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8章 領導也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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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最齊的小說就是小說網在郴州的這起**窩案中,對於首犯市委書記李大倫,吳天然研究的並不多。他倒是對那個被判死刑的紀委書記曾錦春很感興趣,因為這個人和吳天然的經曆是太相似了。
一樣的來自一頭沉家庭(父親有工作,母親是農民)。一樣的愛好寫作,兩個在高中時都已經開始寫小說。一樣的上過大學,還都是師範大學。一樣的教過書。也一樣因為會耍筆杆子被調到縣委辦公室,並擔任了書記的秘書。後來還一樣擔任了縣委副書記,並由縣委副書記直接提拔為縣委書記。並且在他們擔任縣委書記的時候,也都是30多歲。並且他們兩個人的性格也接近,在人們的眼裏,都不屬於圓滑之人。更巧的是,他們的妻子也一樣都是護士。因此,曾錦春麵對的環境和心態有很多都是和吳天然相似的。曾錦春這樣一個農家的孩子,為什麽為變成巨貪呢?吳天然覺得從這個人身上可以汲取很多教訓。
在過去的報道中,曾錦春因為作惡多端,而被臉譜化———他是個罪大惡極的貪官。曾與曾錦春在郴州市紀委共事多年的同事說,總結起來,曾錦春的軌跡是:苦難的童年,上升的中年,悲慘的晚年。
梳理曾錦春的官場軌跡,是件很有意思的事情,他並不圓滑,卻能在官場存活;他不按規則辦事,但卻能在看似森嚴的製度的縫隙裏遊刃有餘。
汝城:艱辛少年。
在汝城,曾錦春曾經代表了農家小子發奮圖強最終出人頭地的夢想。地處湖南省東南端的汝城縣,據當地縣誌記載:北宋理學鼻祖周敦頤曾任汝城縣令。
“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漣而不妖……”。
少年曾錦春被要求熟背周敦頤的《愛蓮說》,他的父親曾照儒認為,人的品性和蓮一樣,要潔身自愛,光明磊落。曾照儒是汝城縣城南小學的校長,忠厚老實,當了一輩子的教書匠。在他八個子女中,曾錦春排行老二,也是後來唯一考上了大學的孩子。
曾家早年貧困,全靠曾照儒每月40元的工資度日。其六弟曾岩春回憶說,通常是連短褲都沒得穿,弟弟妹妹們的衣服總是要哥哥姐姐傳下來。
曾家老屋至今還在,位於汝城縣附城鄉鬥山村銅坡店組,離縣城8公裏。正對著祠堂大門,有三間土房,每間大概8平方米,光線黯淡,早已不住人了。早年曾家10口人就擠在裏麵,到了晚上,孩子們從窗戶和縫隙裏看到擺放在祠堂門口的屍體,嚇得不肯入睡。
但曾錦春讀書時很聰明,也很懂事,擅長寫作,據稱高中時寫了一本小說,描寫村裏麵發生的事。
這些經曆在汝城三中65歲的退休化學老師曾憲法那裏得到了證實,他和曾錦春是同村本家,小學和高中同班同學,之後又一起上大學。他印象中,曾錦春學習成績很好,老實本分,不愛出頭。兩個農家少年經常在晚上爬到教學樓頂層的隔層點煤油燈複習功課。1964年,兩人一起考入湖南師範大學,曾錦春就讀中文係,並在大學時入了黨。之後兩年,“文革”開始,大學一度停止招生。
1968年,曾錦春大學畢業。他們被安排下連隊,到洞庭湖邊上的廣州軍區後勤部鍛煉了兩年。這也是後來在媒體報道中,出現曾錦春曾在廣州軍區工作一說的淵源。
曾錦春留給汝城當地人的印象模糊而又清晰,他畢業後分配在臨武任教,直至官場發跡,在他的履曆中,與家鄉毫無關聯。從縣城106國道出來,一條水泥路像蛇一樣在林子和稻田間蜿蜒,一直到鬥山村銅坡店組。隻有走在這條路上時,他們才會說,這是曾錦春修的路。
曾憲法回憶說,畢業後隻見過曾錦春兩次,一次是1998年曾父過世,曾母托曾憲法攙扶曾錦春,他不太懂農村風俗,問曾憲法要不要向鄉親們說話。之後是鬥山小學新校舍落成,曾錦春受邀出席,曾憲法本想和他說話,但當時貴為郴州市紀委書記的曾錦春被官員團團圍住,根本沒機會靠近。兩個老同學再也沒有見麵。他對曾錦春的印象停留在前半生,“後來,當官後便生疏了。”
