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7章 窩案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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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最齊的小說就是小說網上文已經提到過,王國慶的政治偶像是曾國藩,反麵教材是陳良宇。)而吳天然目前的政治偶像是李瑞環,反麵教材是湖南郴州曆史上最大的**窩案。這起窩案,以吳天然的看法是人性的貪婪加上監督製度的缺失造成的。這篇反麵教材,不隻是對吳天然個人的警示,他關注這起**窩案,還想從中找出一些本質性的東西,用來時時提醒廣大黨員領導幹部。

郴州這起**要案的暴露十分偶然。2003年12月29日晚,郴州市政府副秘書長肖鵬金在郴州賓館套房內遇害。不到3個月,該案告破,犯罪嫌疑人首春青為郴州賓館保潔員。據其交代,當天他殘忍殺害肖鵬金的原因是為了搶得錢財。首春青隨後被判死刑。然而,偶然發生的肖鵬金之死卻牽出了一起轟動全國的住房公積金案,繼而導致了郴州官場的“多米諾骨牌效應”。

湖南警方在調查肖鵬金被殺案時,意外發現肖被害當天,時任郴州市住房公積金中心主任的李樹彪也住在郴州賓館,肖曾去過李的房間,因而李樹彪被專案組列為嫌疑調查對象。當專案組找李樹彪核實情況時,李卻如驚弓之鳥,他誤以為是自己的案子已經被警方掌握。就將自己挪用數千萬元住房公積金到澳門參賭輸得精光一事和盤托出。檢察機關遂發現,從1999年9月8日到2004年1月15日,李樹彪利用職務之便,采用各種欺騙手段,作案44次,挪用1.3億元公款,赴澳門豪睹和在廣州購置房產車輛,案發後仍有7700多萬元無法退還。李樹彪案牽扯出同案犯罪嫌疑人15人,9人被提起公訴。“全國住房公積金第一案”的李樹彪,2005年8月23日,在郴州中院一審被判死刑,終審被判死緩。

郴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主任李樹彪挪用1.3億公款赴澳門豪賭一案被查處之後,李樹彪的頂頭上司、原郴州市副市長雷淵利也於2005年4月14日被雙規。經查,雷涉嫌與挪用上億公款豪賭的李樹彪互相勾結,涉及住房公積金批條達5000萬元,雷還利用職務之便受賄671萬多元,指使他人虛開發票並簽字侵吞公款18萬多元。雷淵利被人稱為“三玩市長”:玩權,玩錢,玩女人。他腐化墮落,癡迷女人,先後用公款包養9個情人。2006年9月雷被判處死刑,緩期2年執行。令人感到意味深長的是,在長沙被審訊時,雷感歎,“在郴州要數貪官,我算小的,隻能排在第12位。”這為此後以郴州市委書記李大倫為首的**窩案的查處埋下了伏筆。

經過湖南省紀委和司法機關的全力攻堅,一起震驚全國的郴州**窩案終於大白於天下。

郴州**窩案的查處正式啟動於2006年6月1日,即原郴州市市委書記李大倫被“雙規”之日。在群眾持續數年的匿名和實名舉報之下,湖南紀委部門逐步摸清了李大倫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的事實——1999年至2006年,李大倫利用其擔任郴州市委書記的職務便利,在承攬工程、項目開發、幹部提拔升遷等方麵為他人或其他單位謀取利益,涉嫌單獨或夥同其妻子陳立華、兒子李宏瑞等人共同收受他人錢物共計折合人民幣1434萬元,另有1765萬元不能說明來源。此案後又波及當地黨政幹部及企業界共158人,人數之多全國罕見。

周政坤是前郴州市市長,後任湖南省國資委黨委書記,利用職權,夥同其妻劉陽春,其弟周政文,周政權,牟取私利,收受9個單位及個人財物,折合人民幣共計1326萬元。周政坤案牽出犯罪嫌疑人160多人。

