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討嘉靖禮製改革對地方上的影響,需要先從宋末開始了解祭祖的概況。珠江三角洲地區的廣泛開發主要在明代以後,比中國很多地方都晚,所以,珠江三角洲的居住點保持了比較典型的明代社區發展的特征。雖然早在宋代,朱熹的《家禮》已經在廣州刊行,[8]但普及的時代,相信必比這個時候遲,弘治八年(1495)任廣東右布政使的林同還需要“勸民行呂氏鄉約及文公家禮”。[9]珠江三角洲的居民點,沒有一處在明代以前興建祠堂或家廟。即使離珠江三角洲較遠的地方,例如粵北,開發雖比三角洲早,但好幾處自認在明以前有宗族發展的地方,不論根據傳說還是文獻,都沒有建祠堂或家廟的記錄。曲江紀念唐張九齡的風度樓(始建年份不詳,嘉靖十九年〔1540〕重修)和宋餘靖的風采樓(弘治十年〔1497〕建),紀念被珠江三角洲麥姓奉為始祖的麥鐵杖的鐵杖樓(明成化十四年〔1478〕建),都並非祠堂或家廟。甚至到清初,曲江人廖燕還說:“韶俗家不立祠堂。”[10]

在珠江三角洲及其附近地區,文獻上有比較詳細記載的早期建祠事例是祭祀南宋廣東著名學者崔與之的祠堂。崔與之卒於南宋嘉熙三年(1239),他任四川製置使時,“以攻為守,威功甚著,朝廷賴之”。嘉定十四年(1221)曾被封開國子加食邑。[11]他還在世時,在四川和廣東已有建生祠之議。嘉定十七年(1224),他剛離開四川的時候,四川人提議為他建生祠,朝廷不允。在廣東,端平二年(1235),“廣人奉菊坡像生祠之,先生拒之峻,不能止也。”他去世後,淳祐元年(1241),主張在廣東建生祠的人,為他建祠於南海蒲澗,李昴英為文記其事:“菊坡祠二,在蜀仙遊閣……在南海蒲澗。”[12]到淳祐四年(1244),廣東經略方大琮“祠公與張文獻九齡於學,號為二獻”。[13]鹹淳九年(1273),廣東經略劉應龍又為他建祠於廣州城高桂坊。最重要的,可能還是嘉熙二年五月(1238)宋理宗“詔崔與之提舉洞宵宮,與之未嚐造朝,帝嚐虛位代之。至是始得奉祠,任便居住”。[14]所以在宋朝的時候,崔與之的祠祭一直都是和地方、朝廷兩方麵的擁戴有很密切的關係的,祭祀他的“祠”並非一所家族建立的祠堂。

到了明代,崔與之的祠堂漸漸變成一所家族祭祀為主的祠堂,這一轉變的過程,我們需結合政治上和禮儀上的變化來了解。

最早有關崔氏子孫把崔與之作為祖先拜祭的祭祀儀式的記錄,是元大德八年(1304)的祠祭祝文。原文如下:

維大德八年歲次甲辰十二月巳酉朔越二十有一日己巳,嗣孫崔繼祖等昭告於宋丞相少師崔清獻公。嗚呼!公之事業在邊陲,言行在天下,勳名在奉常,在太史。蜀人愛之,祠於仙遊,廣人愛之,祠於蒲澗。至於毓靈所降,宦轍所之,莫不廟。奕然貌儼然,蓋舉天下祠之也。繼祖,等藐是諸孤,遭家多難,幸逢聖世,通祀先賢。憲府清明,俾仍舊貫,爰修故第,塑像妥靈,涓吉薦觴,用伸虔告,尚饗。[15]

除了這篇祝文外,當日舉行的儀式,還留下兩段很重要的在祭禮時用過的文獻。

一篇是《常祭祝文》,全文如下:

常祭祝文(路學儒官姓名)

