盡管史書中批評“沈詢、高湜相繼為昭義節度,怠於軍政。及有歸秦、劉廣之亂”[146],將更多的責任歸於節帥的控馭失當[147],但我們不難注意到晚唐這種“經濟性騷亂”發生的頻率日益增加[148],範圍不但涵括唐廷控製下的“順地”,即使在原本節帥自相承襲已成故事的河朔三鎮中,亦頗為常見[149],甚至為了防止軍士暗地串通,“河北之法,軍中偶語者斬”[150]。作為晚唐藩鎮中普遍存在的一種結構性現象,將其僅僅歸因於節帥本人的失策或無能,恐未達一間。如上文所述的盧鈞便是唐廷精心選擇的人選,舉措謹慎穩妥,但亦難逃狼狽離任的命運。
昭義作為唐廷防遏河朔三鎮設立的藩鎮,“肘京洛而履河津,倚太原而跨河朔”[151],戰略地位十分重要。李抱玉、李抱真兄弟盡節王事,在曆次討伐藩鎮的戰爭中屢建功勳,昭義軍因此享有忠義的美名。自劉悟、劉從諫父子自相承襲以來,昭義轉向割據自立,會昌伐叛的勝利並未能改變昭義軍動**多事的格局,直至唐末因孟方立之亂最終分裂為澤潞、邢洺二鎮,可以說昭義軍的麵貌從中唐到晚唐發生了巨大的變化。對於這一轉變,唐人與現代學者的觀察其實相當接近,都認為昭義受到了河朔割據傳統的影響[152],“比者河朔諸鎮,惟淄青變詐最。劉悟隨來舊將,皆習見此事”[153],“豈謂移淄青舊染之俗,汙上黨為善之人”[154],將昭義的轉變歸咎於劉氏主政。因此,李德裕主持的善後工作,其根本目的便是要肅清劉氏家族的影響,“蓋以汙染之俗,終須**滌”[155]。但在誅戮劉氏家族及其親信之後,昭義軍並未如唐廷所期待的那樣,恢複“忠義”的傳統。
正如上文所論晚唐昭義雖不再出現節帥割據自立的局麵,但“經濟性騷亂”頻繁發生,鎮內愈加動**。因此,我們對於前期昭義軍“忠義”的本質究竟為何,實有重新思考的必要。傳世文獻中對於昭義軍“忠義”曆史與形象的記述所在多有,杜牧著名的《上李司徒相公論用兵書》記述頗詳:
夫上黨則不然,自安、史南下,不甚附隸。建中之後,每奮忠義,是以郳公抱真,能窘田悅,走朱滔,常以孤窮寒苦之軍,橫折河朔強梁之眾。貞元中,節度使李長榮卒,中使提詔授與本軍大將,但軍士附者即授之。其時大將來希皓為眾所服,中使將以手詔付之,希皓言於眾曰:“此軍取人,合是希皓,但作節度使不得,若朝廷以一束草來,希皓亦必敬事。”……(盧)從史爾後漸畜奸謀,養義兒三千人,日夕喣沬。及父虔死,軍士留之,表請起複,亦隻義兒與之唱和,其餘大將王翼元、烏重胤、第五釗等及長行兵士,並不同心。及至被擒,烏重胤坐於軍門,喻以禍福,義兒三千,一取約束。及河陽取孟元陽為之統帥,一軍無主,僅一月日,曾無犬吠,況於他謀。以此證驗,人心忠赤,習尚專一,可以盡見。及元和十五年授與劉悟,時當幽鎮入覲,天下無事,柄廟算者議必銷兵。雄健敢勇之士,百戰千攻之勞,坐食租賦,其來已久,一旦黜去,使同編戶,紛紛諸鎮,停解至多,是以天下兵士聞之,無不忿恨。至長慶元年七月,幽鎮乘此首唱為亂。昭義一軍,初亦鬱咈,及詔下誅叛,使溫起居造宣慰澤潞,便令發兵。其時九月,天已寒,四方全師,未頒冬衣服,聚之授詔,或伍或離,垂手強項,往往誶語。及溫起居立於重榻,大布恩旨,並疏昭義一軍自七十餘年忠義戰伐之功勞,安、史已還叛逆滅亡之明效,辭語既畢。無不歡呼。人衣短褐,爭出效命。[156]
杜牧所論大體上可以代表時人對於昭義忠義形象的認知,會昌伐叛過程中,李德裕替唐廷及諸路將領草擬的詔敕文告,對於昭義軍忠義曆史的描述大體與之類似。[157]在杜牧眼中,此前昭義軍中節帥、大將、軍士三個階層皆盡忠於朝廷,所謂“若朝廷以一束草來,希皓亦必敬事”。即使有盧從史等個別豢養義兒謀求自立的節帥,亦無法獲得軍中大多數將領的支持,甚至銷兵等損害軍士切身利益的舉措,雖會招致不滿,但並不影響昭義軍戮力王事、為朝廷作戰的熱情。因此,最初看來劉稹不過是盧從史第二,隻要朝廷決心討伐,並不難底定。事實上,澤潞之役,迭經一年多的苦戰方告成功,若非李德裕的堅持,恐怕早就半途而廢了。由此可知劉稹時代的昭義較之以往已發生了相當的變化,這一變化的核心便是上文所論昭義的“驕兵化”。經過劉氏父子的統治,昭義軍已從一支“孤窮寒苦之軍”轉變為依賴賞賜維係忠誠的自利性軍隊。
若放寬視野,不難注意到這種“驕兵化”的進程可以說在中晚唐各個藩鎮中普遍發生著,節帥隻有通過給予將士更豐厚的給賜,才能換取部下支持其對抗朝廷,謀取不受代甚至自相承襲的地位。但重複賞賜最終導致邊際效應遞減,將士的欲壑更加難以填滿,更容易受到煽動,進而鎮內騷亂愈發頻繁。節帥謀求自立與鎮內軍隊的驕兵化兩者可以說是互為因果。[158]到了晚唐,大多數藩鎮都已完成了“驕兵化”的過程,這大約是當時各藩鎮“經濟性騷亂”頻繁發生的根本原因。
需注意的是,除了“驕兵化”的轉變,劉氏統治下的昭義亦有不變的一麵,即延續了由軍將階層構成昭義核心的傳統[159],在這一傳統下節帥與將士建立起密切而又相對平等的私人關係。回顧昭義前期的曆史不難注意到,如李抱玉、李抱真等都是能與將士同甘苦的名將,因此自節帥、軍將乃至兵士的密切結合塑造了昭義軍的性格,同時鎮內將領也有較大的上升空間,建立功勳者有機會被擢升為節帥。因此,像盧從史這樣試圖自立的人物,並不容易獲得軍將群體的支持,一個自相承襲的節帥家族反而會阻礙整個軍將群體上升的空間。因此昭義前期的“忠義”表現與其說是一種文化傳統,不如說是由這種軍將主導的結構及節帥個人取向所共同決定的。劉氏昭義時期,雖然轉變為割據自立,但本質上節帥與軍將間仍具有密切的私人紐帶,盡管這種紐帶可能更依賴婚姻、賞賜等手段來維係。如上文引述的劉從諫妻裴氏與諸大將之妻共宴,便是典型的例子;裴問也是因裴氏之弟的身份得領邢州。[160]由節帥與軍將階層主導昭義這一傳統並未改變,這在劉稹覆亡的過程中可以看得很清楚,隻是軍將群體更多的由劉氏拔擢的私人構成。
