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庸》一書,相傳為子思所作[48],但自崔述以後,不少學者便對這一看法提出質疑。本書不擬對《中庸》的成書年代做詳細考辨,大致采用如下看法,即現存《中庸》一書較多地反映了戰國後期的儒學思想[49],部分內容則是秦漢之際的儒者所加(如“今天下車同軌,書同文,行同倫”等語顯然出自秦以後的儒者之手)。據此,本書將《中庸》看作戰國後期至秦漢之際的作品。[50]
從理論脈絡看,《中庸》的思想與孟子似乎較為接近。也許正是有見於此,後世常常將《中庸》與《孟子》歸為一係。同孟子一樣,《中庸》對人性極為關注。整部《中庸》開宗明義第一句便是:
天命之謂性,率性之謂道,修道之謂教。[51]
這裏的“命”既表示定向,又有動詞之義,“天命”猶言天所賦予。當然,較之孟子,《中庸》所說的性似乎具有更寬泛的含義:它已超越了個體的德性而上及普遍之道。這種與普遍之道相聯係的性,實際上已被提升為一般的價值規定,而《中庸》以性為天之所命,則相應地意味著為價值規定提供一個形而上的本體根據。在這方麵,《中庸》似乎又越出了孟子的思路而與《易傳》表現出相近的趨向,馮友蘭說:“《中庸》的主要意思與《易傳》的主要意思,有許多相同之處。”[52]這一看法並非毫無根據。
然而,由此斷言“《中庸》本演易之書”[53],則與《中庸》的主旨似乎相去過遠。事實上,《中庸》與《易傳》盡管有相近的前提,但二者的立論重心卻頗有不同。如果說,《易傳》著重於建立形而上的價值本體,那麽,《中庸》則力圖將這種價值本體融合於庸言庸行及內在心性;前者追求的是一種“彌綸天地之道”的超驗境界,後者則要求將超驗的天道轉換為現實的人倫,從外在的本體回歸內在的心性。
“極高明而道中庸”[54],這可以看作《中庸》的主題。[55]中即無過無不及,“庸,平常也”[56]。中庸並稱,主要便是指無過無不及的日用常行。[57]高明是一種至上的道德境界,“道”即導或由;合起來,“極高明而道中庸”,也就是在日用常行中達到崇高的道德境界。這裏無疑也包含著精神的超越,但它不同於從天道出發的外在進路,而是植根於庸言庸行的內在升華。
在《易傳》那裏,道首先表現為君臨萬物的超然法則,所謂“形而上者謂之道”,便展示了這一點。與之相對,在《中庸》中,道卻絲毫不給人以玄遠沉重之感,相反,它倒是處處顯得平凡而切近:
道不遠人。人之為道而遠人,不可以為道。[58]
君子之道,辟如行遠必自邇,辟如登高必自卑。[59]
君子之道,造端乎夫婦,及其至也,察乎天地。[60]
總之,道並非不可捉摸之物,它即內在於普通的人倫關係(如夫婦)及日用常行之中,並正是通過這些日常的關係和生活而展現出來,唯其如此,故“夫婦之愚,可以與知焉”,“夫婦之不肖,可以能行焉”。[61]當然,這並不意味著將道等同於具體庸行而否認其普遍製約作用,所謂“及其至也,察乎天地”,便已暗示了道的超然性。不過,這種超然性並不表現為形而上對形而下的統攝,而是展開為由近及遠、自卑而高的層層提升。
日用常行的主角往往是個體,道不遠人,意味著道與每一個體都息息相關。一方麵,個體在庸言庸行中不能偏離道:“道也者,不可須臾離也。”[62]另一方麵,個體的修身涵養又使道得到切實的體現:“修身則道立。”[63]而個體的修身又並非是與日常活動相隔絕的詭舉異行,它即展開於平凡的言行之中。正是在此意義上,《中庸》對超常行怪之舉頗不以為然,它曾借孔子之口說:“素隱行怪,後世有述焉,吾弗為之矣。”[64]在這裏,“道中庸”的基本價值取向無疑得到了更為具體的展示。
