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根·羅揚是蘇聯東歐體製外的文獻學家。他是學曆史出身的,從1974年開始在阿姆斯特丹的“社會史國際研究所”(ⅠⅠSG)任研究員,後來曾擔任“國際馬克思恩格斯基金會”(IMES)的秘書長。1983年,他為在奧地利召開的“馬克思與曆史學”學會撰寫了一篇題為《所謂的〈1844年經濟學哲學手稿〉問題》[35]的長篇論文。在這篇論文中,他利用其本身就是社會史國際研究所研究員的有利條件,對該研究所保存的《巴黎手稿》的原件進行了細致的考證分析,以曆史學特有的“史料批判”的方法,對當時《手稿》研究的現狀,包括拉賓和陶伯特的論文以及即將出版的兩卷新MEGA提出了批評。這裏著重介紹一下該論文跟本章主題相關的兩個論點:
(1)《手稿》是眾多筆記之一
他首先回顧了《手稿》和《筆記》的出版史,在對蘇聯東歐和西方馬克思主義者關於《手稿》的爭論作了簡要的評述之後指出:“迄今為止人們的所有著述雖然並非沒有一點價值,但是密涅卡的貓頭鷹由於受到時代環境的刺激醒了過來,起飛得太早了。”[36]這是一個饒有趣味的比喻,意思是說他們都是在沒有對《巴黎手稿》進行“史料批判”的前提下進行的,其結果造成了很多顯赫的結論都缺少文獻學的支持,屬於無本之木。
然後,羅揚提出了《手稿》不是馬克思的完整著作,而隻是當時他所撰寫的一係列經濟學研究筆記之一的假說:“所謂的《1844年經濟學哲學手稿》,是馬克思在‘序言’中所提及的‘對國民經濟學進行認真的批判研究’——這一批判研究大約開始於1843年底,1844年5月又重新開始——過程中,從1844年初開始製作的一係列筆記的一個組成部分。”[37]雖然《手稿》中存在著一個看似能夠統領全書的“序言”,但實際上這一“序言”是馬克思在寫完《第三手稿》中[對黑格爾的辯證法和整個哲學的批判]後才寫成的,並且其中提到的大部分寫作計劃跟《手稿》的實際內容不符。[38]而且,從《手稿》的內容來看,無論是《第一手稿》還是《第三手稿》都不是按照計劃撰寫的,且都沒有寫完;《第二手稿》也隻留下了4頁。在這個意義上,《手稿》構不成一個有機的整體,或者幹脆說,《手稿》根本就不是一部成型的著作。
羅揚的這一結論其實是針對新MEGA的Ⅰ/2卷和Ⅳ/2卷的編者而談的,因為這兩卷的編者事實上都把《手稿》當成了一部獨立的著作。新MEGA的Ⅰ/2卷的編者為此還按照內容結構編排了《手稿》,即所謂的“第二種再現”(Zweite Wiedergabe),結果在新MEGA Ⅰ/2卷中竟然重複出現了兩次《手稿》的正文,兩者的差異僅僅是編排順序的不同。對這一做法,直到2009年羅揚在回答日本《季報唯物論研究》主編田畑稔的訪談時還表示了強烈的不滿,稱陶伯特等人無視新MEGA按照時間順序編排的編輯原則。[39]同時,這一結論也等於是對新MEGA將《手稿》和《筆記》分別編入兩個不同卷次的做法提出了質疑。因為,既然《手稿》屬於當時馬克思一係列經濟學研究筆記之一,那麽就應該將《手稿》和《筆記》放在同一卷次中出版。但遺憾的是,新MEGA卻將《手稿》和《筆記》分別收錄在兩個部門的不同卷次中,這對於讀者掌握《巴黎手稿》的真實狀況無疑是不利的。
(2)《穆勒評注》就是《第二手稿》
除此之外,羅揚還依據《巴黎手稿》的紙型和頁碼標注等特征,提出了一個《第二手稿》是李嘉圖與穆勒《筆記》(第四本筆記)的繼續,即該《筆記》結尾部分的假說。[40]他的理由如下:
首先,從文獻學上說,關於李嘉圖與穆勒的第四本《經濟學筆記》與《第二手稿》在文獻特征上頗為相似。第四本《經濟學筆記》按照社會史國際研究所“馬克思恩格斯遺稿”整理序號為B23。B23手稿的保存狀況如下:共9個紙張,18 頁紙(Blatt),每頁紙都用一條縱線在中間一分為二,於是會被分成36頁。最前麵的兩頁沒有標頁碼,剩下的34頁的頁碼都是用羅馬數字來標的,由於馬克思重複標了一次ⅩⅩⅤ,結果這一筆記本的最後一頁就成了ⅩⅩⅩⅢ。其中Ⅰ—ⅩⅤⅡ頁為《李嘉圖筆記》;ⅩⅤⅢ—ⅩⅩⅩⅢ頁為《穆勒第一評注》(MEGA Ⅳ-2,SS.428-466),《穆勒評注》的首頁即第ⅩⅤⅢ頁的狀況如下圖(MEGA Ⅳ-2,Text,S.429)。
根據羅揚的介紹,用羅馬數字來標頁碼在整個《巴黎手稿》中是不多見的,隻有這第四本《經濟學筆記》和《手稿》。而且,從紙張外形等方麵來看,第四本《經濟學筆記》與《第二手稿》也一致。而且,從馬克思標在該《經濟學筆記》的頁碼序號S.Ⅰ來看,在對麵的紙上留有墨水的痕跡,由此可以推斷,這可能是馬克思在寫完了所有的筆記以後,統一標上去的;在第四本《經濟學筆記》的前兩頁SS.Ⅰ,Ⅱ,馬克思也采取了與《第一手稿》同樣的寫作形式,即分三欄縱向去寫。請參照本書第132頁《李嘉圖筆記》第I頁圖(MEGA Ⅳ-2,S.393圖)。這些事實,都暗示了《穆勒評注》與《手稿》的特殊關係。[41]
