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中庸》一樣,《大學》的作者與成書年代,曆來亦說法頗多。朱熹以為《大學》係孔子的弟子曾參所作,但此說似缺乏實據,宋以前的典籍亦從未見這種看法。郭沫若斷定《大學》為孟子的弟子樂正氏所作[77],但其根據也並不充分。較為可信的論點是,《大學》並非成於一人之手,其成書年代大致在戰國後期至秦漢之際。這一看法似乎更切合《大學》一書的內容,本書即采此說。
《大學》開篇便指出:
大學之道,在明明德,在親民,在止於至善。
這也就是所謂《大學》的三綱領。明明德即道德理性的自覺,親民主要表現為群體的認同,至善則是最高的價值目標,止於至善亦即達到最高的價值目標。三綱領之中,最重要的當然是止於至善:個體的理性自覺(明明德)與群體認同(親民)最終都指向至善。如前所述,《易傳》的主旨在於建立形而上的價值本體,《中庸》的特點在於將價值本體內化於日用常行及主體意識,較之《易》《庸》,《大學》的思路似乎有所不同:它的側重之點首先在於確立至上的價值目標,從而為主體的行為提供一個總的價值導向。
設定至善的價值目標,是中西哲學的共同特點。在古希臘,柏拉圖便已提出了至善的概念,並把它規定為最高的理念。按柏拉圖的看法,在具體可見的世界之外,還有一個理念的世界,後者表現為一個等級係統,最低等級的是具體事物的理念,如桌、椅、人、馬等理念;高一級的是數學或科學方麵的理念;最高等級的理念則是善。不過,柏拉圖同時又賦予善以萬物本體(本原)的意義,以為善是世界萬物所以產生與存在的終極原因,具體對象不過是善的理念之摹本或影子。這樣,善作為最完美的境界,固然構成了主體追求的目標;但作為“超乎存在之上”的本體,其又是主體所難以企及的,後者使柏拉圖的善具有思辨的、抽象的性質。
與柏拉圖將至善規定為抽象的理念不同,《大學》在提出止於至善的總綱(價值目標)之後,又對至善的內涵做了具體的規定。如上所述,《大學》所謂明明德與親民最終都指向至善;從另一角度看,二者實際上同時構成了至善的內容。明明德的展開,即表現為“明明德於天下”[78]。明明德是個體的道德自覺,明明德於天下,則是使天下之人都接受實踐理性的洗禮,並達到自覺的道德境界;前者是道德追求的出發點,後者則是其所趨的歸宿。從明明德到明明德於天下,既是道德理想不斷實現的過程,又是價值目標逐漸接近的過程。
與明明德擴展為明明德於天下相應,親民也進一步展開為“平天下”[79]。如果說,明明德於天下是價值目標在道德領域中的具體化,那麽,平天下則在更廣的層麵表現了這一趨向。當然,天下安寧(平天下),首先是一種社會政治理想,從而,它一開始便內在地蘊含著一種經世的觀念:所謂平天下,也就是通過經世治國,以達到社會的穩定與和諧。正是在此意義上,《大學》強調“平天下在治其國”。可以看出,以平天下為社會政治理想,一方麵賦予“至善”的價值目標以較為現實的規定,另一方麵又使儒家的經世觀念獲得了深層的價值根據。
明明德於天下與平天下從不同側麵展開了至善的價值目標,從而使之避免了超驗理念的抽象性,並獲得了現實的範導意義,在《大學》看來,一旦價值目標確立,則主體的行為便有了定向:
大學之道,在明明德,在親民,在止於至善。知止而後有定,定而後能靜,靜而後能安,安而後能慮,慮而後能得。物有本末,事有終始,知所先後,則近道矣。[80]
至善作為價值目標,具有導向的功能。當主體的價值目標尚未明確時,其行為往往遊移不定,難以做到專一,而價值目標則為主體規定了一個總的方向,從而使之能夠避免各種外在、偶然因素的幹擾,在行為中穩定專一(有定),從容中道。在此,價值目標不僅對主體意識及行為起到了統攝的作用,而且使價值原則的貫徹落實得到了內在的保證。正是通過價值目標的範導與統攝,價值原則(一般的價值觀念)開始與其具體行為相融合,從而避免了與現實的脫節。總之,本(一般原則)製約末(具體行為),始趨向於終(價值目標),而道即體現於這一過程之中。
除了三綱領之外,《大學》還有所謂八條目,按其內容,八條目可一分為二,前四目著重闡釋修齊治平的關係:
古之欲明明德於天下者,先治其國;欲治其國者,先齊其家;欲齊其家者,先修其身……身修而後家齊,家齊而後國治,國治而後天下平。
如上所述,明明德於天下及平天下是至善之價值目標的具體化,而在《大學》看來,這種目標的達到,最終又以修身為前提,所謂修身,也就是個體的自我完善。於是,在實現價值目標的過程中,個體的作用便得到了空前的提升:它構成了整個價值追求的出發點。正是在此意義上,《大學》強調:“自天子以至於庶人,壹是皆以修身為本。”從孔子以來,注重自我的完善便構成了儒家的特點,《大學》的這一思想無疑承繼了如上傳統。不過,將個體的完善視為達到至善的根本保證則是《大學》的發揮。它在某種意義上從實現價值目標這一角度,突出了主體性原則。
