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父母和孩子玩著所謂“你輸我贏”“我好你不好”的遊戲時,不是父母贏孩子輸,就是孩子贏父母輸。但不論誰贏,最後都會失去權威,不論誰輸,輸的一方,心裏麵都充滿了怨恨,親子之間的衝突將不斷加深。

其實我們可以改變方式。退一步,采用雙贏策略,讓大家都開心,也就是這裏給大家介紹的第三個方法,即雙贏策略。這種方法就是“沒有輸家”的衝突解決方法。在這個過程中,沒有人輸,雙方都贏了。當需求衝突產生時,親子雙方共同尋求雙方都能接受的解決方法,不需要強迫對方。這種雙贏策略必須被父母與孩子雙方接受,這是一種雙方對最終的解決方案達成共識的衝突解決方法。

例如,一個難得的星期天,你想讓孩子參加補習班,可是孩子想讓你帶她去科技館,衝突就產生了。

如果我們用方法一和方法二,會讓家長和孩子兩敗俱傷,如果我們用第三種方法來解決衝突就會達到意想不到的效果。

媽媽:星期天媽媽想讓你參加數學補習班,你想去科技館。我們的意見不一致,這個問題必須解決。媽媽不希望強迫你放棄參觀科技館,去參加數學補習班,這樣你會不開心。媽媽希望你既能到科技館看到你比較感興趣的科技展示,又能參加數學補習班提高數學成績,我想和你一起商量商量,看看能不能找出一個方法,既能滿足你的要求,也能滿足媽媽的要求,你看好不好?

孩子:那好吧,我上午去參加數學補習班,下午你陪我去科技館,不就解決了嗎?

媽媽:可是科技館半天時間可能不夠用。

孩子:也是啊,那就這次隻去一樓和二樓,三樓以後再去。

媽媽:你認為這個方案能行嗎,真的能行嗎?

孩子:是的,我真的很喜歡這個方案。

媽媽:好吧,那麽我們試一試吧。如果你對這個解決方案感到滿意,我也如此。那你是不是該出發了!

孩子:當然,咱們下午見。

媽媽:好的,下午見,不見不散。

通過這個案例我們能夠看出,當父母與孩子遇到需求衝突的情況時,父母可以請孩子與自己一起尋找某種能令雙方都接受的解決方案。他們中的一方或雙方可能會提供一些可能的解決方案。他們會仔細地評價這些方案,並找到一個雙方均可接受的最終解決方案。在選定解決方案後,無須再說服對方去接受,因為雙方都已經接受了它。這種方法不需要任何權力來迫使對方服從,因為沒有人對這個決定持有異議。整個過程,父母提供了信賴與支持,孩子會對所做的決定有一種承諾感和責任心。

沒有輸家的方法在解決需求衝突中會產生以下好處。

第一,子女參與其中,知道自己的責任,擁有自主性。解決衝突的第三種方法能使孩子擁有更大的執行決策的動力,因為它利用了參與原則。與其他人強加在孩子身上的決策相比,孩子會對他親自參與製定的決策有更大的執行動力。盡管方法三不能保證孩子總是會積極地執行雙方約定好的衝突方案,但是它大大增加了孩子執行這個解決方案的可能性。孩子會覺得一個用方法三製定的決策也是他們的決策。他們對一個解決方案許下了承諾,並感到有責任執行它。一個更令他們感到滿意的事實是,他們的父母不再試圖以他們的失敗為代價換取自己的勝利。用方法三製定的解決方案常常是孩子自己的主意,自然而然地使孩子更渴望看到這個辦法生效。因此就更有強烈的動力去實施和執行這個決策。當孩子感到自己被信任時,他們就更有可能做出值得信任的行為。

第二,少了敵意,多了愛意。親子間的雙贏策略,引導著父母與孩子真誠努力地共同尋找彼此滿意的解決辦法。他們深刻地感受到彼此的愛與溫柔。解決衝突的第三種方法被持續使用時,父母會感到孩子與自己的敵意大大地減少了。當家長和孩子共同解決一個衝突,並找到一個雙方都滿意的解決方案,他們很少會產生怨恨和敵意,而更多的是彼此產生深深的愛和親情。親子之間更加親密,更能強化和深化雙方的關係。麵對衝突,雙方共同努力,尋找到一致的解決方法時,拉近了親子之間的距離。其中最重要的因素在於彼此都能夠、也都願意站在對方的立場和需求,來考慮並尊重彼此的權益,進而心存感激。