會昌伐叛後,李德裕主導的善後處置雖未能改變昭義軍的構造,但有力地削弱了昭義的軍將階層,更重要的是,之後的昭義節帥由朝廷派出的文臣擔任,流動的節帥與本地化的軍人之間的隔膜顯而易見,改變了節帥與軍將間具有密切私人紐帶的傳統。同時鎮內軍將再無可能出任本鎮節帥,上升空間遭到封閉。而劉氏昭義時代的“驕兵化”,使得軍隊本身變得難以駕馭。軍將階層的衰微與驕兵的活躍,使得昭義軍發生了從軍將主導向驕兵主導的轉變,這也是會昌伐叛成功後昭義經濟性騷亂頻繁發生的重要原因。
如果將中晚唐的藩鎮變亂初步劃分為“政治性反叛”與“經濟性騷亂”兩種類型的話,那麽不難注意到兩者在時間與空間上各自具有不同的特征。[161]“政治性反叛”追求藩鎮割據自立、節帥之位的不受代乃至自相承襲,擁有明確的政治目標,強藩間合縱連橫,甚至不惜主動挑起與唐廷的戰爭,具有外向型的特征,以唐德宗時“四王二帝”連兵最為典型。這一類叛亂,基本上發生在代宗、德宗、憲宗三朝。至長慶初,以唐廷承認“河朔故事”為前提,朝廷與河朔藩鎮建立新的政治默契後,雙方關係長期保持穩定,甚至隨著河朔藩鎮的驕兵化,新任節帥往往需要唐廷的承認以強化其統治的合法性,對於唐廷的態度較之以往反而愈加恭順。另一方麵,唐廷雖然默許了“河朔故事”,但對於河朔之外藩鎮,如有“政治性反叛”的異動,往往傾向於武力討伐,以維護中央權威。“經濟性騷亂”雖然是分散而偶發的事件,頻率在晚唐日漸提高,反映藩鎮將士自利性的訴求,一般沒有明確的政治目標,範圍則集中於本鎮之內,基本的騷亂形式是驅逐原節度使,擁立新帥,並不直接挑戰唐廷的權威。即使在過去研究中被視為驕兵跋扈典型的徐州銀刀軍亦不例外:
初,王智興既得徐州,募勇悍之士二千人,號銀刀、雕旗、門槍、挾馬等七軍……其後節度使多儒臣,其兵浸驕,小不如意,一夫大呼,其眾皆和之,節度使輒自後門逃去。前節度使田牟至與之雜坐飲酒,把臂拊背,或為之執板唱歌;犒賜之費,日以萬計,風雨寒暑,複加勞來,猶時喧嘩,邀求不已。牟薨,(溫)璋代之。驕兵素聞璋性嚴,憚之。璋開懷慰撫,而驕兵終懷猜忌,賜酒食皆不曆口,一旦,竟聚噪而逐之……以浙東觀察使王式為武寧節度使……驕兵聞之,甚懼。八月,式至大彭館,始出迎謁。式視事三日,饗兩鎮將士,遣還鎮,擐甲執兵,命圍驕兵,盡殺之,銀刀都將邵澤等數千人皆死。[162]
王智興驅逐唐廷任命的節度使崔群而得徐州,因此組建銀刀軍以鞏固其地位,謀求長任,開啟武寧軍“驕兵化”的過程。之後曆任文臣節帥皆無法有效地對驕兵加以抑製,至晚唐早已形成尾大不掉之勢。但值得注意的是,銀刀軍雖然經常變逐節帥,劣跡斑斑,但所謀求者不過是優給賞賜而已,並無進一步的政治目標,這在溫璋被逐一事中表現得非常清楚。銀刀軍本因溫璋性嚴而驅逐之,孰料朝廷不但未滿足預期,反而改派王式出鎮徐州。較之於溫璋,剛剛平定浙東裘甫之亂的王式無疑更加難以對付,銀刀軍雖然對此強烈不滿,卻隻能接受成命,無力再生事端,最終遭到屠戮。
在唐廷與藩鎮實力達成平衡的中晚唐時代,各鎮普遍的“驕兵化”削弱更多的是藩鎮本身,而非唐廷。對於唐廷而言,因驕兵引發的經濟性**,由於缺乏政治目標,不過是疥癬之疾。另一方麵,由於節帥不得不將精力更多地花在安撫或彈壓鎮內驕兵,無力外向,中唐之後,藩鎮對於唐廷的挑戰與威脅反而呈下降趨勢。在此情況下,唐廷得以根據對藩鎮內部形勢的判斷,從容地處置經濟性騷亂,手段較為靈活,有時亦含容從之,承認亂軍擁立的新帥,以換取節帥對於朝廷更為恭順的態度。
如果做進一步觀察,“政治性反叛”藩鎮的基本權力構造一般是節帥與軍將的密切結合,由此形成穩固高效的統治模式,塑造出一支驍勇善戰的軍隊,從而具有謀求自立地位、挑戰唐廷的軍事力量。因此,前期的昭義軍雖然是作為河朔的“敵人”而為時人所認知[163],但在構造上其實與河朔藩鎮更為近似。而至晚唐,各藩鎮包括河朔三鎮在內或多或少都發生了“驕兵化”的過程,節帥受困於驕兵跋扈,自顧無暇,根本無力挑戰唐廷的權威,唐廷與藩鎮的關係反而變得穩定,而失去了“敵人”的昭義軍,不再具有“故欲變山東之俗,先在擇昭義之帥”[164]的關鍵地位,可以由不知兵的文臣來充任了。到了唐末天下大亂,朝廷任命的文臣節帥被驅逐,昭義本地的將領再次浮出水麵,代高潯自立為昭義節度使的孟方立係“邢州平鄉人也,少以勇力隸於本軍為裨將”。孟方立將昭義治所移至家鄉所在的邢州,“始拜墳墓於鄉裏,詣縣令裏所,陳桑梓之敬”[165],頗有治聲。但此時的昭義,由於地當朱溫與李克用兩大勢力互相攻伐的孔道,早已不可能置身事外,於是依附朱溫的孟方立與占據澤潞兩州的李克修,隔著太行山脈將昭義分裂成兩鎮,同時也最終結束了昭義防禦河朔藩鎮的曆史使命。
與中唐不同,經曆了普遍的“驕兵化”後,晚唐藩鎮變亂轉而以“經濟性騷亂”為特征,以驕兵變易主帥為主要形式,與前期呈現出不同的麵貌[166],而昭義軍前後期的轉變,恰好為此提供了一注腳。
[1] 關於昭義特殊的地理特征及對河朔藩鎮的遏製作用,魏博節度使田悅以“邢、磁如兩眼,在吾腹中,不可不取”為譬喻做了生動的解說(《資治通鑒》卷二二六,第7299頁)。另參森部豐:《ソグド人の東方活動と東ユーラシア世界の歷史的展開》,第252~254頁;張正田:《“中原”邊緣——唐代昭義軍研究》緒論及第二章,台北,稻鄉出版社,2007年,第1~74頁;成一農:《唐代的地緣政治結構》,見李孝聰主編:《唐代地域結構與運作空間》,上海,上海書店出版社,2003年,第37~41頁。
