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了解發生過什麽事情,必須從頭開始。我們慶幸在一部族譜中獲得大量資料,其中包括1527年司馬相到夏縣要求取回墓地權時的文件,以及他自己的行程記述。[6]

據他說,司馬氏中人在元代受到貶抑。至明代,司馬光列為儒家(文中用“道學”一詞)大師,與孔子同受尊崇。在朝廷的此一決定之下,司馬光後人得免徭役。這裏,他指出夏縣已找不到司馬光的後人,因而浙江一脈便蒙豁免徭役之恩。到了第十一代,某個叫司馬朱的奏請皇帝建立司馬光廟。司馬相說,直至此時才有一間廟宇作祭祀之用。司馬朱的兒子司馬恂考獲功名,任官禮部,而他在前往山西潞州途中,拜謁了司馬光墓。這就是浙江的後人對墓地興趣之始,隨後便是恂的侄兒垔前往,垔其時任職“行人”。[7]垔後來一直心係夏縣,於是“命令”他的兒子采前往夏縣,娶當地望族裴氏之女為妻,以便在當地應考科舉,打理墓地。可是,如意算盤沒有打響,采借口父親已死,竟一去不返。司馬相在數十年後,1526年(即他撰寫他的文章的前一年)任職刑部期間,在前往北京途中到訪了墓地。文章接下來說明他如何找到髒亂不堪的墓地。這也不難理解,那不但因為子孫並不住在附近打理墓地,更因為沒有什麽理由讓一個外邊住的人覺得有需要遷移到那裏去。

司馬相的文章畢竟使人注意到國家行為與該墓地的關係,並洞察出直至他到達之前夏縣的情況。顯而易見,在司馬相到達之前,墓地已獲得某種彰揚。事實上,司馬光去世的時候,宋哲宗給他的墓賜予了一塊石碑。然而,由於司馬光涉入王安石變法的鬥爭之中,他在身後遭人上奏抨擊。他的政敵奏請毀墳,但皇帝不同意,隻是欽準把禦賜石碑拿下。1148年,金代的王廷直上任夏縣縣令之時,發現石碑碎成了六塊,其座下的石龜旁長出了一株杏樹。王廷直希望把石碑複原,但由於部分碑文已經漫漶,他便須找一份原文補回,而他終於從司馬光的兩位後人那裏找到了。問題在於與當地父老和佛寺僧侶商討怎樣重建,而出於方便的考慮,遂決定把石碑安立在佛寺旁。此外,一個僧侶在司馬光墓前焚香起誓,由佛寺出資在該寺大殿後麵建一座堂,裏麵立一尊司馬光像。由此可見,盡管司馬光的後人不難隨時插手,但佛寺在司馬光死後多年對墓地維修之事顯然涉入甚深。[8]

祭祀既由僧侶照管,也由夏縣縣城學校附近的官員照管。現存的記錄見於1307年,其時已是元代,縣官在擴建縣裏的孔廟時,在學校裏立了一尊司馬光像,因為一名官員死後附祀在學校或社之內乃是古例。他特別從當地人那裏搜購與司馬光有關的碑文,然後將之裝置在祠堂的牆上,那麽,他說在學校裏立司馬光像,便大概是指在附近的一個偏廳。[9]1319年,河東禦史也先不花來到夏縣,往祠堂行禮,他批評不可能徒然“瞻仰”而不立像。此次事件的筆錄者李稚賓在文章中解釋為何需要立像:

祠堂之設,蓋思其人而不得見,故立像以想其乎生歲時。

這種想法可能頗為普遍。夏縣縣令受到禦史批評後,詢問父老的意見,而他們都說盡管不敢向縣令提出此議,但這正是他們心中所想。籌得費用後,事情就在一個月之內完成了:

慶成之日,人大和會遠近聞者相率而來,觀之莫不谘嗟歎息,如公(司馬光)複生,以手加額,至於流涕,不減前日自洛赴汴之時也。

很難說元代官員對理學道統的堅持有多少是出於政治宣傳的考慮。從洛陽到開封的這句記錄,便是司馬光入朝為相之時得到百姓擁戴的故實。即便如此,李稚賓的文章接著敘述了司馬光光輝的一生中他認為重要的事情,而他所持的是“積德”的觀念,到了明代司馬光的後人返回夏縣提出拿回墓地的時候,這個觀念又重新冒出頭來。他寫道:

公之為人也,篤學力行,清修苦節,左規右矩,罔不如禮。故言而君信之,行而民悅之。不用則獨善其身,用之則功利被於天下。兒童走卒無不知其姓名,敵國遠方莫不畏其威德。此豈聲音咲貌之所能得哉?其德積之也厚,故其及之也遠爾。

