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新中國成立以來我們黨反腐敗的理論與實踐

我們黨曆來重視反腐敗問題,尤其是在新中國成立後,更是把反腐敗提高到前所未有的政治高度。在長期的反腐敗鬥爭中,我們黨走過了一條曲折坎坷的道路,既積累了寶貴的經驗,也有值得反思的教訓。

1.毛澤東反腐敗的思想與實踐

中國共產黨代表最廣大勞動人民的根本利益,沒有自己的特殊利益。作為執政黨的中國共產黨,沒有脫離社會根本利益的、淩駕於社會之上的政黨利益,因此,中國共產黨能夠最徹底、最堅決、最真實地反對一切形式的腐敗。這是我們黨反腐敗的基本立足點,沒有這個立足點,就意味著黨的性質的改變,意味著與剝削階級政黨合流。

中國共產黨早在建黨初期及在以後領導中國革命鬥爭中,就按照馬克思列寧主義的建黨理論,根據革命鬥爭的需要,逐步形成一整套預防和懲治腐敗的一係列黨規黨紀,在財務管理方麵也作了許多具體的規定。1933年,井岡山革命時期,新建立的蘇維埃政權頒布了《中華蘇維埃共和國中央執行委員會訓令》,明確規定:貪汙公款100元以下者,處半年以下的強迫勞動;100—300元者,處半年以上2年以下監禁;300—500元者,處3年以上5年以下監禁;貪汙公款在500元以上者,處以死刑,同時還要沒收其本人家產之全部或一部分,並追回其貪汙的公款。1941年,黨中央頒布《陝甘寧邊區施政綱領》,以法律形式嚴懲腐敗行為。在戰爭體製下,我們黨堅持公私分明、先公後私的基本準則,以“三大紀律八項注意”作為製度性的約束,確保了黨群關係、幹群關係融洽和睦,有力地維護了整個黨政軍體係健康、高效地運行,因此,發生腐敗的現象極少。

新中國成立前夕,毛澤東根據曆史經驗教訓,告誡全黨:我們的黨員幹部經受得起革命戰爭的考驗,經受得起生與死的考驗,卻可能經不起“糖衣炮彈”的考驗:“可能有這樣一些共產黨人,他們是不曾被拿槍的敵人征服過的,他們在這些敵人麵前不愧英雄的稱號;但是經不起人們用糖衣裹著的炮彈的攻擊,他們在糖彈麵前要打敗仗。我們必須預防這種情況。”解決這個問題的基本方法是,要使我們黨內充分認識到,革命的道路還很長,革命勝利僅僅是萬裏長征的第一步,因此,“務必使同誌們繼續地保持謙虛、謹慎、不驕、不躁的作風,務必使同誌們繼續地保持艱苦奮鬥的作風。”“兩個務必”包含著以毛澤東同誌為領導核心的黨的第一代領導集體防治腐敗的基本觀點和方法,即依靠“兩個務必”永葆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這是防治腐敗的基本立足點,這一點在當代中國反腐敗事業中依然是必須堅持的基本點。其中基本思想是突出強調要保持艱苦奮鬥的作風,增強個人的黨性修養,保持黨員本色,內在地包含著“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雖令不從”的邏輯,因此,各級領導幹部都特別重視個人的黨性修養,以此帶動和影響身邊的人。

新中國成立之初,黨和國家關於公共權力方麵的法律法令和規章製度並不健全,再加上受到蘇聯高度集權模式的影響,麵對權力運行中出現的問題,往往采取運用權力直接針對“人”來解決問題的方法,並以開展群眾運動的方式,推進反腐鬥爭。如,1951年,針對當時部分黨員幹部中出現的腐敗問題,我們黨開展全國性的“三反”、“五反”運動,即在黨政機關中開展“反貪汙、反浪費、反官僚主義”和在私營工商業者中開展的“反行賄、反偷稅漏稅、反盜騙國家財產、反偷工減料、反盜竊國家經濟情報”的鬥爭。通過“三反”、“五反”運動,嚴懲腐敗,端正黨風,嚴厲打擊了不法分子同國家機關中的貪汙分子密切勾結、從事犯罪的活動。通過政治運動,有效地打擊了權力腐敗行為,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在懲治腐敗方麵,最典型、最具有轟動效應的案例是1951年“劉青山、張子善案”。為了杜絕腐敗現象的蔓延,毛澤東親自批示將二人判處極刑:“正因為他們兩人的地位高、功勞大、影響大,所以才要下決心處決他們。隻有處決他們,才有可能挽救20個、200個、2000個犯有不同錯誤的幹部。”黨性教育、群眾運動、典型警示與示範三種方法結合在一起,我們黨在反腐敗鬥爭方麵取得了顯著的成效,當時中國也成為世界上最清廉的國家之一。

