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琴認為,在馬克思看來,資產階級革命是一場徹底的“社會革命”,它建立了一種新的、更好的社會形態。這種新的社會形態就是“資本主義”社會,它以一種經濟生產的工業化模式和(在資產階級革命完成的地方)民主的政治形式而區別於其他社會。未來的無產階級革命同樣將是一場徹底的“社會革命”,建立一種新的、更高級的工業化生產模式和一種甚至更加民主的政治形式。因此,與這種觀點相一致,科琴認為,馬克思使用這兩個術語是指稱作為一個整體的未來的社會形態(它的經濟生產模式和它的政治結構)。“於是,最重要的問題就是,這場接下來徹底的‘社會革命’將會走向何方?馬克思認為共產主義社會將會是怎樣?特別是在晚年,馬克思一直對繪製這種未來社會的‘藍圖’小心謹慎。因為對他來說,這樣的藍圖具有19世紀早期英國和法國所謂‘烏托邦社會主義’的色彩,對此,他在對法國思想家蒲魯東的辯論中(1847年馬克思的《哲學的貧困》)和《共產黨宣言》以及別的地方進行了批判。”①

科琴引用了馬克思在去世前兩年致費迪南·多梅拉·紐文胡斯信件中的一段話來說明問題:

對未來的革命的行動綱領作純學理的、必然是幻想的預測,隻會轉移對當前鬥爭的注意力。世界末日日益臨近的幻夢曾經煽起原始基督徒反對羅馬世界帝國的火焰,並且給了他們取得勝利的信心。對於占統治地位的社會秩序所必然發生而且也一直在我們眼前發生著的解體過程的科學認識,被舊時代幽靈的化身即各國政府折磨得日益激憤的群眾,以及與此同時生產資料大踏步向前的積極發展——所有這些就足以保證:真正的無產階級革命一旦爆發,革命的直接的下一步的行動方式的種種條件(雖然決不會是田園詩式的)也就具備了。……我認為,任何工人代表大會或社會黨人代表大會,隻要它們不和這個或那個國家當前的直接的條件聯係起來,那就不僅是無用的,而且是有害的。它們隻能在沒完沒了的翻來覆去的陳詞濫調之中化為烏有。①

科琴進一步指出,對未來共產主義社會的設想,馬克思並非總是如此謹慎或表示拒絕。首先,在他早期的哲學著作中,我們發現他對作為社會形態的總體描述,在其中人類異化將被消除。其次,馬克思在晚年偶爾會被迫去思考社會主義和共產主義的各個方麵,例如,勞動分工、經濟分配原則或者社會主義下的政府形式。之所以被迫這樣做,隻是因為隨著他的思想越來越具影響,聲稱要體現其思想的政黨和運動在全歐洲產生,於是他開始處於急切的壓力之下,以使社會主義和共產主義更加明確。“因為在遍及歐洲和世界(或者至少是在政治上覺悟的地區)的全部‘工人階級’被認為正在集中所有革命力量,以實現一個目標之後,馬克思對此總要說些什麽!”①

科琴認為,兩個文本對馬克思後期關於社會主義和共產主義的觀點是非常重要的,即1871年的《法蘭西內戰》和1875年的《哥達綱領批判》。

對於《哥達綱領批判》,科琴首先摘出一大段引文,並對其進行了深入分析:

“我們這裏所說的是這樣的共產主義社會,它不是在它自身基礎上已經發展了的,恰好相反,是剛剛從資本主義社會中產生出來的,因此它在各方麵,在經濟、道德和精神方麵都還帶著它脫胎出來的那個舊社會的痕跡。所以,每一個生產者,在作了各項扣除以後,從社會領回的,正好是他給予社會的。他給予社會的,就是他個人的勞動量。例如,社會勞動日是由全部個人勞動小時構成的;各個生產者的個人勞動時間就是社會勞動日中他所提供的部分,就是社會勞動日中他的一份。他從社會領得一張憑證,證明他提供了多少勞動(扣除他為公共基金而進行的勞動),他根據這張憑證從社會儲存中領得一份耗費同等勞動量的消費資料。他以一種形式給予社會的勞動量,又以另一種形式領回來。

