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固而後,修撰一代全程而總體的曆史者,厥為東觀史臣。由於受到政治力量的介入,且成於眾手,故《漢記》不為後人所滿意。3世紀前期,荀悅“抄錄《漢書》,略舉其要”“以副舊本”;應奉專研漢代史,曾刪《史記》《漢書》《漢記》三史以成其十七卷之《漢事》一書;[65]稍晚的謝承,則是第一位私家重撰東漢史的人,所撰《後漢書》百餘卷,恐亦據《漢記》以為本。[66]他們的著作,多據舊史而刪削或重撰,表示原創性低,論證亦未必精妙,方之馬、班,相去甚遠。另一著名的文化史家——巴蜀學派的宗師譙周,情況似亦與此諸子同。故3世紀後期的名史家司馬彪,對此作了扼要的評論,他說:“漢氏中興,訖於建安,忠臣義士;而時無良史,記述煩雜。”這是他繼起重修東漢史,撰成《續漢書》的原因。[67]
公元3世紀的史壇,譙周、皇甫謐、韋昭、華覈、薛瑩、王沈等,在史學均有表現,但似不及晚他們一輩的陳壽、司馬彪和華嶠那麽出色。他們的研究範圍或為古代史,或為前代史(東漢),或為當代史(三國),或為地方史(地方人物誌)。前輩史家中,似乎以韋昭的實證主義風格較為突出。韋昭被華覈推許為吳之史遷,是一個反圖讖論的理性主義者,所撰《洞紀》一書,斷限由庖犧氏以至於漢獻帝,自稱“昔見世間有古曆注,其所紀載,既多虛無;在書籍者,亦複錯謬。囚(時因與統治者不合而下獄,故自稱為囚)尋按傳記,考合異同,采摭耳目所及,以作《洞紀》”雲雲。[68]值得注意的是,韋昭傾向實證史學,並不表示他的著作就能完全符合實證史學的要求。當時有一種崇拜文獻的風氣,譙周、皇甫謐等皆不能免,故司馬遷和班固所認為邈遠不可全信上古史料,他們皆不避采用。要之韋昭的自述,仍足以表示實證史學論考事實的特色。
司馬彪乃晉室子弟,因政治上的失意,遂“由此不交人事而專精學習,故得博覽群籍,終其綴集之務。”他曾撰《九州島春秋》,又據地下史料——汲塚《竹書紀年》——辨證譙周的《古史考》。所撰《續漢書》,即為不滿東觀史臣,乃至譙周諸人的作品,故繼起而作者。他是繼謝承、薛瑩私撰東漢一代完全曆史的第三人,是“討論眾書,綴其所聞……通綜上下,旁貫庶事”之作。[69]由此可知的是,司馬彪重視第一手史料,並以較嚴密的論證進行其研究工作。故在範曄書成之前,彪書與華嶠書,均被人所推崇,劉知幾尤以為華嶠書為“居最”。
華嶠為華歆之孫,少以才學深博見稱,晉惠帝初,“以嶠博聞多識,屬書典實,有良史之誌”,遂轉秘書監。史謂“初,嶠以《漢記》煩穢,慨然有改作之意,會為台郎,典官製事,由是得徧觀秘籍,遂就其緒”。其書命名為《漢後書》,紀、傳部分先成奏上,詔朝臣會議,荀勖、和嶠、張華、王濟“鹹以嶠文質事核,有遷、固之規,實錄之風”,於是藏之秘府,稍後又列為東宮講本。[70]
劉知幾推崇彪、嶠,尤常以華嶠與班固相比。《史通·覆才篇》批評蔡邕以降的史才,認為當時治史者多為文士,有重視文辭、偏記雜說,乃至屈從政治壓力諸弊,聲言“假令其間有術同彪、嶠,才若班、荀,懷獨見之明,負不刊之業,而皆取窘於流俗,見嗤於朋黨。遂乃……無由自陳”雲雲。[71]彪、嶠能懷“獨見之明”,是由於他們有“才”有“術”,此當即指他們博搜史料及進而論證,以至達到實錄,提出一家之言之意。《補注篇》則批評注釋家重視異聞塗說,不能再作進一步論證以發明事實,聲言“不能探賾彪、嶠,網羅班、馬,方複留情於委巷小說,銳思於流俗短書,可謂勞而無功,費而無當者矣。”[72]此皆實為對彪、嶠二子的實證史學作推崇也。
