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圖在16世紀中葉是佛山唯一獲認可的集體組織,到了18世紀中葉,降而為一個純禮儀組織。這個轉變應放在佛山的發展和眾多外來人的融合(其中隻有一些附加在裏甲登記之中成為“子戶”)這兩條線索中理解。八圖基本上不能擺脫其建基於土地和戶口賦稅的形象。這樣的話,八圖與佛山的貿易麵向關係不大。在有需要的時候,或抗賊抗官之時,能夠提供幫助的是士紳,這些士紳中,部分是八圖的後人。1752年版的《佛山忠義鄉誌》編修之時,佛山的領導權已顯然轉移給了士大夫,而這部書記錄了一段曆程,從中可以看到士大夫透過由個別成員所出力的社會服務得以從16世紀中葉延續下來。
李待問所處的晚明時期是佛山確定其曆史性格的關鍵時刻,而到了陳炎宗所處的18世紀,士大夫的介入已然底定。在冼桂奇賑濟1553年的饑荒與李待問1604年中進士之間,地方史所提到的重大公共服務隻有1559年霍與瑕和1568年其子的修繕公益橋。[46]記載之所以絕無僅有,一個理由當然是重大事件缺少紀念文章,毋怪李待問在一篇紀念文章中提到該橋之前的多次修繕。但是,不能忽略的是,撰寫紀念文章是文人的習慣。在16世紀中葉以前和以降,不少橋經過修繕。[47]這些都沒有記錄下來,不見於地方史之中。
然而,橋梁修繕不隻是一項社會貢獻。霍與瑕是朝廷命官佛山人霍韜(1487—1540)的兒子。霍氏的祠堂在鄰近的石頭鄉,霍氏對貿易和房產的生意均甚感興趣。[48]話說霍韜十分敬重梁焯,每過其墓,必拜祭之。[49]霍與瑕和冼桂奇是同時代人,都是湛若水的學生,而湛若水則是陳白沙的學生;湛的地位與霍韜同時代的佛人龐嵩不相上下。[50]由此可見,道統的承傳是16世紀第一代紳士的特點,而從霍與瑕成為一個人物,載入地方史,因為從他開始,參與公共事務開始當成是對鄉梓的貢獻。陳炎宗強調,他的地方史不是佛山第一部而是第二部地方史,第一部由李待問的一位親人所編修,得李氏認可。[51]我們也可以從霍韜的例子中看到,外來家庭如何在不能以裏甲登記的情況下,突出其士大夫的出身,以躋身佛山的領導層。
因此,也就可以明白為什麽陳炎宗的佛山宗族名單以李氏(李待問)開頭,繼之以陳氏(陳炎宗)、梁氏(有佛山第一個進士梁焯在內的梁氏;明朝時勢力極大,清朝時大為衰退)、冼氏(冼桂奇),然後是霍氏(沒有霍韜的親人)和其他。[52]這個排序與明朝時的排序大不相同。這些宗族的特點就是他們均是佛山早期在位者的後人。
在17世紀,這樣的士大夫記錄在形成佛山領導層形象的地方史中日見重要。相反,八圖由於無助於與官員周旋,名聲受損,而即使在其權限之內的地稅交涉,也是無能為力。1581年,南海縣實施“定弓”,但1616年的豁免賦稅卻要歸功於李待問(李是進士、高官,也編修了當地的《賦役全書》)。[53]八圖之不濟,見於18世紀的多次賦稅交涉之中:1777—1786年間,三個圖各自與南海縣交涉,要求縣丞不得給圖添加新的戶口,以免增加圖的總體賦稅配額,並且如鄰鄉一樣,固定縣職能的收費。[54]民國版《佛山忠義鄉誌》提到,八圖在1860年仍保有其收稅職能,但隻及於裏甲範圍的那些部分。[55]