顯然,這裏通行的是調節商品交換(就它是等價的交換而言)的同一原則。內容和形式都改變了,因為在改變了的情況下,除了自己的勞動,誰都不能提供其他任何東西,另一方麵,除了個人的消費資料,沒有任何東西可以轉為個人的財產。至於消費資料在各個生產者中間的分配,那麽這裏通行的是商品等價物的交換中通行的同一原則,即一種形式的一定量勞動同另一種形式的同量勞動相交換。

所以,在這裏平等的權利按照原則仍然是資產階級權利,雖然原則和實踐在這裏已不再互相矛盾,而在商品交換中,等價物的交換隻是平均來說才存在,不是存在於每個個別場合。

雖然有這種進步,但這個平等的權利總還是被限製在一個資產階級的框框裏。生產者的權利是同他們提供的勞動成比例的;平等就在於以同一尺度——勞動——來計量。但是,一個人在體力或智力上勝過另一個人,因此在同一時間內提供較多的勞動,或者能夠勞動較長的時間;而勞動,要當做尺度來用,就必須按照它的時間或強度來確定,不然它就不成其為尺度了。這種平等的權利,對不同等的勞動來說是不平等的權利。它不承認任何階級差別,因為每個人都像其他人一樣隻是勞動者;但是它默認,勞動者的不同等的個人天賦,從而不同等的工作能力,是天然特權。所以就它的內容來講,它像一切權利一樣是一種不平等的權利。權利,就它的本性來講,隻在於使用同一尺度;但是不同等的個人(而如果他們不是不同等的,他們就不成其為不同的個人)要用同一尺度去計量,就隻有從同一個角度去看待他們,從一個特定的方麵去對待他們,例如在現在所講的這個場合,把他們隻當做勞動者,再不把他們看做別的什麽,把其他一切都撇開了。其次,一個勞動者已經結婚,另一個則沒有;一個勞動者的子女較多,另一個的子女較少,如此等等。因此,在提供的勞動相同,從而由社會消費基金中分得的份額相同的條件下,某一個人事實上所得到的比另一個人多些,也就比另一個人富些,如此等等。要避免所有這些弊病,權利就不應當是平等的,而應當是不平等的。

但是這些弊病,在經過長久陣痛剛剛從資本主義社會產生出來的共產主義社會第一階段,是不可避免的。權利決不能超出社會的經濟結構以及由經濟結構製約的社會的文化發展。

在共產主義社會高級階段,在迫使個人奴隸般地服從分工的情形已經消失,從而腦力勞動和體力勞動的對立也隨之消失之後;在勞動已經不僅僅是謀生的手段,而且本身成了生活的第一需要之後;在隨著個人的全麵發展,他們的生產力也增長起來,而集體財富的一切源泉都充分湧流之後,——隻有在那個時候,才能完全超出資產階級權利的狹隘眼界,社會才能在自己的旗幟上寫上:各盡所能,按需分配!①

科琴指出,從語氣上看,這段引文較之馬克思早期有關共產主義的哲學觀點,有非常明顯的變化,其原因在於馬克思長期的政治經濟學研究明顯地留下了它的印記,實際上占主導地位的是政治經濟學的語言——而非黑格爾哲學的語言。這尤其表現在對經濟分配原則更加現實的討論中,這種經濟分配原則將在共產主義社會的第一個階段占優勢,馬克思稱這個階段為“社會主義”。馬克思告訴我們,在這第一個階段,社會的經濟產品的分配不是基於需要,而是基於所從事的勞動,以及勞動者之間不同的能力,於是這樣一種分配原則將意味著在第一個社會主義階段,工人之間一定程度的經濟不平等。