陳壽約與彪、嶠同年紀,皆曾在晉初入秘書省著作,[73]推薦他入內著作者即張華。壽有撰述地方誌——《益都耆舊傳》——的經驗;又曾撰《古國誌》五十篇,可能與其師譙周的《古史考》及司馬彪的《辨古史考》有關。彪、嶠二子重視第一手史料及證據的推論,此與譙周的重視權威文獻的陳述頗有差異,就此而言,陳壽似分承巴蜀學派與中原史風兩緒,其成果即見於三國史的研撰。巴蜀學派的風格容後再詳,要之陳壽“撰魏、吳、蜀《三國誌》,凡六十五篇,時人稱其善敘事,有良史之才。夏侯湛時著《魏書》,見壽所作,便壞己書而罷。張華深善之,謂壽曰:‘當以《晉書》相付耳!’其為時所重如此”。[74]吳史部分,由韋昭等人的著作為底本;魏史部分,則由王沉、荀顗、阮籍共撰之《魏書》為參考。時人認為王沉等之作,“多為時諱,未若陳壽之實錄也”。[75]是則前之魏史不令人滿意,而導致陳壽與夏侯湛各自重修,而湛書則又不及壽書,至自壞其心血之作也。張華亦盛稱華嶠書,但以晉史相托付者則為陳壽,是又學術自有公論成就自有高下,其事甚明。故《晉書》史臣曰推崇他雲:“丘明既沒,班馬迭興;奮鴻筆於西京,騁直詞於東觀。自斯以降,分明競爽,可以繼明先典者,陳壽得之乎!”[76]
作者無意在此詳析陳壽的觀念及方法,不過上述諸讚詞和推崇行為,即約略可想知此成果背後的實證史風。約一個半世紀後,裴鬆之為壽書作注,其《上三國誌注表》即對陳壽的實證史學有畫龍點睛的勾畫,說:
……壽書銓敘可觀,事多審正……然失於在略,時有所脫漏。
臣奉旨尋詳,務在周悉;上搜舊聞,傍摭遺逸。按三國雖曆年不遠,而事關漢、晉,首尾所涉,出入百載,注記紛錯,每多舛互。其壽所不載,事宜存錄者,則罔不畢取以補其闕。或同說一事而辭有乖雜,或出事本異,疑不能判,並皆抄內以備異聞。若乃紕繆顯然,言不附理,則隨違矯正以懲其妄。其時事當否,及壽之小失,頗以愚意有所論辯。[77]
首先就史料及其鑒定與選擇來看,陳壽麵對的是割據之局,而注記紛錯舛互的情況,真偽是非必待嚴密的考證推論不為功。陳壽經論證後所不取者,而裴鬆之反罔不畢取之以補其闕,補闕者未必能證陳壽所考論之不實,此則陳壽論證之精妙可知矣。至於史料既紛錯矣,則來源即多不同,不同源之史料記事又常多乖異,鬆之並取之以備異聞,陳壽竟或至全舍之而不取(如記曹彰、荀彧之死等事),則又相對地顯示了後者的闕疑謹慎。是則鬆之自詡的“尋詳”“周悉”,恰如劉知幾所謂的“好事之子,思廣異聞,而才短力微,不能自達,庶憑驥尾,千裏絕筆,遂乃掇眾史之異辭,補前書之所闕若裴鬆之《三國誌》是也”。[78]此適好反襯出陳壽的精簡扼要,正是《三國誌》之優點所在,故後之史家或重撰東漢,或再修兩晉,無人嚐試取代壽書,而使之名列“四史”者,蓋在此也。[79]鬆之稱讚壽書“事多審正”,斯始得其論證的真相。
鬆之又推崇壽書“銓敘可觀”,即表示陳壽有可觀的組織能力及敘述才華,此正是重建曆史的另一層次問題,也正是劉向、揚雄等所服於司馬遷的“善序事理”者。卡爾(E.H.Carr)雲:“曆史奠始於史家之銓敘事實,而將之轉變為史實。”(History begins with the selection and marshalling of facts by historian to become historical facts.)又雲:“廣為史家所接受之信念,乃是曆史在於依因果序列以敘述過去之事件也。”(It was accepted doctrine that history consisted in marshalling the events of the past in an orderly sequence of cause and effect.)