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國外防治腐敗的經驗與教訓

在社會形態上,西方發達國家屬於資本主義社會,公共權力代表資產階級的根本利益,但不可否認,其權力的公共性具有二重性,一是代表狹隘的資產階級整體利益的公共性;二是為了維護階級統治而必然體現出代表整個社會利益的公共性。這兩種公共性都遭遇到權力腐敗的困擾,因此,西方國家在防治腐敗的問題上也是不遺餘力,政治學家們致力於研究權力腐敗的根源和形成機製等問題,政府也製定相應的措施,力圖把腐敗控製在一定的限度之內,在防治腐敗問題上積累了一定的經驗。

1.西方發達國家防治腐敗的基本經驗

西方國家進入資產階級時代後,經過數百年的發展,在防治腐敗的問題上,取得了很多的經驗,概括起來,主要有兩條,一是在權力體係內,通過分權的方式,加強監督,防治腐敗;二是為權力體係的運行提供融洽的社會環境。

一方麵,以分權為前提,通過權力之間的相互製約與監督,防治腐敗。關於政治權力,西方社會公認的基本觀點是:絕對權力導致絕對的腐敗。為了防止任何權力層次生成絕對權力,就需要把頂端的國家權力和各個層級的公共權力加以分解,使每個權力都直接受到其他權力的製約,因此,分權構成西方社會公共權力的基本模式。當然,各個國家的具體的分權模式以及運行狀況也不盡相同,而且在分權模式下也產生各自的特殊性。分權模式中,立法、司法和行政三權分立具有代表性。

簡要地回顧一下西方社會的發展史,就可以看出,分權思想在西方社會源遠流長。古希臘時期的城邦民主製,設計的初衷就是對公共權力的製約。西歐封建社會時期,就出現過元老院、平民團和執政官三權分立的政權組織形式。進入資產階級革命時代,關於政權組織形式問題,英國思想家洛克曾提出立法、行政和外交三權分立的觀點。孟德斯鳩則明確提出立法、司法、行政三權分立思想,並形成了比較完善而係統的分權理論。在孟德斯鳩看來,道德無法有效地約束權力,隻有權力才能約束權力,就是說,不能寄希望於專製統治者的個人道德實施良性的政治統治。孟德斯鳩的分權理論為美國構建政治體製提供了理論基礎,在資產階級政治實踐中發揮著重要的作用。美國憑借超級大國的地位,向外部世界輸出三權分立的政權組織模式,用這種政治模式改造日本的政治體製,獲得了巨大的成功。當然,有的國家接受了美國的三權分立模式,不僅沒有推動社會進步,反而加劇了國家政治腐敗,貧富差距不斷擴大,平等自由毫無蹤影,陷入社會動蕩不安的泥沼中。事實證明這種分權模式沒有普適性,應與所在國家曆史文化傳統和現實情況及民族特點結合起來,依據本國國情選擇政權組織形式。當然,現代西方社會普遍實行權力製衡的政治體製是資產階級革命的產物,矛頭指向的是專製製度,其內在包含著鮮明的進步性和革命性,應該高度重視而不能簡單地拋棄。

在美國,以三權分立為前提,代表社會不同階層、不同利益集團的政黨,通過議會選舉、決策的方式協調彼此之間的矛盾和利益關係,最終通過政府權力貫徹下去。因此,不同的利益集團都把目光聚焦於政府,監督政府權力的一切運行,從而確保權力運行的“公共性”,防止腐敗。在美國聯邦政府的層次上是這樣,在各級地方政府的層次上也是如此。由此形成了大大小小的無數個彼此力量相當的權力中心,彼此相互製衡、相互監督,比較有效地遏製了權力腐敗。

從表麵上看,美國通過議會選舉,確保社會各個階層、各個階級都可以參與國家法律法規的製定,決定國家大事。美國國會實行參議院和眾議院兩院製。參議院不論各州大小,一律都有兩個席位,眾議院則按照各州的人口數量,按比例選舉,最小的州也要至少擁有兩個席位。參眾兩院之間也形成製約的關係,防止國會被個別大州操縱。實際上,議會的選舉通常也被各個利益集團所控製。但不可否認的是,這種模式使得議會變成有規則的利益角逐場,因而,還是有利於社會各個階層和階級之間關係的平衡。同樣,美國司法機關與政府和國會處於同等的法律地位,因此,對政府製定和頒布的法律性文件擁有否決權,使政府權力受到司法機關的製約。也就是說,美國聯邦政府以及地方政府主要是擔當執行機構的角色,立法、司法和行政都不可能把決策、執行和監督權力集於一身,不會產生絕對權力。

以分權為基本架構,西方國家建立了比較嚴密而完善的關於公共權力管理方麵的法律和製度,有的國家和地區還專門設立一些特殊的反腐機構,共同構成了防治腐敗的體係。在具體的細節上,各個國家