馬克思在引文的第一段已經給出了這種不平等的原因。“我們這裏所說的是這樣的共產主義社會,它不是在它自身基礎上已經發展了的,恰好相反,是剛從資本主義社會中產生出來的。”這表明,根據馬克思的觀點,這樣一個社會將“在經濟、道德和精神方麵都還帶著它脫胎出來的那個舊社會的痕跡”。換句話說,馬克思是在預測,在資本主義社會出生和養育的人——包括工人階級,即使當他們盡力促成向共產主義的轉變時,將仍然具有資本主義社會的價值觀念。

科琴認為,這同樣是為什麽依據所從事勞動的分配原則將在共產主義的第一階段占優勢的原因。它將不得不被采用,因為在這種轉變的形勢下它是大多數人認為“公平”或“正義”的原則。實際上,在反對資本主義的鬥爭中它對於加強明確依據工作的經濟分配的公正是必需的,因為這不是在資本主義製度下占優勢的原則(在資本主義製度下,收入的分配是依據所擁有的財富和財產)。這樣,在共產主義的第一階段(它可能持續很長時間),大多數人不準備超出基於所從事勞動的經濟分配原則,實際上認為這是正確的和正義的(在能力上特定的、天然的不平等),即使它導致某些經濟不平等。

但是,在共產主義的第二階段即“高級”階段,這條原則將被丟棄,社會將“在自己的旗幟上寫上:各盡所能,按需分配!’”換言之,在高級階段,在物品與服務的分配上隻有個人的物質與社會需要將被考慮。這個目標將保證那些需要被平等地滿足,因為所有個人不再考慮他們所從事勞動的類型或性質。這樣,即使一個工人“在體力活智力上勝過另一個人”,因此“他的”勞動比另一個人更富成效,“他”——優越的工人——所獲得的仍然要被“他的”需要(以及“他的”家庭的需要)決定,與低於他人的工人所獲得的一樣。

在科琴看來,這裏的含義就是優越的工人在共產主義社會中得到的滿足將會是:a.作為一種活動,創造性的、富有成效的勞動本身的進行;b.他或她優越的能力貢獻的知識滿足其他人的需要。特別是它表明他或她將不需要較多的物質酬勞以表明或報償他或她的勞動的優越性。很顯然,這與馬克思《1844年經濟學哲學手稿》中的觀點是一致的:“在你享受或使用我的產品時,我直接享受到的是:既意識到我的勞動滿足了人的需要,從而使人的本質對象化,又創造了與另一個人的本質的需要相符合的物品。”①“需要和享受失去了自己的利己主義性質,而自然界失去了自己的純粹的有用性,因為效用成了人的效用。”②

科琴對馬克思在《哥達綱領批判》中有關共產主義的觀點進行了總結。他認為,盡管馬克思的政治經濟學研究引入了較多的經濟現實主義,但共產主義概念基本的連貫性,在出自關於“共產主義社會高級階段”的《哥達綱領批判》的引文最後的、鼓舞人心的一段話中,得到了明確的體現。在那個階段,我們被告知,“迫使個人奴隸般地服從分工的情形”將會消失,同樣消失的還有“腦力勞動和體力勞動的對立”。勞動將會變成“不僅僅是謀生的手段,而且本身成了生活的第一需要”。因此,我們恰好回到了早期關於“異化勞動”的哲學思想,回到了人類解放的觀點,這種解放存在於社會中每個人以一種適合於他們自身習性的方式高效地、創造性地工作的能力,為了他們自身的需要和自我發展,同時也為了其他人的利益。

關於《法蘭西內戰》,科琴認為,這個文本最重要的一點,就是馬克思在其中提出,巴黎公社的形式和政府形式,“自發地”產生於巴黎人民的革命鬥爭過程中,它可能提供了未來社會主義國家的一種模型。馬克思認為,巴黎公社是以“打破”國家權力並把它“歸還”給“社會的承擔責任的勤務員”的方式,“打碎”並重建國家機器的革命的一個活生生的事例,國家曾經聲稱它“優越於社會本身”而“篡奪”了那些權力。換言之,巴黎公社對馬克思來說是一種國家形式,它打破了國家與市民社會之間的劃分,馬克思在多年前的《黑格爾法哲學批判》中曾經反對這種區分。

