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二章 退休製度

為什麽縮短服役期限反而會有助於改善地方防備力量?

這個問題先放著,我們先來看目前的長時間服役帶來的後果,由此切入,先簡略談一談縮短服役期的必要性。

戰國的兵役期極其漫長,對於少年時便離家參軍的人而言,往往意味著大半的人生都要在軍中度過。

首當其衝的嚴重後果,就是在長時間與社會脫離後,所導致年邁的退役軍人無法融入社會集體的問題。

對於農忙時又會解散為農民的征兵而言,或許這個問題表現得並不尖銳,因為他們無論如何長時間服役,都有足夠的機會構建家庭、操持事業,每隔一段時間還會有機會與家人團員,不會有多少與社會嚴重脫節的情況。

即便剛回家有些不適應,長時間的家庭生活,也能改善他們的人際交往等問題。

但對於目前昭國采用了募兵製的主力野戰軍隊以及日後將會出現的職業軍人而言,超長的服役期限將會導致他們徹底與社會隔絕。

尤其是底層兵士,他們老年退役後將沒有足夠的技能與財力來生存,也沒有機會去娶妻生子組建家庭。

人道不人道先按下不表,單說這樣的情況就會造成十分嚴重的社會問題。

無論是如今還是日後,大多數能夠成氣候的盜匪幾乎都有軍旅經驗。這就是因為隻會打打殺殺的退伍軍人或者逃兵,根本無法融入社會。

如果不淪落為匪寇,他們可能連活下去的機會不會有。

即便在目前昭國嚴苛的法律以及強橫的軍事實力下,沒有盜匪敢於紮根,但日後國土廣袤,昭軍力所不能及之處,難免就會有如此的社會問題。

嚴重時,甚至會造成國家動蕩。

那麽,縮短服役期限,讓兵士在退役後還有足夠的時間去完成普通人一生最重要的事情,就顯得必要且迫切。

於是扶蘇在估算了國力需要以及當今風俗後,給了服役期限一個在他看來比較合理數字。

二十年。

這個數字意味著什麽呢。

這意味著,對於十五六歲就參軍服役的男子而言,順利服役到35、6歲就可以退役,在這個年齡段上,他們完全有著充足的時間去組建家庭、娶妻生子。

周禮有“男子三十而娶”,意思是男子到了三十歲娶妻才是正理,故而又有“三十而立”的說法。

雖然在戰國時因為國家需要大量人口維持耕戰,因而各國紛紛提倡早婚,男子適婚年齡早已大大提前到了二十歲。

但實際上對於一個男子而言,35歲上下,正是一生中最年富力強且最有魅力的年齡。

有人說古人的平均壽命短,不過也就30歲左右,因此看起來到了35歲娶妻恐怕來不及。

這是隻知其然的片麵說法。

首先,平均壽命,並不意味著平均的自然壽命。古人與現代人的基因沒有差別,因此自然壽命不會有差。

之所以平均壽命短,主要是由於古代醫療條件差,人又多營養不良,少兒早夭的情況比比皆是。又因為戰亂頻仍,一場大戰下來,平均壽命就會被拉下幾個點來。

而在軍中服役之人自身身體條件好、免疫力強,吃食也有保障,隻要不死於戰爭,活到35歲並不是難事。

而在目前這支從無敗績的大昭軍隊中想要活到退役,難度並不大。

其次,隻論平均,實際上很多情況下都看不真切問題的本質。

昭人三餐,體質上本就強於列國之人,實際上在昭國,超過六十甚至七十歲的老人,多不勝數。

時間問題解決了,另一個需要解決的,就是財產問題。

結婚生子一事,需要一筆對普通人而言,十分充足的資金。在這一點上,古今亦然。

昭國是沒有退休金製度的。

不僅昭國,不僅軍隊,整個天下的各行各業都是沒有退休金製度的。

普通兵士想要在退役之後過得富足體麵,一般而言隻有兩個途徑。

第一就是努力殺敵封爵,每進爵一級,就意味著多出了百畝良田,這對於普通民眾的生活來說,是極大的保障。

在財富都源自土地的時代,擁有土地,就相當於擁有了生產資料,根本不用擔憂生計。

實際上直到18世紀,被稱為“現代經濟學之父”的亞當斯密仍然在《國富論》中將土地作為唯一的財富來源。

第二個途徑,就是劫掠。

古代軍隊每下一城,將領大多都會選擇給士卒數日時間去肆意劫掠城池,也是因為這個原因。

軍隊給的微薄薪金,根本無法提供給士卒日後生活的保證,而殺敵進爵也不是誰都有機會的,因此為了能夠在日後活得有尊嚴,或者至少活下來,在戰爭中劫掠一番,是各國上下都默認的“福利”。