[2] 代表性的研究有森部豐:《藩鎮昭義軍の成立過程について》,收入野口鐵郎編:《中國史における教と國家》,東京,雄山閣,1994年,第207~229頁;森部豐:《唐沢潞昭義軍節度使考——中晚唐期における唐朝と河北藩鎮の關係をめぐって》,收入野口鐵郎先生古稀記念集刊行委員會編:《中華世界の歷史的展開》,東京,汲古書院,2002年,第97~131頁。按兩文後作為補論收入《ソグド人の東方活動と東ユーラシア世界の歷史的展開》,第241~290頁。除前引張正田書,較具代表性的研究尚有王國堯:《李德裕與澤潞之役——兼論唐朝於9世紀中所處之政治困局》,《唐研究》第12卷,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06年,第487~521頁;郎潔:《唐中晚期昭義鎮研究》,見李鴻賓主著:《隋唐對河北地區的經營與雙方的互動》,第365~405頁;陳翔:《關於唐代澤潞鎮的幾個問題》,見《陳翔唐史研究文存》,新北,花木蘭文化出版社,2013年,第149~204頁。最近新見まどか《武宗期における劉稹の亂と藩鎮體製の変容》一文從歐亞史的角度提出回鶻衰敗與會昌伐叛存在聯動,同時認為隨著唐廷與河朔三鎮關係的改善,會昌伐叛後削弱了昭義的實力,導致失業軍人流向河南,成為新動亂的淵藪,參見《史學雑誌》第124號,第1~37頁。
[3] 森部豐:《ソグド人の東方活動と東ユーラシア世界の歷史的展開》,第281~282頁;張正田:《“中原”邊緣——唐代昭義軍研究》,第182~189頁。
[4] 《資治通鑒》卷二五四,第8258~8259頁。
[5] 《資治通鑒》卷二五二,第8181頁。
[6] 李裔墓誌,拓本刊《長安新出墓誌》,第316頁。
[7] 《太平廣記》卷七六引《劇談錄》,第480頁。按此事傳布甚廣,又載孫光憲《北夢瑣言》卷一〇(北京,中華書局,2002年,第209頁)。宋人纂修《新唐書·桑道茂傳》時,亦援據此類小說,將此事增益其中(第5813頁)。
[8] 段成式:《酉陽雜俎續集》卷一〇,許逸民校箋:《酉陽雜俎校箋》,北京,中華書局,2015年,第2125頁。除《酉陽雜俎》所載之外,《北夢瑣言》卷三亦引錄,可知流傳頗廣。
[9] 李裔墓誌的書丹者“朝請郎守監察禦史黯”便是其諸弟之一,《新唐書》卷七〇上《宗室世係表》記“監察禦史黯”,與墓誌所署結銜合(第2020頁)。
[10] 孫光憲:《北夢瑣言》卷九,第198頁。
[11] 《舊唐書》卷一七八《盧攜傳》,第4638頁。
[12] 《太平廣記》卷一七七引《聞奇錄》,第1318~1319頁。
[13] 《舊唐書》卷一九下《僖宗紀》,第704~705頁。
[14] 這方麵的研究甚多,較具綜合性的討論可參見王勳成:《唐代銓選與文學》,北京,中華書局,2001年,第73~80頁;石雲濤:《唐代幕府製度研究》,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03年,第311~377頁。
[15] 《舊唐書》卷一九上《懿宗紀》,第674頁。
[17] 夏婧輯考:《新輯玉泉子》,《奉天錄(外三種)》,北京,中華書局,2014年,第123頁。另參《資治通鑒》卷二五二,第8160頁。
[18] 《舊唐書》卷一九上《懿宗紀》,第676頁。
[19] 《新輯玉泉子》,《奉天錄(外三種)》,第123頁。
[20] 《舊唐書》卷一九上《懿宗紀》,第677頁。
[22] 《資治通鑒》卷二五二,第8165~8167頁。
[24] 高彬墓誌,拓本刊《洛陽出土曆代墓誌輯繩》,第710頁;錄文見《全唐文補遺》第6輯,第197頁。
[25] 《資治通鑒》卷二五二,第8170頁。
[26] 《舊唐書》卷一九上《懿宗紀》,第679頁。
[27] 一般僅有在父母老邁多病時,方有棄官侍養之舉,如“左拾遺王龜以父興元節度使起年高,乞休官侍養”(《舊唐書》卷一八上《武宗紀》,第609頁)。所依據的是《唐律》中的相關規定,“祖父母、父母老疾無侍,委親之官……免所居官”,疏議曰:老謂八十以上,疾謂篤疾,並依令合侍(《唐律疏議箋解》,第217頁)。參見李錦繡:《唐代製度史略論稿》,“唐代的給侍製度”,第357~376頁;鄭雅如:《親恩難報:唐代士人的孝道實踐及其體製化》,第54~74頁。而高湜的年齡及身體狀況無疑都不能成為高彬請求解官侍養的原因。
[28] 吳廷燮:《唐方鎮年表》上,北京,中華書局,1980年,第490~491頁。
[30] 《舊唐書》卷一六五《柳玭傳》,第4308頁。《新唐書》卷一六三《柳玭傳》略同,但未記嚐曆李蔚幕府。
[31] 《舊唐書》卷一七八《李蔚傳》,第4627頁。
[32] 《新唐書》卷九《僖宗紀》,第265、268頁,卷六三《宰相表》下,第1742頁;《資治通鑒》卷二五二,第8179頁,卷二五三,第8209頁。另《舊唐書》卷一九下《僖宗紀》記入相於乾符三年,第695頁。
[33] 《唐書合鈔》卷二二九,北京,書目文獻出版社,1992年,第1221頁。
[34] 《舊唐書》卷一九下《僖宗紀》,第702頁;《新唐書》卷六三《宰相表》下,第1742頁,卷一八一《李蔚傳》,第5354頁;《資治通鑒》卷二五三,第8209頁。