臨武:官場爭議。
1970年,從部隊接受“再教育”的曾錦春被分配到臨武縣汾市中學,任政治教員。他當年的學生,原臨武縣副縣長唐愛貴對這位老師的印象是:教學方法新穎,思維活躍。在這期間,曾錦春和臨武縣氮肥廠職工唐國菊結婚。婚後,唐國菊獲保送到衛校讀書,回來後在氮肥廠醫療室工作。
四年之後,曾錦春被縣委書記王之慶抽調到縣委辦。關於曾錦春從政的經曆說法不一,可信的一個背景是:當時黨內官員絕大部分是工農兵出身,文化程度低,曾錦春正規大學本科畢業,高學曆,文章又寫得好,於是被軍人出身的王之慶看中。
之後曾錦春被帶到花塘鄉駐點,並留下擔任鄉黨委書記。從此節節高升,1981年調任縣委辦任主任後,曆任副縣長、縣委副書記,並於1984年接替王之慶任臨武縣委書記。
曾錦春主政臨武縣期間,發生了數十名機關科局長聯名寫信向地委舉報事件。原臨武縣檢察長張克泳告訴記者,檢察院在清理石門大隊財務時,發現曾錦春在大隊隊辦企業鉛鋅礦寫了欠條借款2萬元,一直未還。借款時間是在其任鄉黨委書記時,發現問題時,曾錦春已經是縣委書記。在聯名信中,官員們還反映了曾錦春把弟弟曾宜春帶到臨武縣開礦做生意,並隨意安插妻子唐國菊的親戚進機關單位等問題。
郴州地委指派一個三人調查組調查此事,時任郴州地委秘書長,後任地委分管黨群工作的副書記陶流賢是調查組成員之一。他向記者證實:辦事不按原則,打招呼安插親戚,這些舉報信反映的內容大部分屬實。但是,對於當時的地委而言,曾錦春犯的錯誤不算嚴重。陶流賢對群情激奮的科局長們說,事出有因,查無實據,曾錦春這個人也有優點,工作大膽,應該給他一次改正的機會。
地委調查組臨走前製定了一些認為可以約束曾錦春的規章製度,警告他說,“今後凡屬臨武縣提拔幹部,提幹招工,都應該按程序辦事,要通過集體研究決定。”
直到1988年春天,臨武縣召開換屆人大會,陶流賢去當地考察時,發現了“黨內性質最惡劣”的事情。眾多人大代表向他舉報曾錦春*縱選舉。時任城關鎮黨委書記鄧中華對他說,你們在那裏搞選舉,曾錦春坐在辦公室指揮,選這個不選那個,跟他關係好的當選,關係不好的靠邊(鄧中華後來擔任郴電國際董事長,2006年底卷入郴州官場**案,一審獲刑18年)。
臨武縣檢察長張克泳和縣法院院長兩人被曾錦春指明不能當選,後者曾調查過曾錦春弟弟開礦事件。
*縱選舉,被認為是官場大忌。陶流賢回去匯報後,地委震怒了,請示湖南省委,得到的指示是:這個人不能在臨武當書記了,調走。於是曾錦春被調任郴州地區國土局局長,陶流賢說,此時,在地委幾個主要領導間形成了一個共識:把曾錦春晾在一邊,不再重用。但湖南省委組織部對這樣的“冷處理”並不滿意,他們質問說,“這樣的人還能當國土局長?”
“人家一個縣委書記也不容易,沒有撤他的職,隻是調動工作,當個國土局長還是可以的,”地委領導解釋說。
在曾錦春到地區國土局報到當天,十多名臨武縣鄉幹部卻跑到地委,集體上訪,他們放鞭炮質問地委為什麽把一個好書記調走?
老縣委書記王之慶發現這些人全都是曾錦春一手提拔的幹部,於是毫不客氣地罵道,“你們平常來,我們要安排住行,但是為了這個事來,不提供住宿,也沒飯給你們吃!”
梳理這段曆史發現,臨武縣從政經曆,為曾錦春今後的走向埋下了伏筆。“很多事當時可以顯現出來,他會出問題不是偶然,”陶流賢說。
“但為什麽要他當書記,為什麽一次又一次容忍他?”陶流賢解釋說,“文革”結束後,政府機構改革選新幹部的有一個重要原則,即“四化”原則———年輕化、知識化、專業化、革命化。
“當時來說,有一定道理,‘文革’結束後,老幹部年紀大,文化水平低,是黨內兩個很突出的問題,不解決這個問題,幹部的新舊交替無法施行,”這名地委老領導如今反思說,“四化中,年輕化和知識化是硬指標,很具體。但如果機械地執行這一原則,就會使過去考核幹部德才兼備的原則,變成空談。”
第528章 領導也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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