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公開地對“貳臣”抱以“同情之理解”的輿論氛圍,對於生長於強調“忠臣不仕二主”思想環境中的宋以後各朝士人而言,無疑頗難理解,司馬光在《資治通鑒》相關史事下特意撰寫了一段評論,表達不滿:

臣光曰:為人臣者,策名委質,有死無貳。(陳)希烈等或貴為卿相,或親連肺腑,於承平之日,無一言以規人主之失,救社稷之危,迎合苟容以竊富貴;及四海橫潰,乘輿播越,偷生苟免,顧戀妻子,媚賊稱臣,為之陳力,此乃屠酤之所羞,犬馬之不如。儻各全其首領,複其官爵,是諂諛之臣無往而不得計也。彼顏杲卿、張巡之徒,世治則擯斥外方,沈抑下僚;世亂則委棄孤城,齏粉寇手。何為善者之不幸而為惡者之幸,朝廷待忠義之薄而保奸邪之厚邪![195]

清人趙翼亦有同樣的疑惑:

安祿山之變,唐臣貴如宰相陳希烈,親如駙馬張垍,皆甘心從賊,靦顏為之臣,此即處以極刑,豈得為過。乃廣平王收東京後,希烈等數百人押赴長安,崔器定儀注,陷賊官皆露頭跣足,撫膺頓首於含元殿前,令扈從官視之,並概請誅死。李峴爭之,謂非維新之典,偽官內或陛下親戚,或勳舊子孫,概處極法,恐乖仁恕,況殘寇未平,尚多陷賊者,若盡行誅,是益堅其從賊之心。乃議六等定罪。器、峴等傳舊書謂峴此奏全活無算,新書亦謂因此衣冠更生,賊亦不能使人歸怨天子,皆峴力也。是皆以器為過當,峴為持平。按是時蕭華自賊中歸,奏雲,仕賊官有為安慶緒驅至河北者,聞廣平王宣恩命釋放,皆相顧悔恨。及聞崔器議刑太重,眾心又搖。器傳李勉亦奏肅宗曰:“元惡未除,點汙者眾,皆欲澡心歸化,若盡殺之,是驅天下以資凶盜也。”由是全活者眾。蓋當日時勢或有不得不從輕典者,然一時權宜,用以離攜賊黨則可,若竟以峴所奏為正論則非也。堂堂大一統之朝,食祿受官,一旦賊至,即甘心從賊。此而不誅,國法安在!乃當時無不是李峴而非崔器,何也?[196]

這種觀念的落差當然可以從唐宋間思想文化上的變化加以索解,特別是中唐以後隨著新《春秋》學的興起[197],加之宋代士大夫崇重氣節,忠的觀念較之於前代不但有了強化,而且漸漸演化成一項無限義務。馮道在新舊《五代史》中評價的逆轉,便反映了這樣的轉變[198],而歐陽修撰《新五代史》時,特別立《唐六臣傳》,存錄後梁受禪時,上勸進表、奉璽綬唐臣的事跡,寓褒貶之意,其實已開後世“貳臣傳”之先河,“貳臣”這一概念大約也在宋代逐漸成形。與“貳臣”被打入另冊相呼應的是,宋以後凡遇王朝鼎革都產生了數量不少的遺民,至明清易代之際達於頂點[199]。至清代編修國史時,將洪承疇等清初立下大功的降臣貶入《貳臣傳》,此舉雖有種種考慮,但無疑也是呼應了重遺民、輕貳臣的文化風尚。但落實到安史之亂後的輿論風向,還可以結合史實作進一步的分梳。

其中以肅宗為代表唐廷中主張懲治“貳臣”一方的政治邏輯無疑是簡單而明確的,在《處置受賊偽官陳希烈等詔》中曾有清晰的表述:“夫以犬馬微賤之畜,猶知戀主;龜蛇蠢動之類,皆能報恩。豈曰人臣,曾無感激。”[200]即強調君臣之間的恩報關係及在此基礎上締結的道德義務,這也是傳統意義上借助“忠”這一觀念約束臣子政治行為的要義所在。但李峴的回應則顯得相當微妙,某種意義上代表了士大夫的輿論,其核心在於“萬乘南巡,各顧其生”[201],暗喻玄宗拋棄百官,倉促離京,實際上率先背棄了君臣之間的契約,因此臣下可以自尋出路。而史思明所謂“陳希烈輩皆朝廷大臣,上皇自棄之幸蜀”[202],其實不過是李峴之說更直白的翻版。對於玄宗狼狽出奔的前後,文獻中並無太多諱飾:

既夕,命龍武大將軍陳玄禮整比六軍,厚賜錢帛,選閑廄馬九百餘匹,外人皆莫之知。乙未,黎明,上獨與貴妃姊妹、皇子、妃主、皇孫、楊國忠、韋見素、魏方進、陳玄禮及親近宦官、宮人出延秋門,妃主、皇孫之在外者,皆委之而去……是日,百官猶有入朝者,至宮門,猶聞漏聲,三衛立仗儼然。門既啟,則宮人亂出,中外擾攘,不知上所之。[203]

