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使代表和委員職責的民營企業家

李彥灃 苟曉敏

天有不測風雲,人有旦夕禍福。每逢天災人禍、重大事件發生之時,身為政協委員、人大代表及多種顯赫頭銜的民營企業家們,總是“先知先覺”地站出來,並身體力行、肩負重任,走在最前麵。

陳先德,身兼成都嘉潤置業集團董事長、四川省商會副會長、四川省民營企業文化建設委員會主任、四川省慈善總會副會長、四川省文化藝術研究會副會長、成都市個體私營經濟協會會長、民革四川省直工委副主委、大成市場總裁等數職。

2009年初,當席卷全球的國際金融危機如寒流般衝擊而來時,身為省政協委員、區人大代表的陳先德立即深入荷花池各大批發市場,走訪調查經營戶,了解他們的經營狀況。

隨之,陳先德與金牛區社會工作委員會、市個體私營協會取得聯係,邀請市政府參事、經濟學家等來到荷花池大成市場,為個體工商戶、荷花池市場集群經營戶500多人作“金融危機下的挑戰與機遇”的專題講座,邊解讀當前經濟形勢,邊為民營、個體經濟如何應對風險、化危為機“支招”。講座不僅贏得了聽眾的陣陣掌聲,更鼓舞了諸多經營戶們戰勝危機的信心。

看到個體經營戶們對未來經濟的發展信心十足時,替他們感到高興的陳先德表示:“為增強個體工商戶抗擊金融風險的能力,我們將整合人大代表們的各種資源,為個體經營戶們開拓更多的融資渠道,以解決經營中更多的資金問題,盡代表的一份力量幫助他們發展。”

劉滄龍,四川宏達集團董事局主席兼黨委書記,先後榮獲德陽市勞動模範、德陽市十佳青年企業家、四川省優秀鄉鎮企業家、四川省優秀企業經營者、四川省化工創業優秀企業家、四川省企業家研究會副理事長、中國國際貿促會四川分會副會長、全國優秀鄉鎮企業廠長、四川省政協委員、四川省工商聯副主席、全國工商聯副主席等榮譽或稱號,是十屆、十一屆全國人大代表。

作為全國人大代表,劉滄龍依法行使代表職權,積極履行代表義務,充分發揮代表作用,先後向大會提交了許許多多有利於國家經濟建設、民營企業發展等議案。

2010年3月5~14日,在參加第十一屆全國人大第三次會議時,劉滄龍向大會提交了《鼓勵和促進民間投資,大力扶持中小企業發展》《盡快製定〈國債法〉》等議案。

3月13日,劉滄龍在做客通用媒體網關UMG演播室采訪時,就《國債法》、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等熱點話題發表了自己的看法:“我國正處於發展階段,社會、經濟等方麵都在飛速發展,製度建設和法律製定上都需要一個過程,要逐步進行完善。任何法律都需要經過人大代表、政協委員進行提案或建議,然後國家根據具體情況審時度勢,逐步修改和完善,最後才

能形成一部比較完整的法律體係。”他還認為:“我國從發行國債以來,一直沒有一部完整的法律,《國債法》將有利於國債的發行和規範、投資者利益保護等方麵。《國債法》相較於以前發行的《國庫券條例》,更能在發行流程、投資者保護等方麵加以完善規定和保護。”

2011年3月5~14日,在參加十一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期間,劉滄龍向大會提交了《關於盡快製定〈中國企業境外投資促進法〉的議案》《關於鼓勵全民創業,以創業帶動就業,最終實現國富民強的議案》等議案。

3月8日,劉滄龍在小組討論會上發言時說,非公有製企業應享受與國有企業同等的待遇。雖然劉滄龍的另一個身份是全國工商聯副主席,並借助全國工商聯的優勢,他曾向國家相關部門多次反映過問題,但是沒有結果。為此,他采取聯合議案的方式呈上人大議案組,並認為,隨著中國經濟的發展,中國民企的力量會越來越大,國家和民眾對他們的認同感也會越來越強,這個渠道將會更暢通,而且製度也更明確一些。劉滄龍以全國人大代表的身份,為全國民營企業尤其是想“走出去”的民企集團呼籲,效果會更好一些,因為人大會與有關部門溝通,來答複代表們的議案。

