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實證而實錄:方法論的確立
一、曆史知識真實的價值
8世紀初期,劉知幾撰《史通》,特立《古今正史篇》,實為中國最早而有係統的史學史著作。他論述司馬遷以前的史學發展,由《三墳》《五典》《尚書》《春秋》,以至於陸賈的《楚漢春秋》,其間頗值得注意者有兩點:第一,他突出了史學的實證主義精神,援引司馬遷和班固之言,直指堯以前之史多無征可信,“後來諸子,廣造可說;其語不經,其書非聖”。第二,他對早期的“正史”,並無嚴格的界定,故諸體兼述、經傳齊論,似乎有意將其前麵所論的“六家”,籠統地一並劃為正史,而為其後來專就“二體”以論《史記》以下諸正史不同,當有矛盾之嫌。[1]
本書第四章曾討論司馬遷自述其所開創的新學術,辨明其新史學的目的、對象、性質和方法,乃至指出經、史之分野所在。實證主義是新史學的重要特征,與今文經的玄想和附會、演繹和模擬不同。此特征不自司馬遷始,但因司馬遷而顯,廣受新史學運動期間諸學者所重視。劉知幾開章即突出此特征,可謂對史學之所以成立,已具慧眼深識。然而關於第二點,劉知幾曾有論述雲:
當周室微弱,諸侯力爭,孔子應聘不遇,自衛而歸,乃與魯君子左丘明觀書於太史氏,因魯史記而作《春秋》;上遵周公遺製,下明將來之法;自隱及哀,十二公行事。經成,以授弟子。弟子退而異言。丘明恐失其真,故論本事而為傳,明夫子不以空言說經也。《春秋》所貶當世君臣,其事實皆形於傳,故隱其書而不宣,所以免時難也。
及末世,口說流行,故有《公羊》《穀梁》《鄒》《夾》之傳。……平帝初,立《左氏》。逮於後漢,儒者數廷毀之。會博士李封卒,遂不複補。和帝元興十一年,鄭興父子奏請重立於學官。至魏、晉,其書漸行,而二傳(《公羊》及《穀梁》)亦廢。[2]
是則劉知幾對孔子作《春秋》與丘明論《左傳》,其說與司馬遷略同,並能明指《春秋》是經,《左氏》為傳經之傳,且牽入漢代古、今文經的糾紛。不過,司馬遷力言《春秋》及《左傳》是“空文”,與其所開之學術不同,此旨普為新史學諸子所了解,而劉知幾卻似未能理會,事出甚奇。如此,恐知幾另有所措意。知幾尋又論雲:
漢獻帝以固書(班固《漢書》)文煩難省,乃召侍中荀悅,依《左氏傳》體,刪為《漢紀》三十篇。……其言簡要,亦與紀傳並行。[3]
由此推知,知幾特將經學之《春秋》和《左傳》列入正史而論述,實因牽於體裁而舍其性質也。[4]殊不知司馬遷撰《史記》以來,至3世紀末葉汲塚竹書出,紀傳體的新史學獨擅勝場,籠罩史界,而編年體的“古史”,則幾至淪沒無識之者,荀悅之依《左傳》體而刪約《漢書》,其初意不在複興古史。事實上,獻帝和荀悅的基本意思,隻是就《漢書》本紀而擴充,將中興以前史事融入其內,因而使前漢史事之脈絡大趨,得以一目了然罷了。史稱《漢紀》三十篇“辭約事詳,論辨多美”。[5]前句實在隻能解釋為它是《漢書》本紀的充實篇,事雖詳於《漢書》本紀,但不會詳於《漢書》全書。荀悅本人也自認為其書乃“抄錄《漢書》,略舉其要……約集舊書,撮序表誌,總為帝紀”之作;聲言其書是以省約《漢書》為務,用之“以副本書,以為要紀”,[6]初無意於與紀傳體的《漢書》並行競輝,如後世的古、今正史之爭。[7]《漢紀》的刪述成書,乃是新史學運動期間最顯著而唯一的編年體裁著作,荀悅在此書中自有其理想與目的,但他的出發點不是因為重新認識古史而欲複興之,這是可以肯定的。[8]知幾說它“亦與紀傳並行”,乃是執汲塚發現以後的史學發展而言,應未得當時之實。
