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清議報》出版到一百期,流亡日本的梁啟超感歎道:“羅馬並非一日而成,不過發達之遲緩而無力,獨未有中國之報館者。”[1]梁氏對中國報刊遲遲不能走出古代的窠臼,早有體察。在主筆《時務報》時,這位日後中國的輿論巨子抱怨說:“嗟夫!中國邸報興於西報未行以前,然曆數百年未一推廣。”[2]

在古典思想中尋找西方舶來“技器”的中國淵源或“對應物”,為近代中國流行的一種思維,其中既有麵對突然而至的“西方”所流露的自信、自卑交裹情緒,也隱含著為各種變革尋找本土正當性資源的意圖。如果按照這種思路,中國古代意義上的“報刊”遠非梁啟超所謂的幾百年前,胡適在論及《呂氏春秋》所載鄧析這位古代“思想界的革命家”時,已經將“鄭國多相縣以書者”解讀為“這就是出報紙的起點”[3]。實際上“縣書”(懸書),即“把議論掛在一處叫人觀看”,與《史記晉世家》等中所載的“懸書宮門”差不多,由於交通樞紐處往來者眾多,因此“懸書以示人,故周、秦一時風會也”[4]。這種布告可視為古代中國的一種法令公布方式,對圍觀百姓而言,則有著教化和命令目的。此後出現的“邸報”,亦是中央集權後行政體係擴展下的產物,這種所謂“報紙”,受眾範圍更小,功能不過是政權內部的信息傳達。

中國古典詞匯如“采訪”或“新聞”[5],內涵與現代報刊大有差異,區別最大的一點即在於前者多圍繞官方展開。古代“采訪”指的是采集尋訪各類軼事,或用作文學素材,或提供官府考量。例如,《漢書·藝文誌》中所謂:“古有采詩之官,王者所以觀風俗,知得失,自考正也”,這可視為官員通過民間采集謠諺以了解民情的手段。清代一些地方政府中還有采訪局之設,其“職能就是探訪、考察民間節婦烈婦一類事跡,匯集至官府以供宣揚表彰”[6]。至於“新聞”,也多源自官方消息的“泄露”,帶有相當的獵奇性。[7]

現代報刊本質上是一種世俗的信息交流媒介,一種非官方社會表達係統,所呈現的是差異和多元事實與觀念,而非官方的權威、壟斷式真理。以邸報為代表的所謂古代“報刊”,不僅封閉,且消息[8]皆以官方為來源和歸依。傳統政權為了維護神權政治意義上的合法性,包括日食、地震等異常天象、災異甚至蝗蟲的消息都被禁止在民間傳播,如宋神宗之前曾規定蝗災,須“俟其撲除盡淨,方許以聞”。

邸報之謂,隻是對官報的一種統稱,在不同的曆史時期,官報名稱卻五花八門,不一而足。其名確信在唐代已經出現。[9]著名的敦煌《進奏院狀》被不少學者認為是世界現存最早的報紙。[10]時至宋代,城市商業和印刷技術提升,各種貌似“報刊”的印刷物被更多地提及,名稱蕪雜,如邸狀、邸吏狀、朝報、塘報、驛報、邸抄,以及京報、京抄、雜報、條報、報狀、宮門抄、轅門抄、諭折匯存等,不過多以官方流通為主,內容可視為傳統行政信息的傳達。在城市生活和商業富有活力的宋代,邸報之外的民間“報刊”開始出現,南宋已出現“小報”一詞[11],從事者開始為接近信息源和驛運之便的“邸吏”或其他低級文吏,目的一是傳遞給關係密切的官員,二是試圖從中發掘商業機會,由此,民間書肆等印刷產業者也參與其中。此後的明代,報房和抄報行甚至已初具“行業麵貌”,主要集中在北京,到明末,北京之外的大城市也有報房出現。清代,民間報房更是集中於北京,他們均自謂“京報”。據估計,北京此類“報刊”每期共發行約一萬份。[12]