在潼關兵敗,平安火不至後,甲午當日已出現了“百官朝者什無一二”的景象,長安城中人心惶惶,士庶皆知大難將至。是夕,玄宗拋下臣民、倉皇出逃不過徹底激化了這一局麵,但在唐人的觀念中的確將此作為值得指摘的問題加以抉出:

唐張均為大理卿,均弟垍為太常卿。祿山之亂,玄宗幸蜀,次鹹陽,謂高力士曰:“昨日倉皇離京,朝官不知所詣。今日誰當至此。”力士曰:“張垍兄弟,世受國恩,又連戚屬,必當先至。”是日,房琯至,帝因問均、垍,曰:“臣離京師時,亦過其舍,比約同行,均報臣雲:已於城南取馬。觀其趣向,來意不切。”既而均弟兄果受祿山偽命。

薛兢為武功令,玄宗幸蜀,兢見於路隅。帝謂之曰:“卿飭裝便隨朕行。”兢俯伏不對。帝曰:“不願行,亦聽卿,且好養人。”及賊至京師,兢受偽官,頗失臣節。王師收京城,兢伏誅。[204]

玄宗本人也意識到在倉皇離京後,已不能要求百官盡數追隨,所期待的不過是累受皇恩、與皇室關係最密切的那批臣子應該會追隨而至。他對張垍兄弟的失望,對薛兢無意入蜀的寬縱,皆緣於此。以此而論,較之於後世,臣子對於皇帝的“忠”是一項無限責任的話,那麽當時君臣之間的恩報關係則多少仍帶有一定的契約性,即君主本身亦需在其中履行一定的義務。

體現臣下“忠”的責任有限性的另一個例子是圍繞追諡盧奕引發的爭議。盧奕初以禦史中丞留台東都,安祿山攻陷洛陽後,“人吏奔散,奕在台獨居,為賊所執,與李憕同見害”[205]。亂平後,獲贈兵部尚書。對於這樣一位忠臣烈士,獲得追諡本無可非議,孰料在諡號的選定上竟出現了爭論,博士獨孤及上言為其辯護:

或曰:“洛陽之存亡,操兵者實任其咎,非執法吏所能抗。師敗將奔,去之可也。委身寇仇,以死誰懟?”(獨孤)及以為不然。勇者禦而忠者守,必社稷是衛,則死生以之。危而去之,是智免也,於忠何有?昔荀息殺身於晉,不食其言也;仲由結纓於衛,食焉不避其難也;玄冥勤其官而水死,守位而忘軀也;伯姬待保姆而火死,先禮而後身也。彼四人者,死之日,皆於事無補,夫豈愛死而賈禍也,以為死輕於義,故蹈義而捐生。古史書之,使事君者勸。然則祿山之亂,大於裏克、孔悝;奕廉察之任,切於玄冥之官。分命所係,不啻於保姆;逆黨兵威,甚於水火。於斯時也,能與執幹戈者同其戮力,挽之不來,推之不去,豈不以師可虧,免不可苟,身可殺,節不可奪。故全其特操於白刃之下,孰與夫懷安偷生者同其風哉![206]

借助獨孤及的議諡,我們隱約可以窺見反對者的觀點,即洛陽的得失主要責任在於守城的將領,盧奕不過是以禦史中丞留台東都,身為執法吏,並不承擔軍事上的責任,因此“師敗將奔,去之可也”。若以此觀念衡之,則“於時東京人士,狼狽鹿駭,猛虎磨牙而爭其肉,居位者皆欲保命而全妻子。或先策高足,爭脫羿彀;或不恥苟活,甘飲盜泉”[207],似乎都變得可以理解甚至值得同情的了,反倒是盧奕自投死地的殉難,成了多此一舉的滑稽。“委身寇仇,以死誰懟”,並不特別值得表彰。獨孤及作為古文運動的先驅,往往也被視為唐宋間思想變化譜係中的一員,這一背景或是他力主為盧奕爭取美諡的原因。但值得注意的是,即使如獨孤及也不得不承認“危而去之,是智免也”,盡管逃亡這一行為在他看來不能算真正履行了“忠”的義務,但在當時的輿論環境下,似乎也無法予以譴責。

