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後的七八年中,田弘正與朝廷戮力一心,共同成就了元和中興的事業,唐廷亦不吝高官厚祿以酬報之:先後於元和九年、十三年(818)分別加檢校右仆射、檢校司空;十四年二月,因平淄青李師道之功,憲宗親禦興安門,接受田弘正獻俘,並加檢校司徒、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八月田弘正入朝,“丁亥,宴田弘正與大將判官二百人於麟德殿,賜物有差”,九月賜實封三百戶[52];十五年二月進一步追崇其父母[53],可謂備極恩寵。但總體而言,田弘正與朝廷的關係依然恪守“優禮而不逾製”的政治默契[54],這在穆宗即位之初,命田弘正改鎮成德,並選擇在此時賜其德政碑一事上顯得頗為典型。

盡管在唐中後期,隨著藩鎮勢力的崛起,中央對地方控製力漸趨下降,如本書第四章所論,德政碑的頒授逐漸從朝廷表彰循吏的“政績激勵”工具,轉變為中央賦予藩鎮節帥統治合法性的象征,但朝廷依然堅守“去任請碑”的基本原則。縱觀整個唐代,在任內獲致德政碑的強藩屈指可數,因而“去任請碑”還是“在任請碑”可以被視為識別強藩與順地的標誌之一。強悍跋扈的魏博節度使田承嗣是安史亂後第一個打破成例,在任內獲致德政碑的藩鎮節帥。

魏自六雄升為五府,拜公為魏州大都督府長史,仍加實封一千戶,以陟明也。而緇黃、耋耆詣闕陳乞,請頌德褒政,列於金石,帝曰:“俞”。以命先臣門下侍郎王縉撰紀功烈,錫魏人以碑之。其明年,請立生祠而屍祝之,公執謙衝,抑而勿許。[55]

由於田承嗣德政碑碑文未能流傳後世,現僅能據裴抗所撰《田承嗣神道碑》中的記載知其大概。[56]此碑循德政碑頒賜的慣例,碑文自朝中出,敕命門下侍郎王縉撰寫,這與神道碑文常由藩鎮自撰不同。王縉大曆三年(768)出為河東節度使,“二歲,罷河東歸朝,授門下侍郎、中書門下平章事”[57],則田承嗣德政碑當立於大曆五年(770)四月之後。而神道碑於此事後複記田承嗣先後加檢校太尉、同中書門下平章,田承嗣於大曆八年十月加同平章事[58],加檢校太尉當在其前,則立碑的時間大約在大曆五年至七年之間。時戰亂甫定,“代宗以黎元久罹寇虐,姑務優容”[59],加之吐蕃頻歲入寇,給長安及西北邊境的防務施加了巨大的壓力,朝廷對於河朔藩鎮不得不多采取綏靖策略。[60]另一方麵,由於平定安史之亂的需要,唐廷漸次於內地普立節鎮,此時如何在中央與藩鎮之間建立新的、穩定的政治關係與默契,對雙方而言無疑都處於一個互相試探的時期。因而,田承嗣德政碑的獲立,可以被視為在藩鎮割據之初,魏博利用朝廷的虛弱所取得的一個勝利,但根據筆者第四章對中晚唐德政碑製度運作的考察,田承嗣德政碑之立大約隻能被視為製度轉型期的一個特例。即使此時,唐廷亦未進一步應允田承嗣自立生祠的請求[61],據《田承嗣神道碑》透露的信息,直至二十餘年後,貞元十二年(796)田緒去世之後,由其孫田季安再次上請,方得獲允,並命禮部侍郎呂渭撰寫碑文。[62]

其實,貞元十二年所立的這塊田承嗣神道碑本身便有一番值得探究的故事。首先據碑文可知,此碑並非立於田承嗣去世的大曆十三年,而是貞元十二年田緒去世後,由其孫田季安所立。大曆十三年田承嗣去世之後,被追贈為太保。如無意外,當時繼承魏博節度使之位的其侄田悅便已為他立了神道碑,按照慣例,碑文中亦當有不少頌美田悅的文字。但至興元元年(784),田緒弑兄奪位之後,這塊由田悅所立的神道碑對於田緒這位魏博的新主人而言便顯得不合時宜了,因此借著唐廷加贈田承嗣太傅、允立祠堂的機會,另立新碑,進而強化田緒、田季安父子統治魏博的合法性,不失為擺脫尷尬的良策[63],這點下文還將詳論。