這樣,一方麵,至善的價值目標作為總的範導原則製約著個體的行為;另一方麵,個體的完善又構成了實現價值目標的必要前提,二者表現為一種互動的關係。作為一個與價值目標相聯係的過程,修身並非隔絕於治國平天下的經世活動之外。個人不能離開家、國、天下而存在,個人的完善,同樣也不能離開家、國、天下中的具體踐履。《大學》將明明德與親民聯係起來,一開始便表明了這一點。
當然,盡管修身展開於治國平天下的經世過程中,但個體所處的環境,所遇到的各種關係,等等,畢竟又有具體的特點,這樣,以修身為本,便要求注重個體的獨特境遇,後者具體展開為慎獨的觀念:
小人閑居為不善,無所不至,見君子而後厭然,揜其不善,而著其善,人之視己,如見其肺肝然,則何益矣。此謂誠於中,形於外,故君子必慎其獨也。[81]
閑居即獨處(朱熹注)。當個體獨處某種特定境遇時,由於公眾輿論的壓力暫時不存在,因而往往容易偏離道德規範的約束(為不善),唯有過好獨處這一關,才能在各種境遇中避免出格。所謂慎獨,也就是在直麵自我之際,依然保持道德的操守,它所強調的是一種實有諸己的內在品格。《大學》將修身與慎獨聯係起來,實際上從更深的層麵上,凸顯了個體的本位意義。
作為平治天下之本,個體本身必須經曆一個完善的過程,《大學》八條目中,後四目便涉及了這一問題:
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先誠其意;欲誠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
心即廣義的精神本體(主體意識),正心即淨化精神本體,使之合乎普遍的社會規範,誠意則指不自欺:“所謂誠其意者,毋自欺也。”[82]不自欺亦即保持清醒的自我意識,真實地麵對自我,總起來,正心誠意,也就是建立明覺而端正的精神本體。在此,理性顯然占有主導的地位,這一點,從《大學》的進一步解釋中,即可更清晰地看出:“所謂修身在正其心者,身有所忿懥,則不得其正;有所恐懼,則不得其正;有所好樂,則不得其正;有所憂患,則不得其正。心不在焉,視而不見,聽而不聞,食而不知其味。”憂忿、恐懼等可以歸入情感之列,好樂是一種欲望,視聽則屬於感性的活動,與情感、欲望、感性知覺相對,心主要表現為理性的功能,而對情感、欲望、感性知覺,心又具有支配的作用。就此而言,正心又意味著確立理性在精神本體(主體意識)中的優先地位,這一點與“明明德”的要求恰好前後相承。
正心誠意的如上內涵,決定了它本身必須以格物致知為前提:理性主導地位的確定,總是離不開一個理性化的認識過程。作為一個指向正心誠意的過程,格物致知當然首先與道德人倫相聯係。在道德實踐中,主體不斷地作用於外在的道德對象,而通過對人倫關係及倫常活動的反思,主體便能夠逐漸地達到道德理性的自覺。不過,盡管從《大學》的整個邏輯結構來看,格物致知似乎多少帶有倫理化的性質,但“物”與“知”畢竟是兩個外延極廣的範疇,它們本身包含著多方麵的內容,而《大學》也並未將其僅僅限定於道德倫常之域。不妨說,在《大學》中,格物致知固然具有倫理化的傾向,但同時又在一定意義上蘊含著某種理論張力,從而為爾後的儒學提供了不同發揮的餘地。
要而言之,止於至善與修身為本是《大學》的兩個基本主題,前者作為價值目標而為主體提供了總的行為導向,後者則為價值目標的實現提供了基本的出發點,使之避免流於虛玄抽象。價值目標在廣義上可以視為道德理想,止於至善使儒家的價值追求始終受到理想的範導;修身作為走向至善的立足之點,則突出了個體在價值追求中的本位性質。當然,後者在《大學》中又具體展開為兩個方麵:它既表現為格物致知誠意正心的內化過程,又展開為齊家治國平天下的外化過程,從而,個體性原則又並非隔絕於群體原則。
[1] 易分經傳,二者雖有聯係,但內容又頗不相同。本章所謂易,主要指《易傳》。
[2] 郭沫若認為《易傳》係荀子門人所作(參見郭沫若:《青銅時代·周易之製作時代》)。盡管將《易傳》視為荀子後學的作品並不是很確切,但認為《易傳》主要成書於荀子之後,則並非毫無根據。
[3] 《易·係辭下》。
[4] 必須再一次指出,間斷不等於彼此隔絕。
[5] 《易·乾彖》。
[6] 《易·係辭上》。
[7] 《易·乾文言》。
[8] 《易·係辭上》。
[9] 《易·係辭上》。
[10] 《易·係辭上》。
[11] 《易·係辭下》。
[12] 《易·係辭下》。
[13] 《易·乾象》。
[14] 《易·泰象》。
