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全麵推進依法治國與依憲治國

在十八屆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第二次全體會議上的講話(2013年1月22日)

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是黨的建設的重大任務。為政清廉才能取信於民,秉公用權才能贏得人心。

我們也要清醒地看到,當前一些領域消極腐敗現象仍然易發多發,一些重大違紀違法案件影響惡劣,反腐敗鬥爭形勢依然嚴峻,人民群眾還有許多不滿意的地方。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是一項長期的、複雜的、艱巨的任務。反腐倡廉必須常抓不懈,拒腐防變必須警鍾長鳴,關鍵就在“常”、“長”二字,一個是要經常抓,一個是要長期抓。我們要堅定決心,有腐必反、有貪必肅,不斷鏟除腐敗現象滋生蔓延的土壤,以實際成效取信於民。

工作作風上的問題絕對不是小事,如果不堅決糾正不良風氣,任其發展下去,就會像一座無形的牆把我們黨和人民群眾隔開,我們黨就會失去根基、失去血脈、失去力量。要堅持勤儉辦一切事業,堅決反對講排場比闊氣,堅決抵製享樂主義和奢靡之風。要大力弘揚中華民族勤儉節約的優秀傳統,大力宣傳節約光榮、浪費可恥的思想觀念,努力使厲行節約、反對浪費在全社會蔚然成風。

我們黨嚴肅查處一些黨員幹部包括高級幹部嚴重違紀問題的堅強決心和鮮明態度,向全黨全社會表明,我們所說的不論什麽人,不論其職務多高,隻要觸犯了黨紀國法,都要受到嚴肅追究和嚴厲懲處,決不是一句空話。從嚴治黨,懲治這一手決不能放鬆。要堅持“老虎”、“蒼蠅”一起打,既堅決查處領導幹部違紀違法案件,又切實解決發生在群眾身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要堅持黨紀國法麵前沒有例外,不管涉及到誰,都要一查到底,決不姑息。要繼續全麵加強懲治和預防腐敗體係建設,加強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設,健全權力運行製約和監督體係,加強反腐敗國家立法,加強反腐倡廉黨內法規製度建設,深化腐敗問題多發領域和環節的改革,確保國家機關按照法定權限和程序行使權力。要加強對權力運行的製約和監督,把權力關進製度的籠子裏,形成不敢腐的懲戒機製、不能腐的防範機製、不易腐的保障機製。各級領導幹部都要牢記,任何人都沒有法律之外的絕對權力,任何人行使權力都必須為人民服務、對人民負責並自覺接受人民監督。要加強對一把手的監督,認真執行民主集中製,健全施政行為公開製度,保證領導幹部做到位高不擅權、權重不謀私。

共產黨員永遠是勞動人民的普通一員,除了法律和政策規定範圍內的個人利益和工作職權以外,所有共產黨員都不得謀求任何私利和特權。這個問題不僅是黨風廉政建設的重要內容,而且是涉及黨和國家能不能永葆生機活力的大問題。要采取得力措施,堅決反對和克服特權思想、特權現象。

在十八屆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第三次全體會議上的講話(2014年1月14日)

我們堅持從中央政治局做起,以上帶下,發揮了表率作用;堅持以解決突出問題為切入口,扶正祛邪,取得明顯進展;堅決查處腐敗案件,堅持“老虎”、“蒼蠅”一起打,形成了對腐敗分子的高壓態勢;堅持促進權力規範運行,強化監督,加強和改進巡視工作,暢通人民群眾舉報和監督渠道,得到了廣大幹部群眾積極評價。全黨同誌要深刻認識反腐敗鬥爭的長期性、複雜性、艱巨性,以猛藥去屙、重典治亂的決心,以刮骨療毒、壯士斷腕的勇氣,堅決把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進行到底。