其次,碑文中對於田承嗣死亡時間的記載暗藏玄機。在正史中,新舊《唐書》本紀、《新唐書》本傳皆記其卒於大曆十四年(779)二月,僅《舊唐書》本傳雲其卒於大曆十三年九月,兩者相差有半年之久。推考其史源,《舊唐書》本傳大曆十三年九月說本自田承嗣神道碑,至於新舊《唐書》本紀大曆十四年二月說則當出於實錄,司馬光編纂《資治通鑒》時,尚能見到唐代實錄,於此處照錄兩《唐書》,未出考異辨析;而宋人撰《新唐書·田承嗣傳》,亦未因襲《舊唐書》本傳,反而是據本紀將田承嗣去世的時間統一為十四年二月,可知此事在宋人所見傳世文獻中並無異詞。比較兩種記錄,田承嗣神道碑詳細記載了其自大曆十三年二月構疾,到九月甲午卒,以及其後唐廷派遣諫議大夫蔣鎮冊贈吊唁,最終至十二月十四日下葬這一係列事件,連續而有條貫,顯得相當可靠;但要說實錄係錯了這樣一位重要人物去世的時間似乎也有些說不過去。較為合理的解釋是在田承嗣身後的安排上唐廷與魏博之間曾發生過某些不為人知的暗鬥,以至於朝廷方麵遷延至次年二月才正式公布田承嗣的死訊,連帶著任命其侄田悅為節度留後,從此默認了魏博節度使自相承襲的特權。所謂河朔故事的核心便是節度使之位的私相授受,朝廷被迫扮演事後追認、承認其合法地位的“橡皮圖章”角色[64],但這一故事的形成絕非一蹴而就,而是經過雙方反複試探、博弈之後,才形成的政治慣例。[65]檢索相關史料,不難發現唐廷在最初一任藩鎮節度使欲傳位時,往往不予認可,甚至不惜訴諸武力,直至無力改變既成事實後,方才承認故事的有效。這在代宗、德宗兩朝尤為常見,構成藩鎮與唐廷之間爭鬥的主線。對於魏博亦不例外:

初,(李)寶臣與李正己、田承嗣、梁崇義相結,期以土地傳之子孫。故承嗣之死,寶臣力為之請於朝,使以節授田悅,代宗從之。悅初襲位,事朝廷禮甚恭。[66]

可知田悅的襲位得益於成德李寶臣的支持與上請,斷非出於朝廷本意。而維持這一自相承襲的特權也是河北藩鎮合縱結盟最重要的政治目標,因此才會有之後田悅積極支持李惟嶽、李納襲位,不惜為此與唐廷重啟戰端之舉。[67]唐廷應對這類請求頗見成效的辦法是有意遷延,遲遲不正式授予節鉞,借此削弱藩鎮中自稱留後者的合法性,激起藩鎮內部的變亂[68]。無論誰是政變的勝利者,都亟須獲得唐廷的支持,於是對朝廷的態度變得更為恭順。關於田承嗣去世時間記載的半年之差,或許便是這種拖延戰略的副產品。[69]

另一方麵,揆諸當時的政治形勢,田悅以侄子的身份襲位,在魏博內部亦麵臨著一定的挑戰。田承嗣去世時盡管享壽七十五歲,且有子十一人,但本傳雲其除了田維、田朝、田華三位之外,餘子皆幼,不得不安排其侄田悅襲位,暗示田承嗣坐上魏博節度使的高位之後,便過上了安逸享樂的生活,直接的表現便是這八位年幼的子嗣。[70]不過為何田維、田朝、田華三位已成年者皆未能襲位?從早年的情形來看,田維曾任魏州刺史[71],本頗有接班的可能,可惜他在與成德節度使李寶臣之弟李寶正打馬球時,因李寶正的馬受驚衝撞致死。[72]此事導致成德與魏博一度交惡,這也是大曆十年(775)田承嗣與唐廷因爭奪相衛開戰時,成德最初站在朝廷一邊協助討伐魏博的原因。田朝後來曾任淄青治下的齊州刺史[73],並未仕於魏博。田華的身份則較為特殊,他是大曆九年(774)代宗為永樂公主選定的駙馬[74],推測代宗之所以選其為駙馬,大約也是注意到田維死後,田承嗣的繼位人選產生變數,而有意在田氏諸子中扶植親唐的力量。但大曆十年戰爭爆發之後,這樁婚事被推遲,田華的失寵就變得理所當然了。[75]