[80]此語誠然。優秀的史家,他絕不是“不選事而書”的,那隻是工於撰注記和實錄的周悉原則而已。[81]陳壽經論證而確認了一些事實,淘汰了不少的疑事,其所選取者則必加以推論因果關係,然後始克作有組織的銓敘。“銓敘可觀”,不過隻是其表現出來的結果,而讓人產生的印象罷了。由此言之,陳壽能夠繼明馬、班先典,確立史學須講求實證,於兩晉以降史壇流行文才、玄想之風氣下,無異為一盞明燈也。
新史學運動末期三大家——司馬彪、華嶠、陳壽,皆能出色的發揮實證史學的要旨。他們重視事實、考論事實以發明其真相,從而推論其關係,再加以敘述重建;盡管水平或有高下,成就或有得失,然於新史學成熟奠定之貢獻,不宜輕視也。
[1] 參見《史通通釋》,卷十二,頁329~336。
[2] 參見《史通通釋》,卷十二,頁333~334。
[3] 參見《史通通釋》,卷十二,頁339。
[4] 《史通》有《二體篇》,專論《左傳》所代表的編年體和《史記》所代表的紀傳體,有關知幾的二體論,請參見本書第十二章第五節。他在這裏,顯然是為了論述正史的發展,又遷就了後來的史學分類觀念,故將《春秋》經和《左傳》引入,以明古史淵源及《漢紀》之所本。
[5] 見《後漢書·荀淑列傳(悅附)》,卷六,台北,鼎文書局標點本,頁2062。
[6] 詳見《漢紀序》及《漢紀》,卷一之小序,上海,商務印書館四部叢刊初編,縮印明刊本,頁3上~頁4上。
[7] 詳見本書第十二章第三、第四節。
[8] 《漢紀》全書共七萬二千四百三十二字(王莽部分占一萬字),他是模仿《春秋》經傳之作,因而除了述災異、典五誌之外,斷限也恰為二百四十二年,與《春秋》經同。關於他的意旨,可詳其《漢記》之序,本書稍後尚有討論。又荀悅在建安三年(公元198年)奉詔刪撰,據其序自述,時任“給事中秘書監”,與劉知幾異;而《後漢書》本傳則謂其“累遷秘書監、侍中”,知幾蓋本此。
[9] 趙翼《二十二史劄記·司馬遷作史年歲》謂任安坐罪下獄在征和二年,此時書已成,前後研撰時間共十八年之久,甚是。但又雲“況安死後,遷尚未亡,必更有刪訂改削之功。蓋書之成,凡二十餘年也。”此則未悉何據?(台北,世界書局,1971年5月六版,卷一,頁1)王國維《太史公係年考略》,謂《報任少卿書》成於太始四年(公元前93年),鄭鶴聲詳論《史記》,二說俱引,而未論斷之,且所引趙翼言亦多斷章省略(見《中國史學論文選集》一,頁147)。王說、趙說孰是,終究不明。作者按:褚少孫補《史記》,於《田叔列傳》末,對田叔之子田仁及任安,皆有補述,二人皆史遷之友也。據褚氏之言,田仁和任安皆因征和二年戾太子蠱禍事件下獄死,故趙說為是,《報任少卿書》當在此年左右完成(《史記》,卷一〇四,頁888上~889下)。又:王說史遷在元封三年(公元前108年)為太史令,趙說在二年,王說較合。是則由元封三年至征和二年止,《史記》成書起碼曆時十八年。鄭氏之《太史公司馬遷之史學》一文,收入杜維運等編《中國史學史論文選集》一,頁138~212。
[10] 《漢書·司馬遷傳·讚曰》,卷六十二,頁2737。
[11] 《史記》原名為《太史公》,據桓譚(公元前1世紀末至公元1世紀中期)雲是出於東方朔的題署,此為唐司馬貞《史記索隱》之說。但司馬貞自己即對此懷疑,以為“太史公”三字恐為司馬遷尊其父的稱謂,或是遷外孫楊惲對遷的尊稱(參見《太史公自序》注,卷一三〇,頁1065下)。然而司馬貞又在《孝武本紀》索隱“太史公”一詞,再加論證,以與裴駰的《集解》相對(參見《史記》卷十二,頁146注),是則《史記》原名未能確也。