不過從誕生起,無論是宋代的小報,還是明清的小本、小鈔、報條,民間報刊多被政府視為浮言惑眾的非法之物。早至南宋,官方已多次禁止“小報”,並出現了“定本”這樣的預先審查製度,即隻能發行官方審定後的邸報樣本,不能超過範圍。明末規定,未經禦覽批紅,不許報房抄發。[13]清初甚至一度禁止普通百姓閱讀邸報,小抄、小報在乾隆年間也曾遭禁,並發生了新聞史上幾次著名的處罰事件:如雍正四年,傳報雍正遊園細節不實,何遇恩、邵南山被處決;雍正五年,四川按察使程如絲在奉旨被處斬的前五天,因得見“小抄”而提前自縊。應該說,對信息的控製並非中國獨有,而為前現代社會所常見,不過中國尤為突出而已。清代,這種控製由於統治者“異族”身份的不安而進一步強化。

邸報無疑可視為政府機器的一部分或政治權力功能的延伸,傳播特點在於垂直、縱向,且相對封閉。雖有民間人士喜歡抄錄邸報內容做成各種名目的小報,後者也遠非現代意義上的報紙,而更像秘密複製的地下小冊子。這種“辦報”頗似一種政治偷窺,以滿足體製外人士的獵奇心理。由於此前邸報或京報閱讀範圍主要局限在中上層官員,這種“閱讀”無疑充滿了神秘感。因為主要圍繞邸報等官方信息進行摘抄甚至演繹、編造,民間小報喜歡自稱為邸報或京報[14],也不無道理,這些所謂民間“報紙”的出版,操作者沒有也不可能有自身的采訪和獨立言論。

不能不說中國早期“報刊”從業者地位低下的主要原因,正在於其傳統中所呈現的是一個帶有非法色彩的商販形象,而非“立言”者。南宋,對小報的打擊即有“坐獲不資之利”之說,明代這一行業雖一度得以公開化,但卻以沿街叫賣人的形象示人。戈公振稱,傳統販賣朝報或民間小報者多為“塘驛雜役之專業”,他們“售時必以鑼隨行,其舉動頗猥鄙,而所傳消息,亦不盡可信,故社會輕之”[15]。可以說,上述形象成為西方報刊入華前中國社會對報館從業者的刻板印象。清代的京報雖在商業上有所發展,但隻是強化或提升了商業麵貌,如北京的多家報房,冠以商業名號諸如聚興、同順、同文、興業,集中於正陽門大街以西的一些胡同裏,從業者多為山東人士。直到上海等開埠城市報紙興起後的較長時間裏,辦報仍被視為一種不體麵的謀生活動。報人作為“送報人”的底層商販形象,難以抹去。

晚清《東方雜誌》對中國古代為何沒有產生現代報刊,從政治體製上給予如下解釋:“中國自古以專製立國者也,士子以閉關自治為宗旨,執政以束縛言論為目的,上下之情惟恐其不壅隔,中外之事惟懼其相過問,斯時固不須有報亦不知所謂報”[16],可謂切中肯綮。事實上,直到庚子事變之前,新式報刊的油墨味雖已在上海的街弄四處飄**,但作為政治中心的北京,仍幾乎沒有近代意義上的報刊。彼時的社會環境,“每一報社之主筆、訪員均為不名譽之職業,不僅官場仇視之,即社會亦以搬弄是非輕薄之”[17]。汪康年創辦著名的《中外日報》雖已在更晚的時候,也不由感歎“吾中國人之視報務,素不若西人之重”[18]。報人地位的卑下使得新聞業很長時間被視為“莠民賤業”,以至於戊戌政變後慈禧1898年8月24日所下的諭旨中,還習慣性地稱報館中“主筆之人,率皆斯文敗類,不顧廉恥”。雖為汙蔑之詞,也可見報業與落魄、生活無奈緊密聯係的陳腐觀念,一直延續到了19世紀末。用梁啟超的觀察來說,報人在外界眼裏,“形同無賴”,從事這個職業的人被看作“固無正當之主意也。旨趣既淺,力亦薄弱”[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