關於田承嗣晚年魏博的權力結構,大約可以從以下兩篇文獻中窺見一斑,一是大曆十二年(777)七月《複田承嗣官爵製》,依次提及田庭琳、田悅、田綰、田緒、田綸,並記載田悅時為魏博節度中軍兵馬使、銀青光祿大夫、檢校右散騎常侍兼魏州大都督府左司馬、禦史中丞,田綰為檢校尚書駕部郎中兼禦史中丞,田緒為試京兆府參軍,田綸為試大理評事。[76]另一篇則是大曆十三年封演所撰《魏州開元寺新建三門樓碑》,碑文對田氏家族諸人地位有頗為詳盡的描述[77]:

公令弟禦史大夫兼貝州刺史北平郡王(田)庭琳,雅量衝遠,天姿穎出。內安黎庶,紹龔黃之名;外鎮封疆,弘魯衛之政。公愛子左散騎常侍兼禦史中丞(田)悅,駕部郎中兼禦史中丞(田)綰,從子太子賓客兼禦史中丞(田)昂等,皆才傑而妙,器周而敏。卓然自立,克茂家聲。[78]

綜合這兩份名單,大約可以觀察到以下幾個問題:一是田朝、田華都未出現在其中,可知這兩位此時都已被排除出魏博權力的核心;二是田承嗣之弟田庭琳地位崇重,封爵北平郡王,特別是在《魏州開元寺新建三門樓碑》中被單獨表出頌揚,地位在田氏子侄之上,儼然也是左右魏博走向的重要人物;三是田悅在田承嗣的子侄輩中地位最高,雖說其是田承嗣之侄,但實際上已經過繼給田承嗣,故得以位列田綰之前,在宗法身份上已與田昂之輩不同,這也是他得以最終承襲節度使之位的重要原因。

不管背後究竟有何爭奪,最終田承嗣將卒,“命悅知軍事,而諸子佐之”,田悅得以順利襲位。田悅行事風格頗類田承嗣,本傳稱其“驍勇有膂力,性殘忍好亂,而能外飾行義,傾財散施,人多附之,故得兵柄”[79]。不久之後,隨著代宗去世,德宗新立,唐廷與藩鎮的矛盾再次激化。德宗少年時代曾飽嚐安史亂中的流離之痛[80],故當其繼位之初,銳意進取,意欲重致太平。恰好在其即位次年,成德李寶臣、淄青李正己先後去世,德宗拒絕了李惟嶽、李納兩人襲位的請求,試圖更易河朔故事。此事雖與魏博無涉,但田悅為回報李寶臣此前的支持,維護河朔藩鎮自相承襲的特權,主動與兩人結盟,共同起兵反叛。這場大戰曆時四年,幽州、成德、魏博、淄青四鎮節度使曾一度各自稱王,結盟對抗唐廷。唐廷雖迭經苦戰,也未能底定亂局,反而引起後院失火,涇師嘩變,德宗倉皇出奔奉天,這是安史亂後藩鎮與朝廷對抗最激烈的一役。受此挫折,德宗一改初衷,晚年一味姑息,甚至在憲宗元和中興全盛的時代,亦不敢完全廢止河朔故事。可以說,這場戰爭的失利,迫使唐廷認清其力量的邊界所在,即已無力僅憑武力重建統一的局麵。[81]