簡而言之,在《中庸》那裏,價值本體不再具有超驗的形式:《易傳》形而上的致思趨向已開始為日用即道的觀念所取代。可以看到,《中庸》不同於《易傳》的基本之點,即在於空前突出了日用常行在價值創造中的意義。盡管《中庸》並沒有放棄形而上的本體(“天命之謂性”的命題即表明了這一點),但通過道與庸言庸行的溝通,它事實上已開始將日常的人倫關係及實踐活動視為價值的現實源頭。於是,有限的揚棄不再僅僅表現為離開日用常行而融入於浩然的宇宙之流,真正的超越即日用而超越日用,亦即在日用常行中使生命獲得永恒的價值,這也就是“極高明而道中庸”的內在意蘊。不妨說,正是在《中庸》中,儒家的價值原則才獲得了更現實的品格,而精神境界的升華與“庸德之行”[65]的入世觀念相融合,則使“彼岸”的追求進一步失去了容身之地。
然而,應當看到,日用常行一般而言總是由已有的文化傳統、既成的道德習慣等加以調節,並且相應地表現為同一模式的往複循環,這種重複性固然保證了日常世界的相對穩定,並且給人提供了一種親近感、現實感,從而強化了人的入世意識,但它同時也容易抑製人的創造性及個性。在日常世界中,人的行為往往變得程式化。庸言庸行追求的,正是大眾化的、無個性的平凡之舉,一旦超乎常規,則便會有“素隱行怪”之嫌。可以看出,在強調“庸德之行”的背後,或多或少蘊含著一種趨同避異、但求平穩的價值取向,而在後者的範導之下,似乎很難形成創造性的、具有獨特個性的人格。同時,作為一種以傳統來調節的既定模式,日用常行主要麵向過去:所謂庸言庸行,往往即合乎以往傳統與規範的言行。換言之,它所要求的,不是突破既定的行為方式及生活程序,而是回到傳統的軌道,由此而形成的,往往是一種以過去為定向的價值觀念,它容易使人滿足於既定狀況而不企求走向新的天地。事實上,《中庸》在強調道不遠人、日用即道的同時,即明顯地表現出這一趨向:
君子素其位而行,不願乎其外。素富貴,行乎富貴;素貧賤,行乎貧賤;素夷狄,行乎夷狄;素患難,行乎患難;君子無入而不自得焉。[66]
素即既往,已經如此,今後則依然如此。所謂不願乎其外,無非是保持既定的生活模式及人生境遇。在此,安於既往的價值取向實質上已帶有某種宿命論的性質,這一點,從《中庸》的如下斷論中可以更清楚地看出:“故君子居易以俟命,小人行險以僥幸。”[67]相對於《易傳》剛健自強、銳意進取的價值取向,《中庸》多少顯得有些平庸保守。從《易傳》到《中庸》,儒學那種博大、創進、舒展的氣象,似乎開始為平實、守素、拘謹的觀念所取代。盡管《中庸》始終將“極高明”視為價值目標,但對“道中庸”的強調,卻使這種目標逐漸為受製於既定模式的庸言庸行所掩蓋。
與“道中庸”相聯係,《中庸》的另一個基本觀念是所謂“誠”:
誠者,天之道也;誠之者,人之道也。[68]
在此,誠既是本體論意義上的天道,又是倫理學、價值觀意義上的人道。作為天道,誠的基本含義即實然,後來王夫之所謂“誠也者,實也,實有之,固有之也”[69],主要便是在這一意義上說的;作為人道,誠則指當然,亦即主體應當具有的內在品格。《中庸》主張由“誠”而“誠之”,這不僅僅表現為由天道到人道的推繹,就其深層的含義而言,它同時意味著外在本體的內化。如果說,“道中庸”,意在揚棄本體的超驗性(從形上的根據走向現實的日用),那麽,由“誠”而“誠之”,則進一步要求建構內在的道德本體。[70]
誠作為內在的本體,具體即表現為德性,而內在本體的確立,則相應地以尊德性為基本形式。在《中庸》看來,尊德性並不是一個抽象的過程,正如極高明必須道中庸一樣,尊德性離不開道問學:“故君子尊德性而道問學。”[71]所謂道問學,也就是通過學問思辨行,以達到理性的自覺。與孔孟荀一樣,《中庸》將主體的理性自覺提到了極為重要的地位,並以此作為從外在天道走向內在本體(誠)的前提:
不明乎善,不誠乎身矣……博學之,審問之,慎思之,明辨之,篤行之。有弗學,學之弗能弗措也;有弗問,問之弗知弗措也;有弗思,思之弗得弗措也;有弗辨,辨之弗得弗措也;有弗行,行之弗篤弗措也。人一能之己百之,人十能之己千之。果能此道矣,雖愚必明,雖柔必強。[72]
