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炎宗在《佛山鎮論》中對朱仙、漢口和吳城的說法可以概括如下:“其遠近商販摩肩接踵,率與佛山同。”[33]遐邇商賈雲集與佛山的根本在貿易,是相符的。但佛山之樂於接受外來人,卻與鄉村居住權的限製,形成強烈的對比。接納外來人進入鄉村,讓其享有村民的所有權利,便涉及讓其享用共同資源(宅地、墓地、燃料等)。一個鎮不會受到外來人進入的威脅,隻要原居民對共同資源的控製權為全部成員所攤薄,盡管我們可以看到可能還有其他原因維持原居民與新來者之間的劃分。
佛山的確有外來人到來定居。1752年版的《佛山忠義鄉誌》估計佛山的人口達30000戶,這個數字肯定超乎想象,除非編者把外來人也計算在內。[34]可是,並非所有外來移民都把自己當作佛山居民。先看一些生平記述:“梁俊偉……順德水藤鄉人,康熙間來佛,創立機房名梁偉號,因家焉。”[35]鄰近(準確地點不詳)某個胡氏的族譜指出:“從明朝到清朝順治年間,該派子孫從未僑寓他鄉。康熙三年,本地所有人口被迫遷移,可是,當遷海令取消之後,所有人都出於懷鄉之情而回歸原住地。該派的十一世祖金曾則定居於佛山的民豐裏,這一支如今隻有四人了。”[36]這段文字並無日期,但它接著討論了直至第十六代不同族人的經曆,故可以由此理解,這個宗族的某些群體在佛山住了五六代。
我們也可以看看當時的一些說法。1752年版的《佛山忠義鄉誌》指出:
不過,以下《佛鎮義倉總錄》(18世紀晚期)的一段文字顯示外來人的確與原居民有距離:
但本鎮五方雜處,所有順德等處富戶來此開設貨店,自己攜帶小眷數口,閉門過活,向不與本鎮紳士往來,俱畏人知其為富。故本鎮紳士從未與外來富戶交談共事。[38]
接著看看製度安排。裏甲對於外來人的登記有所規定。標準的做法,佛山也遵行,那就是把新的“子戶”附加到已經登記的“總戶”之上。這些附加部分除了新來者之外,當然也包括從總戶分裂出來的子戶。我見過的唯一一份戶口名單,是大概在19世紀晚期登記在鶴園陳氏總戶之下的一份,為數26戶,14戶為陳氏,其中隻有一戶是早年登記的“總戶”。[39]
地方史的編纂體例也須注意。1752年版的《佛山忠義鄉誌》一開頭便說,在生平行述的選取上,“僑”與“土”不分軒輊,也規定外來戶須注明原籍。[40]此外,該書也涵蓋了八個在裏甲中登記為總戶的姓氏(全數21個)的祠堂,這表示某些外來戶盡管原來沒有在裏甲中登記,也被視為社群的一部分。還有,民國版的《佛山忠義鄉誌》也可用來補充佛山的居住史。該版連同重複舊版已有的一些姓氏之外,合共給舊版增加了24個姓氏。與這裏的討論相關的是一個補充的部分,記錄了這些宗族的原籍和他們移居佛山的情況:“黃氏係出江夏,康熙間由陳村遷佛山。”[41]而重要的是,每個宗族均提到他們出了一些做官的子弟。[42]
和其他地方一樣,18世紀之時,佛山的外來人也是以他們的會館來保持自己的身份的。道光版《佛山忠義鄉誌》的會館名單,包括了福建、山西和陝西、湖南、湖北,以及江西的會館。書中特別提到,福建會館乃是由紙商創建。一個紀念參藥會館修繕竣工的碑文清楚顯示,六個負責修繕工作的人之中隻有一個是外來人,[43]至於其他的一些會館,也可能有不少外來人,盡管他們的原籍不一定相同。這個碑文又提到,參藥會館創建於乾隆中葉,而山西、陝西會館1812年的修繕碑文也有這樣的說法。[44]
當地戶和外來戶的差異在書院中形式化了。1641年,李待問興建了文昌書院,當地紳士每年二月初三祭祀文昌帝。1672年,外來紳士興建了佛山第二間文昌書院,而祭祀日則在二月初二。[45]
在一個地方定居,意味著家族的遷徙、戶口登記、興建祠堂、也許還有放棄原籍,而除了社會參與之外,也不難看到外來人的整合有多個方麵。有些外來人整合了,其他的則僅居住下來,很多並沒有打算在佛山落地生根,這些都應在意料之中。不過,當大量移民可以成為佛山居民,盡管他們並未整合進裏甲之中,八圖的地位也顯然會受到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