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印歐語(特別是英語)與漢語差異性研究的不斷升溫(這方麵主要得益於文化語言學研究、跨文化語言對比研究等新興語言學科的研究成果),人們越來越清楚地看到,印歐語與漢語的差異性表現為一種奇妙、工整的不對稱性,即你所有正是我所無,我所有正是你所無;或準確地說,你所強者正我所弱,我所強者正你所弱!而這種不對稱性並非人為的擺置,而是一種自然的顯現。由此構成一種完美的互補、共扼格局,讓人回味不已。這種差異具體表現在音、形、義諸方麵或字、詞、句、段、篇諸層麵。下麵,我從五個方麵進行闡述。

一、視覺偏向與聽覺偏向

這是從認知器官方麵做出的劃分。表明兩種語言在認知途徑和語言的基本單位——字和詞上所具有的偏好與優長。概括地說,漢語具有視覺偏向,印歐語具有聽覺偏向。[12]對漢語來說,漢字起源於象形文字,最初從原始圖畫發展而來,所描摹的是人的視覺感官獲得的信息,這是毋庸置疑的。由於視覺形象遠比聲音形象有更強的表現力,所蘊含的信息量更大(視覺器官是人類感知世界的最主要的通道,其獲得的外界信息量約占所有感官獲得信息量的80%),因而漢字遵奉以象示意的原則,直接在表象的層上麵捕捉所指事物的主要特征。這一原則即使到文字係統發展比較成熟以後,也是如此。而且,最早的古代漢語沒有記音符號。後來的漢字表音,並無一定的符號標準,所以當時的字的讀音多采用“讀若某”或“讀如某同”等。再後來采用“反切”方法,繁難而無法使用。這一點恰好說明,漢語對注音不太重視。雖然漢語對音高變化比較敏感,其中“聲韻”是漢語必不可少的組成部分,它具有辨析詞義、表達情感等功能,但這種情形並不表明漢語的語音和音位結構具有明顯的語法功能。此外,漢語語句中音節之間是以“斷奏音”(staccato)的方式過渡的,這種方式隻能匹配於音形義組合成的、以孤立音節為單位的方塊文字。再加上,漢字在漢語體係中的突出地位與作用,漢字具有明顯的規範漢語體係的功能。

李約瑟注意到中國語言在語音上的貧乏。他說:“在中國文字的演變中,最大的發明是限定語音字。”[13]傳播學家羅伯特·洛根將漢語當作“語標文字”。認為這種文字的一個突出特點就是,每個語詞用一個視覺符號來表示,並用象征手法(表意詞)或表形手法(象形詞)指代或描繪對象。他說:“中國文字係統隻有一定程度的擬聲性,需要記住大量的視覺符號,才能讀書寫字。”[14]並引用中國語言學家趙元任(1976)關於英語有75%的擬聲性、漢語僅有25%的擬聲性的統計數據加以佐證。

與之相對,印歐語係的文字基本上是拚音文字或字母文字。這種文字雖然是口語的記錄,且其早期起源同其他民族的語言一樣,也脫胎於象形圖畫文字階段。例如,原始迦南字母最早源於埃及單一的輔音係統文字和蘇美爾人開發的楔形文字,而這些文字具有形象化的元素。但是,隨著進一步的發展,例如,到腓尼基字母、希伯來字母時期,以及後來引入元音的希臘字母表時期,拚音文字已經成為成熟的注音文字係統。這種文字擺脫了形象性而專注於語詞聲音的解析與表現;每個字母被用來為每個詞語的語音編製代碼,詞的意義由音素組成。在這個過程中,雖然聽覺符號被轉化和定格為視覺符號——拚音文字或字母表,呈現出一定程度的視覺偏向,但是這種偏向隻是表明了拚音文字的一種視讀功能,即人們要看懂記錄或標記口語的字母符號,就必須使用視覺器官。其注音的基本性質並沒有改變,即這些視覺符號或書麵標記記錄的內容不是(或主要不是)來自視覺器官所獲得的信息,而是來自聽覺器官的信息。換句話說,它是以視覺符號的形式來標注發音或對聲音進行解析。因此,這種所謂的視覺偏向與漢語的視覺偏向是有質的差異的。事實上,任何一個民族,隻要它的族群有著正常的視覺感官,都會合理地使用視覺器官。隻是這種使用方式和程度可能會有所不同。這種情形正如漢語文字具有視覺偏向,但並不妨礙其一定程度的擬聲性一樣。

