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郡主奉召入宮,起碼要天黑才會回來。園子裏的丫鬟們都懶散下來,各自找地方玩去了。

牡丹換了一身黑衣,背著個小小的包袱,趁著無人注意正打算溜出園子。路過庭院的兵器架子時又臨時改了主意,想挑把趁手的兵器帶上。

紅隼攔不住她,隻在一旁歎氣道:“你這個人,怎麽就是不聽勸呢?”

“那就別勸了唄。”

牡丹看了她一眼:“姑娘那麽信任你、又待你那麽好!我若是你,就一起去找她!這有什麽好勸的呢?”

“護倉神已經去了,有他在,定是萬無一失。”

“狗屁!”

牡丹啐道:“若不是他,咱們還攤不上這麽大的麻煩呢!你信他我可不信!”

紅隼一時語塞。

牡丹哼了一聲,冷冷道:“再說了,他是他、我是我!就西北那鬼地方,別人不知道深淺,你也不知道嗎?雖說眼下這仗是打完了,可一點也不太平啊!姑娘身邊就帶了三個人,還有一位是少不經事的少爺——這得多大的膽子?誰能放心得下?”

“我信她。”紅隼卻堅持道:“姑娘那麽聰明的人,一定會有辦法的。”

“你這個人呀……算了,你去了也好。”

紅隼似乎改了主意,突然歎了口氣,說道:“大同府形勢複雜,能多個人幫忙總是好的。隻是,你一切都聽要姑娘的安排,切莫擅自行動。”

牡丹愣了愣,隨即哼了一聲:“這還用你囑咐我?”

紅隼從袖中掏出個細小的竹筒:“這是錦衣衛離京時我截獲的,你帶去給姑娘瞧瞧,說不定有用。”

“什麽東西?”

紅隼搖頭道:“是信鴿身上帶的密文,看不明白。瞧著是往西北方向去的,我就給打下來了。”

牡丹笑道:“你可真不愧是‘紅隼’!……不過,你真的不跟我一起去嗎?”

紅隼淡淡一笑:“咱們倆至少得留下一個,不然沒法交待。”

紅隼直將她送出園子的後門,看巷子裏左右無人,才又囑咐道:“你等出了城再騎馬上官道。別在城裏騎馬,太引人注意了。”

牡丹挑了挑眉梢:“那,為了不落人口實,要不我先打暈你?你也好跟人說不知道這事嘛。”

“不必了。”

紅隼依舊淡淡的,剛要關門,卻見牡丹正假意轉身離去,卻突然回過頭朝她迎麵就是一擊。豈料紅隼早有防備,稍一側頭躲過,順勢朝她腕上輕輕一拍;牡丹見招拆招改為肘擊,紅隼再次躲過。

“看來把你打暈這事兒是行不通了。你啊你,反正咱們倆是一起下的獄,如今我走了郡主便已是失信於人,你一人留在京城又有何用?幹脆與我同去不好嗎?”

“你要走便走,不走便回來!休要與我胡纏。”紅隼瞪了她一眼,退後半步,將院門關上落了閂。

“切,慫就是慫了!”

牡丹揉了揉酸痛的肩膀,在門外恨恨道:“還天機營斥候呢!空有一身好本事,卻是一點膽氣都沒有!”

門突然又被打開,紅隼陰沉著臉,也不理剛剛牡丹的胡說八道:“出門以後,別漫無目的地追,這幾日錦衣衛的人要出發了,他們是奉命保護陽春曉的。跟著錦衣衛就好,他們有法子。”

牡丹卻冷笑道:“錦衣衛能靠得住?那豬都會上樹了!”

“宋千戶是天香樓阮輕煙的相好,這趟差使,他一定會盡心竭力。”紅隼表情認真道:“你可以信任他。”

“好吧,就信你一回!”

————

鷂子嶺上有條官棧道,是當初打仗時為了運輸軍需而專門修建的。

由於這一帶地形複雜、地勢險要,不便於維護,戰事結束後不久便被棄之不用,後來就全讓土匪給占據了。

那匪首跟景南風一同上了馬車,兩輛馬車一前一後,緩緩駛進了方圓四百裏的鷂子嶺土匪窩。

陽春曉悄悄把金印藏進了馬車底部的暗格裏,這才放心地坐回去,把懷裏的包袱也放到了一邊。

冷譽仍是一臉凝重,似是在想心事。

經過方才一戰,陽春曉覺得原來這位貴公子還是頗有些真本事的,尤其他身上那股英雄膽氣,確是文弱書生所不具備的。

“沒想到,你這把刀還挺厲害的嘛。”陽春曉不由略帶崇拜道。

“這個啊。”

冷譽以為她對刀有興趣,便將佩刀解下來遞到她麵前。

那黑色的刀鞘看起來平平無奇,甚至十分樸素,沒有任何花紋或者寶石點綴,誰能想到它竟是把吹毛利刃的絕世神兵呢?

陽春曉對刀的了解,僅限於現場推演時推定凶器。

她一直覺得刑部庫房裏所有的刀劍都是一樣的,隻有大小形狀的區別而已;沒想到,原來刀與刀之間的鍛造工藝和材料優劣居然會相差這麽多?

即使是外行,她也能看出冷譽手中這把應該算是件極品——‘削鐵如泥’,原來也並不是種修辭,而是種非常客觀的描述。

她雙手捧著刀端詳一陣便又還給他,笑道:“好重,我可使不了這個!……世人皆說寶劍贈英雄,果然是有些道理的。”

“我也不算什麽英雄。……方才那種情況,但凡有點血性的男兒都會出手吧?”

“不,倘若是柳絮拿著它,也不過是個高級點的燒火棍罷了。”

陽春曉歎了口氣,又想起那匪首看到這刀時竟也是十分豔羨,便問:“它是不是頗有些來曆?聽說,古代的名刀名劍都會像人一樣再取個名字的?”

冷譽憨憨一笑,搖頭道:“倒也沒什麽特別的名堂。我們冷家世代習武,族中有個傳統:凡男孩成年禮時,長輩便會挑件上好的刀劍相贈。這是我十八歲那年大伯送的,據說是番邦進貢來的,雖說不什麽出名的寶貝,但也值不少金子。”

聽他的語氣並沒有誇耀的意思,隻是‘值不少金子’這話從他嘴裏說出來,那起碼得是價值千兩萬兩金子了吧?

——嘖,也許‘有錢’這種優點,確實可以彌補很多不足。

陽春曉突然想起他贈予自己的那把匕首,倒是跟這刀有幾分相像!她伸手從靴筒裏抽出來,皺眉道:“那,這個是不是也挺貴重的?……刑部是有清規戒律的,這我可不敢亂收。”

他卻笑道:“你怎麽突然就這般小家子氣起來?冷氏族中男孩成年時便會得到一把好刀,女孩則得到一把像這樣的匕首,並且一輩子都會隨身帶著它。即使在出閣之後,夜裏睡覺時也要將它藏在枕下。”

“這是為何?我隻聽過給金給玉給首飾的——給匕首?這是個什麽講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