值得注意的是,這種反腐敗的方法有一定的局限性,關鍵是權力缺乏製度層次上的剛性約束。在1956年中共八大上,劉少奇同誌指出:“在黨領導了國家政權以後,黨內貪汙腐化、違法亂紀、道德墮落的現象有了某種程度的發展,這種嚴重現象必須堅決製止。”當時的腐敗現象有所抬頭,反腐敗的理論、製度及實踐依然在繼續探索之中。與嚴懲腐敗相對應,樹立正麵典型也成為反腐敗鬥爭的一個重要環節。河南蘭考縣縣委書記焦裕祿成為各級官員的學習楷模,在擔任領導幹部期間,他勤政為民、廉潔奉公、生活簡樸,代表了共產黨員的光輝形象,至今仍影響深遠。

毛澤東時代的反腐敗鬥爭為我們留下了寶貴的經驗,具有永恒的生命力。其中包含的一些具體措施,如,主要以開展大規模的群眾運動的方式,影響了社會正常的生產生活秩序,並且還使得某些投機分子有機可乘,表明全黨在反腐敗鬥爭認識上的局限性。但是,決不能因為毛澤東時代開展群眾運動中存在的缺陷,就把群眾排除在當前反腐敗鬥爭之外,相反,離開群眾,反腐敗鬥爭就無法深入下去,而隻能流於表麵形式。因此,應該堅持馬克思主義的基本理論,把握黨性教育的變與不變,既要樹立反麵典型以發揮警示作用,也要樹立正麵典型以發揮激勵作用,在當前和今後的反腐敗鬥爭中要繼續堅持群眾路線的觀點,及時總結經驗教訓,結合時代特征,創新反腐製度和方式方法,繼續推進反腐敗鬥爭。

2.鄧小平反腐敗的思想與實踐

以鄧小平同誌為核心的黨的第二代領導集體,在中國曆史重大轉折時期,提出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把黨的工作中心由“以階級鬥爭為綱”轉移到“以經濟建設為中心”的道路上來,我們黨反腐敗鬥爭開始新的曆程。改革開放初期,我國的經濟社會處於快速轉型時期,在實行“市場”和“計劃”雙軌製的過渡時期,相應的製度建設未能及時跟進,腐敗現象首次呈現出高發態勢。尤其以“官倒”和“走私”兩種腐敗現象最為典型。“官倒”的本質就是官員(或者其子女等小利益團體)利用手中的權力,獲取商品的計劃價格和市場價格之間的差額,“走私”的本質是官商勾結,利用手中的權力,逃避海關關稅,從而獲取商品的價格差,這兩種腐敗的共性在於官員利用公共權力謀取非法利益,這在

改革開放前是基本不存在的現象。鄧小平已經敏銳地察覺到這些腐敗現象,並探索根除腐敗的新方法、新途徑。

1980年,鄧小平同誌在《黨和國家領導製度的改革》中一針見血地批評道:“有些幹部子女,甚至有些幹部本人,為了出國,為了搞錢,違法亂紀,走私受賄,投機倒把,不惜喪失人格,喪失國格,喪失民族自尊心,這是非常可恥的。”

針對當時腐敗問題,鄧小平同誌總結說:“實現我們的戰略目標,不懲治腐敗,特別是黨內的高層的腐敗現象,確實有失敗的危險。”並殷切地希望“新的領導要首先抓這個問題”, 進一步提出了“一手抓改革開放,一手抓懲治腐敗”的策略。