[12] 孔安國傳古文《尚書》,司馬遷從之學,《史記》即多處征引古文《尚書》。孔安國編訂古文《尚書》而為之序,其事在戾太子蠱禍之後,與《史記》成書約略同時。其《尚書序》略雲:“……先君孔子……詩論墳典,斷自唐虞以下,訖於周……典謨訓誥誓命之文,凡百篇。……及秦始皇滅先王典籍……漢至龍興……伏生年過九十,失其本經,口以傳授,裁二十餘篇,以其上古之書,謂之《尚書》。……至魯恭王……得先人所藏古文虞夏商周之書……增多伏生二十五篇。(今加編訂)並序凡五十九篇,為四十六卷。其餘錯亂磨滅,不可複知,悉上送官,藏之書府,以待能者。承詔為五十九篇作傳,於是研精覃思,博考經籍,采摭群言,以立訓傳……庶幾有補於將來。書序。序所以為作者之意,昭然義見,宜相附近。……”(詳見嚴可均校輯《全上古三代秦漢三國六朝文》的《全漢文》,卷十三,頁6A~7B;以下引此書,將用簡稱《嚴校全漢文》。日本京都,中文出版社,1972年7月初版)。古文《尚書》諸篇各有序,此序實為總序,與正文所引《太史公自序》此段《子序》意義相當。司馬遷“為《太史公》書序”,此序略以用作什麽用意,其書法正與孔安國為訓傳“書序。序所以為作者之意”相類似。是以司馬遷之文,宜作“為《太史公》。書序,略以……”,不宜斷句為“《太史公書》序,略以……”。是則司馬遷早已自稱其書為《太史公》,後人稱之為《太史公書》或《太史公記》,猶之如司馬遷在《孟荀列傳》稱“餘讀《孟子書》”也。古人常以姓名或官職名書,《漢書·藝文誌》多有證據。該誌即雲:“《太史公》百三十篇”“馮商所續《太史公》七篇”(見卷三十,頁1714~1715並注)。班彪弟子王充,在其《論衡》一書中,一再聲稱“班叔皮續《太史公》書”(台北,世界書局,1955年11月台一版)表示《史記》原名實為《太史公》,而為司馬遷自己所命名。
[13] 《史記》十篇有錄無書,世多疑之,甚者有人懷疑其書尚未完成即遷已逝世。據本文所引證,則此說殆不得真。司馬遷卒年不詳,或謂武帝末,或謂昭帝初。至於桑弘羊在始元六年(公元前81年)——昭帝即位七年——的財經大辯論中,引司馬遷的說法雲:“司馬子言:‘天下攘攘,皆為利往。’”徐複觀先生認為是“《史記》在史公死後已開始流行”雲雲(參見《論史記》,頁118並注),可能亦未必得實。蓋該書在司馬遷生前即已宣示也。桑弘羊所引之言,見於《史記·貨殖列傳》,卷一二九,頁1045下。
[14] 《史記》文句在羅布淖爾木簡可見,即約在宣帝以降的西漢,《史記》已為邊吏所知,參見陳直《史記新證·匈奴列傳第五十》,收入《史記會注考證》,台北,洪氏出版社,1985年9月,頁1514。
[15] 衛宏在《後漢書》有傳,其所撰《漢舊儀》的目的,均詳見卷七十九下,頁2575~2576。同卷《謝該傳》亦稱孔融在建安間上書力稱“光武中興……範升、衛宏修述舊業”(頁2584)。引文見《史記·太史公自序》注,卷一三〇,頁1065。作者按:引文原作“衛宏漢書舊儀注曰”雲雲,應是《漢舊儀》之誤。
[16] 見《三國誌·王朗傳(子肅附)》,卷十三,台北,鼎文書局,標點本,頁418。
[17] 參見《漢書·司馬遷傳》,卷六十二,頁2738。
[18] 引文見《後漢書·班彪列傳》,卷四十上,頁1325。關於班彪的道德批評,下節尚有討論,此不贅評。
[19] 該文見嚴可均校輯《全後漢文》,卷二十六,頁6A~6B。
