《宋書》卷九十九。
[42] 宋以後史臣修史,對僭國、外國、叛逆此一秩序,或略有改變,但大體均脫胎於此期的國史結構。不過,其秩序之更動亦宜留意,因與當時政教觀念的變化可能有關也。
[43] 阮孝緒卒於536年,與沈約、蕭子顯、李彪、崔鴻等約略同時。他在523年完成《七錄》,將史部離經析出獨立,而分為十二類,其中即有“國史”“偽史”二部,可詳見其《七錄序》(收入《廣弘明集》,卷三,頁7上~20下)。
[44] 如“正史”類收入譙周之《古史考》、徐眾之《三國誌評》;“古史”類收入《竹書紀年》《獻帝春秋》《三十國春秋》《淮海亂離誌》;顯然皆不盡符合正統王朝國史此一界定。不過,《古史考》與《三國誌評》,主要針對《史記》及《三國誌》而來,頗符合完美主義補注正史的原則,故勉強可得而列之,與所收諸正史訓注並也。《獻帝春秋》《三十國春秋》與《淮海亂離誌》,則是分別補漢、晉與晚梁之闕者,亦為勉強而列之者也。至於《竹書紀年》一書,則為先秦晉、魏之國史,而非屬正統王朝者,第牽就其編年體裁而收錄耳,最為不純。
[46] 見《秦本紀》該年,卷五,頁56上。
[47] 《史記·六國年表》,卷十五,頁199上~下。
[48] 參見《後漢書·班彪列傳》,卷四十上,頁1324~1327。
[49] 參見《通誌·總序》,頁誌一上。
[50] 參見《五代史誌·經籍二·史·正史序》,收入《隋書》,卷三十三,頁957。
[51] 關於此問題,請詳見本書第四章。
[52] 一般說法,根據桓譚之言,謂《表》旁行斜上,取法周譜。司馬遷確曾引用譜牒、牒記諸史料,故作者無意否認此說。這裏論及《表》,是取其編次年月以扼述史事此一基本結構也。至於《左傳》原來是否編年形式,作者及撰述時間究竟如何,疑古派類多置疑,此事於此論之不便,暫采劉、班成說也。至於章氏說法,詳見《文史通義》內篇一《書教》。
[53] 參見杜預《春秋經傳集解·序》,上海,商務印書館,四部叢刊初編,頁269下~270下。
[54] 劉歆利用《史記》印證《左傳》,主要焦點在記載的可信性、史料的權威性,及天意史觀對漢朝的正確性——倡漢屬火德說——三者,詳見本書第五章第四節。至於杜預,焦點主要在體裁、文意與所記事也。
[55] 史文之外另有其意義,此觀念正式由孟子提倡為理論,杜預在此提出“文意”與記事之說,足以啟發晉史家們之興起。晉世史家大講“其事則齊桓、晉文,其文則史,其義”則如何如何,以批判當時,詳見本書第九章第三及第四節。
[56] 有關荀悅的家世學術,以及撰《漢紀》的構思,請參見《後漢書·荀淑列傳(悅附)》(卷六十二,頁2062)及《漢紀》之序(上海,商務印書館四部叢刊初編)。
[57] “晉元論”爭議及陸機黨附張華、賈謐,作者曾論述之,請參頁252~253。
[58] 班固入內撰《光武本紀》,束皙撰《晉書》帝紀及十誌,分別見《後漢書·班彪列傳》(卷四十上,頁1324~1327)與《晉書·皙本傳》(卷五十一,頁148A)。按:束皙亦為張華所欣賞者,也被薦為史官;束皙與陸機皆撰就帝紀,情況約同,實可尋味,惜史料闕乏也。至於機書稱《晉帝紀》,見《舊唐書》卷四十六《經籍上》及《新唐書》卷五十八《藝文誌》。
[59] 詳見《晉書·幹寶列傳》,卷八十二,頁222D。
