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891年的《雇傭勞動與資本》單行本“導言”中,恩格斯特別強調自己所做的重大改動,並認為,這些改動歸結到一點就是:“在原稿上是,工人為取得工資向資本家出賣自己的勞動,在現在這一版本中,則是出賣自己的勞動力。”[1]恩格斯指出,這一改動合乎馬克思的政治經濟學批判的內在要求。

《雇傭勞動與資本》是馬克思在布魯塞爾德意誌工人協會上所做的幾次演講稿,時間是1847年。此時的馬克思初步完成了對蒲魯東主義的批判,指出資本主義社會製度的經濟基礎是私有製與雇傭勞動。在批判蒲魯東的《哲學的貧困》以及之前的《致安年柯夫的信》中,馬克思確立了政治經濟學批判的一些重要原則:資本體現為一種社會關係;資本主義社會是一個曆史性的存在;必須從曆史辯證法出發來批判資本主義而不是簡單地運用“好”“壞”辯證法,等等。《雇傭勞動與資本》是在這個基礎上完成的,對於揭示資本主義剩餘價值的來源有著非常重要的意義。

從馬克思思想的總體發展進程來看,無論在用語上,還是在思想的精確性、深刻性上,此時的馬克思都還處於思想發展過程中,或者說,馬克思還未完成政治經濟學批判,直到19世紀50年代末《政治經濟學批判》的出版,這一任務才算初步完成。但即使到50年代末,馬克思也還沒有真正區分“勞動”與“勞動力”,還沒有將工資與勞動力對應起來。在《政治經濟學批判大綱》中,當馬克思談到工人與資本家的交換獲得工資時,他指的是工人出賣自己的勞動能力。

隻要工人能夠勞動,勞動總是工人進行交換的新的源泉,——不是一般交換,而是同資本交換,——這是包含在概念規定本身中的,就是說,工人出賣的隻是對自己勞動能力的定時的支配權,因此,隻要工人得到相當數量的物質,能夠再生產他的生命表現,他就可以不斷重新開始交換。……工人同資本進行交換的,是他例如在二十年內可以耗盡的全部勞動能力。[2]

在《1861—1863年經濟學手稿》中,馬克思在談到工資時,依然意指工人的勞動能力與資本之間的交換。“工資,即資本家為勞動能力而支付的價格。”[3]勞動能力體現的是人的潛能,是人所具有的內在特性,體現了勞動的主體性特征。

這種與工資相對應的“勞動能力”的概念,在《資本論》中讓位於“勞動力”了。在《資本論》第一卷第一篇中,馬克思主要討論了商品與貨幣,交換構成了從商品向貨幣轉化的中介,這是對資本主義社會日常生活層麵的描述,這種描述構建出一個商品的自我指涉世界,它構成了整個資本邏輯的第一重世界,或者說商品交換的現象界。在第三篇中,馬克思開始分析剩餘價值的生產過程,進入資本主義社會的本質界。從第一篇到第三篇,從思想邏輯上來說,可以看作從資本主義社會的現象界向本質界的跳躍,即從商品交換、貨幣流通進入到了商品的生產,尤其是剩餘價值的生產。資本的生產界是一個新的層級結構,隻有在資本生產的基礎上,才可能形成《資本論》第一卷第一篇所討論的普遍化的商品的現象界。這兩個不同層級之間的轉變是通過什麽中介實現的?在《資本論》第一卷第二篇中,馬克思以“貨幣轉化為資本”為題來加以討論。在關於貨幣轉化為資本的研究中,馬克思得出這樣的結論:“有了商品流通和貨幣流通,決不是就具備了資本存在的曆史條件。隻有當生產資料和生活資料的占有者在市場上找到出賣自己勞動力的自由工人的時候,資本才產生;而單是這一曆史條件就包含著一部世界史。因此,資本一出現,就標誌著社會生產過程的一個新時代。”[4]可以說,第二篇構成了討論資本生產的基礎,而第三篇則開始揭示資本主義生產的秘密,這兩章對於《資本論》來說,無疑是非常重要的篇章,也是體現馬克思的哲學與經濟學思想的重要篇目,怪不得恩格斯在看了《資本論》第一卷的最初版時,在1867年6月24日致信馬克思:“關於貨幣轉化為資本的一章和剩餘價值的產生的一章,就敘述和內容來說,是迄今為止最光輝的兩章。”[5]將“勞動”與“勞動力”區別開來,正是《貨幣轉化為資本》這一篇的內核。