[35] 吳廷燮:《唐方鎮年表》上,第645頁;鬱賢皓《唐刺史考全編》“襄州”下亦未列(合肥,安徽大學出版社,2000年,第2598~2601頁)。而王壽南《唐代藩鎮總表》(《唐代藩鎮與中央關係之研究》,台北,大化書局,1978年,第738、966頁)據嚴耕望《唐仆尚丞郎表》將李蔚出鎮襄陽的時間係於鹹通七年前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年,第196~197頁)。按嚴表的係年大約根據《唐書合鈔》的提示,將《舊唐書·李蔚傳》中“尋以本官同平章事,加中書侍郎,與盧攜、鄭畋同輔政,罷相”一句視為錯簡,轉接至“(乾符)四年,複為吏部尚書”句前,從而將出鎮山南事係於李蔚遷尚書右丞後。雖不無可能,但根據這一排列,李蔚從鹹通六年至八年間,先後曆禮部侍郎、尚書右丞、京兆尹、山南東道節度使、吏部侍郎五轉,相當勉強。
[36] 《資治通鑒》卷二五三,第8212頁。
[37] 郎潔:《唐中晚期昭義鎮研究》所附《唐昭義鎮曆代節帥表》記高湜僅於乾符二年出鎮昭義一次,但未言所據(見李鴻賓主著:《隋唐對河北地區的經營與雙方的互動》,第404頁)。
[38] 李綽:《尚書故實》,《唐五代筆記小說大觀》,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0年,第1167頁。
[39] 《四庫全書總目》卷一二〇,北京,中華書局,1965年,第1034頁。
[40] 餘嘉錫:《四庫提要辨證》卷十五,第912~914頁。
[41] 陶敏:《〈尚書故實〉中“張賓護”考》,見《唐代文學與文獻論集》,北京,中華書局,2010年,第660~668頁。
[42] 《太平廣記》卷二〇九引《尚書故實》,第1600頁。
[43] 檢《太平廣記會校》此三處皆無異文,參見張國風會校:《太平廣記會校》,北京,北京燕山出版社,2011年,第3201~3202頁。
[44] 鬱賢皓《唐刺史考全編》便據《太平廣記》引《尚書故實》以為出鎮昭義者係“盧某”(第1245頁)。
[45] 唐蘭:《〈劉賓客嘉話錄〉的校輯與辨偽》,載《文史》1965年第4輯,第97~98頁。
[46] 前引唐蘭文雲《太平廣記》“公”字均作“盧公”,誤也。陶敏主編《全唐五代筆記》所收《尚書故實》即據《劉賓客嘉話錄》訂正相關文字(第2292頁)。
[47] 勞格、趙鉞:《唐尚書省郎官石柱題名考》,第273、574頁。
[48] 《舊唐書》卷一九上《懿宗紀》,第663頁。鹹通八年盧公弼墓誌雲,“今吏部匡,皆府君之猶子”(《唐代墓誌匯編》鹹通038,第2423頁),亦可證。
[49] 《桂林風土記》,明謝氏小草齋鈔本。
[50] 《寶刻類編》卷六,第185頁。
[51] 李文益墓誌,拓本刊《西安碑林博物館新藏墓誌匯編》,第771頁。
[52] 鬱賢皓《唐刺史考全編》已利用高彬墓誌訂正了高湜出鎮的時間,不過對上文所論前後其他幾位節帥人選及出鎮時間的舛誤未及辨正(第1245~1247頁)。
[53] 《資治通鑒》卷二五二,第8181頁;《新唐書》卷九《僖宗紀》,第266頁。
[54] 吳廷燮:《唐方鎮年表》上,第492頁;陳翔:《關於唐代澤潞鎮的幾個問題》,見《陳翔唐史研究文存》,第180頁。
[55] 丁永俊:《唐高瀚及夫人崔縝墓誌考釋》,載《河洛春秋》2002年第2期,第10~18頁。
[56] 《全唐文補遺》第6輯,第196頁。
[57] 高瀚墓誌,《唐代墓誌匯編》大中105,第2332頁。
[58] 王定保:《唐摭言》卷八,西安,三秦出版社,2011年,第121頁。
[59] 王德權《孤寒與子弟——製度與政治結構層次的探討》一文中對孤寒的概念做了細致的辨析,指出中晚唐政治中的孤寒包含了“不運用父祖之政治關係”與“父祖無政治關係可運用者”兩類,而非社會階層之分見(《為士之道:中唐士人的自省風氣》,第151~209頁)。
[60] 傅璿琮:《李德裕年譜》,石家莊,河北教育出版社,2001年,第363~428頁;王國堯:《李德裕與澤潞之役——兼論唐朝於9世紀中所處之政治困局》一文對唐廷平定昭義的過程論述甚詳,但除了割澤州隸河陽外,並未論及其他唐廷平定劉稹後的善後舉措(《唐研究》第12卷,第487~521頁)。
[61] 《舊唐書》卷二一四《劉稹傳》,第4233頁。事實上,郭誼謀殺劉稹後,“悉取從諫子在繈褓者二十餘,並從子積、匡周等殺之。誅張穀、張沿、陳揚庭、李仲京、王渥、王羽、韓茂章、茂實、賈庠、郭台、甄戈十一族,夷之,軍中素不附者皆殺”,已進行過一輪屠戮(《新唐書》卷二一四《劉稹傳》,第6017頁)。
[62] 郭誼的誤判不得不說當歸因於李德裕的欺騙,李德裕曾通過其姻親降將李丕,誘其殺劉稹投降,許以重報。李德裕《賜李石詔意》雲:“李丕是郭誼密親,尤合相信。卿宜暫追赴使,令與郭誼書,論以利害,遣其自圖劉稹,早務歸降。倘效誠款,必重酬賞。”另參見李德裕《代李丕與郭誼書》,見《李德裕文集校箋》,第110、156~157頁。李德裕之所以違背承諾,誅殺郭誼等,大約與其欲鏟除昭義割據的社會基礎有關。正因如此,唐廷也未因裴問有歸降之功,赦免其妹劉稹妻裴氏(《冊府元龜》卷六一六,第7409~7410頁)。
[63] 《資治通鑒》卷二四八,第8010~8011頁。按《資治通鑒》卷二四八《考異》引《獻替記》對此有更詳細的記載:“往劉稹平後,處置澤潞與劉稹同惡,僅五千餘人,皆是取得高文端、王釗狀,通姓名,勘李丕狀同,然後處分。其間有三兩人或王釗狀無名,並不更問。”(第8109頁)《考異》雲“五千”係“五十”之訛。
