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民國佛教史(1/3)

佛教曆經太平天國之戰亂,衰頹不堪。至清末民初,廟產興學[1]的風潮,更使佛教的發展雪上加霜。當時迫害佛教的不再是少數帝王官僚,如三武一宗,而是整個社會,使得佛教麵臨曆代最大的危機[2]。幸有佛弟子們起而護法,如:章炳麟發表《告佛弟子書》及《告白衣書》兩篇文章,燃起僧青年佛子護教的熱忱。又有陳樨庵、周叔迦等以金陵刻經處與祇洹精舍等處為中心,影印刊行佛經,以及倓虛、諦閑、太虛、月霞、東初、歐陽竟無、呂澂等興校辦學,為佛教複興作育人才。這一切皆予中國佛教複興的契機,不僅使佛教教義的闡揚與研究較清代進步[3],也使佛教各宗逐漸抬頭,尤其禪淨雙修的行持,成為佛教的主流,水(本章未完,請翻頁)陸法會及各種經懺為主的法會也迅速發展,且延續至今,仍隆盛不衰。

另外,佛教為了應變民初政治、思想、文學等變革而籌組教會,倡導革新,人間佛教的理念應運而生,成為民國以來一大特色。公元1911年,天童寺敬安法師等人創設“中華佛教總會”[4],初步提出了保護寺產、振興佛教的口號。太虛大師[5]提出佛教教產、教製、教理的三大革命,發表《整理僧伽製度論》,設立武昌、閩南佛學院及漢藏教理院,創辦《海潮音》、《人海燈》、《佛化報》、《佛化新青年》等雜誌,乃佛教革新運動最著力者。

“七七事變”後,太虛大師又號召佛弟子群起救國,全國佛教僧青年齊力響應[6],可說是中國佛教由舊(本章未完,請翻頁)趨新的一個轉折點。1949年,部分佛教僧人到台灣,使佛教在台灣發展起來。計民國肇立至1949年約三十八年間,為教為法的高僧大德有虛雲、來果、弘一、慈舟、圓瑛、印光、敬安、大醒及歐陽竟無、梁漱溟、湯用彤、王恩洋、唐大圓、江味農、範古農、呂碧城、周洋光、戴季陶等。1949年前後的台灣佛教已有月眉山靈泉寺、大湖法雲寺、觀音山淩雲寺和大崗山超峰寺等四大主流法派[7],佛教多具閩南、齋教或日本化的性質[8]。直至僧侶陸續來台後,經過不斷的努力,如1948年慈航法師主持“台灣佛學院”,1953年白聖、太滄、智光、南亭在台南大仙寺首開戒壇,台灣佛教才重新回歸到傳統中國佛教的形式製度。(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