科琴首先分析了巴黎公社的結構,並認為馬克思共列舉了它5方麵的特征:

1.巴黎自治機構(公社)通過全體巴黎市民的普遍選舉而直接選舉。

2.公社機構把行政權和立法權一起控製在自己手中。換言之,這個機構不僅立法而且執法。

3.在巴黎的範圍內廢除了警察與常備軍,並代之以一種普通的民兵組織。

4.教會(在法國是天主教會)與國家分離,公社在全巴黎建立了自由的非教會教育體係。

5.可能對馬克思最重要的是,全部公務人員,所有的官員、法官、地方行政官由公社直接選舉,僅僅領取“普通工人的工資”,並可以根據公社的意願而罷免。

第5點的意思是說,國家的政府官員,作為一種明顯不同的、有統治權的、拿薪水的職業的行政專職人員,作為社會勞動分工中一個明顯不同的部分,在公社裏消失了。所有這些承擔執行公社法律責任的人都由公社機構選舉並對公社負責。“正是這點——專門的政府官員的消失以及人民所選舉出來的代表掌握這些合法職能——對馬克思來說集中體現了對國家與市民社會之間區分的克服或抑製,這種區分允許在歐洲其他地方的國家對市民社會的統治。”①

馬克思同樣指出:

仍須留待中央政府履行的為數不多但很重要的職能,則不會像有人故意胡說的那樣加以廢除,而是由公社的因而是嚴格承擔責任的勤務員來行使。民族的統一不是要加以破壞,相反,要由公社在體製上、組織上加以保證,要通過這樣的辦法加以實現,即消滅以民族統一的體現者自居同時卻脫離民族、淩駕於民族之上的國家政權,這個國家政權隻不過是民族軀體上的寄生贅瘤。舊政權的純屬壓迫性質的機關予以鏟除,而舊政權的合理職能則從僭越和淩駕於社會之上的當局那裏奪取過來,歸還給社會的承擔責任的勤務員。①

科琴指出,這就是馬克思本人所說的此種國家形式,在同一文本中馬克思熱情讚揚其為處於初級階段的“共產主義——不可能的共產主義”,恩格斯把它看作“無產階級專政”將會采取的形式。但在科琴看來,這樣一種解釋很顯然回避了大量的問題。例如:

1.巴黎公社僅僅持續了9個月,就被法國和普魯士軍隊圍困並以被血腥鎮壓而結束。在此短暫的時期,公社隻是單獨一個城市的政府形式,它為了其生存而反抗勢不可當的敵對力量並不得不承受軍事和經濟圍困。如此不平常的環境幾乎無助於判斷,作為和平時期國家的一種持久“普遍”的政府形式,公社將怎樣獲得成功。

2.由巴黎公社草擬的國家“公社機製”實際上從未實施(因為法國其他地區仍處於普魯士人和法國人統治的臨時政府的控製下),所以無法判斷它作為國家政府的一種形式是否會在實踐中有效。

3.巴黎公社製定的“法律”實際上僅限於在圍困的形勢下在巴黎分配軍事任務和對食品、藥品和其他日常用品等供應物實行配給。它對於個體在這種不平常和受限製的形勢下行使立法權與行政權來說是可能的,但很難看出如此辦法能夠怎樣適用於一個複雜的工業化社會與經濟的日常運行。

4.與此相似,由於公社的行政職能如此有限,也就有可能把它們委托給直接選舉出來的並僅僅領取“普通工人的工資”的個人。被一種自我犧牲的民族主義熱誠所鼓舞,與在極度的窘境中驚人地聯合起來的全體人民一起工作,這些個人在公社維持的時間內很可能確實較好地甚至是英勇地完成了所限範圍內的任務。但是,在一個和平時期的複雜社會內,為了公共政策普通的、日常的實施,依賴這種利他主義可能會是不明智的。

5.盡管馬克思討論了作為革命的法國假定的中央政府,中央的“公社代表團”將會履行“為數不多但很重要的職能”,但他並未告訴我們這些職能會是什麽。所以我們不確定地方公社與國家公社之間權力和職能上的分擔會怎樣運行。①

