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革命之外,辛亥革命當然可視為一次“文化革命”。[9]晚清政治改革雖以一次急促的革命而告終結,但對中國社會的影響卻史無前例。就本文來說,兩個曆史現象尤其值得關注。一是“抗議”作為一種“社會自由”、一種現代政治意義上的“社會表達”在晚清真正興起;二是報人群體經過流動、分化,部分知識精英走向職業化,為民國時代的獨立報人拉開序幕。上述現象是傳統政治權威衰敗和個體權利興起後,傳統公共意識與表達的曆史轉變。此過程充滿各種力量的對抗,包括階級鬥爭在內的各種政治主張已傳播進入中國[10],成為一股隨時可能激發的暗流。中國社會力量被喚醒,反對和抗議得以釋放,媒體人獲得了新的“公共”話語建構權能,第一代媒體精英由此形成,他們從體製轉場至社會,成為一股相對獨立的勢力。
傳統走向現代的種種變遷,在根本意義上,“現代性關涉個體和群體安身立命的基礎的重新設定”[11]。這個設定中西方雖因文化、社會結構,對現代國家建構、個體權利的安排有所差異,但個人與平等觀念的崛起則帶有普遍意義。[12]
現代主義取向的公共精神、公共政治觀著眼於角色、身份、階層的分野而講求抗爭衝突和平衡。如果說在前現代文明,“反思”在很大程度上“仍然被限製為重新解釋和闡明傳統”[13],隱含的前提是“過去”比“未來”更重要。現代性反思則“被引入係統的再生產的每一基礎之內,致使思想和行動總是處於連續不斷地彼此放映的過程之中”[14]。國家與家庭之外,民族與社會意識在中國傳統沒有得到孵化,知識精英雖不失批判意識,但多局限於個人或士人圈內表達,討論基本展開於君主統治框架之內。士人群體內的抗議精神來自儒家道統,但更多的是一種殉道的個體狀態,沒有實質保障。結社議論作為一個更加公開廣泛的表達,長期處於非法狀態。此外,就反思精神來看,“沒有出現建構化的異端傳統,這應該是中國知識分子傳統中的缺陷”[15]。對普通民眾來說,他們的反對或處於壓抑狀態,或訴諸激烈的民變、騷亂、叛亂,經由士紳為中介的反對意見不僅多屬被動,更是源自知識精英對底層教化意義上的責任意識,更多隻是一種“體察”或對社會安定的擔憂。普通底層中國人,以公開、合法的方式表達不滿與反對的機製、渠道缺失,不能不說致使民眾長期欠缺抗議精神。
晚清中國出現的社會抗議活動,如集會演講、請願、抵製洋貨、靜坐、通電抗議,已屬現代政治性質,這些活躍於甲午之後的種種行動帶有明顯的抗爭色彩,其中裹挾著士紳和普通民眾等大量人群,這些行動何以能在甲午後大量地、“合法”地釋放?對此可給出不同解釋。如前所述,本文認為,中國現代政治意義上的社會抗議意識、行動的興起,與報人的關係直接而密切。
近代中國製度化的社會抗議,事實上由報刊言論啟動,後者開始時帶有自強、建言以及傳統清議、公論的想象而具有正當性,憑借獨特的空間和現代政治框架,演變為一種疏離的力量。這一切的發生以日常方式悄然演進,雖時有打壓,但報人作為一個新角色、身份,報界作為一個新群體,卻具有較為穩定的生存空間,作為社會活動的報刊業總體上沒有中斷,且規模和自主性不斷增強。報刊上的討論成為晚清表達不滿的少有渠道,知識精英通過辦報,將不同政見和反對聲音源源不斷地輸至社會,並獲得社會多數意見麵貌。如同法國大革命前托克維爾所表述的,正是法律麵前人人平等,出版自由,這些新事物一點一滴地滲入古老的軀體,促成了其解體。“政府的種種罪惡所造成的所有政治反對精神,既然不能在公共場合表現出來,就隻能潛藏在文學之中,而作家已成為旨在推翻國家全部社會政治製度的強大政黨的真正首領。”[16]