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係是國家戰略和頂層設計。中央印發了《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係2013—2017年工作規劃》,這是開展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指導性文件,各級黨委要認真執行,把這項重大政治任務貫穿到改革發展穩定各項工作之中。反腐敗高壓態勢必須繼續保持,堅持以零容忍態度懲治腐敗。對腐敗分子,發現一個就要堅決查處一個。要抓早抓小,有病就馬上治,發現問題就及時處理,不能養癰遺患。要讓每一個幹部牢記“手莫伸,伸手必被捉”的道理。“見善如不及,見不善如探湯。”領導幹部要心存敬畏,不要心存僥幸。

完善反腐敗體製機製,增強權力製約和監督效果,保證各級紀委監督權的相對獨立性和權威性。要強化製約,科學配置權力,形成科學的權力結構和運行機製。要強化監督,著力改進對領導幹部特別是一把手行使權力的監督,加強領導班子內部監督。要強化公開,依法公開權力運行流程,讓廣大幹部群眾在公開中監督,保證權力正確行使。要落實黨委的主體責任和紀委的監督責任,強化責任追究,不能讓製度成為紙老虎、稻草人。民主集中製、黨內組織生活製度等黨的組織製度都非常重要,必須嚴格執行。各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都要嚴格執行請示報告製度。要切實加強組織管理,引導黨員、幹部正確對待組織的問題,言行一致、表裏如一,講真話,講實話,講心裏話,接受黨組織教育和監督。要切實執行組織紀律,不能搞特殊、有例外,各級黨組織要敢抓敢管,使紀律真正成為帶電的高壓線。

關於《中共中央關於全麵推進依法治國若幹重大問題的決定》的說明(2014年10月28日)

第一,黨的領導和依法治國的關係。黨和法治的關係是法治建設的核心問題。黨的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征,是社會主義法治最根本的保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製度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係的根本製度基礎,是全麵推進依法治國的根本製度保障。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係的理論指導和學理支撐,是全麵推進依法治國的行動指南。這3個方麵實質上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的核心要義,規定和確保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係的製度屬性和前進方向。全會決定明確提出,堅持黨的領導,是社會主義法治的根本要求,是黨和國家的根本所在、命脈所在,是全國各族人民的利益所係、幸福所係,是全麵推進依法治國的題中應有之義;黨的領導和社會主義法治是一致的,社會主義法治必須堅持黨的領導,黨的領導必須依靠社會主義法治。把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起來是我國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的一條基本經驗。我國憲法以根本法的形式反映了黨帶領人民進行革命、建設、改革取得的成果,確立了在曆史和人民選擇中形成的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地位。對這一點,要理直氣壯講、大張旗鼓講。要向幹部群眾講清楚我國社會主義法治的本質特征,做到正本清源、以正視聽。

第二,全麵推進依法治國的總目標。在中國共產黨領導下,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製度,貫徹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形成完備的法律規範體係、高效的法治實施體係、嚴密的法治監督體係、有力的法治保障體係,形成完善的黨內法規體係,堅持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共同推進,堅持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實現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進國家治理體係和治理

能力現代化。提出這個總目標,既明確了全麵推進依法治國的性質和方向,又突出了全麵推進依法治國的工作重點和總抓手。一是向國內外鮮明宣示我們將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二是明確全麵推進依法治國的總抓手。三是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係、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是實現國家治理體係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必然要求,也是全麵深化改革的必然要求,有利於在法治軌道上推進國家治理體係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有利於在全麵深化改革總體框架內全麵推進依法治國各項工作,有利於在法治軌道上不斷深化改革。

第三,健全憲法實施和監督製度。憲法是國家的根本法。法治權威能不能樹立起來,首先要看憲法有沒有權威。必須把宣傳和樹立憲法權威作為全麵推進依法治國的重大事項抓緊抓好,切實在憲法實施和監督上下功夫。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要進一步健全憲法實施監督機製和程序,把實施憲法要求提高到一個新水平。這次全會決定進一步提出,完善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憲法監督製度,健全憲法解釋程序機製;加強備案審查製度和能力建設,依法撤銷和糾正違憲違法的規範性文件;將每年12月4日定為國家憲法日;在全社會普遍開展憲法教育,弘揚憲法精神。全會決定提出建立憲法宣誓製度。這是世界上大多數有成文憲法的國家所采取的一種製度。在142個有成文憲法的國家中,規定相關國家公職人員必須宣誓擁護或效忠憲法的有97個。關於憲法宣誓的主體、內容、程序,各國做法不盡相同,一般都在有關人員開始履行職務之前或就職時舉行宣誓。全會決定規定,凡經人大及其常委會選舉或者決定任命的國家工作人員正式就職時公開向憲法宣誓。這樣做,有利於彰顯憲法權威,增強公職人員憲法觀念,激勵公職人員忠於和維護憲法,也有利於在全社會增強憲法意識、樹立憲法權威。

