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嘉之亂”以來,天下崩潰,但胡人或漢人據地稱雄者,大亂初期常有一股曆史與政治意識在流動,以後喪亂日久始漸消失,此即假西漢經史之學、以複續漢室為口號潮流也。[25]4世紀10年代末期,匈奴之漢內亂,劉曜因緣崛起,於318年(東晉元帝大興元年)改國號為“趙”,宣布“以水承(西)晉金行”,遂下開五胡自行推曆建統,承認漢、魏、西晉——不承認東晉之先河。既然與東晉爭正統,則不得不襲漢魏衣冠製度,五胡政權多置史官者亦在此。劉曜略改劉淵的規模,所假借者仍為漢儒符讖經史之學;且一反劉聰之殺史,仍續修漢趙一係之史。[26]石勒於劉曜奪權篡號的翌年,即對此等虛偽假借之事不表讚同。先前劉琨曾致書於勒雲:“自古已來,誠無戎人而為帝王者,至於名臣建功業則有之矣!”石勒即答書雲:“事功殊塗,非腐儒所聞!”及至劉曜篡號而懼其逼,加趙公、十郡、九錫之封,尋又令其晉封趙王,服王子輿服,“如曹公(指操)輔漢故事”。石勒率直表白雲:“趙王、趙帝孤自取!”[27]石勒宣言,遠較當時南北許多野心人物,假“曹公故事”“司馬宣王(懿)故事”,乃至“諸葛丞相故事”或“王丞相(導)故事”來得坦率可愛,但卻適足以啟示以後更大更直接的野心與動亂。
石勒不假任何堂皇口號而帝王自為之行為,並非表示有意完全放棄漢魏製度,直以胡羯部落製度統治占領區也。他在319年建立(後)趙,與劉曜(前趙)在北方對抗,又需南向與東晉爭正統,因而曆史意識亦甚強。他鄙視近代以來開國垂統之君皆不正。直斥“曹孟德、司馬仲達欺他孤兒寡婦,狐媚以取天下也”;亟論三國以來正統所屬,唯恐自己非真命天子。因而大興漢魏製度文教,且以洛陽為中原故都所在,詔建南都,此即一個半世紀以後,北魏孝文帝遷都漢化之先驅,而素為史家所忽視之五胡一般心理也。[28]
石勒在建製興文之中,與本書論旨有關者,厥為創立官方之“史學”製度。他於319年,建立經學、律學、史學、門臣四祭酒,皆為各有所司的實職機關。惜史傳闕如,職掌已不可考,但其意義及功能大略可推者如下:第一,史學祭酒機關係統,甚可能帶有培育史才之責任,一如經、律二學。第二,此係統可能直掌史官,以修當時之《上黨國記》《大將軍起居注》等,蓋沿襲東漢東觀修《漢記》及《起居注》,以及下開北魏官修記、注之製度也。第三,這是中國曆史上首次直以“史學”為名,而創立的史學訓練或修撰之建製機關,較南朝之宋文帝創立“史學”早了約一個世紀,而且是胡人政權所率先創立者。石勒不如劉淵父子般深通漢文化,但他經常親臨太學考課諸生。“雖在軍旅,常令儒生讀史書而聽之,每以其意論古帝王善惡”;其後又“擢拜太學生五人為佐著作郎,錄述時事”。顯示上述創製,實與石勒了解曆史功用論,深具曆史意識有關。他痛論魏晉之欺詐,恐懼自己之非真命,甚至臨死猶以史實誡其子弟雲:“司馬氏汝等之殷鑒,其務於敦穆也!”[29]是則他有“以史為鑒”“以史經世”之識誌,確可知者也。至於“每以其意論古帝王善惡”,則表示亦知“以史製君”之旨矣。因而創修“史學”及諸記、注,應與他此諸種識誌有密切關係。影響所及,雖五胡中最殘暴之石虎,亦為大興經史文教、具有這些識誌之主,苻洪甚至諫之雲:“刑政如此,其如史筆何!?”[30]此即石趙一朝,君臣間“以史製君”最直接明顯的表示。其淵源蓋一麵直承兩漢觀念,而另一麵或亦與當時東晉史臣和史家所倡揚之史學思潮有關。
苻洪能以史製君,則此略陽氐人之識見可知。其後創立苻秦一係,幾乎統一北方,並能在北大興儒史文教,至苻堅而鼎盛。苻堅大興儒學,禁止老莊、圖讖等南朝之流行學術,大體仍沿劉淵、石趙以來的認識及發展,加上留在北方的門第學風之配合有關也。4世紀後期,《苻堅載記上》雲:
初,堅母少寡,將軍李威有辟陽之寵,史官載之。至是(381年,六十二國入貢,淝水之戰前兩年),堅收起居注及著作所錄而觀之。見其事,慚怒,乃焚其書而大檢史官,將加其罪。著作郎趙泉、車敬等已死,乃止。[31]
按:苻堅當時有龍陽之癖,史亦載之。堅有此癖,恐即為其親閱起居注及國史的主因;以母穢被書,恐是借題發揮或二者兼有之舉也。[32]無論如何,國惡君穢不能入史,此例即“以史製君”及“君懼被製”之相對表現。
大體而言,北方胡人諸政權中,各國皆有史官撰錄國史與起居注,此為6世紀前期崔鴻撰《十六國春秋》所資者也,[33]也應為南朝蕭梁王室子弟蕭方等所以能撰《三十國春秋》之本。[34]不過,有二事似值得注意者:
第一,劉淵、劉聰雖依漢製,但其史官官稱為“左國史”。左、右國史之名,乃孫吳之製,而非漢魏之典。漢於東觀著作,以他官充職而未有專名;魏晉即建置著作省,由中書省移隸秘書省為定製,此下為東晉南朝之正常建製,諸史官誌已述之。北方則自匈奴劉漢置左國史,至石勒而置史學祭酒,蓋至石勒晚期,始置著作佐郎撰錄時事,此下五胡諸國至魏、齊、隋,遂大體以著作省(或著作局、曹)修國史,與東晉南朝一係秘書著作相同也。五胡君主對史之為用有了解,則史官建置始得能建立而奠定。
第二,五胡初以紹漢反晉而起,所用諸儒亦多為留在北方,保守漢代經史之學的人物,與南渡士族崇尚莊老的新風氣不同,關於此問題論者已眾,不遑再贅。要之,東漢三國,對史態度是要求以官方所定之政教為本,政府依此而加以幹預控製。斯則北方諸國既承漢魏衣冠之餘,當亦頗有繼承其對史之態度與要求者,故4世紀初葉,漢趙左國史公師彧修撰國史,而為人誣為“訕謗先帝”,劉聰因而殺之;4世紀末葉,苻堅惡史官之實錄,竟有焚書究史之禍。兩次史禍皆與192年王允殺蔡邕、273年孫皓殺韋昭之事件類似,均與史官直書或不肯虛美有關,恐其危及統治者的權威和聲譽者也。[35]
第二點影響所及,此下至北魏複興,列國史官頗有虛美之事發生,可征者厥有二事:一在386年間,慕容垂因淝水之戰後複國,命董統草創《國書》,勒成三十卷。“慕容垂稱其敘事富贍,足成一家之言;但褒述過美,有慚董、史之直”。此為時君自閱國史,亦以過美為慚者。[36]一為5世紀20年代,匈奴赫連勃勃乘亂建夏國(407—431年),得趙逸、張淵等而命之撰國書。北魏太武帝於431年平夏,“見逸所著,曰:‘此豎無道,安得為此言乎!?作者誰也,其速推之!’司徒崔浩進曰:‘彼之謬述,亦猶子雲之美新。皇王之道,因宜容之!’世祖乃止。”[37]赫連勃勃甚有曆史意識,自稱大禹之後,且重視身後之名;為人以“凶暴好殺,無順守之規”著名。[38]是則史官居其世,一如揚雄之《劇秦美新》者,不得不然也,況趙逸本亡虜而為其所役使者耶?
舉茲二例,並非意謂自381年苻秦焚史事件以來,北方史官即已虛美成風。在此事件之前後,史官之直筆或曲筆,固與其人格及製度有關,亦與時君人格有關,不可一概而論。隻是苻秦焚史之後,即有燕、夏國史之虛美,在解釋上應有一定的關係與意義,猶如450年太武帝殺史事件以後,一度對北魏史官製度及史官心理影響甚大,不得遽謂無前後因果關係也。
4世紀間,南北此史學思潮的發展似有所異同。南方自初期王導、幹寶等,重建史官製度及實行“以史經世”“以史製君”觀念以降,由於東晉君權低落,故君主實無力控禦及逼害史官。基此發展,至中期以後,史家及史臣竟至演變為同情弱晉、製裁桓氏父子的趨勢。桓氏父子的反應,桓溫對諸史家不過止於口頭的威脅警告,至於逼令孫盛修改《晉陽秋》所書枋頭之敗(此役發生在369年),要挾以“關君門戶事”,已是極致的表現。其問題出在枋頭之敗的解釋上,而溫、盛二人各皆承認失利之事實,並無異議也。[39]桓玄大概吸取其父此事件之教訓,知政治壓力不足以絕對支配史官,且其敗亡之餘亦無複壓力可言,故徑自撰錄起居注,對其失敗先行做好解釋基礎,庶幾可影響當世或後世史家的意見也。劉宋以降,委任心腹文人修史或帝王親自撰述,即是承桓氏父子之教訓而來。
相對的,北方胡主文采風流及與文士之關係不如南方。他們親自撰述的可能性極微。尋得君臣關係密切的文士,俾以修史之任,使能隱惡揚善者,五胡初亂時可能性亦不甚高。“以史經世”“以史製君”的思想觀念原因漢儒之經學而昌盛,胡主們用此等保守漢儒風氣的學者修史,即使不受南方思潮影響,他們也可能直書實錄,以申“貶天子,退諸侯,討大夫”之旨。因此,北方統治者費神留意於國史如何書寫,當在南方上,而劉聰、石虎、苻堅、慕容垂等,遂竟至親閱記、注,指示改修,以及追究史臣也。此為桓氏在南方受製於史之約略同時,北方則人君不躬自閱史的慣例被打破,史禍屢傳,終至史臣有虛美過實之事發生者也。
自下思潮的發展,南朝由於君威的重振,帝王重視史學,遂回後漢魏施展無形壓力,使史官產生自我警覺而自我約束的路線,故大體無史禍之發生。北朝則不然,他們仍在舊路線上摸索,則能走出一條合理之道路,建立一種可避免史禍的官修製度。他們的努力是非常明顯的,往往也是出於君臣雙方溝通共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