盡管八圖的成員戶口也從事貿易和工業,但八圖這個組織看來與商業稅收事宜均沾不上邊。例如,鐵稅至少從1519年起開始征收,冶鐵爐也須政府牌照。[56]一起商業糾紛的案例發生在明朝,時維1635年,涉及一宗政府交易中的勒索。[57]清初,廣州仍在藩的控製之下,商業稅飆升。藩把賦稅權包給私人,其中便有佛山冶鐵業的“牙行”,他們則向鐵匠索錢。根據1693年一起糾紛的記載,削藩後牙行遭取締,但後來“非法牙行”重施勒索故技。[58]在這兩例中,重要的是內含行業分工的冶鐵爐直接提起訴訟。1635年一案,14個自稱“鐵絲鐵鎖戶”的戶口以他們自己的名義向南海縣請願,並說明他們是兩個不同的“行”。他們指鐵釘行的敗類勒索,而在廣東布政司回複此案的通告中,還提到鐵鑊匠、鐵灶匠和熟鐵匠等“行”。1693年一案,請願者是“鐵鑊匠李、陳和霍”。李、陳和霍是佛山有權有勢的宗族,[59]李待問和陳炎宗即屬其中。顯而易見,行業分工劃分了佛山工匠的共同利益,而重要的是,在這些請願中他們直接現身,而不是委托宗族的士大夫,也不是附從於八圖。
廣東布政司1659年的一份通告也頗有意思,這份通告回複了各個窯戶和裏保禁止石灣陶器私人征費的要求。請願者並非由士大夫帶頭。布政司的回複是給窯戶、裏排主管和所有石灣鄉民的,由一群人在一名舉人領銜之下刻在石上。在這個例子中,士大夫盡管沒有參加請願行列,卻也居於傳達王命的崇高地位,或是鎮民行為的擔保人。[60]兩個冶鐵業的例子均表明,17世紀佛山的生意人自行與官員交涉,而石灣的這個例子則顯示,有些官員已經讓士大夫廁身其間。
士大夫在社群政策上的興起,始自18世紀,而且可以在若幹受到政府注意的問題之中尋繹出線索。1731年,有人向南海縣請願,投訴霍氏(霍韜的後人)控製了佛山的主要渡頭。請願書由整個佛山鎮的士大夫領袖聯名。[61]那個主要渡頭風水碼頭被視為全佛山的公家財產,士大夫領袖也就因此而插手了。不過,攸關社群利益的問題與那些隻關係某些商人群體利益的問題,兩者之間還是有區別的。1739年發生了一起類似的請願事件,事涉一個由店主和商人建立的渡頭;請願書由兩個商人聯名。[62]1779年佛山棉販向廣東布政司請願,也是用自己的名義。[63]1784年,佛山社群聯合起來向省政府請願,要求取締柵下的硝石廠。此事顯然是由一名舉人發動的,他的請願書不厭其煩地分析了硝石廠給佛山帶來的禍害。事發翌月,一名裏甲中人也提出同樣的要求,請願者自稱“裏民”。又過了十天,白蠟行、紙行和鐵鑊行分別請願,指硝石廠損害生意。這些代表了鎮上不同利益的請願事件,很能代表所謂社群觀點。[64]
另一次頗能說明問題的請願,由上述的同一名舉人和21名士大夫,以及四位“父老”推動,他們的目的在搬遷通往風水碼頭路上的小商店,以改善道路交通。店主抗議,縣丞站在士大夫一邊,在1787年甚至批準立碑確定有關土地的公家地位。重要的是,1787年的決定清楚表明,與廟宇管理有關的事情、聘任人員、疏浚河道,以及風水碼頭的租金,都屬北帝廟管理人及其所選出的人的權力範圍。因此,這些例子十分明確的顯示,18世紀之時,乃是以掌管北帝廟掌管佛山的資源,而士大夫在這些問題上有重要的地位。[65]
1790年和1833年的兩個文件所載佛山米商的經驗,可以用來作為士大夫影響日大的例子。1795年,在這兩個文件涉及的事情中間,士大夫領袖建立了佛山義倉,由此佛山的米價便與他們息息相關,[66]而他們完全沒參與1790年的事,卻在1833年時代表米商而強硬行動起來,也就並非偶然了。
1790年,三名店主代表“佛山鎮七市”的所有米商,就可允許的存米量向廣州知府請願。麻煩源於黃鼎司的官員向米商收取儲藏費。米商提出,而知府也同意,米店允許儲藏不多於200石穀物。沒有士大夫領袖參與其中。[67]