[64] 李德裕以牛僧孺、李宗閔曾與劉從諫交通為名,進一步將兩人遠謫(《資治通鑒》卷二四八,第8012頁)。當然對於此事,也有不少為李德裕辯誣者,認為記載並不可信,如岑仲勉:《通鑒隋唐紀比事質疑》,北京,中華書局,1964年,第296~297頁;傅璿琮:《李德裕年譜》,第430~432頁。
[65] 李德裕:《討劉稹製》,見《李德裕文集校箋》,第31頁。唐廷試圖激化主客兩個群體之間的矛盾,來達成從內部瓦解劉氏昭義的目的,如李德裕《代彥佐與澤潞三軍書》雲:“比聞從諫誌在猖狂,招致亡命,逆人親黨,遊客布衣,皆在公宴之中,列於大將之上,一軍憤愧,固已積年”(《李德裕文集校箋》,第150頁)。
[66] 張正田已注意到這一區分,將其分為四類,但本質上仍為主客兩分,特別是昭義舊將士、昭義軍舊大將等在詔書上下文中本視為一類,不當強為之別(《“中原”邊緣——唐代昭義軍研究》,第178~182頁)。按既往學者對劉悟鄆州攜來的舊部多有討論,強調其親衛軍的性格,如堀敏一:《藩鎮親衛軍的權力結構》,《日本學者研究中國史論著選譯》第4卷,第609~612頁;新見まどか:《武宗期における劉稹の亂と藩鎮體製の変容》,《史學雑誌》第124號,第4~8頁。但似未注意到劉從諫新募將士的重要性。
[67] 許逸民校箋:《酉陽雜俎校箋》,第1491頁。
[68] 顧祖禹:《讀史方輿紀要》卷十五,北京,中華書局,2005年,第658頁。
[69] 張遵墓誌,《唐代墓誌匯編續集》大和032,第905頁。
[70] 司空圖:《故鹽州防禦使王縱追述碑》,《司空表聖詩文集箋校》,第248~249頁。
[71] 李德裕:《奏磁邢州諸鎮縣兵馬狀》,見《李德裕文集校箋》,第310頁。狀文另雲,“如鎮遏十將已上,是軍中舊將,兼有憲官,不願屬刺史者,並委盧鈞追上驅使”,意在削弱軍將對屬州的影響,強化刺史對於本州軍政的控製。而日野開三郎早就注意到各州鎮遏使對於刺史權力的侵奪,參見《藩鎮の跋扈と鎮將》,《唐代藩鎮の支配體製》,東京,三一書房,1980年,第477~489頁。
[72] 李德裕《潞磁等四州縣令錄事參軍狀》中對這一舉措的目的有明確表述:“所冀刺史得主兵權,免受牽製……既無軍鎮幹侵,自然得施教化。”(《李德裕文集校箋》,第311頁)另參張達誌:《肥鄉之役與孟州之置——唐武宗朝地方秩序的重整》,載《史林》2015年第1期,第36頁。《冊府元龜》卷一九一引梁太祖開平四年九月敕:“魏博管內刺史比來州務並委督郵,遂使曹官擅其威權,州牧同於閑冗。俾循通製,宜塞異端,並宜依河南諸州例,刺史得以專達。”可知河朔藩鎮例以節帥所署錄事參軍等侵奪屬州刺史的權力(第2305頁)。關於唐代藩鎮與屬州的關係,近年較係統的討論可參見張達誌:《唐代後期藩鎮與州之關係研究》,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11年。
[74] 《唐大詔令集》卷一二五,第672頁。
[75] 李文益墓誌,《西安碑林博物館新藏墓誌匯編》,第771頁。
[76] 殷憲《〈徐氏夫人墓誌〉及其藩鎮家族》刊布了墓誌拓本及錄文,並做了簡要的考釋,參見《大同新出唐遼金元誌石新解》,太原,三晉出版社,2012年,第269~276頁。
[77] 劉悟嚐鎮滑州,其子從諫能獲知高元郾的才能,不知是否與之有關。參見《舊唐書》卷一六一《劉悟傳》,第4230頁。
[78] 誌文中所謂的“劉公”究竟是指劉悟還是劉從諫,尚難遽斷。劉悟、劉從諫生前皆帶使相銜,分別檢校司徒、司空,贈官分別為太尉、太傅,皆未嚐檢校太師,不過李商隱《為濮陽公與劉稹書》校記七提及文中的“太傅”,《冊府元龜》《文苑英華》皆作“太師”,則當時似習稱劉從諫為太師,故係於劉從諫時(參見劉學鍇、餘恕誠:《李商隱文編年校注》,北京,中華書局,2002年,第654頁)。按劉從諫曾兼太子太師(《新唐書》卷二一四《劉悟傳》,第6013~6015頁)。
[79] 李德裕:《代李丕與郭誼書》,見《李德裕文集校箋》,第156頁。
[80] 即使會昌伐叛後遭處分的劉稹舊將,亦有重返昭義之例,如梁纘“本昭義節度使劉從諫之愛將也,後劉稹敗,徙邊,遇赦還,複隸於軍”(《冊府元龜》卷四四七,第5304頁)。
[81] 可以斷定這兩人在會昌伐叛中並沒有棄暗投明,歸順唐廷,如有類似的舉動,在墓誌中肯定會著重表彰。如史弘泉墓誌雲其“會昌禍□臣□危,撥亂中土,公舉家歸國”。參見孫繼民:《新發現唐史弘泉墓誌銘試釋》,見《中古史研究匯纂》,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2016年,第261~269頁。
[82] 《資治通鑒》卷二四八,第8010頁。
[83] 李德裕:《宰相與盧鈞書》,見《李德裕文集校箋》,第165~166頁。
[84] 《資治通鑒》卷二四八,第8008~8009頁。
[85] 《資治通鑒》卷二四八,第8011頁。按此處“盧鈞”誤作“虞鈞”,檢胡克家翻刻元刊胡注本不誤,係點校本誤排。
[86] 《資治通鑒》卷二四八,第8017頁。甚至可以說盧鈞的被逐,與其寬厚的態度有關,武宗曾論及此事:“凡方鎮發兵,隻合不出軍城,嚴兵自衛,於城門閱過部伍,更令軍將慰安。豈有自出送兵馬,又令家口縱觀!事同兒戲,實不足惜!”(《資治通鑒》卷二四八《考異》引《獻替記》,第8019頁)。盧鈞這些疏於防範之舉,未必不是他為安撫昭義人心故意所為。
[87] 《舊唐書》卷一七七《盧鈞傳》,第4592頁。