之間也有一定的差別。德國製定了《公務員法》和《公務員懲處法》等法律,不僅規定了公務員的基本行為規範,還對接受紅包禮物、宴請“人情”等行為做出了明文規定,在細微處防治腐敗。法國不僅製定了相關的法律,還成立專門的“法國預防貪汙腐敗中心”,該中心直接接受總理領導,法國還有一個預防腐敗監察機構——“政治生活資金透明委員會”,該機構負責審查政府成員、議員和企業負責人的財產狀況,並有權對來曆不明的財產進行調查。日本則不僅有健全的防治腐敗的法律體係和強大的立法、司法等防治腐敗監察機構,還成立了許多民間反腐敗組織,彼此之間既有合作也有分工,製約權力的運行。新加坡成立的專門反腐機構——“反貪汙調查局”享有特殊的權力。該局不僅可以無證搜查,還具有獨立辦案權,可以對任何級別、任何職位的涉嫌腐敗的官員進行調查,任何人不享有法外特權,等等。各個國家反腐敗的目標是一致的,在具體操作上則各有特色。

另一方麵,權力運行受到了權力體係之外的社會體係的有力監督,防止腐敗的發生。任何權力體係都運行於社會環境中,因此,社會環境的具體狀況對腐敗的發生概率產生重要的影響。在西方社會,人們對於公共權力的態度很複雜,其中,影響力比較大的觀點有兩種:一是契約論的觀點,即把權力視為個人權利的讓渡,從而形成公共權力。社會公眾與權力主體之間是代理關係,如果權力主體很好地行使權力,那麽就可以繼續擁有權力為社會服務,如果權力主體違背了被代理人的意誌,損害了被代理人的利益,那麽就可以更換代理人。這種觀點意味著,一切公共權力來自於人民,人民有權選擇自己的代理人,選擇的依據就是代理人能否正確地行使權力。二是從人性惡的立場出發,把權力視為一種惡的力量的觀點。公共權力本身是一種邪惡的力量,隻是由於人們生活的需要,就必然要產生一種淩駕於社會之上的力量,以維護社會秩序,也就是說,公共權力是一種必要的邪惡的力量。這兩種觀點的共性在於:都要求人們以理性的眼光審視政府的一切行為。因此,人們特別強調依法行政,即規範公共權力的一切行為。簡言之,所謂法治國家,關鍵是公共權力守法。

基於人們對公共權力的認識,為了防止權力腐敗,避免權力腐敗而帶來的損害,就需要劃定明晰的公共權力運行的界限,並通過發展社會組織的方式擴張公民個人的力量,形成公民權利對公共權力的有力製約。西方社會流行的一些俗語,恰如其分地表明公民與政府之間的關係問題,比如,風可進、雨可進,國王不能進;總統是不可靠的,法律才是可以依賴的,等等。

還有一個重要方麵,就是社會輿論對權力的監督。政府無權控製社會輿論,輿論由社會自主管理,形成獨立於政府之外的意誌表達渠道,社會以相對自由的精神,對政府權力的運行發揮強大的輿論監督作用。曆史證明,新聞媒體在監督公共權力、防治腐敗等問題上發揮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並被讚譽為“無冕之王”。這不能不說與西方社會的輿論自由具有重要的關係。

從單純的個人的角度說,西方社會在長期的曆史發展中逐漸形成了個人本位的自由主義精神,突出強調憑借個人努力實現發展,因此,一般公民並不指望利用公共權力謀取私利。西方社會信奉的是“上帝麵前人人平等”“、法律麵前人人平等”、“金錢麵前人人平等”的三大平等觀念,以此為基礎,整體的社會建設分別從文化、政治和經濟方麵為個人的發展提供了公平的機會,比較有效地遏製了基於個人欲望而衝擊權力體係的現象。

國際著名的非政府組織——“透明國際(Transparency International)”通過對各國政府貪汙腐敗行為的調查,公布了2013年的“全球清廉指數排行榜”,該排行榜顯示,部分資本主義發達國家和地區清廉指數較高,中國內地的清廉指數比較低,從一個側麵表明,部分發達國家在防治腐敗方麵取得了可供借鑒的成功經驗。

2.西方發達國家在防治腐敗方麵的根本缺陷

西方發達國家本質上是資產階級占據統治地位的社會,金錢拜物教、資本拜物教是資產階級社會的主流價值觀,資本追逐利潤的本性,資產階級無度貪欲的階級本性,盡管權力體係設計采取了相應的防範措施,也不可能完全根除個人腐敗;不同集團的利益要求導致的社會衝突決定了西方國家無法完全消除集團性的腐敗,甚至產生小集團操縱權力,以“合法”的形式損害社會根本利益來滿足私利的現象。根本原因在於:以階級利益對抗為基礎的社會,是不可能根除腐敗的。

美國號稱自由國家

、法治國家,民主製度健全,但其腐敗事件屢有發生。20世紀初,美國的腐敗現象頻發,經過長期的治理,腐敗現象得到了一定的遏製,但並沒有從根本上解決問題。“水門事件”就可以說明,美國依然麵臨腐敗問題的困擾。