[20] 引文出自《典引》之序及賦辭。《秦紀論》見《史記·秦始皇本紀》之末(卷六,頁89下~90下),顯為後人取其說以附之,可證今本《史記》,補續者非僅褚少孫一人而已。該論乃是推衍明帝之意,對賈誼和司馬遷之論秦的興亡加以批評。作者案:司馬遷征引賈誼著名的《過秦論》以作為其自己的《太史公曰》,表示遷甚同意誼的意見。但二人批評的對象為二世皇帝而非子嬰,且假設二世能任忠賢而改革舊政,始克有救。明帝則誤會子嬰得中佐則社稷未宜絕,顯示他讀書疏略。班固是研究漢史的大家,居然順此誤會而在此二文申論,則班固的意識心態,可得而推知也。
[21] 參嚴可均校輯《全晉文》,卷四十九,頁8B。關於班固的史學,下文尚有討論,此不贅評。
[22] 參見《漢書·東方朔傳》,卷六十五,頁2863。武帝此言似在《史記》完成以前發問,但亦足參考。又《史記·滑稽列傳》末,褚少孫補述東方朔事,謂時人稱他為“狂人”,見卷一二六,頁1026下~1027下。
[23] “空言”“空文”之說,前章已分析。對於這些學者或思想家們,司馬遷雖或知其義理,也有聲言不知不懂的,如直陳他自己對老子其人不確定,謂其學說“微妙難識”(《老莊申韓列傳》《孟荀列傳》等也表達了類此意思)。他評論莊子“空語無事實”(見《老莊申韓列傳》,卷六十三,頁678上~678下),聲稱對孫、吳兵法弗論,但“論其行事所施設者”——即行為的表現及其關係(參見《孫吳列傳》,卷六十五,頁686下),這些皆表現他重視及尊重事實的精神。類此者《史記》諸篇多見之,不必再贅舉。
[24] 《史記·儒林列傳》曾載其師董仲舒的遭遇,《汲鄭(當時)列傳》則備記汲黯的為人及行事,稱其賢者。無獨有偶的是董、汲二賢俱疾惡丞相公孫弘的偽詐取容,故均為弘所排擠。武帝得大宛千裏馬,作《天馬之歌》,汲黯不奉承而批評之,公孫弘竟建議說:“黯誹謗聖製,當族!”事見《史記·樂書》,卷二十四,頁374上。
[25] 參見《後漢書·班彪列傳》,卷四十上,頁1327。
[26] 崔駰為崔篆之後,孔僖為孔子之後,皆是經學世家。兩家有通家之好,駰、僖亦為同學而相友善。他們所謂的“書傳”“漢史”,應指《史記》而言。因崔駰與班固、傅毅齊名,又與班固同在竇憲幕下;孔僖亦因此疏而召入,為蘭台令史。此時班固的《漢書》正在修撰之中,故二人所讀者,不可能是《漢書》也。詳參《後漢書·儒林列傳·孔僖傳》(卷七十九上,頁2560~2563)及《崔駰列傳》(卷五十二,頁1703~1722)。
[27] 詳見《後漢書·蔡邕列傳》,卷六十下,頁2006。
[28] 據《漢書·成帝紀》,王鳳薨於陽朔三年(公元前22年),翌年劉宇亦薨。據此以考劉宇入朝,應為河平間。引文參同書《宣、元六王·東平思王宇傳》,卷八十,頁3324~3325。
[29] 參見《後漢書·竇融列傳》,卷二十三,頁803。
[30] 詳見該書“晉成帝鹹和七年春正月”條,卷九十五,頁2982。按:該條尚載石勒評論漢高祖、韓信、彭越、光武帝、曹操、司馬懿等人物之行事,亦可見其曆史知識之豐富。台北,宏業書局,1972年4月標點本,《通鑒》之文,蓋據《晉書·石勒載記》。
[31] 詳見金靜庵:《中國史學史》,台北,“國史研究室”修訂本,1973年10月25日台二版,頁218。
[32] 《後漢書》本傳,卷四十上,頁1327。
[33] 鄧後乃和帝妻,鄧禹之孫,學行俱皆,和帝崩後長期臨朝聽政。執政期間曾有水旱動亂諸事,後皆努力匡救之,為一代賢後,故劉毅上此書。劉毅則曾在東觀工作,曆史意識頗濃。書奏全文詳見《後漢書·皇後紀·和熹鄧皇後》,卷十上,頁426。
[34] Collingwood,The Idea of History,pp.25~28.