第三,減少權力的需求。親子雙贏策略中,父母所持的是一種尊重孩子需求的態度,但父母同時也尊重自己的需求。解決衝突的第三種方法幾乎不需要什麽強製執行,因為孩子一旦同意了一種可接受的解決方案,他們通常就會執行它,因為他們對於自己沒有被強迫接受一個不利於他們的解決方案而心懷感激。在使用這種策略的家庭裏,孩子的心是坦然開朗的。他們不會有傷害和自我防衛及種種唱反調的行為。因為,孩子清楚地明白他根本不需要去爭取權力,就能滿足需求,父母的心態亦然。這就是沒有人輸的雙贏策略。

第四,相信孩子有能力。雙贏策略給孩子傳遞一個非常可貴的信息,那就是尊重和相信孩子是有能力的,而孩子很喜歡自己受到信賴,並且被平等對待的感受。解決衝突的第三種方法傳達給孩子的是,家長把孩子當成年人對待。這個方法令孩子感覺良好,因為他們非常喜歡被信任和平等對待的感覺,這樣孩子就會出現負責任、會思考的特性。

我們一起來看下麵這個案例。

孩子:媽媽……我不喜歡你一直嘮叨個沒完沒了,我比豪豪大,玩遊戲的時間應該比他更長一點。

媽媽:你是說,你比弟弟大,卻和弟弟玩遊戲的時間一樣多,這樣對你很不公平?

孩子:對!我比豪豪大三歲耶……

媽媽:你覺得媽媽應該……

孩子:應該讓我自己選擇和決定玩遊戲的時間。

媽媽:你說得有道理,但是……我擔心如果讓你隨心所欲地一直玩下去,對眼睛不好。

孩子:我才不會呢!

媽媽:而且我也擔心不停地沉迷遊戲,會讓你的功課退步……

孩子:不會……不會……我隻不過想比平常多二十分鍾。

媽媽:因為你是大哥,應該可以多打一會兒才公平。

孩子:對……就是這種感覺。

媽媽:那你確定不會影響功課和視力?

孩子:我保證。

媽媽:那好,你表現一個星期看看,如果不行,我們再討論……

媽媽與孩子這樣的協議之後,一向抗議、爭論不停的遊戲時間,在家裏畫上完美的句點。

筆者向家長推薦在國外被很多親子教育專家和家長大為推崇的引導式對話,這是一種輔助對方達成目標的談話技巧。引導式對話認為“答案就在對方心裏”,是溝通時一定要懷有的態度,永遠以“認同”對方為最佳溝通策略,並且用心“傾聽”,來理解對方、搜集更精確的信息。

如果家長可以熟悉並善用引導式的對話技巧,就可以通過溝通來協助孩子達成目標,因此它是非常值得家長學習的溝通技巧。

一、解決衝突時善於用引導式對話

引導式對話有12個步驟,家長隻要熟悉並加以運用即可,不要拘泥於是否真的按照書中所說的一步一步來,或是要把12個步驟全進行完。有時在與孩子溝通的過程中,家長可能隻要其中的一步,就足以搞定與孩子之間的問題。

(一)傾聽

本書第二章詳細介紹了傾聽的技巧,在此加以補充。傾聽屬於有效溝通的必要部分,以求思想達成一致和感情交流的通暢。狹義的傾聽是指憑借聽覺器官接受言語信息,進而通過思維活動達到認知、理解的全過程;廣義的傾聽包括文字交流等方式。其主體是聽者,而傾訴的主體是訴說者。兩者一唱一和有排解矛盾或者宣泄感情等優點。傾聽者作為真摯的朋友或者輔導者,要虛心、耐心、誠心和善意為傾訴者排憂解難。用簡單的話說,傾聽就是仔細聆聽,了解對方的想法。

父母在與孩子溝通的過程中,最應該做的就是好好地讓孩子把話說完,家長把孩子的話聽清楚,把孩子的意思搞懂,這就是與孩子溝通最好的起點。

孩子:我太笨了,總記不住數學公式,我永遠都沒有辦法記住那些公式。

媽媽:有些數學公式總是記不住,你覺得很沮喪。

孩子:是的。我們班一個男生自己不想學,還影響別人,下午自習課人家都在學習,就他一個人在那說話,大家都特別討厭他。

媽媽:自習課上你們班的一位同學說話,影響你的學習,你感到心裏很煩,是嗎?