此外,當時馬克思對寫下來的筆記都做了認真的保存,既然連《第一手稿》以及作為《第二手稿》補充的《第三手稿》都保存下來,為什麽單單將《第二手稿》弄丟了呢?而且還不是全部弄丟,隻是弄丟了一部分?因此,說馬克思遺失了《第二手稿》很難說得通。還有,在第二和第三《手稿》中對《穆勒評注》的直接引用較少,這也從另一個角度說明《穆勒評注》可能就是馬克思所寫的《第二手稿》本身,因為馬克思是為了避免重複。
基於以上理由,羅揚給出了一個大膽的推斷:“從外表上看,與《穆勒第一評注》最後幾頁很奇妙地相類似的《第二手稿》的4頁手稿就是馬克思《穆勒第一評注》正文。”[42]對這一推斷,他還從思想內容的角度作了證明。即使在《穆勒評注》的結尾部分馬克思也沒有要結束的意思,結果在《穆勒評注》的最後又回到了對以“私人所有為前提”的勞動的討論,而這則是那幾頁《第二手稿》的主題。而《第三手稿》中,對第ⅩⅩⅩⅤⅠ頁的補充討論的是私人所有關係,對第ⅩⅩⅩⅠⅩ頁的補充討論的是無產者與有產者之間的對立。由此看來,《第三手稿》也可以看作是《穆勒評注》的繼續。
如果這一假說成立,那麽《第二手稿》的遺失就沒有那麽嚴重,因為李嘉圖與穆勒第四冊《經濟學筆記》有33頁手稿,再加上現存的《第二手稿》中的4頁,《第二手稿》實際上隻遺失了第34至第39頁這6頁手稿。羅揚還曾設想了缺失的這6頁手稿的情況:寫到《穆勒第一評注》的第ⅩⅩⅩⅢ頁,9個紙張的第四本《經濟學筆記》已經寫滿,於是馬克思又重新拿出一個紙張,對折將一麵空出,在另一麵上寫下S.ⅩⅩⅩⅣ和S.ⅩⅩⅩⅤ兩頁,然後又拿出另一個紙張來,對折之後寫下SS.ⅩⅩⅩⅥ—ⅩⅩⅨ頁,再後又在另一個紙張上寫下了SS.XL—XLⅢ這4頁,這4頁也就是遺留下來那4頁《第二手稿》。這4頁手稿跟《穆勒評注》一樣,每頁紙都用縱線分成兩欄。具體請參照本書第133頁《第二手稿》S.XLⅢ圖(MEGA Ⅰ/2,S.251圖)。
羅揚的這一“新說”在日本學界得到了山中隆次的支持。山中隆次還在自己考證的基礎上,編輯出了一本《巴黎手稿》,直接將《穆勒評注》納入到了《手稿》的《第二手稿》當中,實現了羅揚的“新說”,同時這也是世界上第一本建立在拉賓考證基礎上的《巴黎手稿》的版本。[43]山中版《巴黎手稿》的意義其實並不亞於1974年出版的廣鬆涉版《德意誌意識形態》,因為它也是一部有別於新MEGA的獨立編排的《手稿》版。
以上,我們圍繞《筆記》和《手稿》的寫作順序問題,對《巴黎手稿》的文獻學研究進行了介紹和概括。事實上,《巴黎手稿》的文獻學研究絕不僅僅限於這一問題,它還包括對《巴黎手稿》原始手稿狀況的考證和分類、恩格斯《國民經濟學批判大綱》對馬克思的影響、新MEGA對《筆記》的重新劃分以及《第二手稿》的遺失等問題,由於受本章主旨的限製,對這些內容就不得不割愛了。在這裏,我想提出以下四點結論:
第一,《筆記》和《手稿》的寫作是交叉進行的。特別是由於第一到第五冊《筆記》與《手稿》有著密不可分的聯係,我們不能脫離《筆記》來單獨閱讀和研究《手稿》。在這個意義上,我國目前對《巴黎手稿》的研究還有著明顯的缺欠,因為在大多數情況下,兩者的研究是被分開進行的。
第二,《巴黎手稿》的形成存在著兩個階段。幾乎所有的文獻學家,甚至包括陶伯特在內,都認為馬克思1844年進行的經濟學研究存在著兩個涇渭分明的階段,即以第一至第三冊《筆記》和《第一手稿》為第一階段,以第四至第五冊《筆記》和《第二手稿》、《第三手稿》為第二階段。盡管文獻學家們在第二階段手稿的寫作順序上理解有分歧,但都認為第二個階段的經濟學水平高於第一個階段。
第三,《手稿》不是一塊同質的“整鋼”。所謂的《1844年經濟學哲學手稿》並不是一個在內容上一貫、在形式上獨立的著作。我們在研究《手稿》時要充分考慮到《手稿》成立的階段性、片斷性以及其自身存在的內在矛盾,不能不加分析地就把《手稿》看作是一個整體。這樣做的直接後果必然會使我們對《手稿》中的矛盾進行無原則的折衷,這樣不利於我們客觀地評價《手稿》,更不利於深化對《手稿》的研究。
第四,《巴黎手稿》的寫作是按照“《第一手稿》→《穆勒評注》→《第二手稿》→《第三手稿》”的順序進行的。除了新MEGA編者陶伯特以外,山中弘、拉賓、山中隆次、服部文男、羅揚等大多數文獻學家都認同了這一寫作順序,我們今天研究《巴黎手稿》也應該按照這一順序進行。不用說,本書就是按照這一順序來對《巴黎手稿》進行解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