現代英漢語言對比研究為上述觀點提供了較為詳細、係統的證明。美國語言學家RM.赫夫納(RM.S.Heffner)在1950年出版的《普通語音學》(General Phonetics)一書中提供的材料是,漢語北京話共有411個音節,如附上四聲,可有1644個音節(詞素morpheme),而英語有近萬個音節,兩者有相當大的差距。[15]根據學者的研究,英語音節中音位結合比較自由,音節類型比漢語普通話音節多得多。(見表8-1)[16]在語音的運用方麵,英漢語也有很明顯的不同。其中,英語對音強度化非常敏感,元音的分類有較高的對應性,音位的配置也呈較強的均勻狀態,且以多音節為主。據此,有學者認為英語是音本位的語言,漢語則是形本位的語言。

表8-1 英漢音節結構主要類型比較表

二、表象偏向與概念偏向

這是就語言信息的表征所作出的分別。如前所述,漢字不論是讀音還是字形,都著力於視覺再現,因而具有鮮明的圖像性和形象性特征。其造字、構字方法最能體現“觀物取象”“取實予名”的原則。正如《說文解字·孫序》[17]中所說:“倉頡之始作,先有文而後有字。六書,象形、指事多為文,會意、諧聲多為字,轉注、假借文字兼之象形。”[18]雖然漢字本身在這裏,有所謂造字方法的“六書”,其基本原則是“以象示意”的原則,即在象形、指事、會意、諧聲、假借和轉注中,核心是象形。即使在後來的發展中,漢字也始終沒有擺脫它“象形”“指事”的基本特征。從這個意義上說,漢字更適合於被稱為象形文字(而不是表意文字,因為任何文字都具有表意功能,而“象形”正是漢字最本質、最突出的特征)。自然,漢字的圖像、形象特征在視讀過程中極易在大腦中產生心理表象(尤其是視覺表象)。

學者袁毓林(1995)注意到漢語詞類的原型範疇特征,即漢語詞類是根據詞與詞之間在分布上的家族相似性而聚集成類的。[19]類似地,王寅也指出,漢語構詞的主要方法之一是“修辭語+中心概念詞”,即常用的基本層次詞通常突出表示其“義類範疇”。這種構詞法使得漢語中的詞具有明顯的義類範疇標記。[20]我們知道,原型和義類就是表象性的事件、現象等,隻不過是概要化、典型化的表象罷了。徐通鏘(1997)認為,漢語充分體現了漢民族“取象比類”的思維方式。漢字采用這種方式,體現了漢語結構的“圖像性”特點;漢語複合詞的編碼格局是單字編碼格局的延續和發展。從認知語言學角度來看,這是一種象似性的編碼方式。[21]

相反,歐洲語言以語音為本位,字母文字則主要記錄語音,基本上一個字母代表一個音位,因而字形與字的讀音有著較強的一致性。由於字母文字與它所指稱的事物之間沒有“形似”的關係,字母文字在“反映”外在事物方麵體現出一定的間接性[22];又由於訴諸聽覺的信息遠遠不及訴諸視覺的信息,由聽覺形成的音節與對自然、經驗的“切分”“配列”就成為至關緊要的方麵。在這個過程中,清晰的分節性的音素和音節以及逐步抽象化的字母符號,不僅記錄著人們的經驗,而且表達著人們的主觀意念。在這裏,拚音文字和音節語言采取了以簡馭繁、有所取舍的原則,即當有限的語言符號“切分”“配列”事物和人們的經驗時,它力求把握的是事物及其關係最明顯的特點和屬性,而不是這些特點和屬性以外的其他特征。這樣,“表示客體的詞,一旦從所指稱的和命名的現實客體的感覺情況中被抽象出來,它們就可以用來表示非現實客體,和這些客體的類別,或某些類型或具有某些性質的全部客體”[23]。這些類別化的“客體”就是概念,或接近於概念化的“心理實體”。

在這點上,洪堡特有精辟的論述。他說:“外部事物對人的所有感官同時產生影響,而語言則僅僅通過聽覺印象來表現外部事物和心靈的內在運動。”[24]這個“表現”過程,他認為是經曆了“直接的模仿”“非直接的模仿”(模仿聲音和事物所共有的屬性)和“通過所表達概念的類似性而形成的語音相似”這三個階段。但是,現實世界卻是豐富多彩的,語音要完整地記錄外部事物及其屬性,並能讓使用語言的人從中提取出其意義,就必須滿足語音辨別的精細化。這樣,語言的“分音節性”就顯得十分重要。具體來說:“分節性使得人們有可能根據一定的感覺和規則,利用一些具體的詞的要素構成數量不定的其他的詞,從而在所有的詞中間建立起一種與概念上的類似性相吻合的類似關係。”[25]

