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害可以分為身體傷害和心靈傷害,當代父母很少傷害孩子的身體,但對孩子心靈的傷害卻無時不有。心理傷害是無形的,其主要表現形式是違背孩子的意願。孩子非常敏感,任何心靈傷害都能感受到,但時常無法表達,更無法反抗,因為他們是弱者,是無權力者。

孩子心靈的一個基本需要是意願不被侵犯,想法不被強製,感受不被強迫。從這個方麵來講,最為重要的是父母的態度。對於孩子的成長來說,行為限製是必需的,但心理上的敵意和攻擊是絕對要禁止的。父母要知道,有時行為上的限製並沒有什麽嚴重的後果。比如,孩子想要一個玩具,家長沒有買,或者想吃一種食物,家長不提供,這時並沒有造成心靈傷害。隻要孩子沒有感受到家長的惡意與敵意,心靈就是安全的。

孩子的心靈不受傷害的底線是不被野蠻闖入。被人強行闖入的心理感受是創傷性的。例如,有一個初中生每天都記日記,有一天母親懷疑她早戀,就破門而入,不僅撬開了女兒的書桌,而且把日記上的小鎖也撬開了,女兒回家後十分委屈,覺得非常羞恥。

每個人都有保護自己自尊和隱私的心理界限,這個心理界限不像人際物理界限那樣容易衡量。比如,最親密距離是一個人與最親近的人相處的距離,為0~45厘米,較親密距離為46~61厘米,人的社交距離,如領導與下屬關係的距離為122~213厘米。心理距離主要是感覺到被尊重與被理解,被愛但又不被控製與限製。確切地說,心理距離就是人人平等。

一般來說,越是親密的人越易越界,說話越隨便,不考慮那麽多,而陌生人之間反而不容易越界。親子關係中非常容易超過心理界限,尤其是中國文化中,家長往往具有無上的權力,家庭關係中缺少人人平等的觀念,對孩子個人選擇缺乏尊重。

親子關係不良的家長一般采取控製的方法來教育孩子,即把自己的意願強加給孩子。無論是焦慮型還是偏執型或溺愛型的家長,都在不同程度地進行著控製。控製有許多表現形式,但無論哪種,對孩子的成長都是有害的。

一、硬控製

硬控製的特點是使他人順從自己的意願,用自己的想法代替他人的想法,把他人當作手段與工具。硬控製是利用自己的地位優勢、資源優勢或者權力優勢來影響對方,包括批評、教育、命令、懲罰、限製人身自由。其語言方式是命令式的,如“你給我回來,不許出去”“覺得難也得寫,你是學生,你必須寫作業”“我說不能買就不能買,這個家我說了算”“等你自己掙錢了,我才不管你呢,現在,就得聽我的”。

應當指出的是,硬控製在教育中是必不可少的。因為孩子的心智不成熟,經常出現違背行為規範、不禮貌、攻擊別人或衝動等行為,其行為確實經常需要成年人來管理,關鍵是父母要分場合,合理地使用硬控製。在以下情況下父母應使用硬控製:①當孩子行為有危險的時候,如孩子去陽台攀爬、玩打火機、打彈弓亂射;②孩子的行為明顯打擾別人的時候,如家庭聚會時對人不禮貌,出口傷人;③行為舉止違反行為規範時,如不按時完成作業、言而無信、說謊、拿別人東西。

父母使用硬控製時,一定要注意針對行為而不是針對感受。比如,孩子該睡覺時不睡覺,你隻需要說:“該是睡覺時間了,過五分鍾我來關燈。”而不用說:“你總是不能按時睡覺,總給大人製造麻煩。自製力就那麽差,這點事情還要大人天天說你?”

家庭教育與學校教育一樣,硬控製的使用越少越好。因為硬控製造成的感覺是孩子不喜歡的,孩子要違背心願,服從命令,誰都不喜歡被控製的感覺。然而,硬控製直接有效,是家長最喜歡用的。

二、軟控製

軟控製的目的與硬控製一樣,是為了控製孩子的行為,使之符合父母的要求,或者是一般的行為準則。但是,軟控製與硬控製的方法有所不同,硬控製的方法是利用孩子的順從,而軟控製則是利用孩子的內疚感和負罪感,軟控製比硬控製更加尊重孩子的自尊和權力,從根本上還是以父母的意願為中心,包括討好、利誘和要挾。

軟控製的溝通舉例:“媽媽可以給你買手機,但條件是你的考試成績進入前三名”“如果你再去網吧,媽媽就死給你看”“你要是考試進入前三名,媽媽在單位可就有麵子了”。孩子吃辣椒辣著了,媽媽說:“不辣,不辣,這點辣算什麽。”孩子明天打預防針,出現害怕情緒,爸爸說:“不怕,不怕,男子漢大丈夫這點疼算什麽。”

軟控製使孩子感覺自己很無能、很可恥、很尷尬,會使孩子產生內在的貶低自我的消極情緒。

總體上軟控製比硬控製給孩子造成的傷害更少,也表明了父母顧及了孩子的自尊,但是,這仍然不利於孩子的自我成長,使孩子在圍繞著家長的意圖中成長,不利於孩子自主性和創造性的發展。

三、比較

父母對孩子的表現進行人際比較,也是一種控製。父母可能會認為,不比較怎麽知道孩子的優點,再者,父母可以不比,但學校要排名,要評比啊,老師給家長壓力。

比較是成長中不可回避的問題,有人群的地方就有比較。但是,比較有兩個方麵的含義。第一種是客觀的結果比較,這種比較隻是對客觀結果的反饋,僅僅是知道行為表現的結果而已,不構成對自尊的傷害。比如,孩子看到了自己的英語成績為全班倒數第5名,如果他心理健康,就會對自己說:“這次考試成績實在是太差了,說明英語方麵我與其他同學有差距,我下個學期要更加努力呢。”第二種則是自我卷入的、涉及自尊的比較,是有關自我定義的比較。這種比較形成了內心的羞恥感和卑劣感,不如別人成績好,在別人麵前抬不起頭來。這種比較是後天家長不良教育的結果。

心理不健康的家長經常利用孩子的自尊來控製孩子,如“你這次考了個第20名,太丟人現眼了”“你雖然很努力,但成績總是比不過別人,我懷疑你的努力都沒到點上”“你作文得第一名,同學們會崇拜你的”“你看張阿姨家的兒子多出息,考上某某實驗中學,你看你自己,同樣都是一個班的,你就這麽弱嗎”。

人人都不喜歡被人過低評價的感覺。評價的前提是被評價對象缺少自知之明,但是,一般孩子最不缺少的就是自知之明,而是能力或努力。孩子都不希望落後,隻要提供反饋,不要著重評價,孩子一定會自我提升。用評價和比較來逼孩子進步,會培養孩子的虛榮心,使孩子為了榮譽而努力,如果有一天孩子表現不如他人,就會形成抑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