[88] 墓誌中未記劉廣的官職,將其描述為寄食昭義軍中的遊手好閑之徒,但傳世文獻中皆雲劉廣為昭義軍將領,或誌文對於劉廣的身份故意有所貶低。
[89] 墓誌所見的另一個例子是李少榮,“府君本桑梓魏郊人也,於貞元十四年來到潞邑”,牒補綾坊押官、守武衛將軍、試太常卿,於大中元年去世(拓本刊《西安碑林博物館新藏墓誌續編》,西安,陝西師範大學出版社,2014年,第584頁)。馮金忠:《唐代河北藩鎮研究》對此現象已有所揭示(北京,科學出版社,2012年,第47~53頁)。
[90] 何弘敬墓誌,《唐代墓誌匯編續集》鹹通032,第1058頁。
[91] 另如史弘泉墓誌記其祖仙英任昭義武鋒軍使、兼邯鄲鎮遏使,父行節為昭義都知兵馬使,其家族可能出自粟特。參見孫繼民:《新發現唐史弘泉墓誌銘試釋》,見《中古史研究匯纂》,第266~267頁。
[92] 《新唐書》卷二一四《劉從諫傳》,第6014頁。關於黃頭軍,陳寅恪最早注意到這條史料(《讀書劄記一集》,北京,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2001年,第611頁);另參見王永興:《陳寅恪先生史學述略稿》,“《陳寅恪讀書劄記——舊唐書新唐書之部》疏證”,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1998年,第288~318頁。
[94] 《資治通鑒》卷二四三,第7844頁。
[95] 《新唐書》卷一九三《賈直言傳》,第5559頁。當然我們不難注意到《新唐書·賈直言傳》新增的“惟鄆兵二千同謀”這一記載本自杜牧《上李司徒相公論用兵書》中“從諫求繼,與扶同者隻鄆州隨來中軍二千耳”,杜牧此書上於李德裕主持討伐澤潞時,或有貶低劉從諫的成分(《杜牧集係年校注》,第819頁)。不過劉從諫求襲位時,李絳也有類似的判斷:“況又聞山東官健,已不許自畜刀兵,足明軍心,殊未得一,帳下之事,亦在不疑,長短此方,義無便授從諫之理。今更於意外料度,儻從諫事急,將所親厚三二千人,散投魏鎮,必亦虜縛,送歸闕廷。”(《冊府元龜》卷四七七,第5702頁)
[96] 《新唐書》卷二一四《劉從諫傳》,第6014頁。
[97] 《舊唐書》卷一六一《劉悟傳》,第4231頁。
[98] 李德裕:《代彥佐與澤潞三軍書》,見《李德裕文集校箋》,第150頁。
[99] 李商隱:《為濮陽公與劉稹書》,《李商隱文編年校注》,第648、650頁。
[100] 《新唐書》卷二一四《劉從諫傳》:“初,大將李萬江者,本退渾部,李抱玉送回紇,道太原,舉帳從至潞州,牧津梁寺,地美水草,馬如鴨而健,世所謂津梁種者,歲入馬價數百萬。子弟姻婭隸軍者四十八人,從諫徙山東,懼其重遷且生變,而子弟亦豪縱,少從諫,不甚禮,因誣其叛,夷三族,凡三百餘家。”(第6015頁)又李德裕《論昭義軍事宜狀》:“有昭義舊都押衙焦楚長,是本軍舊人,劉從諫降黜,令往山東。”(《李德裕文集校箋》,第342頁)
[101] 除上文所舉李文益、高元郾外,墓誌中還能找到類似的案例,如裴起墓誌雲:“大和中昭義軍國相容納賢能,遂署衙前兵馬使,兼累奏台憲官。”(《西安交通大學博物館藏品集錦·碑石書法卷》,西安,陝西人民美術出版社,2013年,第138頁)
[102] 《舊唐書》卷一六一《劉從諫傳》,第4233頁。
[103] 這種經濟性的騷亂本質上反映了藩鎮軍隊的自利取向。其訴求一般分為兩類,一類是以獲利為目標,比如謀取更豐厚的給賜,另一類則是以維護既得利益為目的,例如拒絕出境作戰、拒絕戍邊等,這兩類訴求皆會導致經濟性的騷亂。
[104] 對於藩鎮動亂的類型,之前的學者或多或少都做過一些分類,代表性的可以舉出張國剛《唐代藩鎮研究》中分為兵士嘩變、將校作亂、反叛中央、藩帥殺其部下四類(第60~63頁);王賽時《唐代中後期的軍亂》一文也有類似的劃分(《中國史研究》1989年第3期,第93~95頁)。但之前學者分類的目的在於梳理史實,而筆者下文則嚐試利用這兩個概念闡釋唐代藩鎮變亂模式的演化。
[106] 《新唐書》卷二一四《劉從諫傳》,第6015頁。
[107] 關於藩鎮中的財政機構,參見李錦繡:《唐代財政史稿》下卷,第576~590頁。
[108] 科斂商人、開辟財源是劉氏昭義有效的聚斂手段,王協稅商人十分取二,裴問以富商子弟號夜飛軍(《資治通鑒》卷二四八,第8005頁)。這些賦斂的辦法在會昌伐叛後被廢止,這也是昭義由富變窮的重要原因。
[109] 似先義逸墓誌,《全唐文補遺》第7輯,第126頁。
[110] 《資治通鑒》卷二四九,第8071頁。
[111] 盡管從會昌伐叛開始,唐廷就削奪劉從諫及子稹官爵,平定劉稹後,更命石雄將劉從諫剖棺戮屍,而在唐代的官方文獻中則多稱劉稹為“賊稹”,以叛臣目之(《資治通鑒》卷二四七,第7984頁;卷二四八,第8009頁),但上文所引李文益墓誌、徐唐夫妻高氏墓誌仍皆尊稱其為劉公及官爵,反映了昭義鎮內對劉氏的態度。
[112] 會昌伐叛中,王釗以洺州降唐,起因便是給賜不足,引發軍士不滿(《資治通鑒》卷二四八,第8006頁)。
[113] 張正田已指出晚唐昭義驕兵化的現象,但並未考及原因,參見《“中原”邊緣——唐代昭義軍研究》,第182頁。
[114] 孫光憲:《北夢瑣言》卷五,第103頁。
[115] 胡曾:《謝賜錢啟》,《文苑英華》卷六五五,第3366頁。
[116] 《舊唐書》卷一四九《沈詢傳》,第4038頁。
[117] 盧鈞出鎮昭義時所辟的韋承素亦是一例,韋承素出身京兆韋安石一支,門第清貴,先後被辟為浙西、江淮轉運、東川諸府僚佐。韋承素墓誌拓本刊《長安新出墓誌》,第276頁。