但田悅也為自己的剛愎與驕橫付出了代價,因為長期戰爭帶來的傷亡及負擔使得魏博軍民不勝其苦,此時田承嗣立嗣時埋下的隱患便顯露出來。田承嗣之子田緒利用上下離心的機會,發動政變,誅殺田悅,自立為留後。自此之後,朝廷與魏博之間的關係進入一段相對平穩的時期,貞元十年(794)獲賜的田承嗣遺愛碑便是這段緩和期的重要象征。[82]

德宗自奉天之難後,轉而姑息藩鎮,改用公主降嫁方式以羈縻之。[83]貞元元年(785)冊其妹武清公主為嘉誠長公主,賜婚於田緒。[84]德宗對這場婚事似乎抱有不小的期待,鄭重其事,“幸望春亭臨餞。厭翟敝不可乘,以金根代之。公主出降,乘金根車,自主始”[85]。這一手段也收到了一時之效,嘉誠公主收養田緒少子田季安為嫡,“季安母微賤,嘉誠公主蓄為己子,故寵異諸兄”。田季安子憑母貴,故繼位之後“懼嘉誠之嚴,雖無他才能,亦粗修禮法”[86],恪守朝廷法度。丘絳撰文的《田緒神道碑》亦將平定朱滔、恭順朝廷、得降公主等作為田緒生平的重要事跡在碑文中加以呈現,塑造了其與朝廷關係密切的政治形象,並將田季安“奉貴主慈嚴之訓,光闡前烈”作為其以少子身份繼位的重要合法性依據特為表出。[87]在此背景下,朝廷除了按照慣例輟朝三日,追贈田緒為司空,命職方員外郎房挺申賻禭之恩等常規禮遇之外,更下詔允立田承嗣祠堂,並差朝官撰文,以示優寵,加贈田承嗣太傅、魏州大都督、相國。這一係列舉措都旨在幫助年僅十五歲的田季安穩定魏博局勢,強化其繼統的合法性。於是,田季安借機重建田承嗣神道碑,並於碑文中特別強調其承續祖、父之遺烈,“繼踵象賢,克荷丕構”,故得以承襲節度使之位。然碑文未敘及田悅一字,完全抹去了田悅主政魏博的這段曆史。[88]

事實上,田緒謀殺從兄田悅過程中株連甚廣,並連及親兄田綸及二弟等田氏骨肉,“自河北諸盜殘害骨肉,無酷於緒者”。因而在政變之初,“懼眾不附,奔出北門”,繼位之後“頗縱豪侈,酒色無度”[89],已無田承嗣、田悅時代與朝廷爭衡的雄心,實為田氏魏博由盛轉衰的關鍵。田緒本人的酷毒與驕奢,加劇了田氏家族內部及軍將階層的離心傾向,從長遠來看,日後牙軍轉而擁立田弘正或肇因於此。故當他壯年暴卒之後,年少的田季安是否能成功穩住局麵,順利登上節度使之位,實存變數。而唐廷通過褒贈田承嗣、田緒父子,並允立魏博始建者田承嗣祠堂,重新確認了田承嗣—田緒—田季安一係世代相襲的合法性,強化了田季安執掌魏博的政治權威,故史稱:“季安,代宗女嘉誠公主子也,德宗優之,比河朔諸鎮為厚。”[90]