[15] 《易·乾文言》。
[16] 《易·蒙象》。
[17] 《易·大壯象》。
[18] 《易·夬彖》。
[19] 《易·係辭下》。
[20] 《易·係辭上》。
[21] 《易·恒彖》。
[22] 《易·剝彖》。
[23] 《易·乾文言》。
[24] 《易·恒》。
[25] 《易·泰彖》。
[26] 《易·歸妹彖》。
[27] 《易·鹹》。
[28] 《易·鹹》。
[29] 《易·同人》。
[30] 《易·師》。
[31] 《易·係辭上》。
[32] 《易·序卦》。
[33] 《易·睽》。
[34] 《易·係辭上》。
[35] 《易·係辭上》。
[36] 《易·係辭上》。
[37] 《易·履彖》。
[38] 《易·否象》。
[39] [德]尼采:《上帝死了——尼采文選》,303頁,上海,上海三聯書店,1989。
[40] 《易·需彖》。
[41] 《易·豐彖》。
[42] 《易·坤文言》。
[43] 《易·乾文言》。
[44] 《易·大有彖》。
[45] 《易·艮彖》。
[46] 《易·係辭下》。
[47] 《易·隨彖》。
[48] 《史記·孔子世家》即有子思“作中庸”之說。
[49] 如果將郭店楚簡的有關內容與《中庸》的相關思想做一比較,便可以對《中庸》的成書年代有一個更具體的了解。郭店楚簡中《性自命出》篇與《中庸》在思想傾向上有某些相近之處,但從內容看,後者顯然更為係統、成熟。如《性自命出》以“性自命出、命自天降”表示性與天的關係,以“道者,群物之道,凡道,心術為主”,“四海之內,其性一也,其用心各異,教使然也”,“聞道反己,修身者也”等表示性、道、教的關係。相關的內容,在《中庸》裏也得到了簡要的概述:“天命之謂性,率性之謂道,修道之謂教。”後者對天、性、道、教等關係的表述,不僅在形式上更為凝練,而且其邏輯關係也顯得更為緊密。同時,《性自命出》仍將“信”放在重要的地位,在談到“情”“言”等時,皆以“信”為其規定。以“信”為倫理的品格或規範,這種觀念大致源於孔子,相形之下,《中庸》所關注的,更多是“誠”,後者與“信”相涉而又不限於“信”:作為哲學範疇,它蘊含了更為豐富和深沉的內涵,由上承原始儒學的“信”到“誠”的展開與闡發,無疑體現了思想的演進和發展。郭店楚簡的年代一般認為在戰國中期或之前,《性自命出》的年代同樣屬這一曆史時期,《中庸》作為在內容和邏輯上後於《性自命出》的文獻,其成書時間似應晚於上述時期。
[50] 參見馮友蘭:《中國哲學史新編》第3冊,113—125頁,北京,人民出版社,1985。
[51] 《中庸·第一章》。
[52] 馮友蘭:《新原道》,見《三鬆堂全集》第5冊,81頁,鄭州,河南人民出版社,1986。
[53] 熊十力:《原儒》下卷,1頁,上海,龍門聯合書局,1956。
[54] 《中庸·第二十七章》。
[55] 馮友蘭已有見於此,參見馮友蘭:《中國哲學史新編》第3冊,119頁,北京,人民出版社,1985。
[56] (宋)朱熹:《中庸章句》。《說文》釋“庸”為“用”,此“用”主要指日用,引申為平常。
[57] 人們常常將儒家之中庸與亞裏士多德之中道相提並論,事實上,二者雖有相通之處,但著重點又頗有不同。亞氏之中道,強調的是在兩個極端之間取其中,如勇敢即懦怯與魯莽之中道,而《中庸》所說之中庸,則著重於日用常行。詳見後文。
[58] 《中庸·第十三章》。
[59] 《中庸·第十五章》。
[60] 《中庸·第十二章》。
[61] 《中庸·第十二章》。
[62] 《中庸·第一章》。
[63] 《中庸·第二十章》。
[64] 《中庸·第十一章》。
[65] 《中庸·第十三章》。
[66] 《中庸·第十四章》。
[67] 《中庸·第十四章》。
[68] 《中庸·第二十章》。
[69] (明)王夫之:《尚書引義》卷三。
[70] 孟子曾提出“是故誠者,天之道也;思誠者,人之道也”(《孟子·離婁上》)。這一看法已注意到誠的本體。但“思誠”以誠為體認對象,“誠之”則側重於外在本體的內化,二者意味似有所不同。不妨說,《中庸》在承繼孟子思想的同時,又做了新的發揮。
[71] 《中庸·第二十七章》。
[72] 《中庸·第二十章》。
[73] 《中庸·第二十一章》。
[74] 《中庸·第二十二章》。
[75] 《中庸·第二十五章》。
[76] 《中庸·第二十章》。
[77] 參見郭沫若:《十批判書》,上海,上海書店出版社,1992。
[78] 《大學》。
[79] 《大學》。
[80] 《大學》。
[81] 《大學》。
[82] 《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