三、“意合”偏向與“形合”偏向

這是從語言與經驗、語言與邏輯的關係來確定不同語言類型的。關於“意合”與“形合”的劃分,早在20世紀40年代,語言學家王力(1945)就指出:“中國的複合句往往是一種意合法,在西文稱為parataxis,……parataxis在西洋語言裏是一種變態,在中國語裏卻是一種常態。”“中國語裏多用意合法,聯結成分並非必需,西文多用形合法,聯結成分在多數情形下是不可缺少的。”[26]由於王力先生在語言學界的影響,更由於語言對比研究中有說服力的材料的不斷增多,到20世紀90年代,國內語言學界有關中西語言主要差異的“意合”“形合”問題的討論,漸成關注的焦點。多數學者認為,英語重形合,漢語重意合,這是中西語言的主要差異。所謂“形合”(hypotaxis),指借助於語言形式手段(包括詞匯手段和形態手段)實現詞語或句子的連接;所謂“意合”,指不借助於語言形式手段而隻借助詞語或句子的意義或邏輯聯係實現它們之間的連接。前者注重語言形式上的接應(cohesion),後者注重行文意義上的連貫(coherence)。[27]當然,也有學者注意到,在英語中,“形學”和“意合”基本上是句法概念,主要用於表示詞語和分句間不同的連接或排列方式,具有單一的線性特征。國外學者正是從句法的意義上來理解“意合”“形合”的。而這種理解與國內學者基本上從語言的基本表現手段上來討論“意合”與“形合”問題,有一定的差別。[28]但不管怎樣,“意合”與“形合”仍然被認為是體現了中西語言差異的最基本特征。

可以舉一些例子加以說明。我們知道,在構詞或詞法方麵,歐洲語言具有明顯的詞匯形態標記。例如,動詞是印歐語當中最富於形態變化的詞,包括時態、語態、語氣以及與名詞的數的一致性等方麵。研究表明,古希臘語動詞最大的特點是變位,即動詞變化形式按照詞素或音素組合所負載的“義元”確切地表示現實情境來進行。為了使有限的數量形態應對無數的現實場景,古希臘語盡可能多地增加動詞的變化數量。據統計,其動詞變化形態達近三百個之多。[29]相比之下,古漢語不具備如此之多的動詞形態變化。除了動詞,歐洲語言名詞的性、數、格均可在詞的形態變化上體現出來。這顯然與音本位的語言或拚音文字有關。例如,英語詞重音位置的變化具有區別詞性和詞義的功能,它在構詞造句中起著語音標誌的作用。與英語的名詞複數形式相比,漢語除了在指人的普遍名詞後麵黏附一個“們”字以表示多數外,一般沒有數的語法形式。其他詞匯形態標記實際上要從上下文的邏輯和語義關係的分析中得到。在句法層麵上,句法正是歐洲語言結構組織的中心,它體現了語言各形態要素和組織要素的形式化,表現了句子或命題內的詞與詞之間的搭配和組合關係。通常情況下,句子是不能省略主語的,除非省略的主語能夠伴隨著形態識別標記,否則句子在結構上就不完整。

再以英語句子中“主語—謂語—賓語”(SVD)結構和規則為例。這種結構的一個基本表述是,S是P。其中係動詞“是”,起著一種聯係主語和謂語的作用;它被用來表示一個謂述記號,即謂述主語。西方學者卡恩(C.H.Kahn)指出,在希臘文中,einai表現為最普遍的動詞,其用法主要是係詞用法。他說:“係動詞本身的作用是指示句子的‘形式’,包括主語的人稱和數量、時態,以及願望、命名、條件和諸如此類的情態。……係動詞在最基礎的用法中意味著:某種屬性(性質、位置)屬於某個主體。”[30]同時,係動詞einai也有“存在”用法,但這個存在用法卻是由係詞的“表位”用法演化而來的。在這種用法當中,在einai這個動詞後麵常常跟著一個不定代詞tiz。這樣,就由位居句首位置的einai和不定代詞tiz引入一個表示一個城市、一條河、一座山、一個人等的名詞。這實際上是引入一個主體,因而斷定了一個主體的存在。根據卡恩的這些觀點,可以把英語的“there is”、法語的“il y a”和德語的“es gibt”看作是固定的表達,是與希臘文einai這個詞的存在用法相應的表達。[31]

