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存在於世,所遭所遇,總是有一般原則難以範圍的一麵。當荀子賦予義以某種工具意義時,便已內含著對一般原則之相對性的確認。作為特定的存在,人不可避免地要獨自應付各種事件,並擔當相應的責任,後者既使個體承受了存在的壓力(感受到了生活的嚴峻性),也賦予個體以存在的價值。如果主體能夠在具體境遇中麵對外部世界,毫不退縮,並成功應變,那就能從一個方麵實現自身的價值。這種個體,荀子稱為通士:

物至而應,事起而辨,若是則可謂通士矣。[72]

以善於應物為“通”,表現了荀子對境遇中具體權變的注重。

如前所述,在現代西方,存在主義也曾表現出某種注重個體存在境遇的特點。不過,在存在主義那裏,個體的在世,更多地與意誌的選擇相聯係,換言之,對境遇的回應,似乎主要表現為主體意向的功能,與此相異,荀子把境遇的理性分析,視為物至而應的前提。就利害關係而言,“見其可利也,則必前後慮其可害也者;而兼權之,熟計之,然後定其欲惡取舍”[73]。“取舍”是特定情境中對具體利害關係的選擇,“前後慮”“兼權”“熟計”則是理性的分析,在這裏,境遇中的選擇即建立在主體的理性考察(兼權、熟計)之上。可以看出,荀子所理解的“權”,實際上具有雙重含義:它既是指靈活變通(權變),又是指理性的比較分析(取衡)。正是二者的統一,使荀子對個體在世方式(境遇中的選擇)的規定,完全不同於存在主義。

荀子以親子關係為例,對如上觀點做了較為具體的闡釋:

從命則親危,不從命則親安,孝子不從命乃衷;從命則親辱,不從命則親榮,孝子不從命乃義;從命則禽獸,不從命則修飾,孝子不從命乃敬。[74]

按照孝的道德原則,子女應當順從父母,然而在某些特定的條件下,遵循父母之命往往會導致不利於父母的結果,而不從命則有益於父母。一旦身處這種情境,則不必拘守從親之命的一般律令,而應根據境遇分析,對道德原則做出適當變通。

對境遇的注重及權變的容忍,首先意味著確認道德原則有相對性的一麵,在這方麵,孔孟荀確實表現出相近的運思傾向。不過,境遇的特定性,又不僅僅與道德原則的變通相聯係。如前文所提及的,從更廣的意義看,它同時又涉及個體的存在,正是對後者,荀子似乎較孔孟予以更為自覺的關注。前文已提及,荀子在《大略》篇中曾指出:“比幹、子胥忠而君不用,仲尼、顏淵知而窮於世。劫迫於暴國而無所辟之,則崇其善,揚其美,言其所長,而不稱其所短也。”類似的議論也可見於《荀子》一書的其他有關部分。根據一般道德原則,臣應當事君以忠,而忠則意味著對君的失當之處加以規諫,但在某些條件下(如統治者係暴君),則不必履行一般的臣子之義,而應首先考慮如何避免與暴君的衝突,以便身處暴國而能獲得平安。這種看法盡管有近乎鄉願的一麵,但從另一個角度看,其中無疑又蘊含著對個體存在價值的注重。正是後者,使荀子對境遇與權變的考察體現了某種人文主義的價值取向,它同時亦多少衝淡了以等級結構規定個體的整體主義趨向。

當然,荀子肯定存在境遇中道德原則的變通,一開始即滲入了理性主義的精神(在“前後慮”“熟計之”等要求之背後,便不難看到這一點)。與這一思維趨向相應,荀子強調,特定境遇中的靈活應變,不能完全離開一般的規範:

宗原應變,曲得其宜,如是然後聖人也。[75]

所謂“宗原應變”,也就是“以義應變”[76]。依荀子之見,一般的原則盡管可以視具體的情境做合理的變通,但這並不意味著無條件地否定原則本身。道德原則固然可以加以調整,但其中總是有其一以貫之的穩定方麵。原則的這種穩定的方麵,構成了情境分析及靈活應變的依據。如果在講“權”的同時忽視了原則的一貫性,那就將使應變過程難以適當地展開:

一廢一起,應之以貫。理貫,不亂;不知貫,不知應變。[77]

“貫”從曆時性(前後聯係)與類的涵蓋性兩個方麵表現了規範的普遍製約作用。境遇固然有其獨特性,但同時又總是涉及某種具有普遍製約意義的規定,而並非完全不可捉摸的偶然現象,因此,對特定情境的回應並不像存在主義認為的那樣既無前例可循,又無一般原則可依。所謂“應之以貫”,強調的是普遍規範對應變過程的製約。荀子的如上看法表現了一種不同於相對主義的思路,它從一個側麵強化了儒家的理性主義傳統。

可以看到,在荀子“宗原應變”“應之以貫”的主張之後,蘊含著如下觀念:一般規範中必然包含著某種恒定的普遍原則,特定境遇中所變通的,主要是規範所涉及的具體要求,而不是其中的恒定原則。換言之,規範中的普遍內容,總是具有不變的性質:

禮豈不至矣哉!立隆以為極,而天下莫之能損益也。[78]

足以為萬世則,則是禮也。[79]

這裏的禮並非泛指禮的一切細目,而主要指其中所包含的恒定原則,它作為“道之大體”而構成了與“權”相對的“經”,而宗原應變則相應地表現為複經:“治則複經。”[80]在此,荀子實際上給“權”(對一般規範的變通)規定了一個界限:它始終難以超越規範之中的不變原則,而對“權”的限定,則意味著將“經”視為更主導的方麵。

一般規範(經)之中最為普遍的層麵,也就是道:“道之大體未嚐亡也。”[81]道一旦被賦予恒定的性質,便同時獲得了唯一的品格:它超越具體多樣的境遇而涵蓋萬變。於是,我們便十分自然地看到了如下斷論:

天下無二道,聖人無兩心。[82]

與時遷徙,與世偃仰,千舉萬變,其道一也。[83]

道足以壹人而已矣。[84]

如此等等。從“宗原應變”“應之以貫”到“治則複經”,“經”終於壓倒了“權”。在一而不二的要求之後,已經開始朦朧地顯現出定於一尊的思維趨向。這一點,從荀子對戰國諸子的批評中,也透露出一絲消息。荀子曾有非十二子之論:“今夫仁人也,將何務哉?上則法舜禹之製,下則法仲尼、子弓之義,以務息十二子之說。”[85]這可以視為天下無二道的一個注腳,而其主旨則是以儒家之義否定諸子之說。較之孟子之辟楊墨,荀子將非十二子與以道壹人聯係起來,似乎更多地表現出統一意識形態的要求。這種要求當然並不僅僅是哲學家的意願,它在某種意義上折射了曆史正在邁向大一統這一時代特點;而從理論上看,“天下無二道,聖人無兩心”之說又預示了秦漢以後儒家價值體係向權威主義衍化的曆史走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