這種對“智免”的推重,還可以從另外一些例子中得到印證。例如,當時輿論對張巡困守睢陽末期糧盡食人之舉多有非議,“議者或罪張巡以守睢陽不去,與其食人,曷若全人”[208]。想要“全人”恐怕隻能選擇出降,這種怪責張巡堅守不去而未能“全人”的批評,無疑是“智免”的另一種翻版。而盧巽墓誌雲:“屬鞏洛再陷,公守誌彌固,誓節不回,言順疾辭,時高智免當賊虐。”[209]誌文雖然意在表彰盧巽拒受偽職的氣節,但不難注意到他與安史政權的關係並非截然對立的,“言順疾辭”,因此得以“智免”其禍。事實上,以種種方式“智免”的官員並非少數。李粲在安史亂前仕至濮州刺史,“及羯胡作亂,軼我河濟,大梁已東皆下矣。公乃委城而南,吏人之醜逆從我者數十家,涉淮浮江,號失大蔭”[210]。李頡墓誌雲其“次任邢州司倉參軍,乾元初授此任,到官未幾,避地江淮”,屬於更常見的情形,在當時“多士奔吳為人海”避地江淮的浪潮中,棄官而走者恐非少數。[211]

另一方麵,這也透露出在當時的觀念中,臣子除了恪盡各自的職責之外,並無以身殉國的道德義務,這與明清易代之際頻繁出現的官員城破自盡甚至舉家殉難的場景,實有相當的不同。這種“忠”的義務的有限性,大約可以在魏晉以來士族社會的延長線上來加以觀察,即在“君父”“家國”發生衝突時,士人往往並不以國家為先。[212]李華在安史之亂中的選擇便頗具代表性:

時繼太夫人在鄴,初潼關敗書聞,或勸公走蜀詣行在所。公曰:“奈方寸何,不若間行問安否,然後輦母安輿而逃。”謀未果,為盜所獲。二京既複,坐謫杭州司功參軍。[213]

李華不選擇追隨玄宗入蜀,而是以奉母為名留在安史控製的區域中,多少有主動附逆的嫌疑。[214]事實上,李華在燕仕至中書舍人,進入安史政權中樞,目前已見到三方李華以燕中書舍人身份撰寫的墓誌[215],可見其有相當活躍的一麵。亂平之後,李華循例遭貶官的懲罰,但當時人並沒有在道義上對他“先家後國”的選擇予以譴責。李華晚年隱居江淮間,仍因文名為時人所重,“惟天下士大夫家傳、墓版及州縣碑頌,時時齎金帛往請”[216],安史之亂中的經曆對他在士大夫群體中的聲望並無妨害[217]。

當時被目為“家以清儉禮法,為士流之則”的崔祐甫在安史之亂中的表現則生動詮釋了士大夫對“家國先後”的認識。崔祐甫出身博陵崔氏,為天下盛門,亂前仕至河南府壽安尉,“安祿山陷洛陽,士庶奔迸,祐甫獨崎危於矢石之間,潛入私廟,負木主以竄”[218]。崔祐甫對自己及家族在亂中的坎坷亦有詳盡自述:“頃屬中夏覆沒,舉家南遷,內外相從,百有餘口。長兄宰豐城,間歲遭罹不淑。仲姊寓吉郡,周年繼以鞠凶。呱呱孤甥,斬焉在疚。宗兄著作,自蜀來吳,萬裏歸複。羈孤之日,斯所依焉。豈期積善之人,昊天不吊,門緒淪替,山頹梁折。今茲夏末,宗兄辭代。顧眇眇之身,巋然獨在。寡弱嬰孺,前悲後泣。”[219]他在亂中曆經艱險,保全家族,亂平後又耗費心思,經營葬事,將卒於南方的家族成員一一遷祔洛陽[220],故贏得士林稱譽,之後宦途顯達,位極人臣。恰巧由邵說撰文的崔祐甫墓誌評價其“信仁智之兩極也”[221],唯獨未提及“忠”。我們也不難注意到崔祐甫在亂中的選擇無疑是將“家族”置於“國家”之上。事實上,在安祿山兵鋒直指洛陽時,他選擇了“危而去之”,拋棄了壽安尉的守土之責而舉族南奔,這與自投死地的盧奕恰成對比。

上文亦曾論及收複兩京之後,肅宗試圖嚴懲“貳臣”,借助“刑人於市”的方式,收取懲戒勸勉之效[222],但士大夫社會對此的反應則不盡相同:

盧巽明經及第後,應書判拔萃,達奚珣恰好以吏部侍郎身份主試,對他有獎掖之恩。因此,當達奚珣因附逆重罪,淪為待死之囚時,盧巽依舊不避嫌疑,前往探視。需要指出的是,盧巽因達奚珣對他曾有提攜之恩,故不顧其大節有虧,仍以故主之禮待之,行為邏輯無疑秉承了兩漢以降重視“門生—故吏”關係的遺風,這一仍在“二重君臣關係”籠罩下的士大夫社會無疑與宋以後有相當的不同。因此,盧巽之舉獲得士林稱譽,興平節度使李奐因此辟其為僚佐,可知肅宗“刑人於市”的嚴懲,恐怕並未收到“與眾棄之”的效果。

當然,我們也可以注意到,安史亂中士人普遍的失節陷偽並非完全沒有在輿論中激起反響。廣德元年(763),楊綰上書要求改革進士考試,恢複鄉裏選舉,並得到了李廙、李棲筠、賈至、嚴武等不少士人的呼應,其中的核心便是指責進士取士重詩賦,造成行卷奔競成風,敗壞士習,導致安史亂中士人的失行:

四人之業,士最關於風化。近代趨仕,靡然向風,致使祿山一呼而四海震**,思明再亂而十年不複。向使禮讓之道弘,仁義之道著,則忠臣孝子比屋可封,逆節不得而萌也,人心不得而搖也。[224]

楊綰、賈至等人將批評的矛頭指向詩賦取士,本身不過是將長期以來進士取士標準的爭議在亂後求治的背景下重新加以提出。[225]事實上,陷偽安史的臣僚中確實有不少如王伷、邵說、趙驊那樣進士出身者,但對於唐廷而言,衝擊更大的無疑是如陳希烈、達奚珣等當朝貴戚及張垍、蕭華這些公卿子弟的大量附逆。[226]當時人對此有準確的描述:“天寶之難,先朝勳德之胤,半仕穹廬”[227],“朝廷簪紱,多受脅從”[228]。這除了對唐廷體麵造成難堪外,更直接導致了玄宗一朝官僚集團的瓦解。盡管傳統上玄宗朝的政治分野注重文學與吏幹兩類官員的升降[229],但由於玄宗一朝長達四十餘年,大量貴戚公卿及其子弟與玄宗個人有密切的私人關係,這批人事實上構成了玄宗時官僚集團的核心。“是時均、垍兄弟及姚崇之子尚書右丞奕、蕭嵩之子兵部侍郎華、韋安石之子禮部侍郎陟、太常少卿斌,皆以才望至大官,上嚐曰:‘吾命相,當遍舉故相子弟耳。’”[230]雖然這些貴戚子弟最終未被提拔為宰相,但這種輿論及自我期許的存在反映了玄宗朝的政治特征。而對宦途的過高期望,或許導致了他們輕率地投向安史。[231]長安陷落後,隨著楊國忠家族的被誅,大量公卿子弟的陷偽,這一官僚集團存在的基礎不複存在,這也是玄宗入川後輕易交權予肅宗的重要原因。這些當然無論如何也不能推到進士詞科的頭上,楊綰等人所論不過是無的放矢,因而改革本身很快無疾而終。但楊綰等人的批評則透露出中唐之後士人通過自省來重建道德規約的文化轉變,這與安史之亂的刺激不無關係。

李華晚年的轉向便是一個典型的例子。[232]如王伷、蕭華等人一樣,李華遭貶之後,隨著唐廷處置陷偽官員政策的轉變,很快迎來了仕途上的轉機:

公自傷悼以事君故,踐危亂而不能安親。既受汙,非其疾而貽親之憂。及隨牒願終養而遭天不吊,由是銜罔極之痛者三。故雖除喪,抱終身之戚焉。謂誌已虧,息陳力之願焉。因屏居江淮間,省躬遺名,誓心自絕。無何,詔複授左補闕,又加尚書司封員外郎。璽書連征,公卿已下,傾首延佇,至止之日,將以司言處公。公曰:“焉有隳節奪誌者,可以荷君之寵乎。”遂稱病請告。[233]

但與邵說、蕭華、趙驊等重新在官場活躍的多數人不同,李華選擇了退隱自省的道路。作為當時文人群體中引領風氣的人物,李華、蕭穎士、趙驊三人於開元二十三年同年登第,被目為一時之盛。[234]開元天寶年間,他們一方麵往來唱和、互相標榜,同時又推崇儒學、反對浮華、激揚士風,將文章視為闡明、發揚道德的承載物,以“文章中興”自命,形成了一個聯係緊密的思想—文學群體,被後世學者視為古文運動的先聲。[235]李華《三賢論》對這一社會網絡有詳盡的描述,以下僅錄其中一節以見大概:

汝南邵軫緯卿詞舉標幹,天水趙驊雲卿才美行純,陳郡殷寅直清達於名理,河南源衍季融粹微而周,會稽孔至惟微述而好古,河南陸據德鄰恢恢善於事理,河東柳芳仲敷該練故事,長樂賈至幼幾名重當時,京兆韋收仲成遠慮而深,南陽張有略維之履道體仁,有略族弟邈季遐溫其如玉,中山劉穎士端疏明簡暢,潁川韓拯佐元行備而文,樂安孫益盈孺溫良忠厚,京兆韋建士經中明外純,潁川陳晉正卿深於《詩》《書》,天水尹征之誠明貫百家之言,是皆厚於蕭者也。尚書顏公重名節,敦故舊。與茂挺少相知,顏與陸據、柳芳最善,茂挺與趙驊、邵軫洎華最善。天下謂之顏、蕭之交。[236]