科琴強調:“第5和最後一點是馬克思關於共產主義社會不完整的觀點中根本矛盾的中心。因為一方麵,他似乎渴望一種幾乎無政府主義的國家形式,那是由村莊和小城鎮的小自治共同體構成的國家,在這些共同體中,全體公民都互相認識,因此幾乎所有權力都可以被委托給從他們的成員中選舉出來的代表會議。實際上,我認為一種現代化的伯利克裏統治時期的雅典模式,一種公民為了其生存並不依賴奴隸而是依賴自動化機器的‘雅典’,從未遠離馬克思的思想。”②但另一方麵,馬克思清楚地意識到在一個現代工業化社會中,需要某種類型的“國家”控製和計劃的行政管理機構,即通過公社機製“民族的統一不是要加以破壞”,所以在《法蘭西內戰》中他把共產主義描述為“聯合起來的合作社按照共同的計劃調節全國生產”。

科琴認為,在馬克思關於共產主義社會觀點的這兩方麵之間存在著某些張力。因為,國家計劃管理機構的職能和權力越大(它可以是公社的國民代表團或任何東西),地方公社的自治權就越受到限製。反之,地方公社的自治權越大,國家管理機構的計劃權力就越弱。而且,通過反對發達資本主義社會的革命而導致的共產主義的出現(正如我們所看到的,這是《哥達綱領批判》所主張的),預測了這樣一個社會:具有大規模工業化生產,具有鐵路、公路、供水、排水及電力係統等複雜和發達的經濟基礎結構。這樣一個社會將同樣具有高度發達的勞動分工以承擔大量生產和重要的“經濟規模”。換言之,資本主義發展高生產率的自動化機器,正是為了滿足大量的國內與國際市場的需要。

但是,如果我們把共產主義設想為自治自立的小共同體構成的一個世界,那麽我們會設想在這個世界中如此大規模的市場將消失。在這樣的情況下,自動化機器在共產主義製度下將或者成為多餘的或者在大多數時間不工作。這也意味著它將會生產成本非常高的產品。另外,如果我們設想如此大規模的市場仍將在共產主義製度下存在,那麽自動化機器將具有經濟意義,但需要國家或者甚至世界水平的計劃管理機構,以保證通過機器滿足群眾的物質需要(當然是因為馬克思認為“市場機製”將不再這樣做)。但是,這種國家和世界的計劃管理結構將僅僅通過它們的存在而非常嚴格地限製地方上各個公社的經濟自治。“換句話說,在任何真實的情況下,很難看到他說渴望的由自治、直接民主的小共同體構成的社會,符合他所渴望的保持規模經濟處於大量生產和高水平計劃管理機構之中。”①

科琴進一步指出,如果我們假設複雜的工業化經濟與社會的一種連續性的日常計劃的存在,立即產生的問題就是誰將去做這件事。任何熟悉英國地方政府運行的人,都會非常懷疑一個由選舉出來的代表組成的機構獨立做這件事的能力。但是,如果我們假設他們不能獨立做這件事,那麽我們就必須假定專門的、受過訓練的一類人的存在是真的,他們在勞動分工中的角色就是去幫助計劃和管理生產與消費。換句話說,我們又回到了官僚主義者。官僚製的問題(這是馬克思有關國家著作不斷關注的一個問題)再次被重申,就像在蘇聯和其他地方曾經所做的一樣。

在科琴看來,“馬克思關於共產主義社會的觀點中這個特別的缺口和不連貫,民主與計劃怎樣做到一致這個沒有回答的問題(通過省力地參照‘社會’作為主體既控製又被控製,他回避了這一問題),是馬克思思想中最嚴重的弱點。它是如此嚴重,因為在真實的世界中,在真實的社會主義國家中,如果這樣的社會是切實可行的,這個缺口必須被補上,這個問題必須要回答”②。科琴對此問題的回答是:“在現實中這個缺口確實不得不通過一種官僚政治來補上,但不是必須通過一種獨裁主義的官僚政治。”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