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琴認為,無論馬克思還是恩格斯,在使用“革命”這一術語上,都是非常廣泛和多樣的。為了進一步的分析工作,首先有必要表明這種多樣性。他認為,馬克思和恩格斯關於革命的論述最具代表性的有以下幾種:

1.在1859年序言(即為《政治經濟學批判》第1分冊所寫的《政治經濟學批判·序言》)中我們看到,當生產力的發展受到生產關係的束縛時,馬克思提出了一種“社會革命”的可能性。

2.在1853年6月25日發表於《紐約每日論壇報》上的一篇文章《不列顛在印度的統治》中,我們發現馬克思講,僅僅是英國對印度的殖民征服,就使印度村社“半野蠻半文明的公社”消失,並因此產生了馬克思所描述的“結果就在亞洲造成了一場前所未聞的最大的、老實說也是唯一的一次社會革命”①。

3.在馬克思墓前的講話中,恩格斯同時提出了作為技術革命的革命(即在科學、生產力並因此在勞動的技術分工方麵的革命性變化)和作為社會革命的革命(即一種社會形態被一種新的和更好的社會形態所替代)。

4.在《共產黨宣言》《路易·波拿巴的霧月十八日》和《法蘭西內戰》中,我們發現馬克思和恩格斯使用“革命”這一術語的方式,可能最為緊密地與馬克思主義相聯係,那意味著對國家政權的武力攻擊,由新的社會階級或組織接管國家政權。

科琴指出,由上述可見,在馬克思對“革命”這一術語的使用上,我們麵臨著大量的不精確和不一致。但是,這種不精確和不一致僅僅是表麵上的,如果我們理解馬克思和恩格斯生活與寫作的曆史背景,實際上它們是很容易被解釋的。“如果我把這種背景概括為一句話,準確地表述就是馬克思和恩格斯生活在人類曆史的一個‘革命性’時期。如果我們單獨看待馬克思本人生活的時代,從1818年到1883年,我們也很容易理解。”①對於馬克思和恩格斯所處的這樣一個“革命性”時期,科琴概括了五個方麵最具“革命性”的特征:

第一,在拿破侖最後戰敗僅三年後,馬克思出生了。他出生在屬於歐洲一部分的萊茵省,這裏曾經在1793年被法國革命所征服,並作為革命的、拿破侖的法國的一部分被管理了22年。結果,馬克思出生的城市——特利爾,以及萊茵省的其他地區,被拿破侖所帶來的社會、政治、法律方麵的變化廣泛地影響,這些變化至少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1789年法國大革命自由和激進的觀念,這些觀念是拿破侖帝國所宣傳要繼承的。

第二,馬克思成年時,英國通過工業革命達到了它國際經濟統治地位的最高點。1849年,他永久性地遷居英國,這個國家僅在兩年後就自稱為“世界工廠”,並舉辦了首屆工業品博覽會。此後他一直生活在首次工業革命的故鄉。

第三,法國的政治體製在1830年發生了重大變革。這正發生在隨著拿破侖的軍事失敗和法國舊君主製的複辟,更為保守的歐洲各國政府認為法國大革命精神已不複存在的15年之後。緊接著是1848年更進一步革命性政治變革的嚐試,不僅發生在法國,而且發生在德國、意大利,當時英國工人和手工業者的憲章運動似乎也在挑戰國家政權。然後,在19世紀50年代和60年代一段平靜期後,法國又發生了一次革命性劇變(1871),短時間內產生了巴黎公社,這個機構深刻地影響了馬克思後來關於社會主義和共產主義的理論。

第四,在馬克思的一生中,始於英國的社會工業化和城市化,開始慢慢自西向東在歐洲蔓延。在它蔓延到的每個國家,大量的社會主義運動開始出現,而從19世紀50年代開始的這些運動常常受到馬克思觀點的影響。

第五,馬克思見證了自然科學的重大的(“革命性的”)進步,尤其是化學、物理學和生物學。也許在這些進步中最值得注意的就是1859年達爾文《物種起源》的出版,馬克思認為它從任何意義上說都是“革命性的”,不僅在科學的內容上,而且在社會、政治與宗教的含義上。而且,在馬克思生活的時代,這些科學進步開始被應用於工業和農業生產,健康與醫藥,住房與公共衛生,人類營養。總的來說,在馬克思去世時,歐洲相當比例的人口活得更長、更健康,在衣、食、住方麵較馬克思出生時的1818年更好。當然,相較於馬克思出生時,更大比例的人口居住在城市,尤其是工業城市。