我們不難注意到,這些曾經誌同道合、同氣相求的至交,以及他們所標舉的道德與士行,在安史之亂中遭遇外力脅迫時,麵臨著前所未有的考驗,因此也出現了人生的分途。趙驊、李華、柳芳等先後仕偽[237],其高唱道德的“知”與苟且偷生的“行”之間發生了衝突;顏真卿則成了忠臣義士的表率。[238]同樣在安史亂後,如趙驊、柳芳等似乎並沒有意識到這一內在的矛盾及仕偽經曆的不妥,繼續宦途沉浮;而李華則明顯意識到了“知行合一”的必要,“一別凡十年,豈期複相從”[239],雖仍懷念昔日的友情,但在思想上卻走向了另外的道路。

盡管李華的選擇在當時隻是個案,並不代表士林的主流,但我們可以注意到無論是為盧奕請諡的獨孤及,主張砥礪士行的楊綰,還是退隱自省的李華,以及為甄濟入史而奔走的元稹、韓愈[240],這些人後來都被或隱或顯地列在了古文運動的譜係中。正如陳寅恪早已指出的那樣,古文運動並不僅是一場單純的文體革命,同時也是一場思想革新[241],構成了中唐以後士大夫文化轉變的重要一麵。盡管最初這些不過是三三兩兩的聲音,但最終映照出時代變革的先聲。我們可以看到經過了約一兩代人之後,這些三三兩兩的聲音聚攏起來,慢慢匯聚成時代的主旋律。元和中,元稹在與韓愈的通信中,已將這些“貳臣”比附為“是以理平則為公、為卿、為鵷、為鷺,世變則為蛇、為豕、為獍、為梟者”[242],顯示出其間觀念上的變化。至長慶二年(822),李德裕在表薦李源的上奏中公開抨擊:“自天寶之後,俗尚浮華,士罕仗義,人懷苟免,至有棄城郭委符節者,其身不以為恥,當代不以為非。臣恐風俗既成,紀綱皆廢。此當今之急務,教化所宜先也。”[243]於是原本在安史之亂中,並不招致譴責的“棄城郭委符節”的“智免”之舉,開始成為筆伐的對象。

李德裕表薦的李源是與盧奕一起壯烈殉國的東都留守李憕之子,其父被殺時李源年僅八歲,“為賊所俘,轉徙流離,凡七八年”。安史之亂平定後,代宗曾授其河南府參軍,但李源“以父死禍難,無心祿仕,誓不婚妻,不食酒肉”,隱居於洛陽北麵的惠林寺。[244]在此之後,忠烈之胤似乎被士大夫們所淡忘,當李德裕再次“發現”這位“忠孝之美,並集憕門”的烈士遺孤,並請求將他的事跡載入國史時,當初的弱冠少年,已是八十多歲的垂暮老人。[245]半個多世紀以來,李源本人從“遺忘”到“重現”的遭際[246],所透露的無疑是士風變化的消息。在此前後,獲得重新表彰的不僅是李源一人。與盧奕、李憕一起殉難的采訪使判官蔣清,雖在亂後獲贈文部郎中、禮部侍郎,但“以秩卑不及諡”[247]。此後遺孀盧氏與孤女蔣氏相依為命,生活潦倒,“困饑饉,孀酷孤,橫誠無告,然而恃念承顏,相保三紀”。盧氏去世後,“宮殯伊闕,餘二十年。侍郎旅窆邙山,殆周甲子,而人無襄事”,因家庭缺乏財力,無力合祔。直至長慶三年(823),外孫王袞為度支郎中,感念“忠烈湮墜,垂七十年”,為之上表,蔣清才最終獲諡曰“忠”,其孫蔣仲頒亦因封諡,獲授華州參軍。[248]

既往從思想史的角度考察唐宋之間士大夫文化變遷的學者,多將安史之亂視為重要的外界刺激[249],但借助本章的考察,我們可以注意到這一影響並不是即時性的,而是回溯性的。即在安史之亂平定前後,士大夫階層中依然籠罩著對“貳臣”的同情與回護,並無反躬自省的意識,直到半個多世紀之後,思想的風向才真正開始發生變化。

“忠”這一觀念的產生自然可以追溯至戰國以前,但在何時才成為規範臣子行為的唯一準則,進而推動皇權的絕對化,是值得思考的問題。[250]從安史之亂後的輿論反應來看,盡管唐代國家一統、皇權伸張,但魏晉以降士大夫“先家後國”的傳統餘響尤在,玄宗重視公卿子弟,多與名臣家族聯姻,朝廷中依舊暈染“貴族”的色彩。但隨著安史之亂的衝擊,玄宗時代官僚集團的瓦解,新一代士人的登場所導致中唐以降思想文化上的種種變化,實為國史上的一大變局,學界討論尤多。宋代之後“忠”從一種普遍的觀念漸漸上升為規製士大夫行為的絕對道德律令[251],“師敗將奔,去之可也”的智免之舉已變得不可寬恕,以身殉城則成了臣子的義務。易代之際的任何“失節”的言行,都會被置於放大鏡下詳加審視,成為士人贏取身前身後名的關鍵。