我們黨結合新時期特點,在反腐敗問題上實現新的突破:把製度建設提高到前所未有的高度上來,確立了製度反腐的基本方向。鄧小平認為,黨和國家現行的一些具體製度還存在不少的弊端,如果不認真改革,我們黨就會嚴重地脫離群眾,主要弊端有:官僚主義現象、權力過分集中現象、家長製現象、領導幹部職務終身製現象、特權現象。解決問題的基本思想是加強黨和國家領導製度改革和建設。因為,領導者個人的因素、思想作風等,在黨的建設中的影響小於製度的影響,“領導製度、組織製度問題更帶有根本性、全局性、穩定性和長期性”。製度改革和建設至關重要。隻有從製度層麵著手,才能徹底解決官僚主義、權力過分集中等問題,“製度問題不解決,思想作風問題也解決不了”。同時,鄧小平同誌在強調製度建設重要性的基礎上,同樣注意到反腐敗鬥爭中的群眾路線問題。

鄧小平認為,針對各種特權和違法亂紀等腐敗行為,不僅要有專門的機構進行鐵麵無私的監督檢查,也需要廣大群眾的積極參與:“要有群眾監督製度,讓群眾和黨員監督幹部,特別是領導幹部。凡是搞特權、特殊化,經過批評教育而又不改的,人民就有權依法進行檢舉、控告、彈劾、罷免,要求他們在經濟上退賠,並使他們受到法律、紀律處分。”以製度建設為前提,把製度建設與思想作風建設辯證地統一起來,把反腐敗鬥爭與權力機構的依法監督檢查結合起來,把反腐敗鬥爭與群眾有序參與結合起來,把群眾監督納入到製度化、法製化軌道上來,從而與以往帶有無序性特征的、大規模的群眾運動反腐的方式區別開來,標誌著黨的思想作風建設和反腐敗鬥爭進入法製化的新階段。

可見,鄧小平同誌在積極推進黨和國家領導製度改革的過程中,把防治腐敗作為改革的重要內容,通過製度建設,建立黨政之間、政企之間關係的新格局,遏製腐敗,尤其是設立專門的機構——紀律檢查委員會,在反腐敗鬥爭中發揮重要的作用,由此奠定了中共反腐的新格局。

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與公檢法機關相互配合,依靠法製,時刻保持對腐敗的高壓態勢。1979年,全國檢察機關立案偵查了702件貪汙賄賂案, 1980年激增至8181件,1989年上升到58926件。從涉案官員層次上說, 80年代初期,尚無高級幹部因腐敗而被查處的案件,1986年,被查處的省部級高幹達到27人,1989年查處縣處級以上的腐敗大案、要案為1305件,1990年高達4789件。足以說明,我們黨在新形勢下反腐敗的力度不斷加大。

總之,黨的第二代領導集體根據改革開放和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出現的腐敗形式,從理論上明確了今後反腐敗的基本途徑和方向,在實踐上,對腐敗現象保持嚴厲打擊的高壓態勢,從而開辟了反腐敗鬥爭的一個新局麵。

3.江澤民反腐敗的思想與實踐

以江澤民為核心的中央領導集體,繼承前兩代領導集體反腐敗的基本思想,並結合實際,繼續深化製度改革,嚴懲腐敗。上世紀90年代初期,經曆過了10餘年的改革開放,腐敗形式日益多樣化,危害益重。針對反腐敗鬥爭的嚴峻形勢,江澤民同誌提出了一係列反腐敗的新觀點。首先,科學地研究權力腐敗的社會曆史根源,把腐敗現象與執政黨的主流區別開來,決不能因個別的腐敗現象否定黨的領導;其次,把社會主義製度中的不完善之處與社會主義製度的本質屬性區別開來,旗幟鮮明地反對腐敗,決不能因為體製上的漏洞否定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堅持改革開放,在推進經濟社會發展中解決腐敗問題。

針對當時的腐敗問題,我們黨的具體策略是:一是要求各級黨政領導幹部要帶頭廉潔自律。廉潔自律不僅包括本人,也包括領導對家屬和身邊人的製約,防止他們打著領導的旗號,謀取私利。二是集中力量查辦一批大案、要案,充分表現出我們黨懲治腐敗的決心,對腐敗分子形成震懾,並為廣大黨員幹部和群眾樹立信心。三是要緊緊抓住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的突出問題,刹住群眾最不滿意的幾股不正之風,短期內要見到明顯成效,以新的形式堅持和落實黨的群眾觀點。四是著眼於長遠,深刻認識反腐敗的複雜性、艱巨性和長期性,因此要把懲治腐敗,作為一個係統工程來抓,標本兼治,綜合治理,持之以恒。五是黨政機關工作人員一律不準經商,已經經商的,須按規定與原機關徹底脫鉤,重新規範權力機構與社會經濟組織之間的關係。六是推進機構改革,紀律檢查部門與監察部門合署辦公,形成機構合力,繼續加大查處腐敗的機構力量。廉政建設、反對腐敗的途徑有兩條,一是靠教育,二是靠法製。