科琴總結說,正是在這樣的曆史與時代背景下,馬克思與恩格斯對革命的深刻內涵進行了全麵的闡述。科琴指出,“如果馬克思的革命概念是不斷變化且多層次的,那是因為它盡力要抓住的這個進程是不斷變化且多層次的”①。馬克思和恩格斯關於革命的內涵是多層次的看法,表明存在不同方麵或不同類型的革命以及不同類型的革命之間的關係,如科學、工業方麵的革命與社會、政治方麵的革命之間的關係,這些關係困擾了馬克思和恩格斯一生。馬克思和恩格斯確信在這兩種不同形式的革命之間,存在著而且必然存在著某種聯係。對他們來說這不是一個簡單的巧合,即工業革命的世紀同樣是這樣一個世紀——在歐洲看到的政治革命和嚐試過的革命比各大洲先前所有時期加起來看到的更多。

在科琴看來,馬克思和恩格斯的觀點是,在封建製歐洲的早期,“生產力”在封建主義“生產關係”下緩慢增長;同時,新的社會階級(“資產階級”)通過這一進程犧牲地主階級的利益而逐漸獲得經濟權。然而,這種經濟權最初與已經增長了的政治權並不相稱,因為政治權仍然趨向於被舊地主所壟斷,於是,從17世紀起,歐洲各國資產階級開始進行“資產階級革命”以反對舊統治階級。有時這一進程是逐步的、和平的,就像在英國所開始的(因為資產階級在那裏首次發展和壯大)。然而有時這一進程是突然的、暴力的,正如1789年在法國所發生的那樣。但在所有情況下,目標是相同的,即推翻或急劇地削弱舊地主統治階級的權力,並改變那種權力運行其中的國家形態。

馬克思在有生之年看到,這一資產階級革命進程一直在繼續。他希望並預計其結果將會是他稱之為“資產階級民主政治”的國家形態替代“絕對的君主製”。換言之,他希望在自己的有生之年看到整個歐洲這種國家的終結——在這樣的國家中世襲的國王、王後和王子被上帝意誌“完全地”統治(君權神授),或者根本沒有公眾選舉政府的傳統,或者這樣的選舉被地主階級獨自有效地限製起來(正如在18世紀的英國)。馬克思希望並預計通過“資產階級革命”的進程,這些類型的國家將被“資產階級民主國家”所替代,這樣的國家由在廣泛或普遍的人民選舉權基礎上選舉產生的政府進行通知並對某種形式的民眾議會負責。這樣的國家同樣具有其他的“資產階級自由”,諸如法律麵前的平等,出版自由,演講和集會自由,等等。

科琴認為,在青年時期,直到大約1848年,馬克思對於這樣的資產階級革命在歐洲快速地實現是持相當樂觀的態度。在1844年《黑格爾法哲學批判》中,他相當樂觀地寫到,歐洲各國的民主化程度將會簡單地隨著其人民普遍選舉權的實現而至。而且,在整個早期階段,馬克思關於資產階級革命的觀點深深地受到1789年法國大革命的影響。換句話說,他傾向於把它設想為一種突然的暴力劇變。

但是,從1848年開始,馬克思對於歐洲這種資產階級革命的前景和期望變得越來越不確定。因為1848年歐洲旨在廢除“專製主義”統治者的大多數革命的普遍失敗,特別是在德國革命的徹底失敗,向馬克思和恩格斯提出了一個問題。這個問題來自非常相似的曆史進程,這一進程曾經使馬克思對資產階級革命給予如此的期望。因為在前工業化的歐洲,資產階級的興起隻是複雜的曆史進程的一部分,這一進程還有另一個階級維度——工業無產階級或工人階級的產生。