上述例子中,母親很好地傾聽了孩子的心聲,並且用一個表示情緒的詞準確地反映了孩子的情緒,效果很好。父母在溝通過程中,如果經常這麽說:“現在心情如何”“你喜歡什麽”“你想做什麽”“你想成為什麽樣的人”“我懂你的意思了”……會達到意想不到的溝通效果。

積極傾聽能使親子雙方更真切地理解彼此的想法,感受情緒。傾聽,對方才會感受到被接納,才願意說出心裏話。積極傾聽是在理解、接納孩子,搜集更準確的信息,共情孩子的情緒。

情緒是一種能量,當孩子的這種能量被理解接納的時候,他就會產生一種力量感、安全感。最好的幫助方式是:共情而不幫助。把解決問題的責任留給孩子,讓他去尋找解決問題的方法,讓他在解決問題的過程中發展自己的能力。

(二)認同

認同指承認與模仿他人或團體的態度行為,使其成為個人人格一部分的心理曆程,亦可解釋為認可讚同。在親子溝通的過程中,認同就是要求家長要和孩子站在同一邊,接受孩子的想法、態度與舉止。隻要看到孩子的成長或正向的變化,便立即予以認同、讚賞、肯定。

家長可以這麽說:“寶貝,今天起得好早哦”“看到你回來我好開心”“我發現你這次比以前都努力”“你真細心,竟然發現了”“你能開口道歉,很勇敢哦”“你做得真好”。

(三)共情或感同身受

共情也可稱為感同身受,是指家長站在孩子的立場去感受,讓孩子知道你懂他。溝通時,尤其在孩子表達出自己的想法時,會很期盼得到家長的認可,如果家長還能夠精確地說出孩子的感受,孩子就會得到更大的鼓舞,從而加強溝通的意願。

家長可以這麽跟孩子溝通:“我很喜歡你的想法”“真是辛苦你了”“你的確讓人不太愉快”“有時候就是會遇到那種事”“在那樣的情況下,真是難為你了”“我知道你一定很難過”。

(四)複述

複述就是家長重複孩子說的話。其實複述的過程中有很多技巧是可以用的,如身體語言、語速語調、笑容眼神等。重複孩子說的話,可以讓孩子感到你的世界有他的存在。他通常也會把你拉入他的世界。同時,複述也可以給孩子受到重視和尊重的感受。根據影響力的互惠原則,你也將得到尊重。複述的過程,可以給大腦一個吸收資料、處理信息的時間。

父母可以和孩子這樣說。孩子:“做……好累喲。”父母:“嗯!一定很累。”孩子:“大家一起來玩真是開心。”父母:“對啊,真的好開心。”孩子:“我好討厭那樣的事情。”父母:“嗯,真的好討厭。”孩子:“他這麽對待我,我真的好生氣。”父母:“就是,那麽對待你,真的讓人好生氣。”

(五)區隔

區隔就是為了澄清事實,用兩種不同的觀點作為區隔。提出兩種不同的觀點,可以讓孩子不局限在自己的偏執想法中,有機會擺脫原有生硬的思維,做出更好的回應與調整。

家長可以這樣和孩子說:“那是你看到的,還是別人告訴你的”“那是實際發生的事情,還是你單方麵的想法呢”“那是事實,還是你自己的解釋”“那是你擔心的,還是你想要的”。

(六)提問

提問就是提出問題,讓孩子自己去思考,什麽才是對的,什麽是有可能的。提問是家長對孩子感興趣的一種表現,同時也是引發孩子興趣的最好方式。家長從不同的觀點來提問,可以將孩子的想法用言語加以具體化,這可以激發孩子自主性的行為。