第四,完善立法體製。我們在立法領域麵臨著一些突出問題,比如,立法質量需要進一步提高,有的法律法規全麵反映客觀規律和人民意願不夠,解決實際問題有效性不足,針對性、可操作性不強;立法效率需要進一步提高。還有就是立法工作中部門化傾向、爭權諉責現象較為突出,有的立法實際上成了一種利益博弈,不是久拖不決,就是製定的法律法規不大管用,一些地方利用法規實行地方保護主義,對全國形成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市場秩序造成障礙,損害國家法治統一。推進科學立法、民主立法,是提高立法質量的根本途徑。全會決定提出,明確立法權力邊界,從體製機製和工作程序上有效防止部門利益和地方保護主義法律化。一是健全有立法權的人大主導立法工作的體製機製,發揮人大及其常委會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導作用;建立由全國人大相關專門委員會、全國人大常委會法製工作委員會組織有關部門參與起草綜合性、全局性、基礎性等重要法律草案製度;增加有法治實踐經驗的專職常委比例;依法建立健全專門委員會、工作委員會立法專家顧問製度。二是加強和改進政府立法製度建設,完善行政法規、規章製定程序,完善公眾參與政府立法機製;重要行政管理法律法規由政府法製機構組織起草;對部門間爭議較大的重要立法事項,由決策機關引入第三方評估,不能久拖不決。三是明確地方立法權限和範圍,禁止地方製發帶有立法性質的文件。

第五,加快建設法治政府。全麵推進依法治國的重點應該是保證法律嚴格實施,做到“法立,有犯而必施;令出,唯行而不返”。政府是執法主體,對執法領域存在的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究甚至以權壓法、權錢交易、徇私枉法等突出問題,老百姓深惡痛絕,必須下大氣力解決。全會決定提出了一些重要措施。一是推進機構、職能、權限、程序、責任法定化,規定行政機關不得法外設定權力,沒有法律法規依據不得作出減損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合法權益或者增加其義務的決定;推行政府權力清單製度,堅決消除權力設租尋租空間。二是建立行政機關內部重大決策合法性審查機製,積極推行政府法律顧問製度,保證法律顧問在製定重大行政決策、推進依法行政中發揮積極作用;建立重大決策終身責任追究製度及責任倒查機製。三是推進綜合執法,理順城管執法體製,完善執法程序,建立執法全過程記錄製度,嚴格執行重大執法決定法製審核製度,全麵落實行政執法責任製。四是加強對政府內部權力的製約,對財政資金分配使用、國有資產監管、政府投資、政府采購、公共資源轉讓、公共工程建設等權力集中的部門和崗位實行分事行權、分崗設權、分級授權,定期輪崗,強化內部流程控製,防止權力濫用;完善政府內部層級監督和專門監督;保障依法獨立行使審計監督權。五是全麵推進政務公開,推進決策公開、執行公開、管理公開、服務公開、結果公開,重點推進財政預算、公共資源配置、重大建設項目批準和實施、社會公益事業建設等領域的政府信息公開。