惟公嶺海,間生廟堂,偉器清節,高風流芳。百世既祠學宮,複祠故第,茲以仲春秋揭虔與祭,尚饗。[16]

另一篇是《祠堂詩序》,為“前(即南宋)進士”何成子作。因篇幅所限,不便全引。其中二句把崔與之與唐張九齡並列,道出了當時人的心態:“唐之中否,天生文獻,將以扶之不能也;宋之將微,天生清獻,亦將以扶之,又不能也。”[17]

大德八年(1304)崔與之祠祀與南宋最後一代儒學之士有關。在《常祭祝文》中有“路學儒官姓名”一語值得注意。在元大德《南海誌》中,“路學”指元朝廣州路的學校。“儒官”,似乎不是指元朝的官吏,而是元代儒戶的代表。宋蔣之奇《廣州州學記》,記元祐元年(1086)建廣州儒學事言:“釋老二氏,尚能尊師,豈伊吾儒,曾是弗為。”[18]可見,在宋代,儒是和佛道對立的概念,是學術宗派的分野。廣州儒學的建立,始於北宋慶曆中,在學校建立之前,廣州已有夫子廟,廣州儒學的傳統,不會比建孔廟早多少。兩百多年後,據元《大德南海誌》載,“至元丙子,天兵下廣,重屯於學,毀拆殆盡,所存唯一大成殿,學士尋亦解散”。至延祐六年(1319),廣州的儒學才重建。[19]從元初到延祐年間,廣州的儒官,基本上是宋朝後得到功名的家族。所以元《大德南海誌》中收錄的宋代的《舊誌進士題名》很重要。這個題名錄記錄了宋代一直到鹹淳十年(1274)的廣州路的進士,而前引《祠堂詩序》的作者何成子,就是南宋最後一科的進士。所以,如《奉祠祝文》所記,大德八年,“幸,降聖世,通祀先賢”,逢這個機會,廣州路的儒戶借祭祀崔與之表達了他們和新王朝的妥協。[20]序文特別強調,雖然宋代的皇帝十數次發出禦旨詔崔與之上朝,他“熟知進退存亡得喪之節,尚以曲江張九齡之出為戒”。崔與之之“賢”,在於能存其節,這裏把元代儒士不能做官的處境,說得相當貼切。

很明顯,這次祭崔與之,與後來的家族祭祀完全是兩回事。祝文很清楚表明,當時的祭祀儀式,供奉的是崔與之的塑像。祭祀的地點,肯定是在他的“故第”裏,基本上還是宋代的禮儀。大德八年,他的嗣孫在他的塑像前念祝文獻祭,隨後是當時廣州路儒官(相當於士)的代表。值得注意的是,在同一年,官府也恢複了其他祭祀。元大德《南海誌》載:“大德八年,總管府奉上司行下:‘照得至元八年[21]欽奉聖旨,內一件,該自古春秋二仲戊日,祭社稷於西南郊,立春後酉日,祭風師於東北郊,立夏後申日,祭雨師雷師於西南郊。欽此。’當年,遷社稷壇於州之西南郊,立風師壇於東北郊,雨師、雷師壇於西南郊。”[22]儒士們對崔與之的祭祀,很可能就是在地方官府重建儒學禮儀正統秩序的氣氛下舉行的。

到了明初,崔與之祭祀才逐漸通過修墓建祠轉變成為家族禮儀。明初陳璉撰的《祠堂記》中記載,在明初的時候,在廣州供奉崔與之的祠堂被人占為私第,祀事遂寢。“歲戊寅(洪武三十年,1398),公五世孫子璲始於所居季華堡肇建祠堂,塑公像祀之,仍割私田以供私費,一依朱文公所定禮,率族人行之有年。”這個祠堂,與以前在廣州的祠堂不同,是由子孫在鄉村中建立的。不過,盡管崔家的祭祀已經以朱子家禮為禮儀的規範,但在祭祀的時候,還沒有遵照《朱子家禮》的規定把祖先的象征從塑像改成神主牌位。把祠堂從廣州改建到家族聚居的鄉下,意味著崔與之的拜祭,開始脫離了朝廷官僚的專門祭祀,成為地方宗族的祖先崇拜儀式。