在科琴看來,在更為樂觀的時候(例如,在《共產黨宣言》中),馬克思對這兩個階級維度關係的認識,是非常明確的。資產階級首先進行革命以反對地主階級及其“專製主義”國家。這種進程可能是逐步的或突然的,和平的或暴力的,但是為了使其發生,資產階級需要工人階級的幫助,因為僅靠其自身的力量還不足以完成反對舊統治階級的革命。馬克思預料資產階級通過對普遍選舉權的承諾贏得工人階級的支持。通過這樣的方式,資產階級民主將在整個歐洲建立,它以普選的政府和廣泛的公民自由而不同。然而,資產階級民主隻代表這一革命進程的第一階段。因為一旦被給予政治權利和自由去從政治上組織自身,工人階級——開始意識到它共有的物質狀況和共有的剝削——將會利用資產階級民主提供的公民自由去進行自己的革命以反對資產階級並實現向社會主義和共產主義的轉變。但1848年的經曆向馬克思和恩格斯昭示出對這種簡明的兩階級的觀點又一種重要的“理解”。因為1848年的經曆,特別是在德國,同樣在法國和意大利(以略微不同的方式),似乎揭示了歐洲資產階級確實意識到了隨後的“無產階級革命”的危險,實際上他們非常害怕工人階級上升的力量,這種警惕性甚至超過了其對舊地主統治階級(或他們統治的“專製主義”國家)的提防。

換言之,馬克思和恩格斯把1848年西歐的經曆解讀為:一般情況下,歐洲資產階級實際上準備接受一種相對於舊統治階級而言從屬的政治地位,作為交換他們免於(在專製主義國家強製下)成為工人階級這一需求。如果“資產階級民主”政治的與公民的自由完全實現,僅僅是繼續創造完美的條件以使歐洲工人階級在政治上組織起來反對他們,那麽歐洲的資產階級將寧可根本不要一種完善的資產階級民主。他們寧可在某種混合形式的非民主國家中尋求與舊統治階級的調和。

但是,這並不是馬克思早期關於未來的樂觀看法僅有的問題。因為,隨著馬克思和恩格斯在英國成長至成年並進入老年階段,他們看到了一個較世界上任何別的地方“生產力”已經發展到更高點的社會(即是說,1859年序言中明確說明的社會革命的必要條件已經滿足)。由於在這裏資產階級無疑是執政的,存在著比世界上其他大多數國家更為發展的“資產階級民主”,因此,工業工人階級較歐洲其他大部分地方更為龐大和更好地在政治上被組織起來。然而,英國的工人階級似乎對進行進一步的“無產階級革命”一點也不感興趣。馬克思和恩格斯對此表示了持續的失望,對它列舉出了不同的解釋:從愛爾蘭的英國殖民主義發揮的作用和在保持工人階級政治劃分上反對遷入的愛爾蘭工人的偏見發揮的作用,到技術工人中的“勞動特權階級”(用恩格斯的話說)的興起——他們相對地享有特權並對那個階級進行了一種非常保守的領導。

在以上分析的基礎上,科琴作了總結,無論如何,對於重構馬克思早期樂觀主義的關於歐洲革命進程的計劃,所有這些複雜性和發展是很重要的。特別是:

1.1848年歐洲資產階級的“懦弱”把馬克思和恩格斯引向這樣一種觀點(從19世紀60年代開始):在大部分歐洲,可以說在“繼續進行”隨後的走向社會主義和共產主義的革命之前,工人階級自身也許不得不進行“資產階級革命”(那是反對專製主義、為了民主的國家形態的革命)。

2.歐洲資產階級向專製主義的調和,隨後在法國、德國和意大利發生的示威遊行,對普選權的承認但權力依然掌握在舊君主國和特權階級的手中,這些因素致使馬克思和恩格斯相信國家形態在本質上是一個非常重要的課題。1871年,馬克思在《法蘭西內戰》中認為,歐洲的工人階級要想真正贏得權力,就不能僅僅滿足於推翻現存的國家形態,而是必須要“打碎”它然後自己重建國家機構。顯然,這一結論深受1871年巴黎公社的經驗的影響。

最後,還有更進一步的兩點需要處理。第一點是關於暴力的作用。在馬克思的設想中,暴力在“社會革命”中起什麽作用?這個問題的答案,至少在原則上是非常簡單的。馬克思和恩格斯在暴力的作用問題上完全是講求實效的。大體上講,如果或者(a)對於工人階級以一種開放的或合法的方式在政治上組織起來而言,沒有“資產階級”國家政治的或公民的自由,或者(b)這些自由隻是形式上存在但任何在這種組織上的努力實際上被暴力地鎮壓,那麽工人的秘密組織和革命的暴力方式,就是必要的和正當的。馬克思和恩格斯也是幾個這樣的德國工人秘密組織的創立者和成員。