但仍需指出的是,盡管“忠”的觀念在此之後得到了強化與擴展,但士大夫在具體行動中依然存有猶疑與權衡,即使如文天祥這樣的忠臣楷模,亦不例外。[252]清軍入關之後,本人堅守氣節,遺民不仕,但允許子孫應舉做官者更比比皆是,可知士人家族與國家之間的衝突與調和在整個曆史時期都依舊存在。而我們在關注士大夫新麵貌形成的同時,亦需要注意到中唐之後“國事既畢,家道乃行”[253]這一自覺產生背後的皇權膨脹陰影。[254]

[1] 《舊唐書》卷一八七下《趙曄傳》,第4906~4907頁。《新唐書》將其事跡附見於其子《趙宗儒傳》(第4826頁)。按“趙驊”,《舊唐書》誤作“趙曄”,今據嚴複墓誌可知當以“驊”為正。

[2] 《舊唐書》卷一八七下《趙曄傳》,第4906頁。

[3] 《舊唐書》卷二〇〇上《安祿山傳》,第5370頁。

[4] 《資治通鑒》卷二一七,第6937~6938頁。

[5] 《舊唐書》卷一〇《肅宗紀》,第249~250頁;卷五〇《刑法誌》,第2151~2152頁。

[6] 《冊府元龜》卷八〇四,第9557頁。

[7] 《通典》卷二一,第564頁;另參《唐六典》卷九,北京,中華書局,1992年,第275~276頁。

[8] 徐鬆撰、孟二冬補正:《登科記考補正》,北京,北京燕山出版社,2003年,第323、355頁。

[9] 王德權從法製史的角度對散官的本品地位有詳細討論,參見《唐代律令中的“散官”與“散位”——從官人的待遇談起》,見《中國曆史學會史學集刊》第21期,第39~90頁。

[10] 拓本刊趙文成、趙君平編:《秦晉豫新出墓誌蒐佚續編》,北京,國家圖書館出版社,2015年,第701頁。

[11] 吳鋼主編:《全唐文補遺》第8輯,西安,三秦出版社,2005年,第40~42頁。

[12] 李昂墓誌,拓本刊《洛陽新獲七朝墓誌》,第282頁。

[13] 《唐代墓誌匯編》大曆081,第1818頁。

[14] 陶敏《全唐詩作者小傳補正》對趙驊生平已有考訂(沈陽,遼海出版社,2010年,第310頁)。

[15] 《舊唐書》卷一八七下《趙曄傳》,第4906頁。

[16] 《冊府元龜》卷四一三記李晟平定朱泚之亂後,“表舉守節不為泚所迫脅者程鎮之、劉乃、蔣沅、趙驊、薛岌等數十人”(第4914頁)。或緣此趙驊被視為死於王事者,得以最終被列入《忠義傳》。

[17] 張彥遠:《法書要錄》卷六,第168頁。關於劉秦生平的考證參見王楠、史睿:《洛陽九朝刻石文字博物館藏唐誌書家叢考》,載《書法叢刊》2017年第2期,第73~74頁。

[18] 毛蕾《唐代翰林學士》一書中曾對書待詔的人選與地位有簡要討論(北京,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0年,第159~163頁)。

[19] 嚴希莊墓誌所題結銜除未書“彭城縣開國男”外,餘皆同。

[20] 李氏墓誌、劉奉芝墓誌,分見《唐代墓誌匯編》天寶258、上元001,第1711、1747頁。張少悌妻劉鴻墓誌,見周紹良、趙超主編:《唐代墓誌匯編續集》建中005,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年,第726頁。

[21] 需要說明的是清乾隆編修國史時首設《貳臣傳》記載降清諸臣的事跡,寓褒貶之義,唐代本無“貳臣”之說,而且時人對於忠於一姓的觀念亦不如宋以後那麽強調。本文使用“貳臣”一詞主要為了行文方便,並不認為當時已明確將依違安史與唐廷之間的臣僚視為“貳臣”。事實上,正如下文所討論那樣,唐廷內部對如何看待及處分這群人,存在著明顯的分歧。

[22] 拓本刊《秦晉豫新出墓誌蒐佚續編》,第904~905頁。

[23] 誌文第四行最後一個字為“氏”字,又在第五行起首重抄了“氏”字,這一類情況在敦煌文獻中不乏其例,學者一般稱之為“提行添字例”。第二個重抄的字應不讀,在墓誌中也能發現類似的例子,如齊運通編《洛陽新獲墓誌二〇一五》收入的樊偘墓誌(北京,中華書局,2017年,第162頁)。整理者因不明此例誤作樊偘偘墓誌,據《文苑英華》卷四一四《授樊偘益州司馬製》知當作“樊偘”(北京,中華書局,1966年,第2099頁)。