如前所述,誠作為天道,具有實然(本然)的性質,正是通過一個理性化的過程,實然(本然)之誠開始逐漸內化為對當然之誠——精神之境——的自覺意識,而這種自覺意識又作為內在的本體而製約著主體的行為。可以看到,尊德性(誠的本體之確立)與道問學(理性的自覺)之間存在著一種互動的關係:立誠離不開道問學,而本體一旦確立,又保證了主體能夠始終處於明覺狀態;前者也就是所謂“自明誠”,後者則是所謂“自誠明”,而二者本質上又展開為一個統一的過程:“誠則明矣,明則誠矣。”[73]
當然,《中庸》並沒有把內在本體的功能僅限於“自誠明”。按《中庸》的看法,主體如果達到了至誠的境界,便能形成讚天地之化育的力量:
唯天下至誠,為能盡其性;能盡其性,則能盡人之性;能盡人之性;則能盡物之性;能盡物之性,則可以讚天地之化育;可以讚天地之化育,則可以與天地參矣。[74]
這裏表現為一個自內向外的輻射過程:確立至誠的本體,意味著內在德性的完成(盡其性),由己而及人,由人進一步及物,最後製約天地的演化(“讚天地之化育”)。總之,內在本體構成了道德行為與文化創造的基本出發點。《中庸》的如上看法不同於《易傳》從天道到人道的推論,其側重之點在於強化道德本體的外在功能。與孟子一樣,《中庸》以為至誠則可以達到與天地參,明顯地帶有泛道德主義的色彩。
不過,在《中庸》那裏,本體的外在輻射同時又含有超越自我中心之意。事實上,由己之性而及人之性,本身便已表現出溝通自我與他人(群體)的趨向,後者又進一步展開為成己而成物之說:
誠者非自成己而已也,所以成物也。成己,仁也,成物,知也。性之德也,合外內之道也。[75]
成己,即通過內在德性的展開而完善自我,這裏的“物”,含義較廣,它既指自我之外的他人,又泛指天地萬物;從而,成物也就兼有讚天地之化育與群體價值的實現兩重意蘊。從價值觀上看,由成己而成物,意味著由個體的完善走向群體的認同,而個體本身則在這一過程中由封閉的我走向開放的我。值得注意的是,《中庸》特別強調成己所以成物,亦即把群體的實現放在一個更為重要的位置,這裏無疑滲入了儒家注重群體原則的傳統,而從另一方麵看,它又使本體的外在展現同時獲得了確認群體價值的意義。
道德本體在內化之後,往往便具有道德境界的意義。誠作為內在本體,同時被規定為一種道德之境:
誠者不勉而中,不思而得,從容中道,聖人也。[76]
不思不勉,並非勾銷理性的努力,而是指理性品格的進一步提升。如前所述,《中庸》強調自明誠,這主要是一個理性自覺的過程,而誠的本體一旦建立,則理性的規範(道)便開始融合於主體的內在意識,並逐漸化為主體的德性,後者在某種意義上可以視為主體的第二天性。這樣,自明誠,同時也可以看作一個化普遍規範(道)為天性的過程。所謂唯至誠能盡其性,多少也暗示了誠的本體與德性(第二天性)的如上關係。普遍規範成為人的第二天性,意味著道(普遍的規範)開始進入了主體的深層意識,而主體的道德行為則相應地獲得了近乎自然的性質:一方麵,其言行舉止,無不合乎道(中道);另一方麵,這種行為又並非來自理性的強製,而是完全出於內在的本體,自然地中道超越了人為的勉強。所謂不勉而中,不思而得,正是這樣一種道德境界。在這裏,一切都顯得平凡而尋常,但一切又都內在地具有一種崇高的意義,極高明而道中庸與誠的內在本體開始融合為一。
從《易傳》到《中庸》,一方麵,道中庸(日用常行)的道德進路逐漸揚棄了價值本體的超驗性;另一方麵,至誠的道德境界(德性)的確定又轉換了價值本體的外在性。前者強化了儒家日用即道的傳統,後者則繼孟子之後,進一步奠定了儒家心性之學的基礎。在儒家價值體係爾後的演進中,我們總是可以不斷地看到《中庸》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