其中,領導幹部廉潔自律、查辦違紀違法案件、糾正部門和行業不正之風被稱為“三項工作格局”,由此形成了江澤民時期反腐敗的基本模式。特別是,江澤民首次明確提出“反腐敗鬥爭”這個概念,取代了以往的“不正之風”、“貪汙受賄”等比較模糊的概念,在思想上、政治上引起了全黨和全社會對腐敗問題普遍關注和高度重視,把反腐敗提高到事關黨和國家前途命運的大是大非問題。

在實踐層麵上,被查處腐敗的官員的級別有明顯的提高。原中央政治局委員陳希同因腐敗獲刑16年,原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成克傑因腐敗被判處死刑,縣處級、廳局級、省部級幹部因腐敗而被查處的案件數量急劇增加,說明反腐體係日益完善、反腐領域不斷擴大。依靠製度反腐,不僅提高了反腐的效果,維護公平正義和社會穩定,而且,能夠有效地應對各種各樣變異的腐敗形式。

4.胡錦濤反腐敗的思想與實踐

2002年黨的十六大,胡錦濤任黨中央的總書記,係統總結改革開放和建立市場經濟正反兩個方麵的經驗,創立科學發展觀,並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在反腐敗問題上提出一係列新的思想理論,對於反腐敗的具體策略也作了相應的調整。2003年,中共十六

屆三中全會上,中央明確提出要建立健全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製相適應的教育、製度、監督並重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係,即全麵推行反腐倡廉體係建設。2004年黨中央推出《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試行)》,並由中組部和中紀委組建了專門的巡視機構,確立了幹部引咎辭職製度。2005年,中央推出《建立健全教育、製度、監督並重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係實施綱要》,並加入《聯合國反腐公約》,拓寬了反腐敗鬥爭的國際視野。2008年,中央繼續推行反腐敗“五年規劃”。這個時期,在製度建設上更加充實、具體,可操作性強,在機構改革上也取得了新進展。在反腐思路上,以“標本兼治、綜合治理”為基礎,進一步提出“懲防並舉、注重預防”的反腐敗方針。特別是在領導製度改革方麵,吸收西方發達國家政治體製建設方麵的成果,強調權力結構的改革,並擺脫西方社會立法、司法、行政三權分立結構的思想束縛,探索構建決策、執行、監督的新的權力結構模式,形成權力製衡的新型權力結構。

具體說來,以胡錦濤同誌為核心的中央領導集體繼續推進反腐敗鬥爭,首次提出以完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係為重點加強反腐倡廉建設,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懲防並舉、注重預防的方針,以完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係為重點,強化權力製約和監督,深化改革和創新體製,拓展從源頭上防治腐敗工作領域,努力形成拒腐防變教育長效機製、反腐倡廉製度體係、權力運行監控機製,切實提高反腐倡廉建設成效,為全麵建設小康社會提供有力的政治保證。胡錦濤同誌提出,在實踐中,要注意把握和體現改革創新、懲防並舉、統籌推進、重在建設的基本要求。要以改革精神推進製度建設,以創新思路尋求治本辦法,注重總結新經驗、研究新情況、解決新問題,從我國實際出發,借鑒國外有益做法,創新工作思路,完善工作機製,破解工作難題,更加科學有效地防治腐敗。要堅持治標和治本、懲治和預防兩手抓、兩手都要硬,懲治於已然,防患於未然,既堅決查處違紀違法案件、依法嚴懲腐敗分子,又加大預防工作力度、不斷鏟除腐敗滋生的土壤,努力把腐敗現象減少到最低程度。要把反腐倡廉建設納入經濟社會發展和黨的建設的全局之中,把改革的推動力、教育的說服力、製度的約束力、監督的製衡力、懲治的威懾力結合起來,把階段性任務與戰略性目標結合起來,整合各方麵資源和力量,增強反腐倡廉建設的整體性、協調性、係統性、實效性。要不斷認識和把握規律,以建設性的思路、建設性的舉措、建設性的方法推進反腐倡廉建設,在堅決懲治腐敗的同時,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預防,更加注重製度建設,不斷形成有利於反腐倡廉建設的思想觀念、文化氛圍、體製條件、法製保證。