昭軍在入安邑之後,當然也有過係統性的劫掠,但扶蘇並未製止,也是出於這個原因。

隻要不涉及殺人、強暴等事,雖然心中不以為然,扶蘇也不會去斷絕士卒們的財路,頂多會告誡一下士卒多去搶大戶,並在事後想辦法補償一下魏人。

由劫掠而導致的軍紀、治安等問題,並不是此番建言的重點,因此想了想,扶蘇還是決定先揭過不談,隻重點在信中表述了如何應對。

應對的第一策也十分簡單:發錢。

在封建社會中,最重要的財富自然是土地,但是土地不能直接發。

自商君變法以來,土地就與爵位嚴格掛鉤,無爵之人再有錢,也不能購置土地,如果分發給無爵的退役士卒,會違背類似於憲法的商君之法,並不可取。

因而隻能發錢。

至於發多少合適,扶蘇也給了一個數字。

十年的薪金之和。

那麽具體是多少呢?先來說說普通昭軍士兵的收入情況。

昭國募兵的薪金是各國最高的——其餘各國隻有補貼——“年薪”卻也隻有20石。

20石是個什麽概念呢?以如今的經濟水平做個比較的話,大概相當於年收入2400元左右,這應當說是十分微薄的。

因此如果不偷不搶不立功,普通士卒的年奉是難以養活自己,更枉論家人的。

這樣的年奉即便乘以十,也隻能勉強維持日後一個並不體麵的生活而已,並不如何誘人。

因而扶蘇提倡的改革,首先就是大幅提高士卒薪金,提高的幅度是一倍,達到年薪40石。

這個數字雖然也算不得太過豐厚,卻已經超過了普通鹹陽手藝人的年收入,接近第一級爵位——公士的歲奉了。

在此基礎上分發的退休金,除了進行嫁娶綽綽有餘外,還足可以在普通城鎮購置一處合適的院落,以及進行一些生產活動。

如果能夠在參軍期間獲得賞賜甚至爵位,退役後的生活應當是非常舒適的。

然而隻發錢的話,就好比隻授人以魚,退伍士卒很容易坐吃山空。

於是扶蘇還有第二策:轉業。

這是借鑒了古羅馬與後世中國的經驗結合而出的策略。

士卒在軍隊中所學到的知識,大致而言分為兩種,第一種自然是殺人術,而第二種就是建設。

修路搭橋、建造營帳、挖掘壕溝,這都是需要大量士卒進行勞作的土木工程。

這樣具備集體建設能力的士卒,在古代大多數人缺乏建造知識的情況下,是十分珍貴的人才。

前麵說的進行生產活動,也主要是集中在讓他們進行生產建設上來。

扶蘇所要采用的,是“國有企業”與“私人承包”相結合的手段。

簡單來說,就是由國家成立機構,牽頭進行巨大的土木工程事業,比如修建阿房宮、長城、驪山墓等等。

然後將這些工程分包下發給退役士卒,再派人引導與協助。

如此,在實現了士卒的轉業之後,還能盤活全國的經濟,使得修建大規模工程不但不勞民傷財,反而成為生財之道,甚至還能大幅緩解一直壓在昭國人肩上的沉重勞役。

而如果不願意進行辛苦勞作,扶蘇也有辦法安置這些退役士卒。

於是我們終於說到了加強地方防備上了。

退役士卒的主要能力,當然還在於他們成熟的殺人技術,這樣的人才如果不利用在地方守備上,才是巨大的浪費。

扶蘇要做的也很簡單,就是將已經退役,卻還身體強健且年事不高的退伍士卒收攏到郡兵中,從而汰撤那些沒有真正上過戰場,因而戰力普遍低下的征召民兵。

不要小看退伍老卒的戰鬥力,同樣裝備下集合成戰陣正麵接敵,在役的普通士卒還真未必是擁有豐富經驗的老卒對手。

能夠從戰場上活下來的,誰手下能沒有真功夫。

另外,類似緝盜、鄉嗇夫這樣的位置,也可以逐漸都換成有經驗的老卒來做,有集體組織經驗的他們,怎麽都會比鄉勇們做得更好。

相比於如今需要兩三千人才能基本維持的郡縣治安,扶蘇預計隻需要一千老卒,就足可以維持一郡安穩。

甚至在有大軍保障國境安全的情況下,內部地區對於治安的需求,隻需要五百人左右的建製便可。

當然,這樣的郡兵也是會發給薪水的,但對比服役期,當然會有大幅度下滑。

因此相比於成為“包工頭”,做一個郡兵當然誘惑力不足。

沒關係,對於這個,扶蘇也有辦法。

那就是屯田。

不能分發土地,那就不分發,但是讓別人耕種國家、或者自己的土地,是很正常的。

在昭國,要想獲得額外土地就必須有軍功,要獲得軍功就要參軍,有爵之人自己身在軍中,自然無法耕種自己名下的土地。

留在家中的老人與婦女兒童,未必有能力耕種全部土地,但是閑置土地的話,又會被官吏斥責甚至收回。

於是為了保證土地保持耕種,代耕製度在昭國盛行已久,扶蘇所要做的,隻是將這個製度移植到國有土地上來而已。

而提供給退役士卒耕種土地的位置,就是國家說了算了。

以魏國為例,消滅西魏政權以後,原本土地的主人自然就失去了對土地的所有權,西魏國土統歸昭國,準確說是統歸了始皇帝所有。

而在分發有功之士後,還會有大量土地閑置,這原本是用來吸引移民的,現在隻需要改一下作用,用來吸引退伍士卒即可。

一舉多得。

不需要大量人口的遷出,隻要有足夠老卒在占領土地上紮根,根本不用擔憂當地治安以及統治根基。

沒有大量人口的流失,關中就依然是那個足以成為帝國根基的地方。

此舉同時也可以一勞永逸地解決退伍兵士的生計問題,提高人們的參軍欲望,變相提高軍隊戰力。

當然,代耕土地的規模必然要與爵位掛鉤,否則有可能引起軍人不願殺敵,隻求自保的情況。

這樣的分級,也符合昭國軍爵製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