第六,提高司法公信力。司法是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我曾經引用過英國哲學家培根的一段話,他說:“一次不公正的審判,其惡果甚至超過十次犯罪。因為犯罪雖是無視法律——好比汙染了水流,而不公正的審判則毀壞法律——好比汙染了水源。”這其中的道理是深刻的。如果司法這道防線缺乏公信力,社會公正就會受到普遍質疑,社會和諧穩定就難以保障。因此,全會決定指出,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線;司法公正對社會公正具有重要引領作用,司法不公對社會公正具有致命破壞作用。當前,司法領域存在的主要問題是,司法不公、司法公信力不高問題十分突出,一些司法人員作風不正、辦案不廉,辦金錢案、關係案、人情案,“吃了原告吃被告”,等等。司法不公的深層次原因在於司法體製不完善、司法職權配置和權力運行機製不科學、人權司法保障製度不健全。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針對司法領域存在的突出問題提出了一係列改革舉措,司法體製和運行機製改革正在有序推進。這次全會決定在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的基礎上對保障司法公正作出了更深入的部署。比如,為確保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審判權和檢察權,全會決定規定,建立領導幹部幹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的記錄、通報和責任追究製度;健全行政機關依法出庭應訴、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並執行法院生效裁判的製度;建立健全司法人員履行法定職責保護機製,等等。為優化司法職權配置,全會決定提出,推動實行審判權和執行權相分離的體製改革試點;統一刑罰執行體製;探索實行法院、檢察院司法行政事務管理權和審判權、檢察權相分離;變立案審查製為立案登記製,等等。為保障人民群眾參與司法,全會決定提出,完善人民陪審員製度,擴大參審範圍;推進審判公開、檢務公開、警務公開、獄務公開;建立生效法律文書統一上網和公開查詢製度,等等。全會決定還就加強人權司法保障和加強對司法活動的監督提出了重要改革措施。

第七,最高人民法院設立巡回法庭。近年來,隨著社會矛盾增多,全國法院受理案件數量不斷增加,尤其是大量

案件湧入最高人民法院,導致審判接訪壓力增大,息訴罷訪難度增加,不利於最高人民法院發揮監督指導全國法院工作職能,不利於維護社會穩定,不利於方便當事人訴訟。全會決定提出,最高人民法院設立巡回法庭,審理跨行政區域重大行政和民商事案件。這樣做,有利於審判機關重心下移、就地解決糾紛、方便當事人訴訟,有利於最高人民法院本部集中精力製定司法政策和司法解釋、審理對統一法律適用有重大指導意義的案件。

第八,探索設立跨行政區劃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檢察院。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深入發展和行政訴訟出現,跨行政區劃乃至跨境案件越來越多,涉案金額越來越大,導致法院所在地有關部門和領導越來越關注案件處理,甚至利用職權和關係插手案件處理,造成相關訴訟出現“主客場”現象,不利於平等保護外地當事人合法權益、保障法院獨立審判、監督政府依法行政、維護法律公正實施。全會決定提出,探索設立跨行政區劃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檢察院。這有利於排除對審判工作和檢察工作的幹擾、保障法院和檢察院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審判權和檢察權,有利於構建普通案件在行政區劃法院審理、特殊案件在跨行政區劃法院審理的訴訟格局。

第九,探索建立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製度。現在,檢察機關對行政違法行為的監督,主要是依法查辦行政機關工作人員涉嫌貪汙賄賂、瀆職侵權等職務犯罪案件,範圍相對比較窄。而實際情況是,行政違法行為構成刑事犯罪的畢竟是少數,更多的是亂作為、不作為。如果對這類違法行為置之不理、任其發展,一方麵不可能根本扭轉一些地方和部門的行政亂象,另一方麵可能使一些苗頭性問題演變為刑事犯罪。全會決定提出,檢察機關在履行職責中發現行政機關違法行使職權或者不行使職權的行為,應該督促其糾正。作出這項規定,目的就是要使檢察機關對在執法辦案中發現的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違法行為及時提出建議並督促其糾正。這項改革可以從建立督促起訴製度、完善檢察建議工作機製等入手。在現實生活中,對一些行政機關違法行使職權或者不作為造成對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侵害或者有侵害危險的案件,如國有資產保護、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等,由於與公民、法人和其他社會組織沒有直接利害關係,使其沒有也無法提起公益訴訟,導致違法行政行為缺乏有效司法監督,不利於促進依法行政、嚴格執法,加強對公共利益的保護。由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有利於優化司法職權配置、完善行政訴訟製度,也有利於推進法治政府建設。