有一位年輕的媽媽和她四歲的兒子陪著外公一起去春遊,媽媽從背包拿出兩個蘋果,讓兒子給外公一個。沒想到兒子將蘋果拿到手裏,在上麵分別咬了一口,媽媽非常生氣。外公卻問道:“乖孫兒,告訴外公,你為什麽兩個蘋果都要咬一口呢?”“因為……因為我想把最甜的一個給外公。”外孫回答。

這個事例告訴我們,在親子溝通的過程中我們要運用提問的方式,先搞清孩子做這件事的動機,然後再進行有效的溝通。因此在溝通的過程中,父母可以這麽說:“當時發生了什麽事?”“你打算什麽時候開始做?”“現在你真正想做的事是什麽?”“有哪些可能的方法?”“還有其他方法嗎?”“還有沒有其他方法呢?”“如果要從當中選擇,你會選擇哪一個?”“完成之後,你的心情怎麽樣?”

(七)提供選項

給孩子提供選項時,不要用二選一,最好提供三個或三個以上的選項。讓孩子從多重選項中自己做出選擇,培養孩子的自主性與獨立思考能力。

家長可以這麽跟孩子說:“有A、B、C、D等選項,你可以從中選出自己想做的事,你最傾向哪一個?”“現在出現了一、二、三等幾個選擇,你打算選出哪一個?”

(八)沉默

孩子沉默時,不要急著催促,靜靜等待孩子再次開口。沉默是用來整理思緒、增進理解的。當孩子不說話的時候,家長應該耐心等待。當然家長也可以用沉默,來讓孩子能更充分地思考。家長可以跟孩子這樣說:“你慢慢想,沒有關係,我會等你”“我休息一下,你再好好想一想,想好了再告訴我”。

(九)鼓勵

鼓勵就是用正向的語言來表達對孩子的支持。正向的語言才是引導溝通長久延續與發展的最佳選擇,家長要學會用正向的語言,少用負麵的字眼。家長可以這樣跟孩子說:“嗯,就是這樣”“你一定做得到”“風格獨特,很不錯喔”“你一定可以更加努力的”“我覺得這樣不錯,繼續保持下去喔”“太好了,繼續下去肯定行”。

(十)重新建議

重新建議就是家長給孩子提供全新的觀點,讓孩子從不同的角度去看待事物。家長要提供不同的見解,給孩子有重新思考的機會,讓孩子能擺脫既有的思考框架,明白他人的看法有時候是和自己不同的,並試著去理解他人的想法,走出自我中心的限製。家長可以和孩子這麽說:“你如果站在B的角度,會怎麽想呢?”“如果你是B,對於A所做的事情,你覺得如何呢?”

(十一)讚美

讚美有助於激發孩子行動的興趣,開發並提升孩子的能力。在溝通的過程中,家長要先肯定孩子表現優秀的部分,提高孩子在行動中的動機,激勵孩子付出實際行動,累積小的成果。認同孩子這一連串的行為。

孩子放暑假了,爸爸媽媽帶著孩子出去旅遊,一家人玩得很高興。旅行回來後,爸爸和媽媽忙著上班,八歲的兒子在家把房間收拾得很整潔。他掃除了地板上的垃圾,擦幹淨了桌上和窗戶上的灰塵,並把凳子擺放得整整齊齊。媽媽回家見了非常高興,就表示讚賞兒子的成就和努力。

媽媽:房間那麽髒,我真不敢相信你隻花了半天工夫就清理得幹幹淨淨。

兒子:這是我做的!

媽媽:房間裏滿是灰塵,你爸爸的雜誌、報紙又到處都是!而你能收拾得這麽幹淨,真了不起!

兒子:我把該擦的都擦了,該放好的都放好了。

媽媽:這工作可不輕鬆。

兒子:是啊!

媽媽:房間裏好整潔,看起來就讓我心情舒暢。

兒子:是整潔多了。

媽媽:謝謝你,兒子。

兒子:不用謝。

媽媽的話使兒子因為自己的工作而高興,因為他的成就而得意。這天傍晚,他幾乎是迫不及待地等待著爸爸回家,要讓爸爸看看整潔的房間,好再一次重溫一下因為工作完美而帶來的得意心情。

(十二)提議

提議就是家長提供新觀點,讓孩子自己選擇。最後家長可以再提出不同的想法,並以溫和的方式詢問孩子:“我可以提供一個建議嗎?”先獲得孩子的同意再提供意見,就不至於太過強勢,孩子也會比較願意接受。當孩子接受這麽多的交流與引導之後,孩子的思維就會更活躍而全麵,這會非常有利於孩子未來與人溝通,成為孩子未來的競爭優勢。

家長可以跟孩子這樣溝通:“要不要改變平常的順序,從比較難的功課開始做?”“我可以提出意見嗎?要不要找其他人來幫忙?”“隻有這一條路可行嗎?沒有其他的選擇嗎?”