然而,在任一特定的情況下,如果有一個很好地建立起來的資產階級國家,且有政治和公民自由的真實傳統,那麽工人階級就能夠並將利用這些傳統和製度去和平地、合法地進行“社會革命”。當然,至少在理論上,這與根本上利用這種合法的方式“打碎”和重建國家機構是不一致的。

在1872年9月阿姆斯特丹所做的一次演講中,馬克思自己以非常完善的方式簡單而直接指出了這點:“我們知道,必須考慮到各國的製度、風俗和傳統;我們也不否認,有些國家,像美國、英國,——如果我對你們的製度有更好的了解,也許還可以加上荷蘭,——工人可能用和平手段達到自己的目的。但是,即使如此,我們也必須承認,在大陸上的大多數國家中,暴力應當是我們革命的杠杆;為了最終地建立勞動的統治,總有一天正是必須采取暴力。”①

這樣,對馬克思和恩格斯來說,重要的是其結果,即走向一種新的、更好形式的社會——社會主義和共產主義——的“社會革命”的產物;手段是一個次要的問題。但是,在晚年,他們似乎更喜歡和平的而不是暴力的手段,在他們的判斷中,這樣的手段獲得成功,存在一種真實的可能性。

但是,在馬克思和恩格斯所處的時代及自此之後,人類曆史不斷地提出了有關暴力作用的另一問題,這個問題可能使讀者困惑,因為如果訴諸暴力,即使在沒有根本轉變的情況下,這樣的手段不僅僅導致廣泛蔓延的痛苦與死亡,同時預期的目標又沒有實現。

科琴認為,馬克思和恩格斯對這一問題的回答是相當直接的。因為他們都知道,僅從1789年法國大革命的經驗來看,並沒有這樣的“必然發生”。實際上,在《共產黨宣言》中,馬克思指出,先前所有的階級鬥爭都以“整個社會受到革命改造或者鬥爭的各階級同歸於盡”而告終。在任一特殊情況下,是否值得冒險“同歸於盡”是人類判斷的事情。它依賴於一種估計,對所包含風險、鬥爭的各種社會力量的力量對比、接受現狀的社會與人類代價等的估計。這些判斷是相當嚴肅的,它們必然需要對包含著沉重的道德與政治的決定承擔責任。但是,馬克思和恩格斯認為,這樣的道德與政治責任對於任何意欲成為一名認真的革命者的人來說,是不可避免的。

第二點和最後一點產生於對馬克思革命觀的爭論。因為如果馬克思通過“資產階級民主”和“資產階級革命”所意指的全部即是對一個頗像現存於北美和西歐社會的革命,對一種社會的民主形式的革命,那麽為什麽他不簡單地說出這點?為什麽稱它們為資產階級民主?為什麽不僅僅是“民主”?那麽,它當然可以退化為那樣(這在馬克思主義後來的曆史上曾經多次重複),但那並非馬克思最初使用這一術語的關鍵點。馬克思稱“我們的”社會形態為一種“資產階級”民主有兩個原因。

其一,他認為,從曆史上看,正是資產階級反對專製主義的革命行動首先在世界上建立了這樣的社會,最先在英國,然後在法國和荷蘭。其二,更進一步講,他認為資產階級民主的政治與公共機構對資產階級比對其他任何社會階級更有益。科琴強調,“比其他任何社會階級更有益”,不是說他認為這樣的機構對其他階級沒有益處,而是說與對資產階級的益處是不成比例的。於是,如果存在法律麵前的平等,但是富人能負擔得起最好的律師而窮人全然沒有代表為之代言,那麽這樣的“平等”可能沒什麽意義;如果存在出版自由,但是隻有極少數持有相同觀點的人能擔負得起創辦報紙,那麽這樣的“自由”也就沒什麽意義;如果資本家是法律上的自由人,工人同樣也是,但是除非被資本家雇傭工人就不能生存,那麽雙方政黨在法律上的平等和自由完美地共存,隻能簡單地通過一方擁有極大的權力而另一方幾乎根本沒有權力。

換句話說,馬克思和恩格斯認為,資產階級民主的自由雖真實但有限,因為法律的、政治的和公民的平等與社會的和經濟的平等並不對稱。因此,社會主義和共產主義的一個首要目標就是要創造經濟的與社會的平等,這將使民主自由對社會中的每個人都同等地有意義。這當然表明這樣的自由要被堅持,但要通過經濟與社會結構的變革來深化和加強。在社會主義和共產主義中,民主自由將不會被放棄或減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