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國家監察體製改革要堅持務實為民的原則

從黨的十八大以來的反腐敗實踐來看,黨內監督的製度體係日趨完善。比如,新修訂的《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要求在黨中央統一領導下,建立健全黨委(黨組)全麵監督、紀律檢查機關專責監督、黨的工作部門職能監督、黨的基層組織日常監督、黨員民主監督的黨內五大監督體係。國家監察體製改革的任務則是要創新設立監察委員會,不斷拓展延伸國家監察方式。這一係列的改革舉措,反映了我們黨一方麵在黨內監督上不斷總結提煉,另一方麵在黨外監督上也不斷創新推進。推行國家監察體製改革的過程中不能偏離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軌道,必須以“四項基本原則”為底線,把人民的根本利益作為改革的出發點和歸宿,堅持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根本宗旨,充分發揮各方麵的主動性、創造性,協調處理好國家監察體製改革與廣大人民群眾的政治需求之間的關係。

按照國家監察體製改革試點方案的安排,將由人民代表大會選舉產生監察委員會,監察委員會對人民代表大會負責,並向人民代表大會報告工作。監察委員會的試點設立,符合我國政治改革的基本方向,有助於提升監察機關的政治地位,也有利於擴大人民民主、落實人民監督,是對人民代表大會製度的創新和拓展,更是對人民民主專政國體的優化和豐富。這樣的試點安排將從製度上充分保障民眾的監督意願,積極發揮人民群眾的監督作用,對公權力產生有效的約束。從目前各試點省市的工作開展來看,北京、山西、浙江能夠先行先試,黨委切實擔負起主體責任,紀委切實成為專責機關,相互支持、相互配合,以問題為導向,審慎穩妥、統籌推進試點工作,確保改革取得黨中央和人民群眾滿意的實效。總之,國家監察體製改革要始終堅持以人民利益為導向,一步一個腳印,踏實穩步向前推進。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