[118] 《唐語林》中的一則故事頗可見當時文武僚佐間的區隔:“盧元公鈞鎮北都,推官李璋幕中飲酒醉,決主酒軍職衙前虞候。明日,元公出赴行香,其徒百八十人橫街見公,論無小推巡決得衙前虞候例。元公命收禁責狀。至衙,命李推官所決者更決配外鎮,其餘虞候各罰金。內外不測。璋惶恐,衣公服求見。公問:‘何事公服?請十郎袴衫麻鞋相見。’璋欲引咎,公語皆不及。臨去,曰:‘十郎不決衙前虞候,隻決所由。假使錯誤,亦不可縱。況太原邊鎮,無故二百虞候橫攔節度使,須當挫之。’”(周勳初校證:《唐語林校證》,北京,中華書局,2008年,第78頁)憑盧鈞這種重文輕武的態度,其入昭義不久之後便遭驕兵驅逐,雖事出偶然,但並不足為奇。順地尚且如此,更遑論張弘靖入主幽州之初,從事韋雍、張宗厚便出言貶低軍士,雲“今天下無事,汝輩挽得兩石力弓,不如識一丁字”,激起了文武間的對立(《舊唐書》卷一二九《張弘靖傳》,第3611頁)。
[120] 關於天井關的形勢,參見顧祖禹:《讀史方輿紀要》卷三九,第1799~1801頁。
[121] 宦官李敬實墓誌記載武宗因戰事不利,特命其赴天井關監軍,“旋又上黨背叛,征天下之師,環繞千裏,日費百萬,曆年不下一城,不擒一將。武宗振怒,將帥懷憂,密令公往天井監戎”(《唐代墓誌匯編續集》大中078,第1028頁)。
[122] 王宰墓誌,拓本刊《洛陽新獲七朝墓誌》,第363頁。相關討論參見唐雯:《從新出王宰墓誌看墓誌書寫的虛美與隱惡》,載《複旦學報》2014年第5期,第1~9頁。
[123] 《資治通鑒》卷二四七,第7991頁。《唐會要》卷七〇引會昌四年九月中書門下奏:“澤州全有太行之險固,實為東洛之藩垣,將務遠圖。所宜從便,望割屬河陽。”(第1490頁)
[124] 王國堯:《李德裕與澤潞之役——兼論唐朝於9世紀中所處之政治困局》,《唐研究》第12卷,第501~503頁;陳翔:《關於唐代澤潞鎮的幾個問題》,見《陳翔唐史研究文存》,第176~177頁。
[125] 甚至可以推測這位傳遞舊卒或曾親身經曆了三十餘年前的劉稹之叛,才能仿其故伎。
[126] 李德裕:《代李石與劉稹書》,見《李德裕文集校箋》,第152頁。
[127] 陸揚《西川和浙西事件與元和政治格局的形成》一文中已指出劉辟侵入東川,是憲宗態度轉變的關鍵(《清流文化與唐帝國》,第35~41頁)。可以認為不得通過侵入鄰鎮、挾製朝廷、獲致節鉞是元和中興之後中央和藩鎮之間形成的政治默契。
[128] 《資治通鑒》卷二四七,第7981頁;另參見李德裕:《賜何重順詔》,見《李德裕文集校箋》,第101頁。
[129] 《新唐書》卷二一四《劉從諫傳》,第6014頁;《唐會要》卷七八,第1698頁。
[130] 《資治通鑒》卷二四三,第7844~7850頁。另參見張正田:《“中原”邊緣——唐代昭義軍研究》,第210~215頁。
[131] 《舊唐書》卷一八上《武宗紀》,第595頁。
[132] 李德裕:《論昭義三軍請劉稹勾當軍務狀》,見《李德裕文集校箋》,第277~278頁。
[133] 《新唐書》卷四九下《百官誌》,第1310頁。
[134] 按強藩中的節度副大使一職多由節帥子弟出任,被目為儲貳。因此在前一任節帥在世時,候任者已帶有節度副大使的身份,無論是順利承繼,還是軍中另推他人,皆是以留後這一身份為過渡。
[136] 如魏博何進滔去世,鎮內推其子何弘敬襲位,李德裕《宰相與李執方書》敘其經過:“聞以監軍朝覲,貴安物情,軍府事權令後嗣勾當,本於忠順,固匪徇私。”而中使也成為唐廷探查藩鎮內部動向的重要渠道,如李德裕《代弘敬與澤潞軍將書》中提及劉氏昭義內部的分裂,“女婿李全方四月五日降職至十將,妹婿王再晟被發遣山東,充邯鄲鎮佐軍虞候”,這些情報大約是奉旨宣諭的供奉官薛士幹提供的。(《李德裕文集校箋》,第160、147頁)
[137] 《資治通鑒》卷二四七,第7994~7998頁。
[138] 《新唐書》卷二一四《劉稹傳》,第6015頁。按平定昭義後,崔士康則因上奏不實而被殺。
[139] 《資治通鑒》卷二四七,第7989、7993頁。
[140] 《新唐書》卷二一四《劉稹傳》,第6017頁。
[141] 即在承認河朔故事的基礎上,指出“澤潞一鎮,與卿事體不同”(《資治通鑒》卷二四七,第7981頁)。值得注意的是李商隱《為濮陽公與劉稹書》中對此表述要曖昧很多:“竊計足下之懷,執事之論,當以趙氏傳子,魏氏襲侯,欲以逡巡希恩,顧望謀立耳。夫事殊者趣異,勢別者跡暌。故度其始而議其終,搴其華而尋其實,願為足下一二而陳之。夫趙、魏二侯,於其先也,親則父子;於其人也,職則副戎。賞罰得以相參,恩威得以相抗。義顯事順,故朝廷推而與之。今足下之於太傅也,地則猶子,職非副戎,賞罰未嚐相參,恩威未嚐相抗。稽喪則於義爽,拒詔則於事乖,比趙、魏二侯,信事殊而勢別矣。此施之於太傅、趙、魏,則為繼代象賢之美;施之於足下,足下則為自立擅命之尤。得失之間,其理甚白。”(《李商隱文編年校注》,第647~648頁)言語中並未公開承認河朔故事的存在,這當然與因場合不同、采用不同的敘事策略有關,同時也彰顯了當時政治中表達與實踐間的張力。
[142] 唐廷的拖延策略這次取得成功,大約與劉廣非昭義本地出身有關。可資比較的例子是會昌初幽州軍變,前後得位的陳行泰、張絳,在唐廷遲遲未予承認的情況下,無法控製局勢,相繼被殺,其中的重要原因便是“絳與行泰皆是遊客,主軍人心不附”(《舊唐書》卷一八〇《張仲武傳》,第4677頁)。