可惜好景不長,嘉誠公主去世後,田季安逐漸變得驕橫難馴[91],特別是他在元和四年支持王承宗承襲成德節度使之位,魏博與朝廷的政治蜜月期至遲在此時便已宣告結束。[92]不過在《金石錄》中著錄有元和六年(811)四月唐魏博田緒遺愛碑,並記裴垍撰,張弘靖書[93],碑文現已不傳。[94]田季安與朝廷關係惡化後,憲宗複賜田緒遺愛碑,有悖於常理。然細考其事,《金石錄》著錄的年份恐有訛誤,裴垍永貞元年(805)十二月以考功員外郎充翰林學士,憲宗繼位後,深披信任,故於元和三年(810)四月出院拜戶部侍郎後,九月為中書侍郎、同平章事[95]。唐中後期重臣的德政碑、遺愛碑按慣例多由翰林學士這樣的詞臣撰寫[96],如非特例,裴垍入相後親撰碑文的可能性並不大。特別是其在元和五年(812)十一月便因中風罷為兵部尚書,六年四月改為太子賓客,七月便病卒,從職任及身體狀況而言,幾無可能在元和六年為田緒遺愛碑撰文。而碑文的書丹者張弘靖,元和四年十二月出為陝府長史、陝虢觀察陸運等使,六年二月檢校禮部尚書、河中尹、晉絳慈等州節度使,則其元和四年末便出京赴外任,更無可能為此碑書丹。因而,綜合以上考論,田緒遺愛碑大約立於元和初,是上文所述田季安與朝廷政治蜜月期的產物之一。與本書第四章曾討論過的張孝忠遺愛碑這一案例相似,朝廷借助田緒遺愛碑的建立,一方麵嘉獎了田季安對朝廷的恭順態度,另一方麵也恪守了“去任請碑”的朝廷法度,避免田承嗣“在任請碑”尷尬故事的重演。

正因如此,盡管田弘正歸附之後,唐廷不吝高官厚賞,為其建造家廟,追贈父、祖,優寵有加,但一直謹守“去任請碑”之法度,未嚐頒賜德政碑。直至穆宗繼位之初,成德節度使王承宗卒,弟王承元上表歸附,河朔三鎮全部重歸王化,從表麵上來看,元和中興之業達到頂點,但盛世之下所埋藏的危機,朝野上下都已有所察覺。穆宗斟酌再三之後,命田弘正自魏博移鎮成德,移鎮的成敗關係到元和中興的局麵能否維係。於是穆宗下詔在魏博建立田弘正德政碑,並親擇元稹撰文[97],希望通過對田弘正的表彰,鞏固河朔軍民向化之心。因此,關於碑文的表述,君臣之間曾往複探討,頗費斟酌:

右,前件碑文,伏蒙禦筆朱書,遣臣撰述。恩生望外,事出宸衷,銘鏤骨肌,難酬雨露。然臣伏以陛下所以令臣與(田)弘正立碑,蓋欲遣魏博及鎮州將吏等,並知弘正首懷忠義,以致功勳。臣若苟務文章,廣征經典,非唯將吏不會,亦恐弘正未詳,雖臨四達之衢,難記萬人之口。臣所以效馬遷史體,敘事直書;約李斯碑文,勒銘稱製。使弘正見銘而戒逸,將吏觀敘而愛忠,不隱實功,不為溢美,文雖樸野,事頗彰明。伏乞天慈,特留宸鑒。其碑文謹隨狀封進,謹具奏聞,伏候敕旨。[98]

元稹已注意到魏博與長安不同的文化特質,因而在碑文撰寫時特別考慮到如何敘事才能達到穆宗所期待的政治宣傳效果:“若苟務文章,廣征經典,非唯將吏不會,亦恐弘正未詳,雖臨四達之衢,難記萬人之口。”[99]指出德政碑作為重要的政治景觀,雖然將會矗立在魏州的城市中心,但堆砌典故和辭藻虛美的華美文詞,雖契合長安士大夫的審美趣味,卻與河北的社會風尚格格不入,因而行文需追求“文雖樸野,事頗彰明”[100],才有可能收到良好的宣傳效應,進而達到“遣魏博及鎮州將吏等,並知弘正首懷忠義,以致功勳”的目的,穩定魏博、成德二鎮的局勢。

遺憾的是,這篇君臣雙方反複斟酌撰就的德政碑文,並未收到預期的效果。從某種程度而言,這座嚴格按照德政碑的頒授程序,由後任節度使李愬“狀其德政”上請獲立的德政碑[101],所呈現的是唐廷所欲塑造的田弘正在魏博軍民心中的政治形象以及理想中的藩鎮秩序,隻是這種形象與河朔社會實際情況是分裂的,這也最終鑄就了田弘正本人悲劇的命運:

十一月甲寅,成德獻狀曰:“(田)弘正自去魏,魏人哭之,鎮人歌之。奉宣詔條,除去僭異,猶魏政也。且臣聞之,德之至者有二,政之大者有三。三政:一曰仁,為惠政。二曰法,為善政。三曰謙,為和政。二德:一曰忠,為令德。二曰孝,為基德。今弘正獻魏博六州之地,平淄青四代之寇,入鎮冀不測之泉,可以為忠矣;祖考食宗廟,父子分土疆,兄弟羅軒冕,可以為孝矣。始初,山東鍵閉束縛,泳而遊之,歌而舞之,可以為仁矣;始初,山東逼越廢怠,裁而製之,舉而用之,可以為法矣;始初,山東傲狠侵取,地以讓之,功以助之,可以為謙矣。謙、法、仁、孝,資之以忠,不曰德政,謂之何哉?”臣請奉製以一百九十二字付守臣愬,銘之石,用申約束。[102]

田弘正移鎮成德僅半年多,便被部將王廷湊所殺,“家屬、參佐、將吏等三百餘口並遇害”[103]。穆宗雖然起複其子田布出任魏博節度使,進討成德,但具有鮮明自利取向、意欲恢複河朔故事的魏博牙軍已非田布所能驅動。長慶二年(822)正月,田布被迫自盡,牙軍擁立史憲誠為節度使,河朔三鎮重歸故轍,元和中興之業瞬間土崩瓦解,曆史的鍾擺又回到了原點。

史憲誠執掌魏博數年之後,有一意味深長的舉動,恰好可以被視為田氏魏博時代一係列政治景觀隨著形勢變易而興廢的遺響。史憲誠在敬宗繼位之後不久,上表請為田季安立神道碑[104]:

居數月,魏博節度使史憲誠拜章為故帥田季安樹神道碑,內官執請亦如前辭。上曰:“魏北燕、趙,南控成皋,天下形勝地也。吾以師臣之辭,且慰安焉。”[105]

如本書第七章所論,對以父子相襲為故事的河朔三鎮而言,唐廷授予繼任節度使旌節與賜予去世的節度使神道碑,本是一體二麵。唐廷通過對生者地位的肯定與對逝者功業的褒揚,在每一次河朔權力更迭之際,完成了對君臣關係的重新確認;而河朔的世襲政治也借助神道碑、旌節這些媒介被納入唐王朝的天下秩序中去,獲取統治當地的合法性,這是一出公開的政治情景劇。但神道碑畢竟是褒揚先世功業的紀念性建築,本質上具有“私”的性質,一般而言當由子嗣主其事,而由外姓請立,實為罕見的特例。[106]田季安之子田懷諫,元和七年田弘正執掌魏博後,被送往長安,“為右監門衛將軍,賜宅一區”[107],當時年僅十一歲,揆其年齡,至寶曆初,尚不到二十五歲,若無意外,應仍在世。除此之外,田季安另有子懷禮、懷詢、懷讓等[108],若需立碑,當由田氏子孫上請,本無需假借外人之手。因而,史憲誠這一不尋常的舉動,實質上與十餘年前田弘正重建狄仁傑祠一樣,都是借助於紀念性建築的興建,向公眾傳遞政治風向移易的信號。所不同的是,傳遞的信息則恰恰相反,史憲誠通過對跋扈田季安的褒揚與紀念,展示的是魏博重歸河朔故事的決心。

田弘正之孫田在卞盡管在文宗即位之初,便以功臣之後詔授河陽懷州武德縣尉。但田在卞在會昌五年(845)武宗平定昭義劉稹之叛後,選擇回到魏博。時任魏博節度使何弘敬大約懾於會昌伐叛後的形勢,問計於他:

魏帥何公因問曰:吾近以屬郡獻天子,版籍祗於貢,天下人謂我何?公辟色對曰:天下人為非也。公當氣其軍、勁其守,橫兵以南指則已矣。燕、趙間聞其言,馳風以出仕,愛君親以惡其後也。[109]

頗有諷刺意味的是,作為一個僅在魏博度過幼年時光的田氏後胤,盡管田在卞“九歲入太學,十三誦《易》,十五能言《詩》”,一直接受長安士大夫文化的熏習,但當他成年後再次返回故鄉的時候,選擇了與其祖父不同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