[24] 此處誌文疑脫一字。

[25] 王伷墓誌未及其妻姓氏,僅記“夫人故安州刺史煒之長女”,王伷子王素墓誌亦發現,雲“先夫人河東裴氏,定州刺史煒之子”,拓本刊《洛陽新獲七朝墓誌》,第288頁。裴煒,《文苑英華》卷四一〇收孫逖撰《授裴煒等諸州刺史製》載“前守安定郡太守裴煒等”(第2078頁),《唐代墓誌匯編》天寶078王同人妻裴夫民墓誌記“舅煒萬年縣令涇州刺史”(第1587頁),即其人。

[26] 裴君妻王氏墓誌(按王氏係王伷之女)亦於近年在洛陽出土,後輾轉入藏通州區博物館,拓本刊北京市通州區博物館編:《記憶——石刻篇之一》,北京,北京出版社,2010年,第7頁。

[27] 李彥允天寶元年被列入宗室屬籍(見《唐會要》卷六五、《唐大詔令集》卷六四《許涼武昭王孫絳郡姑臧等四房子孫隸入宗正屬籍敕》),先後曆殿中侍禦史、河南道采訪使、刑部尚書等職。安史亂中,亦陷偽職,表女婿崔圓以官當贖之,免死流嶺外,此事見《太平廣記》卷一四八引《逸史》(北京,中華書局,1961年,第1069頁)。李彥允的生平另參勞格、趙鉞:《唐尚書省郎官石柱題名考》卷一五“金部郎中”條下,北京,中華書局,1992年,第723頁。

[28] 對於吏幹型官員的討論,參見汪篯:《唐玄宗時期吏治與文學之爭——玄宗朝政治史發微之二》,見《汪篯隋唐史論稿》,北京,中國社科出版社,1981年,第196~208頁;盧建榮:《聚斂的迷思:唐代財經技術官僚雛形的出現與文化政治》,台北,五南圖書出版公司,2009年,第103~143頁。

[29] 關於張介然的官職,各處記其為河南道采訪使、節度使、防禦使不一,按此事最原始的記錄見《冊府元龜》卷一二二:“玄宗天寶十四年十一月……衛尉卿員外置同正員張介然為汴州刺史、河南采訪節度使。”(第1457頁)今從之。

[30] 關於張介然的出身及出鎮河南的背景,可參見李碧妍:《危機與重構:唐帝國及其地方諸侯》,第18~21頁。但李著未論及陳留之役。

[31] 《舊唐書》卷一〇四《封常清傳》,第3209頁。起兵之初,安祿山“先令將軍何千年領壯士數千人,詐稱獻捷,以車千乘,包藏器械,先俟於河陽橋”,封常清此舉扼殺了安祿山奇襲洛陽的圖謀(《安祿山事跡》卷中,第94頁)。另據《資治通鑒》卷二一七《考異》引《肅宗實錄》,知《安祿山事跡》的記載出自實錄,但司馬光未采信此則(第6935頁)。另《舊唐書》卷二〇〇上《安祿山傳》將斷河陽橋歸功於李憕等,“東京留守李憕、中丞盧奕、采訪使判官蔣清燒絕河陽橋”(第5370頁)。

[32] 李碧妍:《危機與重構:唐帝國及其地方諸侯》,第195頁。

[33] 《資治通鑒》卷二一七,第6937~6938頁。另參《舊唐書》卷一八七下《張介然傳》,第4892頁。

[34] 《資治通鑒》卷二一七,第6937頁。

[35] 《冊府元龜》卷一二二,第1457頁。

[36] 《舊唐書》卷九《玄宗紀》,第230頁;《新唐書》卷五《玄宗紀》,第151頁。

[37] 《舊唐書》卷一四九《令狐峘傳》,第4011頁;杜希德:《唐代官修史籍考》,黃寶華譯,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0年,第124頁。

[38] 這種情況並不少見,如《舊唐書》卷一九〇下《李華傳》:“陷賊,偽署為鳳閣舍人。”(第5047頁)按鳳閣之名係武後所改,李華所受偽職為中書舍人,蓋亦承實錄之誤。

[39] 關於郭納生平的考訂參見《元和姓纂(附四校記)》,第1550~1551頁。

[40] 《新唐書》卷二〇二《蕭穎士傳》,第5769頁。

[41] 《舊唐書》卷一一五《李承傳》,第3379頁。

[42] 《舊唐書》卷一八七下《趙曄傳》,第4906頁。

[43] 據墓誌可知,王伷外家居於陸渾,這或許是他洛陽城破後避居於此的原因。

[44] 《舊唐書》卷一八七下《李憕傳》,第4888頁。

[45] 《舊唐書》卷二〇〇上《安祿山傳》,第5370頁。

[46] 達奚珣墓誌,拓本刊洛陽市文物考古研究院:《洛陽唐代達奚珣夫婦墓發掘簡報》,載《洛陽考古》2015年第1期,第40頁。

[47] 《安祿山事跡》卷中,第93~94頁。

[48] 戰時文武臣僚之間的協作往往因權責不清而產生矛盾,甚至在協力堅守睢陽的張巡、許遠之間亦曾見端倪,後因許遠的謙退而化解。《資治通鑒》卷二一九:“遠謂巡曰:‘遠懦,不習兵,公智勇兼濟;遠請為公守,公請為遠戰。’自是之後,遠但調軍糧,修戰具,居中應接而已,戰鬥籌劃一出於巡。”(第7016~7017頁)