1972年的總統大選,為了取得民主黨內部競選策略的情報,6月17日,以美國共和黨尼克鬆競選班子的首席安全問題顧問詹姆斯·麥科德為首的5人潛入位於華盛頓水門大廈的民主黨全國委員會辦公室,在安裝竊聽器並偷拍有關文件時,當場被捕。事件發生後尼克鬆曾一度竭力掩蓋開脫,但在隨後對這一案件的繼續調查中,尼克鬆政府裏的許多人被陸續揭發出來,並直接涉及到尼克鬆本人,從而引發了嚴重的憲法危機。

1973年10月特別檢察官考克斯對總統尼克鬆的調查進入關鍵時刻,前者要求尼克鬆交出與水門事件相關的證據。20日晚,尼克鬆下令,要求司法部長理查德森罷免考克斯的職務。但理查德森拒絕了他的無理要求,並隨即辭職。司法部副部長拉克爾·肖斯接任司法部長後,也因拒絕罷免特別檢察官而辭職。最後司法部的三號人物博克成為司法部代理部長,才答應罷免特別檢察官。尼克鬆動員FBI封鎖特別檢察官及司法長官、次長的辦公室,宣布廢除特別聯邦檢察局,把此案的調查權移回司法部。尼克鬆濫用行政權力來維護自己的行為招來國民嚴重指責。1973年10月31日,美國眾議院決定由該院司法委員會負責調查、搜集尼克鬆的罪證,為彈劾尼克鬆做準備。1974年6月25日,司法委員會決定公布與彈劾尼克鬆有關的全部證據。7月底,司法委員會陸續通過了三項彈劾尼克鬆的條款。尼克鬆於8月9日宣布將於次日辭職。“水門事件”表明,在美國,為了爭奪權力而不惜采用非法手段的現象依然存在。

2009年發生在英國的“報銷門”事件表明,利用公共權力謀取經濟上的非法利益也是普遍存在的現象。所謂“報銷門”,是指英國國會議員利用製度上的缺陷,利用公款,報銷私人賬單,而被媒體曝光的事件。該事件導致多名議員辭職,包括英國下議院議長邁克爾·馬丁也於5月19日宣布辭職。事件的基本過程是這樣的:2009年5月8日,英國《每日電訊報》在頭版位置刊登了《內閣花費的真相》一文,披露了以布朗首相為首的部分內閣成員的公款報銷狀況。曝光的資料顯示,英國議員的報銷項目包括壕溝清洗、虛假房貸,甚至還有狗糧。

5月11日,《每日電訊報》曝光的對象是布朗的對手大衛·卡梅倫領導的保守黨。5月12日,《每日電訊報》稱,議會第三大政黨自由民主黨前領袖孟席斯·坎貝爾和該黨議員安德魯·喬治也涉嫌報銷醜聞。英國議會的三大政黨都卷入“報銷門”。盡管這些報銷均符合英國議會下院的規定,但上至內閣成員、下至普通議員,都在從體製內榨取好處,使自身利益最大化。也就是說,在英國這樣一個號稱民主法治比較健全的國度,掌握公共權力的議員也會千方百計利用製度漏洞謀取私利,上至首相報銷清潔費,下至大臣報銷色情電影票,“報銷門”中披露的官員以權謀私讓人震驚。發生“報銷門”醜聞的基本原因是:英國議會製度在議員職業化發展、議會獲得專用的辦公場地和設施、實行年會製等方麵采取了一係列措施,並為很多後來者所仿效。但是,在議員領薪、配備助理、為議會配備必需的輔助機構等問題上,英國議會卻遲遲沒有合理的製度和規定,特別是在議員領薪製度上還存在一定的漏洞。為補貼議員工作經費所需,就出台了“二套房”津貼等各種公務補貼報銷製度。對於任何人來說,當然包括議員,設定一個固定的報銷額度,都是一個頗大的、難以抵製的誘惑。再加上這項製度執行上並不公開,也沒有什麽可靠的監管,於是,虛假報銷就大行其道了。

“水門事件”和“報銷門”是發生在美國、英國最高權力層次上的醜聞,是分別以公共權力和經濟利益為目標的腐敗案例,再加上現實中時常發生的各種“醜聞”足以說明,無論西方國家采取什麽樣的體製機製,其漏洞永遠是存在的。這也說明,單純依靠體製機製以及社會力量的監督製約來防治權力腐敗,還是不夠的。因為,他們對於權力本質的認識局限於個人或利益集團的狹隘範圍之內,他們無法站在廣大勞動人民的立場上來理解“權為民所用、情為民所係、利為民所謀”的精髓,因此,西方國家在具體的體製上可以采取有力的措施防止腐敗,卻不能在社會製度層麵上為防治腐敗提供最可靠的基礎,就是說,資本主義社會永遠無法克服其社會製度目標與反腐目標之間的矛盾,除非推進資本主義社會進入到更高級的社會形態。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