崔與之祭祀的轉變,並不是特例,他的門人李昴英,初時也隻是供奉在廣州的生祠。後來的拜祭,也和崔與之一樣,一直局限於官府的禮儀,到明朝中期才和家族祭祀連上關係。

從南宋至明初,文獻上有幾個關於在鄉間建立祭祀祖先祠堂的例子,但可以說,沒有一個祠堂可以很確定是用家廟的形式。例如,宋人侯晉升《比部李公廟記》載:

公諱英,字子厚,其先守端州,其後因家高要縣橫石村遷修裏。祖邵公喬,皆不仕。忠招公(其子)與夫人南恩陳氏之魂,葬於陸村,即其故宅基,構祠堂,歲月浸久,棟宇敝壞。表(其從弟)乃革故取新,重堂廣廈,塑像繪壁,落成於元祐七年(1092)九月望日。其族姓鄉黨,因而時享。[24]

這座位於高要橫石村的祠堂,看來很像一間明中期以後常見的家族祠堂。但是,要注意,侯晉升文在這幾句前有雲:“神宗皇帝,聞而悼之,自守臣以下加恩有差,追贈公為比部郎中,錄公之季子忠為班行。又詔下端州,錄其近親,表其從弟也。以其嚐從公覆末,由是得為三班。”文章最後雲:“吏效死而不敢出者,朝廷報而不忘,恩及其親,以忠錄之也。”這幾句話道出了早期祠堂的一種作用。這類的祠堂,並不是平常老百姓可以興建的,而是朝廷的特別賞賜。

又元代陳庚《竹隱梅外二先生祠堂記》記載另一座李氏的祠堂,也與後來祭祖的模式不同:

庚戌(至大三年,1310)春仲丁,邑博士率諸生有事於竹隱祠,李氏子弟鹹與俎豆。卒事,孫同文進而言曰:吾大父竹隱祠,廣東憲劉叔子創於宋鹹淳己巳,遞至元丁酉,邑人複繪先人梅外像於祠,歲月浸遠,祠未有記,願以為請……[25]

竹隱和梅外就是李用和他的兒子春叟,宋末人。李用,“《著論語解》,梓行天下。廣東提刑周梅叟後奏於理宗,特賜禦書竹隱精社匾,鹹淳中,廣東提刑鎦(劉——作者)叔子命祠於邑學,用明經講學,為時名儒。”春叟的事跡除有文名而得朝廷賜號梅外處士外,還有,宋末東莞人熊飛起兵勤王,敗歸,“時,邑之士民多逃竄遠鄉者,飛揭榜,限三日回家,否則發兵戮之。春叟號哭,諫飛,飛乃止。”“至元丁醜(1277),元兵至廣,欲遣兵剿東莞,春叟扁舟往謁其帥,以死爭一邑,事遂已。人德之,繪像祀於竹隱祠,號二先生祠。”[26]

這兩所祠堂不一定是由子孫修建,在祠內舉行的祭祀,也不必是宗族的祭祀。這些祠堂的祭祀,還看不出具有明清宗族祠堂那種收族的意義。重要的是,在祠堂中的祖先祭祀,不是根據《朱子家禮》,在祠堂中設置的祖先牌位前進行。可以說,在宋代,建祠堂供奉祖先的做法不少,但是,當時的祠堂不一定是後來《明集禮》規定的“家廟”模式,也包括形形色色的其他場所。[27]從宋末到明初,有如這兩例一樣,在祠堂內隻安放一個有著特殊地位的祖先塑像或畫像;亦有把供奉的祖先神位,安置在佛寺、廟宇裏麵;也往往有子孫和地方上其他人一起舉行祭祀。明初以後,地方社會和祖先祭祀的關係才確實開始發生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