[49] 《舊唐書》卷九九《蕭華傳》,第3095頁。

[50] 《唐會要》卷四五,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年,第950頁;《新唐書》卷一九一《李彭傳》,第5512~5513頁。

[51] 《舊唐書》卷一〇《肅宗紀》,第244頁。

[52] 蕭華、王伷宣慰河北的具體舉措如何雖無記載,但其情形大約與安祿山攻克洛陽後,“遣段子光傳李憕、盧奕、蔣清首徇河北”相仿,事見《新唐書》卷一五三《顏真卿傳》(第4855頁);另參殷亮:《顏魯公行狀》,《顏魯公文集》附錄,四部叢刊本。對於蕭華這樣兩代深受玄宗恩顧的唐舊臣而言,陷偽之後立刻積極效命新主,確實是難以洗刷的政治汙點。

[53] 安慶緒奔相州或因其地駐有安陽軍,可以為用。《資治通鑒》卷二一九,第7019頁。

[54] 《資治通鑒》卷二二〇,第7042頁;《安祿山事跡》卷下所敘更詳,第108~109頁。

[55] 《文苑英華》卷五七七《讓吏部侍郎表》,第2979頁。按與邵說一起陷偽的潘炎為劉晏之婿,反正後仕至翰林學士,其生平考訂見傅璿琮:《唐代翰林學士傳論》,沈陽,遼海出版社,2005年,第244~247頁。

[56] 《舊唐書》卷一三七《邵說傳》,第3765頁。

[57] 《資治通鑒》卷二二〇,第7048頁。安祿山雖定都洛陽,但在範陽仍保持了可觀的力量,李泌雲:“臣觀賊所獲子女金帛,皆輸之範陽。”(《資治通鑒》卷二一九,第7008頁)因此失去了範陽的軍事、經濟支持,安慶緒便難以支撐。

[58] 張獻誠墓誌,拓本刊洛陽市文物工作隊編:《洛陽出土曆代墓誌輯繩》,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1年,第580頁。錄文見吳鋼主編:《全唐文補遺》第6輯,西安,三秦出版社,1999年,第92~93頁。

[59] 範陽節度使下轄威武軍,在檀州城內,管兵萬人,馬三百匹(《舊唐書》卷三八《地理誌》,第1387頁),張獻誠很可能兼任威武軍使。直至晚唐,論博言仍以檀州刺史充威武軍使(吳綱主編:《全唐文補遺》第7輯,西安,三秦出版社,2000年,第14頁)。安祿山起兵後,張獻誠曾偽授博陵太守,參與平定河北諸郡的起義,參見《資治通鑒》卷二一七,第6936、6941頁。

[60] 《文苑英華》卷五七七《讓吏部侍郎表》,第2979頁。

[61] 《資治通鑒》卷二二〇,第7048頁。

[62] 《新唐書》卷二二五上《安慶緒傳》雲:“然思明外順命,內實通賊,益募兵”(第6429頁)。

[63] 《資治通鑒》卷二二〇,第7048頁。

[64] 《文苑英華》卷五七七《讓吏部侍郎表》,第2979頁。

[65] 張獻誠墓誌,《全唐文補遺》第6輯,第93頁。

[66] 《舊唐書》卷五〇《刑法誌》,第2151~2152頁。

[67] 史思明再次起兵前亦以此來煽動叛軍:“陳希烈輩皆朝廷大臣,上皇自棄之幸蜀,今猶不免於死,況吾屬本從安祿山反乎。”(《資治通鑒》卷二二〇,第7058頁)另《新唐書》卷二二五上《安慶緒傳》雲:“然承慶等十餘人送密款,有詔以承慶為太保、定襄郡王,守忠左羽林軍大將軍、歸德郡王,從禮太傅、順義郡王,蔡希德德州刺史,李廷訓邢州刺史,苻敬超洺州刺史,楊宗太子左諭德,任瑗明州刺史,獨孤允陳州刺史,楊日休洋州刺史,薛榮光岐陽令;自裨校等,數數為國間賊。”雲此時安慶緒部下有大量與唐廷暗通款曲者,但此事僅見於《新唐書》,未知史源,也有可能係唐廷有意招撫或縱反間之計(第6423頁)。

[68] 若真心歸唐,當選擇南下,進入唐廷的控製區,例如同被困於安陽的康阿義屈達幹一家便選擇冒死南奔,曆經艱險至廣平王大軍行營。參見顏真卿:《特進行左金吾衛大將軍上柱國清河郡開國公贈開府儀同三司兼夏州都督康公神道碑》,《顏魯公文集》卷六,四部叢刊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