二、實現雙贏的六個步驟

當親子關係麵臨衝突時,究竟應該父母遷就子女的意見,還是子女順從父母的看法?沒有輸家的方法建議父母對子女的態度要做根本上的改變。父母要學會“積極聆聽”以及忠實地傳達自己感受的技巧,當親子間發生衝突時,父母能夠不以權威的態度,心平氣和地與孩子一起討論,以找出一個能為雙方共同接受的解決辦法。這樣既不需要犧牲任何一方,更不需要使用權威去強製執行,完全由雙方坦誠相處,共同決定,如此不但可以發展孩子思考能力,也易於挖掘真正的問題。此外,因孩子參與決定過程,也會自願地實施雙方決定的解決方法。

親子溝通是一門技巧,父母雙方都應接受適當的訓練。父母角色需要學習。父母有教育子女的權力,但也有接受再教育的義務。明智的父母承認做父母要學的跟兒女一樣多,親子一起來學習,這是促進家庭和諧的第一步。

誠然,父母可以學習溝通的技巧,來改善彼此間或親子間的關係,但是仍需以愛為出發點。無論父母或子女,隻要心存對彼此的愛,凡事保持一種彈性和可諒解的態度,則親子間的衝突、障礙將消弭於無形。

當衝突出現時,親子雙方處理的態度,可能有兩種情況:一是順其自然、置之不理;二是找出策略、尋求解決。前者是消極的,不去處理問題,而讓事情過去就算了。有可能父母會企圖以有利於本身的方式調解(因此父母居於勝利地位),也有少數父母為避免糾紛而采用過分寬容的態度放縱子女(子女居於勝利地位)。但此種方法僅是治標不治本,問題終究存在,甚至還會引發將來更多的衝突。真正有效的解決方法是能夠使雙方均達到不敗或雙贏的方法,不會傷害到任何一方,也能使衝突在彼此的同意中獲得解決。有些家庭的父母可以接受並想使用這種沒有輸家方法時,卻不知道如何入手,並在一開始做的時候會遇到很大的困難。那麽如何運用這種沒有輸家方法,如何處理家長經常遇到的問題,以及如何解決家長與孩子之間惱人的衝突呢?下麵我們結合案例來看實現雙贏的六個步驟。

例如,一位母親13歲的兒子周六從9點到11點在上網玩遊戲。母親擔心兒子長時間玩遊戲對兒子視力的傷害。因此,母親叫兒子關電腦,兒子反對,說好不容易有個周六可以放鬆自己。

以上的情景在我們朝夕相處的家庭生活中,時有發生。親子之間常會有不同的觀念與爭論出現,通常很快被解決並且被遺忘了。但不幸的是,也可能會發生許多嚴重的衝突甚至肢體衝突,從而造成親子之間的憤恨、口角不斷、冷漠,而造成緊張的狀態及疏離感,形成無法忍受的家庭生活,甚至子女離家出走,家庭破裂……

下麵我們就通過這個案例來詳細地介紹實施雙贏策略的六個步驟。

第一個步驟:認識並界定衝突。父母必須讓孩子注意到問題,並且願意共同解決。父母可以選擇適當時機(避免孩子精神狀態不佳或有重要事情牽絆時),明白告訴孩子彼此有些問題需要解決。使用我向信息,向孩子說明自己的想法、感受、期待,避免責備、否定孩子,讓他相信你確實有誠心,想化解彼此的衝突。找出問題(衝突原因),開家庭會議,討論內容具體,有特定主題,每個人都有說話的機會,尊重他人的發言權。當父母要孩子參與解決問題時,首先要讓他注意問題的存在並願意來解決問題。所以要留心下麵一些狀況,才能使過程更順利。

第一,選孩子不忙或不外出的時間,才不會因被打斷或幹擾而反抗或生氣。

第二,清楚而準確地告訴他問題是什麽,不要用試探性的話語做引子。

第三,依照自己實際的感覺告訴孩子,以“我”的信息方式表達。

第四,避免傳達“限製”或“責備”的信息。

第五,明白地表示要“一起”找出兩全其美的辦法,重要的是讓孩子感受到父母是真心誠意的。

以上案例中母親可對兒子說:“你玩遊戲從9點到11點,兩小時,這對你視力有很大的傷害,媽媽非常擔心!”