與之相反,漢語在語句的層麵上缺乏一種帶有“是”(to be)係動詞的判斷句。中國現代哲學家胡適較早地注意到這一現象。他說:“一個中文的命題或者詞和西方的與之相當的東西的不同在於係詞。係詞在西方的邏輯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而在中文的命題裏卻被省略,它的位置僅用短暫的停頓來表示。”[32]例如在古漢語中,一般不用判斷係動詞,通常用“……者……也”等句式;而“是”“為”等字最初也不作為判斷係詞來使用。這一點,現代學者張東蓀認為,中國除了口語的“是”字以外,文言上很少有與英文“to be”相當的字。包括“者也”“為”“是”“係”等,均不與英文“is”相當。[33]由於沒有(或很少有)聯結主謂的係詞(如張東蓀所說的“綴辭”),漢語中自然就少有英語中的那種最基本的語言結構。

總的來看,將中西語言以“意合”與“形合”來區分,有一定道理。與那種直接把漢語句子視為語義型、英語句子視為語法型的做法有所不同的是,更多學者主張,漢語句子是以意合為主,輔之以形合;英語句子以形合為主,輔之以意合。因為意合與形合作為兩種方式或手段是不能截然分開的。這裏有一個程度的問題。而且從語言演化或流變的角度來看,意合與形合的相互關係和所占比例也不是一成不變的。

四、整體偏向與分析偏向

語言的不同折射出思維取向的不同。這就是漢語的整體取向與歐洲語言的分析取向。前麵說到漢語語句缺乏係動詞“是”,但這並不表明漢語句子完全缺乏主謂結構。因為漢語並不是沒有主語句和主謂分明的結構的。例如,“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老子·二十五章》),這裏的每一個句就是嚴格的SVD結構;而“夫道,有情有信,無為無形;可傳而不可受,可得而不可見”(《莊子·大宗師》),這裏的每一個句子共用一個主語,即“道”;至於“聚而成形,散而歸於太虛,氣猶是氣也。聚散變化,而其本體不為之損益。散而歸於太虛,複其氤氳之本體,非消滅也。聚而為眾庶之生,自氤氳之常性,非幻成也”(王夫之:《張子正蒙注·太和篇》),聯係上下文及句中的意思,很容易看出這段話的主語是“氣”。鑒於這種情況,許多研究者認為,漢語的造句是以句讀段為基本砌塊的,句子的主語不受句子核心動詞的製約。據此,我們可以這麽來看,漢語的特點在於以名詞為中心,著意於實詞詞組的鋪排與堆砌,從而構成“形散而神不散”的語義結構,句子或句讀段的主語可以在詞、詞組和句子三個層麵上出現,從而形成所謂“大主語”或“大主句”。

從認知科學的角度來看,大主語、大主句的形成正是思維整體取向的產物,也是漢語整體偏向的集中反映。由於大主語、大主句的存在,漢語往往可以在寬泛而不受限製的語境中,依據語義和主題的內在邏輯,形成從整體到局部的思維模式。具體來說,漢語語句的指稱不必執著於某一對象的性質與特征,不必因為詞句指稱的有限性而限於個別或少數現象的描述當中。特別是對那些相互關聯的現象、模糊的現象,大主語的句式能有效地發揮作用;它不僅能把握整體對象,也能貫通主客,將主體的意念、意向灌輸於其中。所以,東方學家季羨林先生說:“漢語沒有形態變化,隻看單獨一個詞兒,你就不敢判斷它的含義。必須把它們放在一個詞組中或句子中,它的含義才能判定,使用慣了這種語言的中國人,特別是漢族,在潛意識裏就習慣於普遍聯係,習慣於整體觀念。”[34]

與漢語的整體偏向相反,印歐語顯示出分析性的傾向。例如,在古希臘語中,每個詞的意義單元可以分解到非常小的“顆粒”,使得古希臘人在他們的語言交往中對意義的組合有著很大的自由和靈活性;音素和詞素單元的高度細分也影響到人們的思維方式。研究表明,俄羅斯民族的語言文字深受西方文化的影響。作為一種拚音字母文字,它在構詞、語序和語篇等方麵,均體現出分析性思維的特點。[35]

五、時間偏向與空間偏向

在處理時空關係方麵,漢語具有明顯的時間偏向。具體表現為,時間副詞作狀語往往置於施事者(主語)之前或句首。句子通常表現為按時間的先後順序,通過動詞的多個連用或事件的先後鋪陳而展開,呈現出流水型圖式。[36]在空間與時間的相互關係上,漢語往往先要有“空間”,然後才有在這個空間中所存在的“主體”,而“時間”通常又擺在“空間”的前麵。對於中國人對時間的這種認知,法國漢學家克洛德·拉爾(Claude Larre)在《中國人思維中的時間經驗知覺和曆史觀》一文中有獨到的見解。他說:“中國人的時間概念體現在語言和生活方式中。他們具有異常豐富的時間表達方式和某種滲透其言語及整個生活的時間概念和時間體係的邏輯。”[37]例如,“時”字是指四時,即春夏秋冬四季。“時”的古字“旹”,象征著太陽從東方升起,古人以太陽在天空中的運動來估計時間之長短。因此拉爾認為,“時”表示時間的綿延,並且還是一種永久或先後承續的意識狀態。