[60] 詳見本書第九章第三節。
[61] 《史通》,卷九,頁263。
[62] 據《晉書·幹寶傳》(卷八十二,頁222D),幹寶曾撰《春秋左氏義》《外傳》等。
[63] 詳見《史通》,卷四,頁88。
[64] 晉著作郎樂資似承編年複興潮流,而采《戰國策》及《史記》二書,撰為《春秋後傳》,續自魯哀公,以迄於秦二世止,於是自《左傳》以至徐廣《晉紀》,曆代編年國史係列已完備。樂資《晉書》無傳,詳見《史通·六家·左傳家》,卷一,頁11。
[66] 該書即今《後漢書·代序》。參《後漢書》,頁1~2。
[67] 此言為魏澹論史所引,參見《隋書·澹傳》,卷五十八,頁1419。
[68] 劉昭為當時大文豪江淹之外弟,《集注後漢書》一百八十卷,世稱博悉。他又將司馬彪書諸誌抽出,補入範書,使之更完美周悉,即今見之版本也。伯父精於注晉,而尤好幹寶;侄子博於後漢,而雅推範曄,二體之兩宗師,皆為其伯侄二人集注矣。劉昭推崇之言,詳見《後漢書》所附《後漢書注補誌序》;昭傳見《梁書·文學列傳》,卷四十九,頁68C。
[69] 詳見《史通·序例》,卷四,頁87~88。又:序例關係史著體裁結構之完美性與嚴密性,可參見檀超、江淹為《南齊書》所立之條例;《南齊書·檀超列傳》,卷五十二,頁84A。
[70] 分別見《史通》,卷四《題目》與《論讚》。
[71] 本書第十章第一節論及三君主撰史現象,如宋孝武帝為劉義恭、梁簡文帝為昭明太子、梁孝元帝親撰《孝德傳》與《忠臣傳》等是也,皆王室偏好國史紀傳體者也。
[72] 裴子野兼擅古、今二體,其史學成績詳見《梁書》本傳,卷三十,頁44A、頁44B。
[73] “蕭方等”,兩《唐書·藝文誌》誤作“蕭方”,不知梁元帝諸子以“方”排名也,參見《梁書》,卷四十四《忠壯世子方等列傳》。熊襄著作,附見於《南齊書·檀超列傳》,卷五十二,頁84A。
[74] 範曄約於424—445年撰《後漢書》,此前已曾評論古、今二體之優劣,如前文所述。王韶之原為編年名家,為晉史臣,奉敕修國史(宋),即棄編年而用紀傳,卒於435年。繼承者何承天、裴鬆之等,皆為紀傳體(韶之名著為《晉安帝陽秋》,以此任佐郎,續東晉末期史,有《晉紀》十卷。其事跡參見《宋書》本傳,卷六十,頁165A、頁165B)。謝靈運奉敕修《晉書》在426年,其人乃大文豪,於史學殆無深究,且於433年被殺。他之采用紀傳體,殆承範曄之旨,遵王韶之例也。
[75] 元帝倡議見其所著《金樓子·戒子篇》(卷二,頁12),阮孝緒分類及《正史刪繁》,可參見其《七錄序》,收入《廣弘明集》,卷三,頁7上~20下。
[76] 詳見《魏書·崔光列傳》所載崔鴻《上十六國春秋表》,見卷六十七,頁154C、頁154D。
[77] 參見《魏書·鄧淵列傳》,卷二十四,頁66C。
[78] 關於崔浩注經修史以致禍,及高允續修情況,可參見《魏書·高允傳》,卷四十八,頁109C~112C,本書第十章第三節亦頗論之。
[79] 有關李彪等議論及北魏當時史壇活動,請參見《魏書》,卷五十七《高佑列傳》、卷六十二《李彪列傳》,卷六十七《崔光列傳》。本書第十章第三節亦頗論及之。
[81] 參見《唐會要·史館上·修國史》顯慶元年七月三日條,卷六十三,頁1093。