第十,推進以審判為中心的訴訟製度改革。充分發揮審判特別是庭審的作用,是確保案件處理質量和司法公正的重要環節。我國刑事訴訟法規定公檢法三機關在刑事訴訟活動中各司其職、互相配合、互相製約,這是符合中國國情、具有中國特色的訴訟製度,必須堅持。同時,在司法實踐中,存在辦案人員對法庭審判重視不夠,常常出現一些關鍵證據沒有收集或者沒有依法收集,進入庭審的案件沒有達到“案件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的法定要求,使審判無法順利進行。全會決定提出推進以審判為中心的訴訟製度改革,目的是促使辦案人員樹立辦案必須經得起法律檢驗的理念,確保偵查、審查起訴的案件事實證據經得起法律檢驗,保證庭審在查明事實、認定證據、保護訴權、公正裁判中發揮決定性作用。這項改革有利於促使辦案人員增強責任意識,通過法庭審判的程序公正實現案件裁判的實體公正,有效防範冤假錯案產生。

對深化平安中國建設的重要指示(2014年11月3日)

法治是平安建設的重要保障。政法綜治戰線要認真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把政法綜治工作放在全麵推進依法治國大局中來謀劃,深入推進平安中國建設,發揮法治的引領和保障作用,堅持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解決矛盾和問題,加強基礎建設,加快創新立體化社會治安防控體係,提高平安建設現代化水平,努力為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係、社會主義法治國家作出更大貢獻。

在省部級主要領導幹部學習貫徹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全麵推進依法治國專題研討班開班式上的講話(2015年2月2日)

領導幹部都要牢固樹立憲法法律至上、法律麵前人人平等、權由法定、權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觀念,對各種危害法治、破壞法治、踐踏法治的行為要挺身而出、堅決鬥爭。對領導幹部的法治素養,從其踏入幹部隊伍的那一天起就要開始抓,加強教育、培養自覺,加強管理、強化監督。學法懂法是守法用法的前提。要係統學習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準確把握我們黨處理法治問題的基本立場。首要的是學習憲法,還要學習同自己所擔負的領導工作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各級領導幹部尤其要弄明白法律規定我們怎麽用權,什麽事能幹、什麽事不能幹,心中高懸法律的明鏡,手中緊握法律的戒尺,知曉為官做事的尺度。各級黨委要重視法治培訓,完善學法製度。

領導幹部要牢記法律紅線不可逾越、法律底線不可觸碰,帶頭遵守法律、執行法律,帶頭營造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環境。謀劃工作要運用法治思維,處理問題要運用法治方式,說話做事要先考慮一下是不是合法。領導幹部要把對法治的尊崇、對法律的敬畏轉化成思維方式和行為方式,做到在法治之下、而不是法治之外、更不是法治之上想問題、作決策、辦事情。黨紀國法不能成為“橡皮泥”、“稻草人”,違紀違法都要受到追究。

黨政主要負責人要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統籌推進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用人導向最重要、最根本、也最管用。法治素養是幹部德才的重要內容。要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辦事作為考察幹部重要內容。要抓緊對領導幹部推進法治建設實績的考核製度進行設計,對考核結果運用作出規定。要落實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就此提出的一係列製度安排,使其早日形成,早日發揮作用。

全麵推進依法治國,方向要正確,政治保證要堅強。黨的領導是社會主義法治最根本的保證。我們要堅持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本質上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在法治領域的具體體現;我們要發展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本質上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係在法治問題上的理論成果;我們要建設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係,本質上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製度的法律表現形式。

中國共產黨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領導核心,處在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地位。社會主義法治必須堅持黨的領導,黨的領導必須依靠社會主義法治。法是黨的主張和人民意願的統一體現,黨領導人民製定憲法法律,黨領導人民實施憲法法律,黨自身必須在憲法法律範圍內活動,這就是黨的領導力量的體現。黨和法、黨的領導和依法治國是高度統一的。我們就是在不折不扣貫徹著以憲法為核心的依憲治國、依憲執政,我們依據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