作者在此論證劉知幾之言,目的是要澄清新史學運動期間的發展真貌,以作為下麵討論的基本。這時期的真正情況是:經學與史學經司馬遷而逐漸分流,《春秋》經傳不被時人完全視為古代史學的著作,而編年的古史體裁因新史學的籠罩盛行,幾至掩沒不明。相反的,司馬遷撰述《史記》以來,元、成之間(公元前48—前7年)有褚少孫的補作以繼起,稍後劉向、劉歆父子,及馮商、衛衡、揚雄、史岑、梁審、肆仁、晉馮、段肅、金丹、馮衍、韋融、蕭奮、劉恂、班彪等諸好事者又繼起補續,至班固踏著此前人的成績而改創成功,轉引出政府官修、東觀諸臣繼踴《漢書》之舉,一改前此補續對象為《史記》的趨勢,降至3世紀後期巴蜀學派的陳壽撰成《三國誌》而止,新史學於此期間前接後繼,波瀾壯闊,不僅紀傳體因而確立,最重要的是新學術即因而大明。
作者在這裏借用“實證主義”此名詞,並無意完全套用其在西方哲學上所蘊含的各種意義。作者的目的,僅在借用此主義的某些主要特征,用以解釋新史學運動的發展罷了。這些特征包括:曆史知識的成立、史家對事實的重視與研究及其理解的方式。大體上,就曆史事實研究及撰述的效果言之,此即本書所謂的“實錄”,強調曆史研述必須臻此境界諸理念,作者姑名之為“實錄主義”;若就其研述方法論而言,此即“實證”,探究此方法之諸種理念原則,則姑名之為“實證主義”。《序論》所論史公的網、考、稽三段法,乃新史學的基本方法,本章由此出發,以論其他。
曆史知識能夠成立,先秦時代大體即有此共識,司馬遷的新史學對此發揮尤巨,此可由新史學運動期間時人對其評價可知之。
司馬遷《報任少卿書》成於公元前91年(武帝征和二年)左右。據此書所言,《史記》此時固已完成,前後費時約十八年之久,[9]故班固稱說“斯以勤矣”。[10]據桓譚之言,司馬遷書成後出示於東方朔,朔為之平定,署名為《太史公》。[11]然而《太史公自序》雲:“……凡百三十篇,五十二萬六千五百字,《太史公》書序,略以拾遺補藝,成一家之言。……”此書法與其師孔安國的《尚書序》相似,表示《史記》原名為《太史公》,是司馬遷所自取,東方朔為之署字而已。[12]如此說來,《太史公》書在司馬遷生前即已完成,並且曾宣示出來給別人看,是則其後該書有闕佚,殆與司馬遷本人無關,而桑弘羊在《鹽鐵論·毀學篇》稱引“司馬子”之言,亦未表示他是最早閱讀此書者。[13]但是,司馬遷可能死後不久,其著作中的某些意見,即在震動中國史的鹽鐵論大辯論會議中,為主角之一、握有實權的桑弘羊所稱引,顯示了此書成書之約略同時,即已產生了影響力,為他人所重視。[14]
不過,桑弘羊絕不是最早接受《太史公》書的影響力者,最早對《太史公》書產生強烈的反應者,也不是東方朔,而應是漢武帝。裴駰《集解》引衛宏《漢舊儀》注曰:“司馬遷作《景帝本紀》,極言其短及武帝過。武帝怒而削去之。後坐舉李陵,陵降匈奴,故下遷蠶室,有怨言,下獄死。”司馬遷如何死,容後論,要之衛宏乃東、西漢之間的古文經學家,所撰《漢書舊儀》四篇,目的在記載西京雜事,似出於記述國史異聞以備國史采用的意識,其言未可盡信。[15]《太史公》書有闕佚,自公元前1世紀中期褚少孫補續及劉向父子校書以來,即已如此,故《漢書·藝文誌》注明其書十篇有錄無書。衛宏之目的,是為景、武兩本紀的闕佚,備存一說罷了。3世紀前期,大經學家王肅某次與魏明帝談論漢事,其談話如下:
帝又問:“司馬遷以受刑之故,內懷隱切,著《史記》非貶孝武,令人切齒!”