[35] 詳見《論語·八佾》注,卷二,頁15。
[36] 參見《文獻通考·自序》,頁考3中~3下。
[37] 詳見《中庸》第二十章,頁19。此章尤強調篤行一段,此句又可見中國論學的特色在實踐。
[38] 嚴可均校《全漢文》,孔臧《與侍中從弟安國書》,卷十三,頁5B。孔臧習今文學,但推崇安國能闕疑和善推理。
[39] 此句之前文,乃是解釋西伯、孔子諸賢聖因困厄意鬱而從事著作,以申其誌,故顏說甚是(見《漢書·司馬遷傳》注,卷六十二,頁2735、頁2736)。徐複觀先生謂此三字乃是作者“想到人類將來的命運……盡到對人類的責任”雲雲,顯為過分引申之言(詳見其《論史記》,頁81~82)。
[40] 見《漢書·司馬遷傳》,卷六十二,頁2735、頁2736。
[41] 司馬遷的女婿楊敞,出身霍光的大將軍幕府,為霍光所厚愛,升遷至九卿、丞相,與霍光共廢昌邑王而立宣帝。楊惲一再因言論惹禍,宣帝似因其父之功,故一直容忍之,最後忍無可忍始殺他。但用今日之眼光看,楊惲的言行,實罪未至於死,隻是率性而行,令人側目難忍而已。連坐其罪的,尚有名臣韋玄成和張敞等人。詳見《漢書·楊敞傳(惲附)》,卷六十六,頁2888~2898。
[42] 見《漢書·司馬遷傳》,卷六十二,頁2737。
[43] 請詳見拙著《漢書撰者質疑與試釋》(上),《華學月刊》一二二期,頁12上~17上。
[44] 司馬貞之言見《史記·太史公自序》注,卷一三〇,頁1065下,本自《公羊傳》“哀公十四年”條。
[45] 《新論》已佚,嚴可均輯其殘文以存真,此段嚴氏蓋據《北堂書鈔》未改本及《太平禦覽》而輯校(詳見嚴校《全後漢文》,卷十四,頁9B~10A)。“中華書局”據問經堂輯本亦引此段(頁15),中間文句遺落甚多,注雲亦據北堂鈔(不是未改本?)。以其遺落多,今據嚴校本。台北,“中華書局”本,1969年2月台二版。
[46] 詳見《孟子·滕文公下》,卷三,頁89~92。
[47] 參見《四書集注·中庸》,頁25~27。
[48] 於誌寧等評劉向之徒的作品“皆因其誌向,率爾而作”。詳見《隋書·五代史誌·經籍二·史·雜傳序》,卷三十三,頁981~982。
[49] 《漢書·序傳》不提其父撰述之事,今據《後漢書·班彪列傳》,卷四十上,頁1324~1327。
[50] 《漢書·司馬遷傳·讚曰》,卷六十二,頁2738。
[51] 《後漢書·班彪列傳》,卷四十上,頁1333。
[52] 《漢書·敘傳》,卷一〇〇上,頁4213。
[53] 《漢書·司馬遷·讚曰》,卷六十二,頁2737。
[54] 《漢書·司馬遷·讚曰》,卷六十二,頁2737。
[55] “美新”是指揚雄所撰《劇秦美新篇》。該文是一篇帶序的辭賦,揚雄自述欲學司馬相如《封禪賦》之歌頌漢休,故撰此賦以歌頌“新德”,詳見嚴可均校《全漢文》,卷三十五,頁7B~10A。班固的批評見《典引》之序。
[56] 《典引》一文,嚴可均輯自《文選》及《藝文類聚》,原文作“亡實”。《後漢書·班彪列傳》改作“典而不實”。注雲:“體雖典則,而其事虛偽,謂王莽事不實。”(《後漢書·班彪列傳》,卷四十上,頁1375)今從嚴校文。
[57] 褚少孫附傳見《漢書·東方朔傳》,卷六十五,此處所引文並注,在頁2873~2874。
[58] 引文見《漢書·敘傳》,卷一〇〇下,頁4235。
[59] 參見《論衡·超奇篇》,頁137。按:《後漢書·班彪列傳》謂班彪撰後傳數十篇,《史通·古今正史》作六十五篇,王充卻謂百篇以上,似不宜采信,蓋其言誇也。
[60] 參見《論衡·超奇篇》,頁135。
[61] 傅言為嚴可均輯自《傅子》一書,詳見《全晉文》,卷五十,頁14B。此評亦為劉知幾所同意,采入《史通》之《核才篇》,範言詳見《後漢書·班彪列傳·論曰》,卷四十下,頁1386。