在母親陳述完自己的需求和感覺之後,要積極聆聽孩子的需求和感覺,並用語言來表達對孩子需求的了解。如果母親不了解孩子的需求,可以請孩子再重述一次。在這個時候,積極聆聽是最佳的工具。對於孩子問題的陳述,不批評,也不加以責備。以上案例中兒子的需求主要是“好好放鬆自己”。

在第一個步驟當中,要用足夠的時間來界定衝突,並且使用積極聆聽來了解孩子的感覺,特別是孩子的潛在憤怒或抗拒心理。在進入問題解決的下一個步驟之前,母親和孩子都必須將自己的感覺說出來。不要急著進入第二步驟,先確定大家已了解對方的觀點,而且也已正確並且一致地陳述出自己的需求了。

第二個步驟:父母可以嚐試引導、鼓勵孩子先說出他對問題解決的觀點,然後再告訴孩子你想到的方法。很重要的是,要秉持平靜、接納的態度,先不對任何解決方案進行評價。思考各種解決的辦法,用腦力激**法,每人至少想出一個解決辦法,不管辦法可行與否,不能批評別人的意見。尋找出各種解決方法,注意下列幾點。

第一,先讓孩子提出解決辦法,父母的辦法稍後提出。

第二,不要評價、判斷或輕視孩子提出來的方法,此時完全接納所有的意見。

第三,在孩子提出方法前,不要說什麽是不能接納的。

第四,若孩子沒提出意見,可以鼓勵其提出。

第五,要大家提出所有可能辦法,直到方法都想盡。

這是衝突解決的步驟中,最能發揮創造力的部分。通常我們無法馬上想出最好的解決方法,但是開頭的方法往往能激發出更好的解決策略。首先父母請孩子提出可能的解決方法,而父母也有足夠的時間提出自己的解決方法。這一點很重要:父母堅信任何事情至少有三種或以上解決方法!

以上案例中母親可提出:關電腦;休息20分鍾後再玩1小時;進行體育鍛煉來代替玩遊戲等。

在積極鼓勵與聆聽孩子提出的解決方法時,無論如何,要避免批評或評價孩子提出的解決方法。如果需要的話,母親及時寫下所有的解決方法。

以上案例中孩子可提出:再玩2小時遊戲;休息10分鍾後再玩1小時;下午玩2小時;上午再玩半小時,下午全家出去爬山等。當雙方提出一些合理適當的方法時,或當其中一項解決方法較其他方法為佳時,很顯然的,就可以進入第三階段。

第三個步驟:評估並討論這些解決辦法的可行性。在評估各種解決方法這個階段,父母與孩子共同評估辦法的可行性,挑選出一些比較可能被雙方接受的方案。要提醒的是,雙方要坦誠說出自己的感受,如“這辦法對我不公平”“我不滿意這個辦法”。父母可以說“我們來一同看看,什麽是我們所需要的?”在做選擇時,父母一定要誠實麵對自己的感覺。

第四個步驟:選擇一個解決的辦法,這個辦法必須是每個人都讚同才行。如果所有的意見和反應的交換都是開放而坦誠的話,自然就會產生一種顯然較好的解決方法。父母無須將任何的決定視為最終的決定而且是不可改變的。你可以邀請孩子一同試試看這個雙方都願意接受的方法,同時要讓孩子明白雙方都該對此約定負責,一起把問題解決。

選擇和決定最好的解決方法,有以下幾點要注意。

第一,不斷問孩子:“這個方法可以嗎?”“你認為這樣可以解決我們的問題嗎?”