曾錦春是郴州市委副書記,市紀委書記,2006年9月19日被隔離審查。曾利用職權,采取各種卑鄙手段,特別是利用“雙規”手段控製郴州礦山使其成為他的斂財渠道。共收受45人賄賂共計3152萬元,另有960.75萬元巨額財產來源不明,另有違法犯罪所得孳利1926.93萬元,曾9年斂財共6800多萬元,其受賄金額高出陳良宇10倍。

樊甲生是郴州市委常委,宣傳部長,其妻盤麗芝係郴州市人事局幹部,為同案犯,夫妻二人共同受賄200多萬元,其中樊甲生單獨受賄超100萬元,家庭巨額財產400多萬元不能說明來源,先後9次向郴州市委書記李大倫行賄60餘萬元買官,當上宣傳部長。

劉清江是郴州市委常委,組織部長,市委副巡視員,市委書記李大倫親家,賄賂李大倫人民幣100萬元,當上組織部長,事後兩人狼狽為奸,索賄受賄,幹擾“天湖爆炸案”偵查工作,於2007年4月,被湖南省紀委立案查辦。

楊秀善是郴州土地爺,國土資源局黨組書記,利用職權,共收受他人賄賂人民幣155.4萬多元,美元1.56萬元,港幣8萬元,澳元8000元,折合人民幣共計191.5萬元,其司機吳軍參與收受他人賄賂人民幣36.8萬元,並為楊窩藏贓款10萬元。

鄧中華是郴州市郴電國際股份發展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兼任聯合國國際小水電郴州基地主任(正處級),頭上光環全國人大代表,五一勞動獎章獲得者。他先後37次收受他人賄賂人民幣225萬多元,美元12萬元,價值9萬多元港幣的勞力士手表和價值18萬元的家用電器一套等財物,折合人民幣共計350多萬元,為牟取更大私利,鄧賄賂李大倫8萬美元。

在2007年年末,一些涉案人的最終判決還沒有出來。不過依吳天然的看法,像市委書記李大倫、市長周政坤、紀委書記曾錦春這幾個人,受賄的數目都在千萬以上,性質惡劣、民憤極大,他們必將會受到法律的嚴懲。

隨後的判決果然是大快人心。

中國法院網訊(2008年)11月20日,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分別對郴州市原市委書記李大倫受賄案和郴州市原市委副書記、市紀委書記曾錦春受賄案作出一審判決。同時,益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也對原郴州市市長、案發時任湖南省國有資產監督委員會黨委書記的周政坤案作出一審判決,判決結果分別為死緩、死刑、無期徒刑。李、曾、周三人曾經同時任職郴州,案發後引起社會廣泛關注。

……

李大倫受賄逾千萬被判死緩、曾錦春受賄三千萬被判死刑、周政坤受賄近千萬被判無期,三人獲不同刑罰是有根據的。

法院認為:被告人李大倫受賄犯罪情節特別嚴重,論罪應當判處死刑,但其在“兩規”期間如實交待了大部分未被司法機關掌握的受賄犯罪事實,且退繳全部受賄犯罪所得贓款,具有悔罪表現,可以不立即執行死刑。被告人曾錦春受賄數額特別巨大,犯罪情節特別惡劣,罪行極其嚴重,民憤極大,且沒有從輕或者減輕處罰情節。被告人周政坤能配合偵查機關追贓,該案大部分贓款已追回。

依據事實和法律,一審法院對三案作出了前述判決。

花絮——李大倫:為官期間還曾寫下廉政詩。

李大倫從政期間以“詩人”自居,還曾寫下“休言懷才謀大略,但願清廉歸平淡。平生隻念蒼生苦,富民強國求發展”的廉政詩。

曾錦春:紀委書記第一貪庭上哭窮。

曾錦春被稱為“中國紀委書記第一貪”。在法庭上,公訴人詢問曾錦春,為何在一單受賄中,收了人家錢卻沒辦事。曾錦春說,“我告訴對方,這個事情我幫不上忙,要他不要來找我,可他就是不答應,兩次送了80萬,我也沒有辦法”。當公訴人問曾錦春另一次以借錢為由收受他人賄賂20萬元時,曾錦春哭起窮來,“我當時確實沒錢,那一次是真的要借錢。”

第527章 窩案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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