[62] 參見《二十二史劄記·史漢不同處》條,卷一,頁10~11。
[63] 見《後漢書·班彪列傳》,卷四十上,頁1324~1327。
[64] 華覈本人亦為新史學運動末期的名史家,其上疏本末詳見《三國誌·薛綜傳(子瑩附)》,卷五十三,頁1255~1256。
[65] 應氏乃漢末學術世家,應奉本人為漢史專家,著作甚豐,詳見《後漢書》本傳並注,卷四十八,頁1606~1615。
[66] 謝承之姊乃吳大帝孫權的夫人,詳見《三國誌·吳主權謝夫人傳》,卷五十,頁1196。又見《隋書·五代史誌·正史》類謂其後共有一三〇卷,無帝紀雲雲,卷三十三,頁954。
[67] 詳見《晉書·司馬彪傳》,卷八十二,頁221D。據開明書局鑄版。
[68] 詳見《三國誌·韋曜傳》,卷一四六〇~一四六四。按:韋曜原名昭,避司馬昭諱而改。引文乃公元273年下獄,在獄中所上自訟表的文字,其中謂《洞紀》隻有三卷;《五代史誌》將之列入《雜史》類,謂有四卷。晉史家臧榮緒好此書,曾撰《續洞紀》一卷。
[69] 參見《晉書·司馬彪傳》,卷八十二,頁221D~222A。《續漢書》今有輯本,其諸誌則補入範曄《後漢書》,二書並行不朽。
[70] 華嶠之書名為《漢後書》,原計劃撰寫九十七卷。其中《誌》之部分改名為《典》,凡十卷,未成而卒。嶠中子徹奉命踵之,亦未竟而卒;少子暢又奉命繼撰,始克告成。五胡亂華後,此書僅存五十餘卷。詳見《晉書·華表傳(子嶠附)》,卷四十四,頁130A~130B。按《五代史誌》謂嶠書之名為《後漢書》,僅存十七卷(《隋書》,卷三十三,頁954),《舊唐書·經籍誌》及《新唐書·藝文誌》亦均作《後漢書》,《史通·古今正史》原亦作《後漢書》,浦起龍改為《漢後書》,以“後漢”為誤(卷十二,頁342)。諸書以《五代史誌》最早出,疑華嶠原名應為《後漢書》,與其他《後漢書》之名相同,而唐初史臣修晉史,顛倒其字,或後世版本顛倒其字?待考。今暫據本傳之名。
[71] 詳見《史通·覆才篇》,卷九,頁249~251。
[72] 詳見《史通·補注篇》,卷五,頁131~133。
[73] 陳壽卒於公元297年(惠帝元康七年),年六十五歲。司馬彪卒於惠帝末,六十餘歲。華嶠較早卒——293年——年齡不詳。
[74] 《晉書·陳壽列傳》,卷八十二,頁221B~221C。司馬彪、華嶠、陳壽之作,應以後者最晚出。又《華陽國誌》本傳謂張華推崇他“以班固、史遷不足方也”雲雲。
[75] 參見《晉書·王沉列傳》,卷三十九,頁117B。
[76] 《晉書·陳濤列傳》,卷八十二,頁223D。
[77] 該表上於元嘉六年(公元429年),見《三國誌》附錄,頁1471。
[78] 詳見《史通·補注》,卷五,頁132。
[79] 後世學者或有批評裴注拾遺煩蕪,應是較允之言。或有為鬆之辯護,認為其注篇帙數倍於壽書,有保存材料之功。實則注之煩蕪與否,和它是否能保存鬆之自身亦不知日後會亡佚的材料無關。鬆之作注之時,當不知其所征引者日後會亡佚,其目的是為國誌注釋,保存材料乃意外的收獲而已。二事不同,豈能以意外的收獲,遂遽掩抑其煩蕪之失?前文所引顏師古、劉知幾、趙翼之言,固足證其失矣,強辯固無謂也。關於此問題,略參逯耀東《裴鬆之與三國誌注研究》,收入杜維運等《中國史學史論文選集三》,頁235~236。
[80] What is History.p.97 & 82.
[81] 劉知幾雲:“工為史者,不選事而書,故言無美惡,盡傳於後。”(《史通·言語篇》,卷六,頁153)知幾的實際撰史經驗主要在修實錄,故有此言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