[82] 詳見《史通》,卷十《辨職》《自敘》及卷二十《忤時》。《自敘》謂退而見誌,私撰《史通》雲雲,然《辨職》末段,直喻欲私修國史。殆知幾本欲退而私修國史,後恐幹犯禁例,故改變主意修撰《史通》,以見其誌也。
[83] 吳兢有“今董狐”之稱,恐史德更直於知幾者也,其白衣私修分見於兩《唐書》本傳及《唐會要·史館》類。按吳兢二書原即私修,曆二十餘年未就,後以丁憂居家,請政府資助其完成。玄宗勅就集賢院內修撰。後外放任官,兢將史稿隨行。故其書相當於官準私修及在外修史,如班固故事也。
[84] 參見《二十二史劄記》八朝史至宋始行條,卷九,頁123。
[85] 國史編年紀事之始,殆當自周厲王“共和”元年——公元前841年起。秦自文公始有史,時在周平王時也;且《秦記》迄無編年,則東周之世,某些諸侯國史仍因舊傳統而未編年者也。《竹書紀年》記三代皆不編年,編年自晉、魏始。是以疑編年體創行,恐不早至周公,此議可待再有新出土之文籍,始能定論。
[86] 詳見《史通》卷十四《申左篇》。劉知幾在該篇申《左氏》而貶二傳,持論多由史學性質及史料學出發。
[87] 《五代史誌·經籍誌》史部分為十三類,劉知幾論史分為正、雜共十六類(詳見卷一《六家》及卷十《雜述》),顯然反對其前輩之分類法。劉知幾曾任秘書少監,典掌墳籍,也頗精於校讎目錄之學。
[88] 按:之元指出記事之史不僅隻有《春秋》一種,此即啟示劉知幾究溯史學淵源分為六家之關鍵。自孟子以來即言春秋乃天子之事,孔子為之,故有知我罪我之懼,而之元於此又特指出《春秋》僅是諸侯之史,使其神秘性與權威性降回原貌也。參見《陳書·本傳》所載《梁典序》,卷三十四,頁45B。
[89] 何之元卒於593年(開皇十三年),魏澹則約在此時奉詔重撰《魏書》,引文見《隋書·澹傳》,卷五十八,頁1419。
[90] 崔浩史禍受此批評而生,牟潤孫對此曾有評論,參見其《注史齋叢稿·崔浩與其政敵》(香港,新亞研究所,1959年8月,頁81~93)。孫、幹評論見《晉書》,卷八十二《史臣曰》。
[91] 《文心雕龍》(王久烈等譯注;台北,天龍出版社,1984年1月再版)《史傳篇》,自後半篇論呂太後立紀之事起,除討論立凡例而引編年史外,主要皆以紀傳體為主。
[93] 許冠三《劉知幾的實錄史學》對此一再提出,尤詳見於其第二章。香港,中文大學出版社,1983年初版。
[94] 《史通·申左》,卷十四,頁421。
[95] 知幾就體裁論易讀難讀,大體如此,但就其他角度而論者,於此不便多贅。例如,《載言篇》論《左傳》“使讀者尋繹不倦,覽諷忘疲”,而《史》《漢》則“令披閱之者,有所慒然”,雖頗涉“傳”體之文字結構問題,但大體由方法論上出發,參見卷二,頁34。
[96] 參見《史通·二體》,卷二,頁29。
[97] 他論二體各美並行,廢一不可,最後聲言“異夫令升之言,唯守一家(指《左傳》)而已”(見《史通·二體》)。幹寶顯然曾作此主張,而知幾反對之也。
[98] 《史通·六家·史記家》,卷一,頁19。
[99] 參見《後漢書·班彪列傳》,卷四十上,頁1324~1325。
[100] 詳見《史通》卷九《煩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