以抗爭方式而言,現代政治培育下的形式大為豐富,包括狂歡、葬禮抗議、搶糧、砸機器、抗捐抗稅、怠工、叛亂、罷工、靜坐、示威、遊行等有形的反抗活動,這些“形式庫”內也應包括“文化資源庫”,它“包括了在一定時空內一個群體發起抗爭所能利用的文字性和符號性資源”[17]。報刊言論批判,早於立憲運動前後的其他抗爭方式。這些帶有傳統文化麵貌的文字抗議,激發著其他社會抗議,它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麵:一是抗議精神和公開言論反對,鼓勵更多人的其他抗爭嚐試,言論抗議的公開存在打開了其他政治抗爭的想象力。媒體言論抗議開始時並不為統治者所熟悉,報人自身對此也缺乏深刻認知,但這種批判得以公開呈現,對社會不能不產生巨大的示範和暗示,即那些不容置疑的官方權威和治理可以討論和批判。不滿的蔓延很快就超越文字,將傳統方式(靜坐等)和新的都市街頭政治方式(抵製商品、城市遊行示威等)結合起來。
而作為文字抗議者的報人,本身兼具多種身份,在報刊空間的抗議和獲得的響應,促使他們經常同時投入實際行動。
憑借新的輿論權威,報刊的介入令新興的社會運動被賦予“正當化”麵貌,在沒有被查封之前,報刊言論給予社會運動以“合法化”印象,或者說“體製化”假象。
報人通過記錄、描述甚至直接讚美各種不滿,不斷鼓舞人們參與抗爭行動。即使改良派報紙如《時報》,在保路運動和國會請願運動中也使用“君民相爭”“人民崛起而與政府相爭”這樣的詞匯。[18]針對國會請願運動中官方所謂“臣民不得請願”的說法,宋教仁批判稱:“我朝國法亦許人民上書言事,何得謂組織內閣不得請願耶?”[19]這一說法相當典型,他以言論表達的合法性為“請願”行動的合法性辯護,而這一辯護通過報刊表達出來,不僅肯定、鼓舞“請願”行動,也構成了一次新的言論抗議。傾向革命的報人則走得更遠,經常鼓吹直接的暴力行動。如林白水在《中國白話報》上公然鼓吹刺殺:“如今中國除了做刺客,更無處置民賊的好法子了”[20]。
報刊與社會抗議互動,促使社會運動更加激進,很多參加者以自殺、自殘為榮,報刊對此則給予積極響應甚至喝彩,激發其不斷升級,令社會抗議行動勝利的假象和期待大為提高,而當這一切落空,社會怨恨進一步增大,促使新的社會抗爭到來。
社會抗議顯示了現代政治降臨時公共政治觀念的嬗變:傳統公共意識轉向現代主義取向的公共精神,講求抗爭衝突的公共政治觀伴隨而至[21],這樣的抗議並非成熟現代政治之下的理性表達,常伴隨暴力。包括報人在內的抗議內含諸如“敵我”的排斥,激進而不寬容。社會抗議行動常處於一般社會運動和革命之間,最終成為革命先導。
進入20世紀,歐化思潮所推動的文化趨新心理,刷新國人政治理念,不僅影響辛亥革命的到來,“歐化思潮也與其後的新文化運動一脈相承,成為文化激進主義的先驅和淵源”[22]。就思想內核看,晚清報人的這種經常性、大規模體製外言論抗議前所未有。“晚清大眾媒介傾向於進化、競爭、自由、民主、科學、平等、個性、實用等近代西方資本主義的文化價值觀做基準,無一不在銷蝕著封建傳統的文化資源,發展成為封建國家政權的批判力量。”[23]甚至革命派所使用的“排滿”民族主義,某種意義上也是對文化中國傳統的背離,結果是難以成為一個正常現代民族法理國家,而是建構為政黨國家”[24]。
這種疏離式抗議,內在的解構訴求和效果明顯大於建設。由於儒家文化與政治體係傳統上的合一,政治上的失敗令文化挫折感如影相隨,而抗議大量使用西方思想“義理”,由此政治抗爭不能不伴生對傳統文化的深刻懷疑,這一點早至譚嗣同的《仁學》已明顯流露,此後,大批知識精英對自身文化的疑慮日益加深,至民國終於激發了全麵清算。
[1] 〔美〕林毓生著,穆善培譯:《中國意識的危機——“五四”時期激烈的反傳統主義(增訂再版本)》,第75頁。
[2] 胡適:《中國哲學史大綱》,第76~78頁。
[3] 王韜:《仰止貼跋》,《弢園文錄外編》,第379頁。
[4] 戈公振:《中國報學史》,第206頁。
[5] 汪詒年:《汪穰卿先生傳記》,第221頁。
[6] 張朋園:《知識分子與近代中國的現代化》,第350頁。
[7] 金耀基:《中國現代化與知識分子》,第14~15頁。
[8] 〔美〕薩義德著,單德興譯:《知識分子論》,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2002年,第25頁。
[9] 參見龔書鐸:《辛亥革命與文化》,《曆史研究》,1989年第5期。