劉滄龍發言剛剛結束,便在接受《中國經濟時報》記者袁名富采訪時指出:“我不是故意回避媒體采訪,而是做企業不容易,尤其是經營民營企業,如履薄冰,必須保持謹慎。作為民營企業家,我現在最想做的一件事,就是到海外去收購資產和企業。像我這樣的企業,想到海外去收購的,很多很多。中國的民營企業發展到今天,誕生了一大批非常優秀的民企集團,與10年前完全不一樣。它們創造了中國經濟總量60.05%的份額,貢獻了59%的財政收入,解決了80%以上的就業。在海外經濟還沒有完全複蘇的時候,政府應該大膽鼓勵國內企業‘走出去’。國內企業‘走出去’,要經過國家發改委、商務部和國家外匯管理局的審批和審查。在審批部門中,已經形成了一條不成文的規定,對國企海外收購實施備案製,告知一下就行,而對民企是嚴格的審批製,甚至有時還故意拖延。商場決戰,勝負往往決定在時機上。國家發改委和商務部的審批手續太煩瑣,拖的時間太長;審批沒下來,外匯管理局就不讓錢出去。有時付出了很高成本談好了一個收購項目,結果由於部門審查時間長或者過嚴,一樁買賣就失敗了。有些實施的政策是10多年前的,有的還是20世紀80年代的,不是很配套,不完整。中國的經濟實力已不是上世紀的狀況了,大國就應該有大國的政策,必須是開放的。除了政策,‘仇富心理’也是製約中國民企‘走出去’的重要因素。很多觀念還沒有轉變過來,大多數民眾和一些政府官員普遍對民企老板存在看法,認為民企賺的錢是民企的,而國企賺的錢是國家和民眾的,其實民企同

樣給國家和民眾做出了巨大貢獻。”

劉滄龍關於中國企業實施“走出去”戰略的議案,受到各大媒體的廣泛關注。休會期間,中央電視台《新聞聯播》兩會專題節目《兩會代表議國是》對劉滄龍的發言進行報道,並先後接受了《人民日報》《四川日報》《成都日報》、四川電視台、成都電視台、《重慶商報》《中國企業報》《中國產經新聞報》《每日經濟新聞》《公益時報》和訊網等多家媒體的采訪,還應邀出席了中華紅絲帶基金二屆第二次理事會以及湖北、廣東、吉林三省召開的全國知名企業家座談會。

2012年3月5~14日,在參加十一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期間,劉滄龍向大會提交了《出台“免二減三”稅收政策鼓勵自主創業,以創業促進就業》等議案。

3月6日,劉滄龍在接受中國經濟網、和訊網聯合訪談時表示,國家隻要開放商業銀行設立的門檻,就能緩解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問題。要解決這個問題實際上是要看政府製定什麽樣的政策和措施,支持中小企業。從政府層麵完全可以解決這個問題,例如財政可以拿一部分資金出來建立擔保公司。從2009年、2010年來看,信托公司實際上給中小企業解決了大量的問題,全國信托公司投資了四萬多億,其實大部分都解決的是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問題。大企業都在銀行融資,現在宏觀調控,調控的是中小企業,大企業的授信是用不完的,因為銀行要考慮到資金的安全,因此選擇比較好的企業。作為中小企業融資,銀行要有抵押物和抵押品。信托公司現在也麵臨著困難,信托法有了,但是為了信托法配套實施細則沒有,目前操作起來很難。

為此,劉滄龍建議,我國可以建立一些小型商業銀行,這對於民間借貸有保障,應允許民企設立小額商業銀行。同時劉滄龍代表認為,內地的房價是比較合適的價格,而且是合適偏低的價格。

2012年3月7日,劉滄龍在提交《出台“免二減三”稅收政策鼓勵自主創業,以創業促進就業》的議案時,呼籲政府為創業者建“孵化中心”:“我在工作實踐和調研中發現,去年企業用工需求遞減12%,而今年城鎮需就業人口、農村富餘勞動力轉移就業、失業人口再就業以及大學生就業則比往年有大幅度增加,技能人才短缺,‘招工難’與‘就業難’同時並存。‘免二減三’的稅收優惠政策,曾是改革開放初期我國鼓勵發展三資企業所使用的政策。”他還建議:“對農民工、新生代農民工、大學畢業生、下崗職工和複員退伍轉業軍人等自主創業人員創辦的經營實體,從開始獲利的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業所得稅,第三年至第五年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構建財稅支持體係,或實行‘先征後返’的辦法;政府也可以在一定時期內對新創企業進行用地、廠房租賃、用電和用水方麵的政策支持。並對創業者進行培訓扶助。”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