對曰:“司馬遷記事,不虛美、不隱惡,劉向、揚雄服其善敘事,有良史之才,謂之實錄。漢武帝聞其述《史記》,取孝景及己本紀覽之,於是大怒,削而投之,於今此兩紀有錄無書。後(司馬遷)遭李陵事,遂下遷蠶室。此為隱切在孝武,而不在於史遷也。”[16]
王肅的意見,一者本於劉向、揚雄及班氏父子的說法,一者即取衛宏的雜說。是則《漢書》作者班固,對此流傳的武帝怒削兩本紀說法,何以在《司馬遷傳》竟然不一提?竊意其因可能有三:第一,衛宏之說頗雜亂,其言司馬遷之死尤不便輕信,故以嚴謹的態度以疑則傳疑。第二,他因時諱不便說明。第三,他有意掩飾君主惡。欲究其因,則應從班固評論司馬遷的意見入手,他說:
烏呼!以遷之博物洽聞,而不能以知自全;既陷極刑,幽而發憤,書亦信矣。跡其所以自傷悼,小雅巷伯之倫。夫唯大雅“既明且哲,能保其身”,難矣哉![17]
尋班固之意,實未以衛宏謂司馬遷宮刑之後,複又坐怨言下獄死為真實。他隻將司馬遷的發憤比作巷伯閹官之遇讒而詩,且譏其不能明哲保身而已。班固對司馬遷的評論,影響來自二源:第一,其父批評司馬遷價值觀念不當,而且是“大敝傷道,所以遇極刑之咎也”。[18]第二,來自漢明帝的意見。此事見於班固所作《典引》一文,其序雲:
臣固言:永平十七年(公元74年),臣與賈逵、傅毅、杜矩、展隆、郗萌等召詣雲龍門。小黃門趙宣持《秦始皇帝本紀》問臣等曰:“太史遷下讚語中,寧有非耶?”
臣對:“此讚賈誼《過秦篇》雲:‘向使子嬰有庸主之才,僅得中佐,秦之社稷未宜絕也。’此言非是。”
即召臣入問:“本聞此論非邪?將見問意開寤邪?”臣具對素聞知狀。詔因曰:“司馬遷著書,成一家之言,揚名後世。至以身陷刑之故,反微文刺譏,貶損當世,非誼士也!司馬相如洿行無節,但有浮華之辭,不周於用。至於疾病而遺忠,主上求取其書,竟得頌述功德,言封禪事,忠臣之效也!至是賢遷遠矣!”[19]
《典引》是一篇帶序之賦,全文所述,表示了明帝曾讀《史記》,亦頗知司馬遷其人。他既認為司馬遷因極刑而為刺譏貶損,非義士也,則“常伏刻誦聖論”,捧明帝“雖仲尼之因史見意亦無以加”的班固,又何敢異言?班固在此文力稱漢德“唐哉皇哉!皇哉唐哉!”又順明帝之意再撰《秦紀論》,充分表示了他的刻意阿諛取容。[20]也就難怪傅玄批評他“論國體,則飾主闕而抑忠臣。敘世教,則貴取容而賤直節”了。[21]如此可知,班固不提武帝怒削兩本紀之事,上述三種原因均有可能,而以第二和第三種可能性較大,亦即有意取容避忌及飾主之闕也,故他譏嘲司馬遷不能明哲保身,是可以想知的。
漢武帝怒削兩本紀,此事件本身固有一定的意義。但是,此事件所蘊含的意義,最大者不應在政治壓力方麵,而應是此事反映了史學的性質及曆史知識之所以能成立和被重視。
根據衛宏之言,武帝怒削本紀,是由於《孝景本紀》和《今上(指武帝)本紀》中,司馬遷“極言其短”及過失。作者認為,最值得思考注意者,乃是司馬遷之“極言短過”,武帝的反應卻僅止於怒和削之而已;他一方麵沒有指責司馬遷“誹謗”,另一方麵也沒有因此而實時懲罰他,更重要者他沒有禁毀了《史記》此書。這三種反應,不但表現了武帝的氣量和識見終究非一般君主可比,兼且也表現了司馬遷的著作實是一部“實錄”——是一部客觀論述史實的曆史知識。茲試就此再稍作論述。