[143] 李係為中唐名將李晟曾孫,傳世文獻中僅有零星記載,集中於乾符六年,五月“王鐸以其家世良將,奏為行營副都統兼湖南觀察使,使將精兵五萬並土團屯潭州,以塞嶺北之路,拒黃巢”。十月,黃巢率軍北上,“李係嬰城不敢出戰,巢急攻一日,陷之,係奔朗州”(《資治通鑒》卷二五三,第8214、8217頁);另參黃清連:《王鐸與晚唐政局》,《曆史語言研究所集刊》第63本第2分,第232~237頁。按此役成為黃巢坐大的關鍵之一,王鐸之所以會重用“有口才而實無勇略”的李係,除了其將門之子的身份外,乾符四年其率軍平定劉廣之亂的成功或許也起了不小的作用。
[145] 《資治通鑒》卷二五二,第8181頁。
[146] 《舊五代史》卷六二《孟方立傳》,第961頁。
[147] 與盧鈞不同,高湜在昭義亂後遭遠貶,可見朝廷明確將劉廣之亂歸咎於他,但是我們需要注意到此時正是高湜的政敵控製朝政,很難說這一處分背後沒有政治報複的因素。
[148] 之前的學者對此現象已有所注意,但仍停留在分類、描述的層麵,參見王賽時:《唐代中後期的軍亂》,載《中國史研究》1989年第3期,第92~101頁。
[149] 如果說唐廷控製的藩鎮,多由文臣出任節度使,任期不長,文武隔膜,加之中央權威的衰退,難以駕馭鎮內的軍隊,導致了此類騷亂的發生,但河朔藩鎮世代相襲,節帥出身武夫,傳統上對於本鎮控製嚴密,同樣發生了此類現象,這隻能說發生了結構性的變化。
[150] 《資治通鑒》卷二四八,第8014頁。胡注:“河北諸帥防其下相與聚謀以圖己,故嚴軍中偶語之法,以剛製之。盧弘宣至中山,乃除其法。”
[151] 杜牧:《賀中書門下平澤潞啟》,見《杜牧集係年校注》,第976頁。
[152] 唐人對於昭義忠義形象的認知詳見下文,現代學者中較有代表性的論述可參見張正田《“中原”邊緣——唐代昭義軍研究》中的討論(第227~252頁)。
[153] 李德裕:《賜李石詔意》,見《李德裕文集校箋》,第112頁。
[154] 李德裕:《代盧鈞與昭義大將書》,見《李德裕文集校箋》,第154頁。劉悟出自淄青,而淄青係原平盧軍建立的藩鎮,唐人的這一觀察不能說完全沒有依據,參見辻正博:《唐朝の對藩鎮政策について——河南“順地”化のプロセス》,《東洋史研究》46卷2號;第345~346頁。
[155] 李德裕:《宰相與盧鈞書》,見《李德裕文集校箋》,第166頁。
[156] 杜牧:《上李司徒相公論用兵書》,見《杜牧集係年校注》,第818~819頁。按引文中“李長榮”,本誤作“李長策”,據《舊唐書》卷一三二《盧從史傳》改(第3652頁)。近年黃樓從康熙《孟縣誌》中發現了李元淳墓誌(按李長榮係李元淳本名),並撰文考釋,參見《〈祁連郡王李公(元淳)墓誌銘〉考釋——兼論唐德宗貞元年間昭義軍三次擇帥問題》,見《碑誌與唐代政治史論稿》,第19~37頁。
[157] 李商隱《為濮陽公與劉稹書》亦雲:“昔李抱真相國,用彼州之人,破朱滔於燕,困田悅於魏,連兵轉戰,綿歲經時。而潞人子死不敢悲,夫死不敢哭,何者?李相國奉討逆之命,為勤王之師,義著而誠順故也。”(《李商隱文編年校注》,第649頁)
[158] 事實上,在驕兵主導藩鎮之後,節度使遑論謀求自立,僅維持自身地位便需要不斷地厚加賞賜,以換取擁戴,最終演化為晚唐驕兵變易主帥如同兒戲的局麵。參見本書第七章對魏博牙軍的討論。
[160] 《新唐書》卷二一四《劉從諫傳》,第6017頁。按《舊唐書》卷一七七《劉鄴傳》雲係裴氏之兄(第4617頁)。
[161] 孟彥弘已指出:“所謂‘藩鎮問題’,是指藩鎮的跋扈乃至反叛以及士兵的嘩變,前者主要是藩鎮針對中央的行為,後者是軍人針對藩鎮節度使的行為。‘中央—節度使—地方軍人集團’之間的矛盾和相互依存的關係,成為我們理解藩鎮問題的關鍵。”(《論唐代軍隊的地方化》,見《中國社會科學院曆史研究所學刊》第1集,北京,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1年,第264頁)
[162] 《資治通鑒》卷二五〇,第8099頁。
[163] 會昌伐叛時李德裕嚐諭成德王元逵:“況卿當道,頃為盧從史、劉從諫所敗,與澤潞素是深仇。”(李德裕:《賜王元逵何弘敬詔意》,見《李德裕文集校箋》,第121頁)
[164] 權德輿:《昭義軍事宜狀》,見《權德輿詩文集》,第751頁。甚至可以說劉氏割據昭義局麵的形成,除了敬宗的疏忽外,穆宗長慶之後河朔故事達成,唐廷壓力緩解,失去了敵人的昭義重要性隨之下降,或是劉從諫得以襲位的原因之一。
[165] 《北夢瑣言》卷十三,第272頁;《新唐書》卷一八七《孟方立傳》,第5448頁。
[166] 渡邊孝曾比較成德與魏博不同的特點,認為魏博是由牙軍主導的,而成德的傳統則是軍將階層起到核心作用(《魏博と成徳——河朔三鎮の権力構造についての再検討》,《東洋史研究》54卷2號,第96~139頁)。此文重要的貢獻是打破既往將河朔三鎮等而視之的成見,但其對於魏博由牙軍主導的歸納並非完全準確。李碧妍已指出田氏家族時代的魏博與成德一樣都是由軍將階層所主導的,直到史憲誠以後才逐漸變成受牙軍支配(《危機與重構:唐帝國及其地方諸侯》,第317~325頁)。而從筆者的籠統觀察來看,軍將主導的藩鎮多與“政治性反叛”相聯係,而驕兵跋扈則導致“經濟性騷亂”,因此軍將主導與牙軍主導的分野更多體現的是唐代藩鎮前後期的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