以“勞動力”取代“勞動能力”,看起來隻是一個術語的變化,但實際上卻是政治經濟學批判思路的更為清晰的界定。如果說勞動能力側重於人的內在規定性的話,那麽勞動力則更多意味著體力的付出,人的勞動過程更具機械性的意味,這更合乎機器化生產對人在勞動過程中存在方式的要求。[6]恩格斯正是依據馬克思後來的觀點,才把《雇傭勞動與資本》中工人為取得工資出賣的“勞動”改為“勞動力”的。

對於這一改動,恩格斯說了兩個理由:第一,從馬克思較晚的思想來看,完成於1847年的《雇傭勞動與資本》還不成熟,有些用語是不準確的,如果馬克思在世,也會像自己一樣,修改那些不準確的用語和表述,因此,這個改動合乎馬克思的心願。第二,這才是最重要的理由,即勞動與勞動力的區分,才能從根本上解決古典政治經濟學在勞動價值論上的難題。古典政治經濟學認識到商品的價值是由生產該商品所必需的勞動決定的,可是當把這一思想運用到所購買的“勞動”這個商品時,這就陷入一個循環論證,即這個“勞動”的價值又是由什麽決定的呢?說勞動決定勞動的價值,這等於什麽也沒說。於是,古典的政治經濟學家們就不得不另覓出路,即認為商品的價值等於生產費用。但是他們無法考察生產勞動的費用,就不得不轉而考察生產工人的費用。比如說工人的生產費用是每天3馬克,資本家讓工人工作12小時,這時工資正好等於工人勞動12小時的“勞動”,假定資本家花費的各種其他費用為24馬克,這樣資本家總共花費的是27馬克,但他最後的收入卻是30馬克。這個多餘的3馬克從哪裏來呢?當然不是生產資料與勞動材料所帶來的,因為這些都相應地轉移了,那麽這多餘的3馬克隻能來自於勞動。這樣,勞動就創造出兩個不同的價值,即3和6,這是理論上的悖論。“隻要我們還是講勞動的買賣和勞動的價值,我們就不能夠擺脫這種矛盾。”[7]更重要的是,停留在勞動與資本相交換的層麵,就無法發現剩餘價值的來源,而勞動與勞動力的區分,則能很好地說明這一點:資本家購買的是工人的勞動力,這個勞動力的工資可能隻要半天就可以生產出來,但工人卻為資本家生產了一天,剩下的半天就成為剩餘勞動,這是剩餘價值的來源。沒有勞動與勞動力的區分,就沒有清晰明白的剩餘價值學說。

可以說,恩格斯的這個解釋,是過去研究中理解這一區分的意義的全部核心觀念。這一理解當然是非常重要的,他將我們直接引到了馬克思的勞動價值論與剩餘價值學說的內在聯係,這是馬克思政治經濟學批判的內核。但如果僅僅停留在這個層麵,僅從經濟學的層麵來理解這一問題,那麽,我們恰恰錯過了勞動力成為商品的更為豐富的社會曆史意義。在《資本論》的總體結構中,勞動力成為商品,是從商品交換的現象界進入資本生產的本質界的轉折點。從社會曆史的層麵來說,正是在這個轉折中,資本邏輯在現象界的意識形態被揭示出來,即自由與平等的意識形態被揭示出來。在哲學的意義上,作為人的本質規定的“勞動”,或者說“勞動”作為人的本質的界說失去了其原來的意義與價值。可以說,當勞動與勞動力得以區分時,馬克思才將自己的觀點同過去以勞動作為人的本質的觀點區別開來,同時,也就與以黑格爾為代表的傳統哲學人類學區別開來。因此,在《資本論》的篇章結構中,“貨幣轉化為資本”這一部分似乎並不突出,但卻是資本邏輯批判中極為重要的一環。要真正理解這一問題,就需要我們跳出這一文本本身,進入更為廣闊的思想史與曆史語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