1833年,米商與士大夫領袖之間在向政府上報米價的問題上發生糾紛。顯而易見,佛山米商的報價被用作廣東的標準價。慣常做法是米商按低於市價10~20兩報價。1831年,百物騰貴,米價低報了30~40兩。負責報價的商人聲稱,他們受衙門人員指示這樣做。可是,“佛鎮紳耆”在一份給米商的通告中向他們指出,佛山的米價是按銀元上報的,而銀元的匯兌價其實高於官方的庫平銀,他們完全沒有低報的借口。通告要求米商日後上報確實的佛山市價,建議“如衙書吏有甚別議,即通知大魁堂司事傳闔鎮紳士與他理論”。1833年,士大夫領袖建立佛山義倉,他們不但在米商與衙門之間斡旋,而且堅持米價是他們的關注重點。[68]
問題不在於士大夫領袖對訴訟或請願有獨特的影響,而在於他們在整個18世紀地位日益突出。一個原因是功名士子與時俱增,而在此以外,18世紀的鎮領導已不再被人視作裏甲戶。士大夫與裏甲之間在掌管北帝廟資金問題上的糾紛,相當明確無誤地顯示轉變已經出現。
這場糾紛大致是這樣的,早於1627年,士大夫已經認為他們需要一間會館,而此前他們一直是在北帝會聚會,也沒有提出要有一個永久的組織。於是他們募捐興建會館,取名嘉會堂。[69]會館就位於北帝廟“右方”。[70]
我們應該記得,1513年以來,北帝廟的另一邊已經有一間紀念22位抗賊父老的流芳祠。還有,嘉會堂的所在地原來是一間觀音廟,1522年起轉而用做社學。1624年,學校募款重建,而支持是項活動的正是三年之後在學校內建立嘉會堂的同一班人。因此,嘉會堂的建立是對北帝廟權利的展示,而重要的是,根據紀念社學重修的那篇文章所載,北帝廟之後、兩百年前拆遷冶鐵爐後空出來的土地,也是嘉會堂的資產。土地屬北帝廟所有,因而倘若八圖仍有管理權,大概也歸由八圖掌管。在這些安排之下,糾紛已是呼之欲出。[71]
其後數十年,特別是在1641年和1685年,士大夫都參與了北帝廟的修繕。然而,他們在1720年抨擊八圖對北帝廟的管理工作。他們在那年向南海縣丞請願,要求歸還給資產管理人盜用了的各項資產。縣丞準其所求。1728年,某個自謂是流芳祠22位父老子孫的人,無疑是針對此一裁定,向南海縣丞請願。他要求得到一間已經歸還給北帝廟的店鋪,以供祭祀先人的開銷。重要的是,縣丞隨即召集了士大夫領袖開會,而根據記錄,在縣丞裁定之前,士大夫領袖已經接受了那個請求。1738年,南海縣丞接到一宗案件,案中指裏甲管理人在1726年至1735年間偽造開支賬目。縣丞在回複時要求不要把廟宇的錢浪費在吃喝之上,而應用於一所義學。1739年,八圖在北帝廟對麵建起了自己的祠堂讚翼堂。他們這樣實際上就是讓出了他們對流芳祠的特權。最後一次衝擊發生在1757年,五鬥口的司常裁定北帝廟的錢不用作八圖的經常飲宴。主管人據說是一位士大夫領袖,廟宇的錢倘若繼續這樣亂花,便將由此人接管,因為正如官員所指,北帝廟到底不隻是八圖的祖廟,也是全佛山的祖廟。[72]
1795年,士大夫領袖建立佛山義倉,此舉定必象征著他們直接參與了佛山的福利,而義倉正好具備這種象征意義。義倉原是為補社倉的不足而建,但在饑荒之年卻可以提供差不多是社倉十倍的賑餉。義倉的龐大資產包括佛山主要渡頭附近的土地、店鋪和農地,全歸24個鋪的士大夫領袖輪流管理。這些士大夫領袖斷不會自限於義倉的管理:1790年籌設義倉之時,他們建立了拾嬰會;1841年,他們用義倉的錢建了一個軍械庫。[73]義倉不過是士大夫權威彰顯的一個曆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