《史記》不僅景、武兩紀極言二帝的短過而已,全書實對劉邦以來各人物行事及政策得失皆有所批評或不滿。武帝不因此而施加實時懲罰,乃是世所熟知之事。他也沒有禁毀此書。相反的,他對司馬遷的才學表示了肯定的意思,如任用司馬遷為中書令;又曾要恃才傲物的東方朔與司馬遷等人做自我比較,聲言“方今公孫丞相(弘)、兒大夫(寬)、董仲舒、夏侯始昌、司馬相如……司馬遷之倫,皆辯知閎達,溢於文辭”雲雲。[22]司馬遷固然習經,也是辭賦高手之一,但他與諸子爭一日之長,用以成名不朽的,卻在他的史學。用“辯知閎達,溢於文辭”來形容其才學識,應是貼切符合之言。以如此才學識來完成一部稱為“實錄”的《史記》,若加以禁毀,適能益彰其短過而已。漢武帝不此之為,這種心理和《史記》本身有價值及能自主存在的因素,應皆是重要的原因。
前章述及司馬遷處理漢代統治人物的態度,是“賢者記其治,不賢者彰其事”——此即“不虛美、不隱惡”的客觀態度。展示事實,讓事實自己說話,這是史學的特質,是曆史知識所以成立的基本。司馬遷所開創的新學術,正是以重視客觀事實作為基礎的。他評論孔子、左丘明、孫子等著作屬於“空文”或“空言”,聲言其著隻論述這些人物的“行事所施設者”,或竟批評他們“空語無事實”,此皆充分表現了他的傳信傳疑、無征則闕及就事論事等精神。[23]重視事實、尊重事實,將之研究發明,進而重建曆史,這應是太史公“述故事”的大原則及真意旨所在。司馬遷縱然運用了豐富的曆史想象和璀瑰的文采,但隻要所論述能恰如其實,此則皆得視為史學之正法。事實上,司馬遷浪漫主義的一麵,必須由此實證主義的一麵加以了解,方能得其所創之新學術的全般麵貌,理解其書之所以卓越。能明白於此者,方能進而了解武帝能怒兩本紀之極言,雖削去之,而不指責司馬遷“誹謗”。
言論之罪,兩漢懲治極嚴,大儒如董仲舒、夏侯始昌、京房、眭弘,乃至司馬遷外孫楊惲等,皆曾以“誹謗”或“妖言”之罪下獄或棄市。忠直敢言,經常批評天子及當權大臣缺點的汲黯,也曾幾蒙誹謗之罪而族誅,司馬遷即曾對此有所記載。[24]武帝對《史記》既怒之而又削之,卻不指責其作者之“誹謗”,唯一可以解釋的,就是司馬遷述其行事是如此的真實,恰如其實的程度連當事者也無異辭。武帝對司馬遷的容忍,略如對汲黯的容忍,所不同者,則是後者對他的直接批評僅為一時之言論,而前者之載述則將會萬世流傳,因而怒而削之耳。史家若能實述其事,則殺史毀書,適足以益彰其惡,此為“齊太史事件”對後世的啟示。新史學運動前期,最了解此意義的似為班彪。班彪續《太史公》書,作後傳數十篇,即聲稱其著作雲:“今此後篇,慎核其事,整齊其文,不為《世家》,唯《紀》《傳》而已。傳曰:‘殺史見極,平易正直,《春秋》之義也。’”[25]
《史記》在西漢並未被視為“誹謗之書”,不必魏明帝在三個世紀後代漢武帝抱不平。王肅之言,實得史學之真義,其謂“隱切在孝武,而不在史遷也”,更是確論。新史學運動後期,官方注意及幹預史學始漸嚴,前先指責司馬遷因受刑而“微文刺譏,貶損當世”即為漢明帝,但也未論斷《史記》為“誹謗”。稍後的章帝時代(公元75—88年),《史記》是“實錄”之書,史學是真實的曆史知識,事仍甚明,可從“孔僖、崔駰事件”得知。
孔僖和崔駰同在太學研習《春秋》,因讀吳王夫差時事而興歎,並引伸史傳,至批評武帝過失。鄰房生梁侑密告二人“誹謗先帝,刺譏當世”,遂事下有司。崔駰被捕受訊,孔僖恐誅,未被捕前即上書章帝說:
臣之愚意以為:凡言誹謗者,謂實無此事而虛加誣之也。至如孝武皇帝,政之美惡,顯在漢史,坦如日月,是為直說書傳實事,非虛謗也。夫帝者為善,則天下之善鹹歸焉;其不善,則天下之惡亦萃焉。斯皆有以致之,故不可以誅於人也!