李稚賓預期在司馬光像豎立起來後,縣裏的人每年都來祭祀。他們仰則可以看見司馬光的莊嚴容貌,俯則可以讀到他治民之書。他們會感到他還活著,而且激勵他們修己慎行。換言之,司馬光的墓祭已經由宗族事務轉變為政治社群的事。[10]1344年,國子監內建起一座崇祀儒家聖人的殿堂,司馬光亦位列其中,把佛寺照管的宗族祭祀提升為國家崇拜的過程至此完成。[11]

另一份關於興建學校的材料,是夏縣知縣薑洪在1490年寫的。他說,在元代之時建了一間學校,並且任命了一位山長。明洪武初年又建了文會堂(未發現更多的材料),而到了他那個時候,已經倒掉,或已經被用作私人住宅。但他也指出,“舊祠”仍在縣學的右方,後麵有一所名為知足齋大概是書室的房子。學校左方還有一座供奉文昌帝的祠堂。[12]這樣看來,由元至明初,學校一帶出現了一個建築群,其中包括一個書室、祭孔的祠堂(“學校”)、任命了山長的學校(類似其他文獻中常見的“書院”),以及一間供奉文昌帝的廟宇。薑洪認為祭祀聖人沒有問題,但不能祭祀文昌帝。(他寫道:“文昌乃蜀之土神,於吾道乎何所補?”)與唐代狄仁傑毀“**祠”、韓愈排佛教一樣,薑洪毀了文昌帝的像——盡管當地人告訴他文昌帝乃“掌管祿命,並主士人的榮枯得喪”。薑縣令把“舊祠”改為學校,旁邊除安放了司馬光外,也安放了商代的巫鹹父子和唐代的諫議大夫陽城。巫氏父子和陽城跟司馬光一樣,都是夏縣人。巫鹹墓在《夏縣誌》裏有記載,而陽城在此之前則供奉在一當地廟宇中,[13]而由於他們都與異端的傳統有關——巫鹹可能是第一個被政權吸納的巫,而陽城則因樣子醜陋而須在廟宇重建時改容易貌——他們奉祀於社內很可能是地方妖魔轉化為地方神祇的又一個例子。[14]新的堂稱為萃賢堂。[15]

明代的司馬相準確抓住了何以要追溯聖人世係的原因,而原由當然就是為了可以寬免徭役。有關的證據俱在,都見諸司馬采上奏一事,據本文所引司馬相的文章,司馬采向皇帝上奏,是在他受父司馬垔之命來到夏縣的時候。這個奏疏乃是關於地權和祭祀的恢複,扼述於山西布政使司成化十三年(1477)正月二十四日的頒令中。奏疏重提了1436年寬免司馬光後裔徭役的聖旨。山西布政使司奉旨行事,並吩咐夏縣縣令遵行。縣令回報稱收到縣教諭和司馬裏裏長的申訴,又說這兩人在私下到訪該地時發現文廟東麵的司馬光祠完好無缺。祠堂是三進建築,裏麵有兩塊元代的石碑,司馬光像望之令人肅然。祠堂每月舉行祭禮。這番描述也確實適用於縣城的祠堂。但是,他們也跑到了縣城以西三十裏的古墓去,那裏還有鬆樹和石像,但顯然欠缺打理。此外,還有一堵斷垣,附近的古寺有三間祠堂。這裏已經給樵夫和牧人糟蹋得不堪入目。他們查問司馬光各支脈的後人何在,但發現一個都沒有住在那裏。不過他們找到一個領學俸的學生,這個學生說他的父親1391年出外到浙江山陰縣做生意的時候遇到過幾個司馬光的後人,問他墓地和祠堂是否還在那裏。他記不起他們的名字,但縣學學生和他所屬的裏的父老卻為他的這個匯報作保證。

山西布政使司盡忠職守,把這件事轉給浙江,山陰縣縣令找到了司馬采,並在衙門錄下了他的證言。司馬采的證言與數十年後司馬相的文章並不完全相符。司馬相以為司馬采是司馬垔之子司馬軫之孫,其兄司馬恂曾經到過夏縣,但在司馬采的證言中,並無提及有任何人曾經從浙江到夏縣,而司馬采則是司馬軫之子、司馬垔的兄弟的官職不是行人而是侍禦。因此之故,也鑒於宋代的一道聖旨可以為證,山西布政使司命司馬采在夏縣司馬裏登記,而在他的姓名加入黃冊之後,則知會山陰注銷其名。[16]

