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書法總論

唐彪曰:握筆有法,筆管在中指、無名指之間,則兩指在上,兩指在下,是謂雙包雙抵,筆始有力。若以單指包之,單指抵之,筆無力矣。又,執筆宜淺,大指宜在上節指麵,食指宜在中節之旁,中指宜在指頭,無名指宜在首節之側,庶掌虛指活,轉動自由。盧雋雲:執筆必使掌中空虛,可以握卵,此要法也。

唐彪曰:大指下節用力,則字分健勁;大指下節寬鬆,則字圓秀。食指次節但倚筆,不曲抱筆,則筆圓轉如遊龍;若彎曲緊抱,則筆不圓轉而滯硬,作字不速,亦且難佳。故五指全重大、食二指,而二指尤重在食指也。

唐彪曰:執筆乃書法綱領,在童蒙尤為切要。故另見童蒙書法中運腕運指法。歐陽公曰:“當使指運而腕不知。”

(二)運腕運指法

唐彪曰:小字多運指,大字多運腕。後人不分字之大小,而或單言運指,或專重運腕者,皆偏見也。然指甚難,必於平日提筆在手,時進操練,令手之五指柔和婉轉,屈伸、低昂、左右,無不如意,而字始能過人也。

(三)筆鋒

唐彪曰:書法偏重藏鋒亦非正法,必當藏而藏,當露而露,自然入妙也。董內直曰:側鋒取妍,晉人不傳之妙。

唐彪曰:《書法》有雲,如印泥畫少者,言用筆貴乎藏鋒也。如折釵股者,言屈角貴圓而有力也;如屋漏痕者,言用筆欲其無起止之跡也;如壁折者,或雲言用筆貴有波瀾,或言用筆貴無起止。此言之,語雖隱秘,意則平常也。

(四)方圓

唐彪曰:方中欲有圓,圓中欲有方。方而不圓,則乏豐神;圓而不方,則無筋骨。融而化之,斯稱善矣。

(五)鉤

唐彪曰:直鉤鋒貴短。

(六)真、行、草書

唐彪曰:學楷字成個學,又須拆開學。成個以學其結構,拆開引以學其筆法,庶乎能入妙也。

或曰:自唐以前,草書不過偶爾相連,後世屬十數字而不斷,號日“遊絲”。不知故人作草,如今人作真,何嚐苟且,其相連處,皆是引帶其筆,甚輕,非有意也。

或曰:草書之體,如人坐臥行立,揖遜忿爭,乘舟躍馬,歌舞擗切變態,非苟焉者。又,一字之體,率有多變,有起有應,如此起者,當如此應,各有義理。

(七)摹書臨書

唐彪曰:臨摹法貼相似之後,再加工臨摹百餘遍,則反不肖,且不能自辨其工拙,過時寫出,竟相似矣;若臨摹相肖之後,不加工多寫,後日再書,便不甚相似。

(八)名人書法不一體

唐彪曰:古人用筆,皆有意義,雖寫真楷而常出入於篆、隸、八分,且時兼用飛白、章、草,故其書法能變化不測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