這個時期,我們黨提出科學發展觀、執政能力建設、和諧社會建設等一係列新理論、新觀點,從某種程度上製約了腐敗現象,在注重預防的同時,打擊腐敗的力度絲毫不減,依然呈現出持續加大的態勢。但是,腐敗問題已經滲透到社會政治、經濟生活的各個方麵和層次,因此,反腐敗鬥爭的形勢依然嚴峻。

5.新中國成立以來我黨反腐敗經驗的基本總結

新中國成立以來,在不同的曆史時期,我黨開展反腐敗鬥爭的形式有所不同,共同點則是對任何形式的腐敗都嚴懲不貸。毛澤東時代反腐敗的主要解決的問題是權力主體被“糖衣炮彈”所擊倒,因此,突出強調“兩個務必”的思想,著重強調對權力主體的思想教育,並采取群眾運動的方式,遏製和打擊腐敗,這是由當時的從革命轉向建設的獨特的社會曆史條件所決定的,其精髓在於黨性教育。采取大規模的群眾運動的方法反腐敗與革命時代形成的領導體製及其基本工作方法相銜接,因此,不應該以此否定這種方法的曆史必然性和合理性,更不能以此否定教育的重要性。

鄧小平時代突出的問題在於官僚主義、權力過分集中、家長製和領導幹部終身製問題,反腐敗工作在操作層麵上,在於重視製度改革與創新,具有明顯的從計劃經濟向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製過渡的特征。最大的貢獻在於其確立了製度反腐的基本方向。

江澤民、胡錦濤則在比較完全意義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背景下,開創性地開展反腐敗鬥爭。麵對的國內國際形勢更加複雜,在反腐敗鬥爭中取得了豐碩的成果。就是說,無論麵對怎樣的國內外局勢,我們黨的每一代領導集體在反腐敗問題上都是旗幟鮮明、毫不動搖,並根據實際采取不同的具體策略,從根本上維護了黨的性質,堅持黨的宗旨,弘揚正氣,實現了公共權力完全意義上的公共性——服務於最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這是資本主義國家公共權力永遠達不到的境界,也是社會主義國家權力與資本主義國家權力的本質區別。雖然,我們在反腐敗鬥爭中還存在這樣或那樣的問題,還有令人民群眾不滿意的地方,但是,人民群眾的願望和意誌恰恰構成推進反腐敗鬥爭的最主要的精神力量,正是在人民群眾的支持下,反腐敗鬥爭不斷取得新的階段性成果,這是主流和本質。

歸結起來,我們黨反腐敗鬥爭取得的主要經驗是圍繞教育與製度建設兩個基本維度展開,並在理論和實踐兩個方麵不斷取得更深層次的進展。

新中國成立以來,我們黨在反腐敗鬥爭中取得了許多寶貴經驗,為以習近平為核心的中央領導集體深入推進反腐敗鬥爭提供了重要的理論支撐。權力腐敗的本質是一樣的,但在不同的時代,腐敗的成因有所不同,表現形式也不同,因此,在反腐敗的具體策略和方法上就需要隨之改變。可以說,沒有一成不變的套路可以適用於一切時代。

經過30多年的改革開放,我國的經濟轉軌和社會轉型持續加速,社會主義的經濟形式、組織形式、就業形式、分配形式越來越多元化,利益關係日趨複雜,人們思想活動的獨立性、選擇性、多變性和差異性不斷增強,社會思想空前活躍,各種社會思潮此起彼伏,各種觀念交相雜陳,不同價值取向同時並存,權力腐敗的形式也呈現多樣化。從腐敗主體上看,既有個體性的腐敗,也有窩案、串案等團夥性腐敗,甚至生成了為害更甚的權貴資本。從腐敗侵害的客體上看,既有以買官賣官為主要形式的直接破壞權力體係的腐敗行為,也有以侵害公共財政為目標的經濟腐敗,還有各種與民爭利的腐敗形式。可以說,相比以往,當代中國權力腐敗發生頻率高,牽涉麵廣,社會破壞性大,反腐敗鬥爭的形勢更加嚴峻。

十八大以來,我們黨在總結曆史經驗的基礎上,提出“把權力關進製度的籠子裏”理論,在反腐敗的理論上、製度上、實踐上取得了新的突破,反腐敗鬥爭進入一個嶄新的境界。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