[10] 早在1899年2月,李提摩太譯的《萬國公報》的《大同學第一章·今世景象》一文就用一百餘字的篇幅介紹了馬克思及其關於資本的學說。那是迄今為止發現的馬克思及其學說第一次出現在漢語中。而做過李提摩太秘書的梁啟超稍後也以自己的敏銳在日本注意到了馬克思的存在,在1902年的《進化論革命者頡德之學說》和1903年的《二十世紀之巨靈托拉斯》中提到了馬克思,稱其為“麥客士”為“社會主義之泰鬥”,“麥客士謂今日社會之弊在多數之弱者為少數之強者所壓伏”;革命派中,朱執行於1906年刊發於《民報》2、3號的《德意誌社會革命家小傳》,其中對馬克思及資本論的介紹顯得更加全麵,比如認為馬克思的階級鬥爭學說:“馬爾克之意,以為階級爭鬥,自曆史來,其勝若敗必有所基。”再如評價資本家,“馬爾克以為,資本家者,掠奪者也”。此外,還有關於馬克思的生平、辦報,以及與恩格斯的關係的介紹。(參見《朱執信集》,第11、16頁)
[11] 劉小楓:《現代性社會理論緒論:現代性與現代中國》,上海三聯書店,1997年,第23頁。
[12] 平等理念對近代以降的中國而言,重要吸引力還在於它契合國際競爭格局之下,新的弱勢民族國家建構的國民心理。
[13] 〔英〕安東尼·吉登斯著,田禾譯:《現代性的後果》,第33頁。吉登斯認為,現代性反思的另外一個結果是,“傳統,隻有用並非以傳統證實的知識來說明的時候,才能夠被證明是合理的”。
[14] 〔英〕安東尼·吉登斯著,田禾譯:《現代性的後果》,第33頁。
[15] 中國傳統知識分子更多的是反對統治者、反“政統”傳統,卻很少反思自己的“道統”。反政統經常被視為“大儒”,而反道統則被視為異端,而即使偶有異端,也沒有形成建構化的異端傳統。(參見金耀基:《中國現代化與知識分子》,第63頁)
[16] 〔法〕托克維爾著,馮棠譯:《舊製度與大革命》,第186頁。
[17] 梯利把集體行動形式庫定義為一定時空內一個群體所熟悉和能運用的抗爭方式的總和,趙鼎新將這一概念推廣為“文化資源庫”,後者包括了上述集體行動的內容,且範圍更廣。(參見趙鼎新:《社會與政治運動講義》,第224頁)
[18] 分別見《擬鳩合國民開辦全國礦路總會說》,《時報》,1907年11月14日。《論國民宜速準備第三次請願國會之進行》,《時報》,1910年7月9日。轉引自〔加〕季家珍著,王樊一婧譯:《印刷與政治:〈時報〉與晚清中國的改革文化》,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2015年,第九章。
[19] 《希望立憲者其失望矣》,《民立報》,1911年7月9日,見《宋教仁集》,第254頁。
[20] 該文稱:“教全國中、下等社會裏頭,個個都有權利思想,曉得皇帝是百姓的公仆,沒有什麽好怕的,官吏更是百姓第二等的奴才,沒有什麽好懼的,他若犯了法,就把他趕了、殺了,也不過共趕殺雞犬一樣,沒有什麽稀奇的。那叛逆、反亂、不道,各種放屁話,如今不必相信了。”(《論刺客的教育》,《辛亥革命前十年間時論選集》第一卷下冊,第918~921頁)
[21] 參見任峰:《公共話語的演變與危機》,《社會》,2014年第3期。
[22] 趙立彬:《辛亥革命前後的歐化思潮》,《中山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01年第6期。
[23] 劉增合:《媒介形態與晚清公共領域研究的拓展》,《近代史研究》,2000年第2期。
[24] 參見劉小楓:《現代性社會理論緒論:現代性與現代中國》,第95~100頁。而“現代國家的規範形態是民族——國家(nation state),中國國家形態則是其轉變形態的黨化國家(party state)。這兩種國家形態對於國家治理進路的選擇是大不一樣的”。(參見任劍濤:《政黨、民族與國家——中國現代政黨—國家形態的曆史—理論分析》,《學海》,2010年第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