第二,不必堅持到最後,決定過程是靈活的。

第三,如果解決方法較複雜,不妨寫下來,以免忘記。

第四,讓大家明白每個人都有責任去完成它:“這是我們同意的,我們就得遵守。”

在問題解決的這個步驟裏,父母必須誠實,同時也希望孩子誠實。雙方都必須做些批評性的思考。在所有可能的解決方法中,是否有缺點存在?提出理由來解釋為什麽有的解決方法可能會無效?是否太難實行和實現?它對雙方是否公平?在這個時候,請使用積極聆聽。

有時候在評估解決方法時,會想到更好的方法,或者會將原先的方法做些修正。以上案例中很有可能一種新的方法包含雙方的方法:上午休息10分鍾後再玩半小時,下午全家去森林公園玩。在這個階段,必須雙方都承認對方提出的解決方法。通常當所有的事實都表露出來時,較優的解決方法就會顯露出來。以上案例中母親可邀請孩子將最終解決方法寫下來,再讓孩子解釋一遍,母親重複一遍,然後雙方愉快地簽名!

在這個階段中,父母請勿犯下列的錯誤:試圖說服孩子或避開孩子所提出的解決方法。如果孩子無法自由地選擇他可以接受的解決方法時,孩子可能就不會去實行它。

第五個步驟:實行解決的方法。當親子雙方都明確同意最後的解決方案後,父母要與孩子討論具體的實行細節。比如,分配做家務活的衝突,可能要討論:“多久做一次”“什麽時候做”以及“做到怎樣的程度才合乎要求”。通常決定行動的計劃,如何去執行,需要做些什麽事,誰去執行,都可能要一一列出。做出決定之後還需擬定細則以便於付諸行動。父母應和孩子討論:“什麽時候誰該做些什麽”“我們什麽時候開始進行”。而這些該“如何實行”的問題,最好等到大家都完全同意最後的決定後再來討論。

因為找出解決衝突的方法是一回事,而能否實行又是一回事,所以在雙方決定解決方法之後,需要立即討論有關實行的問題——由誰來做?什麽時候做?在哪實施?做什麽?為什麽做?怎樣做?花費多少?

最有建設性的態度是:信任孩子。少對孩子提出質疑——如果做不到該怎麽辦?而多向孩子提供協助——做好,我們還可完善些什麽?

然而,如果後來孩子真的無法實行先前雙方同意的方案,那麽父母可以對孩子傳達我向信息。以上案例中母親可對孩子說:“孩子,你未按我們雙方都同意的方法實行,違反了我們雙方約定的承諾,媽媽感到特別難過!”同時,母親也可以向孩子提供建議,以協助孩子按雙方協商的計劃進行。

母親切勿陷入命令孩子實行計劃的陷阱中。監視孩子和喋喋不休,隻會造成孩子的依賴和反抗,無法培養孩子的責任感。

剛開始時孩子會不習慣共同協商的問題解決方式,實行起來可能會較為鬆懈。母親可以準備傳送我向信息,直到孩子了解母親不接受毫無進展的態度。

第六個步驟:評估解決方法的效果。執行,而且事後檢討。若發現執行後困難重重或根本行不通,再依上述步驟重新來過,周而複始,一直到大家皆大歡喜為止。不一定所有的決定都會有好的結果,父母要不時詢問孩子對這個決定還滿意嗎?孩子常會做出一個事後難以實行的決定,或是父母發覺很難信守承諾,因為有許多當時未料到的事會發生。並不是所有沒有輸家的策略都是令人滿意的。因此,在實行一段時間後,父母與孩子必須交換對這個決定的想法,看看是否需再加以修正。

並不是所有用“共同協商”找出的解決方法是最好的。有時候母親或孩子會發現解決方法的缺點,而需要加以修正或刪除。

雙方都必須了解,解決方法的選擇權永遠都為雙方共同開放。我們要有隨時都可以改變的心理準備。雙方約定特定時間來討論解決方法的效果。

以上案例中,如果在步驟六陷入僵局,母親有必要將需求重新提出來,有時候整個過程必須重新來過。

通過這個事例,我們可以看到沒有輸家的方法之所以有效是因為以下幾點。

第一,給予對方參與決策的機會。

第二,減少對方對權力的需求。

第三,留給對方更多思考的時間。

第四,找到最真實的問題。

第五,減少強製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