值得注意的是,“時”與“是”有著內在的聯係。《爾雅·釋詁》雲:“時,寔,是也。”[38]在這裏,寔,是,有“此”之意,指某時某人來。也有“奉時辰牡”(按時節進獻雄獸)之意。因而,時與是有關聯。同時,是,古字寫作“昰”(上部為“日”,下部為“正”),即正確。以“時”示正,意謂合於時則正確無誤。古文字學家段玉裁說:“《釋詁》曰:時,是也。此時之本義。言時則無有不是者也。”(《說文解字注》)如果我們把作為“時”的“是”與作為係動詞的“是”聯係起來考慮(如果有的話),那麽作為時間本義的詞“是”又體現於由係詞“是”所聯係的句子當中,表明的是對時間的指認。這恰與印歐語形成鮮明的對照。因為希臘文的“einai”和英文的“to be”,所含有的是表位用法,它聯係於句子當中常表“存在”之意。這裏麵透露出兩者的重大差別!不僅如此,漢語的時間本位還體現在詞、句的搭配及前後秩序上。申小龍等人對《左傳》中14381個“動”向句進行了考察。結果是,句中時間成分與動詞保持最遠的距離,施事者緊靠動詞;地點詞一般出現在句末。[39]

學者戴浩一(1985)注意到漢語中的時序原則。即在漢語裏,“兩個句法單位的相對順序決定於它們所表示的概念裏的狀態的時間先後”[40]。根據這一原則,漢語中的並列句、副詞的位置以及名詞相對於動詞的位置等都將受到限製,即時序是表現句法的基本範疇。他認為,雖然漢語的時序原則也部分地見之於英語,但是就程度和範圍而言,兩者是明顯不同的。因為英語的時序原則由於其強有力的形態和句法限製而不能實際地表征出來。造成這一點的原因在於,漢語是一種所謂“臨摹性”的語言。這種語言旨在揭示事物的關係、流變過程;對象的時間性整體必然被放置於部分的前麵。

與之相對,歐洲語言具有空間偏向。在希臘文中,einai是最基本的動詞,其用法主要是係詞用法。而係詞用法中又分為名詞和表位係詞兩類。從卡恩的分析來看,當einai這個動詞出現在句首的時候,表示存在的句子一般都是表位係構造,而不是名詞係構造,這說明希臘文中表示存在的句子是與表位句聯係在一起的,甚至可以說是由表位句演變來的。[41]在物量名詞方麵,印歐語言通過一種所謂的“二項式”構造,即“無形物+形式”的方式來表示物量名詞。例如,“(一)根木頭”(stick of wood)“(一)團麵”(lump of dough)“(一)杯水”(glass of food)等物量名詞往往是個體名詞加上一個同樣的關係詞(英語的of)來構成。這就把物量名詞特別是那些表示無形的存在的物量名詞空間化、容器化了。一般而言,英語通常是先說出“主體”,然後再說出主體所在的空間方位。根據這個原則,英語形態語言的句式特點就是空間搭架形式,即以主謂結構為主幹,以謂語動詞為中心,通過大量的形態手法將句子各個成分層層搭建,呈現出由中心向外擴展的空間圖式。

在現代漢語中,地點詞的位置雖有所靠前,但仍然在時間詞後麵。何善芬在《英漢語言對比研究》(2002)中提供的研究表明,英漢語通常都能根據狀語的意義來安排順序,其特點是所指意義越具體的狀語與動詞的粘合力越強,因而越靠近動詞。例如,英漢語謂語狀語的正常排列順序分別是:

英語:謂語動詞、方麵/對象、方式、地點、時間、情狀

漢語:情狀、時間、地點、對象、方式、謂語動詞[42]

從以上對謂語動詞的狀語修飾詞排序中可看出,英語的“地點”一詞是置於“時間”詞之前的,而漢語恰好相反,“時間”詞置於“地點”詞之前;在對中心詞的修飾定語排序中,英語表示空間“大小”“形狀”的詞在最前麵,而漢語表示時間的“新舊”詞則置於最前麵。這明顯體現出了兩種不同的時空坐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