且陛下即位以來,政教未過而德澤有加,天下所具也,臣等獨何譏刺哉?假使所非實是,則固應悛改;儻其不當,亦宜含容,又何罪焉?……
臣等受戮,死即死耳!……臣之所以不愛其死,猶敢極言者,誠為陛下深惜此大業!……齊桓公親揚其先君之惡以為唱管仲,然後群臣得盡其心。今陛下乃欲以十世之武帝,遠諱實事,豈不與桓公異哉?臣恐有司卒然見構……使後世論者,擅以陛下有所方比,寧可複使子孫追掩之乎?謹詣闕伏待重誅![26]
這個事件蘊含了若幹意義:第一,“實無此事而虛加誣之”才算誹謗,帝王行事之善惡皆有以致之,不能因掩惡而誅於人。第二,武帝行事的善惡顯在《史記》(漢史),“書傳實事,非虛謗也”,後世天子不應為先帝“違諱實事”。《史記》所書既是“實事”,因而他們“直說書傳實事”,也不能視為“虛謗”。第三,章帝若因論史而殺人,無異是興起言論罪或文字獄,為後世所批判,子孫也不能掩其過。
值得注意者不僅是《史記》的性質為“實事”,此義得以大明;抑且新史學運動諸子的研撰對象多為其當代史,他們必須重視實證主義的方法,始能得以生存及持續發展,這是實證主義備受重視,進而使新史學發展為學術大宗的原因。相對的,盡管兩漢政府已重視及幹預此新學術,但官方仍能尊重事實及信任此實證學問,不如後世般加以嚴格控製,無異也是新史學生存發展的良機。待公元192年(獻帝初平三年)王允殺董卓及蔡邕,連帶正式宣稱“昔武帝不殺司馬遷,使作謗書,流於後世”,[27]自是即史禍常見,不實之史日多矣。
曆史是一門真實的學問,不是虛言空文;正唯其真實,故曆史知識是確定的、成立的;又由於其目的和對象在發明故事,重建人類的經驗,因而它也是對人類具有大功用的。這些道理漢以來多明之,可從若幹事件窺見:
第一,成帝河平間(公元前28—前25年),距司馬遷之死約已六十年,東平王劉宇來朝,上疏求諸子及《太史公》書。成帝以問大司馬大將軍領尚書事王鳳。鳳建議雲:“《太史公》書有戰國縱橫權譎之謀;漢興之初,謀臣奇策,天官災異,地形阨塞,皆不宜在諸侯王。不可予。”成帝遂依鳳意。[28]河平三年(公元前26年)八月,成帝正式頒令劉向校中秘書,陳農負責求遺書於天下,秦漢以來,全麵整理圖書的工作正在展開,故劉宇來朝而求書。王鳳否決求書的意見,正足以表示司馬遷的著作能究天人之際、通古今之變,其重建人類的經驗是如此的真實,這種真實的曆史知識具有如此的功用,而這些功用又是如此的博大而廣泛,不僅限於思想及倫理道德範疇而已。明顯的,王鳳的意思是判斷史學為一種實學,真實而有用,程度達到足以產生政治敏感而應列為國家機密者。官方對《史記》的認識,遂使《史記》成為秘隱之書,民間不能流播的原因;此與官方尊揚《春秋》經,將《公》《穀》二傳立於官學,民間諸傳亦可自由傳播的鼓勵政策,顯然大不相同。由此亦可見經、史之異,空文和實錄之別矣。
第二,司馬遷死後約一個世紀、新史學運動的中期,光武帝倚用竇融對付隗囂和公孫述,賜之以“《太史公·五宗·外戚世家》,《魏其侯列傳》”,建議他閱讀魏其侯竇嬰與王室的關係,使增強其對劉氏政權的向心力。[29]這是將真實的曆史知識作實際的運用之例。
第三,新史學運動確立了史學及曆史知識的地位之後,4世紀前期,五胡領袖之一的石勒也曾努力吸取此知識。《資治通鑒》記其學習《漢書》之事,可得而窺知不論漢人或胡人皆能重視此知識。《通鑒》雲:
勒雖不好學,好使諸生讀書而聽之,時以其意論古今得失,聞者莫不悅服。嚐使人讀《漢書》,聞酈食其勸立六國後,驚曰:“此法當失,何以遂得天下?”及聞留侯諫,乃曰:“賴有此耳!”[30]
是則難怪“史學”一名,創始於石勒矣。[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