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戴震的“名學”思想

欲理解戴震的名學思想,當理解他對世界的二重劃分觀點。他將世界分作客觀的存在者“物”的世界和作為表征事物秩序與條理的“則”抽象之名兩大部分,如他在《孟子私淑錄》中說:“物者,指其實體實事之名;則者,稱其純粹中正之名。實體實事,罔非自然而歸於必然,天地、人物、事為之理得矣。自然之極則是謂理,宋儒借階於釋氏,是故失之也。”[5]戴震將描述“實體實事”與指稱“純粹中正”的兩類名稱分開,進而批評宋儒,特別是程朱一係將“理”當作“如有物焉”的客觀唯心主義的思想體係,進而為他肯定人倫日用的感**作為第一性的社會政治哲學、倫理學提供學理上的支持。

(一)戴震對“名”的分類

戴震將名分為兩大類,一為“指其實體實事之名”,二為“稱夫純美精好之名”。他在《緒言》中說:

學者體會古賢聖之言,宜先辨其字之虛實。今人謂之“字”,古人謂“名”,《儀禮》雲“百名以上書於策,不及百名書於方”,《周禮》雲“諭書名,聽聲音”是也。以字定名,有指其實體實事之名,有稱夫純美精好之名也。如曰“人”,曰“言”,曰“行”,指其實體實事之名也;曰“聖”,曰“賢”,稱夫純美精好之名也。曰“道”,曰“性”,亦指其實體實事之名也。道有天道人道:天道,陰陽五行是也;人道,人倫日用是也。曰“善”,曰“理”,亦稱夫純美精好之名也。曰“中”,曰“命”,在形象,在言語,指其實體實事之名也;在心思之審察,能見於不可易不可逾,亦稱夫純美精好之名也。[6]

所謂“實體實事”之名,即描述客觀對象的名稱與概念,不含價值判斷。而“稱夫純美精好”之名,是指一種價值性的稱謂,包含了價值的判斷,是一種規範性的詞匯。但是,由於天地之大德表現在生生不息的過程之中,所以,用來描述這一最根本性的實體實事時,也暗含了價值的判斷,如戴震說:

天地之氣化,流行不已,生生不息,其實體實事即純美精好,人倫日用,其自然不失即純美精好。生於陸者入水而死,生於水者離水而死,生於南者習於溫而不耐寒,生於北者習於寒而不耐溫。此資之以為養者,彼受之以害生。“天地之大德曰生”,物之不生而以殺者,豈天地之失德哉?故語道於天地,實體即美好,不必分言也,《易》曰“一陰一陽之謂道”是也。[7]

這樣,事實與價值,是與應當之間的內在聯係性,由此而得以確立起來。凡符合天道自然而無偏失的人倫行為,因此也獲得了正麵的價值意義。隻是人倫的行為與天道自然的行為還不完全一樣,人道必須通過仁禮義的價值引導與規範,即通過“修道以仁”“聖人修之以為教”的過程,才能達致“純美精好”的境界。而君臣、父子、夫婦、昆弟、朋友“五達道”,亦必須通過“智仁勇以行之,而後歸於純美精好”[8]。這便是戴震在事實描述之名與價值規範之名二者之間,既有分又有合的語言哲學思想的內容之一。

(二)兩類之“名”的內在關係

在戴震的思想中,用來描述“實體實事”的概念與用來表達倫理與價值的規範概念,這二者之間是有所分別的,但在天道自然的層麵,兩者卻又可以合而為一。所以,戴震說:“善者,稱其美好之名;性者,指其實體之名;在天道不分言,而在人物分言之始明,究之美好者即其實體之美好,非別有美好以增飾之也。”[9]在《孟子字義疏證·道》篇,他將“純美精好之名”又改成“純粹中正之名”:“曰性,曰道,指其實體實事之名;曰仁,曰禮,曰義,稱其純粹中正之名。”“善者,稱其純粹中正之名;性者,指其實體實事之名。”[10]

從理論上說,戴震區分了描述“實體實事”與指稱“純粹中正”兩類名稱,但他又認為,“純粹中正”之名是基於“實體實事”之上的一種理想化的法則,因而可以稱之為“理”。如此說來,“理”是包含了自然法則的內容而具有超越自然法則的人倫規範。戴震通過對“物”與“則”的區分,把客觀世界與人對客觀世界內部蘊含的規則、規律的認識這兩者區別開來了,從而對宋明理學先驗的客觀唯心主義思想進行了批判與解構,進而在肯定人的感**的基礎上重新肯定道德原則的神聖性,並表達了這樣一種新的社會理想:通過神聖而合理的道德原則使人實現自然之極致。從中國哲學發展史的角度看,戴震區分描述“實體實事”與指稱“純粹中正”兩類名稱的語言哲學思想,已經蘊含著主客二元對峙的思想傾向。這一思想傾向雖然還不能與近現代西方主客二元對立(如笛卡兒的“我思故我在”)的思想相提並論,但在宋明理學的思想脈絡裏,這一思想傾向蘊含著新的突破舊的思想萌芽,即要求世人,特別是士君立足於“實體實事”的經驗世界去建構合理、恰當的社會規範,而不隻是運用古已有之的規範權威來約束變化了的經驗世界。然而,由於乾隆時代的中國社會整體上仍然保持著農業文明的自然經濟形態,江南地區重新恢複的資本主義萌芽過於幼弱,人對自然的開發、利用能力還深深地停留在傳統的農業生產方式之下,因而也就不可能給戴震的新哲學思考提供足夠的社會動力。最終,他的新哲學思想還是窒息在傳統哲學天人合一的思維框架裏,並且用所說的“必然”來規範“自然”,喪失了對“自然”的深度認識與開發,進而也無法提供新的“必然”。這恰恰從一個側麵說明,任何社會的新思想的產生還得有與之相適應的社會經濟、政治的土壤,否則,新思想本身也難以產生,即使產生了也無法得到必要的社會思想資源的營養,發展、成熟,進而形成廣泛的社會思潮,反過來推動社會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