然而,司馬相指盡管司馬采在夏縣娶了親,但他並沒有留下來。這件事情發生於1477年,浙江的司馬氏恐怕會由此警覺到他們的祖墳何在,但他們看來到山西去不緊要。1524年,河東巡鹽侍禦史朱實昌來到夏縣,他付錢更換了禦賜石碑,並且迫使縣令撥地給縣城的祠堂。[17]朱實昌所立的石碑至今仍在,屹立於墓地外一個添加的建築之內。石碑高8.3米,寬1.75米,厚0.45米。墓地管理員說這是亞洲最大的石碑,我無法證實,但不太相信。著名理學家呂楠記述過這件事情,並指出在墓地上有兩座祠堂,一個是司馬光及其父親的,另一個則是司馬光兒子的。朱實昌認為以司馬光的地位,兩間祠堂未免有點寒酸,便命夏縣縣令另建一間三進祠堂,並把兩間祠堂拆建而成兩間“廡”。其結果很可能十分接近一間“家廟”。可是,朱實昌對佛寺的影響力很不滿,倘若不是呂楠提出僧侶在司馬氏後人南遷之後一直負起祭祀之責,佛寺已給朱實昌拆掉。於是,朱實昌便建了一堵牆,把佛寺和祠堂分隔開來,又在寺外修築了一條路,開端之處有一道拱門,上題“仰德”二字。其中一間廂房是讓文人學士休息的地方。大堂上則安放了司馬光及其父、兄和侄孫的像。這令人想起司馬灝文在18世紀30年代左右所見的情況。[18]

朱實昌在記述這件事的時候,也和呂楠一樣提到同樣的建築,但他說在“仰德”門之前有另一道拱門,縣令付錢建的,上題“司馬故裏”,而由於有了牆和拱門,“人不知有佛室矣”。排佛的立場確鑿無疑,朱實昌說呂楠覺得難以表達對佛徒的排斥,但他卻可以指出其所以然。

今餘慶禪院乃得依其祠墓,縣誌謂公之初意,餘則以為非信筆也。

不是佛徒,而是當地人,記得司馬光的功業,向他燒香頂禮。據他所知,佛寺不過是托庇於朝廷恩賜給司馬光的金牌。故而司馬采到來之時,據朱禦史所言,正是由於其故裏已為佛寺所占,他便沒有棲居之所。重心落在社群之上,把墓祭之責倒轉過來了:宋代是由佛寺帶頭,明代則是社群居於主導地位。[19]

朱侍禦推動的修繕工作幾乎不能完成,另一件工作又在縣城的祠堂開展。這項工作始於1527年,由另一位與解州鹽政有關的巡鹽禦史初杲負責。至嘉靖年間,高級官員在前往解州鹽田途中,過境夏縣,並拜祭司馬光,似乎已成為慣例。司馬光是在與“大禮議”論爭有關的奏疏中曾被多番引述的權威,而官員對他的那種拜祭可能是派係忠誠的一種表示,不過,話也得說回來,這個方麵並不見於紀念文章之中,所以隻屬猜想。[20]無論重建的理由是什麽,爭議之處在於看見初杲祠堂破敗,想把它搬走,於是在縣城東北找到一個新址,建了一個大型建築:大堂五進,正寢亦五進,兩條通道通往中央大堂,每條通道均含兩進,以及多進的廂房。呂楠也為此事寫過紀念文章,他指出“視舊祠殆十倍焉”。這些都是初杲以縣城的罰款支付的,為數達二百兩。此外,他撥出90畝官地作以支付祭祀費用,“將俟他日司馬氏後至而歸之也”。有了土地,司馬氏返回故裏的可能性大大改變了。[21]

還有其他的重建,主要是縣令王言大1561年搬遷並重建了縣城的祠堂。現存的建築在1555年受到地震破壞,另覓新址重建。新的建築顯然是縣學的一個組成部分,除祠堂之外,還有36間講堂和30間房間。王縣令也重建了萃賢堂,他在自己的紀念文章中說,這個堂的木主須搬走,以便興建新的建築,但他沒有說司馬光之靈究竟是由一個牌位還是由一個人像來代表。這個建築本身顯然是一項大型工程,不過直至明代,夏縣的裏甲製仍可提供必要的力役,這一點相當重要:王縣令要求該縣36個裏,各出10天力役。他又借此抽取豆行兩成收入(每石三升),當作縣學學生的學俸。這些以外,就是縣令所發放的一筆充公自非法開采銀礦而得的不明款項。他說,起初當地人有意見,但他以國治為由說服他們,而且說必須有某種手段激發縣學學生的士氣,他所指的無疑是崇奉司馬光。縣令也不是單獨行事,在他上任夏縣縣令那一年,一位巡鹽禦史路過,當地人就要求過資助維修。[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