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堅持和完善公有製為主體、多種所有製經濟共同發展的基本經濟製度

所有製是生產關係的基礎,決定人們在生產中的地位和相互關係,決定產品的分配方式。公有製為主體、多種所有製經濟共同發展的基本經濟製度,是社會主義生產關係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製度的重要支柱,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製的根基。

公有製經濟包括國有經濟和集體經濟,以及混合所有製經濟中的國有成分和集體成分。公有製主體地位是指公有資產在社會總資產中占優勢,國有經濟控製國民經濟命脈。所謂公有資產在社會總資產中占優勢,是指公有資產要有數量優勢,也要有質的提高。至於公有資產究竟占多大比重?是51%?還是30%?這是一個實踐問題。關鍵是公有資產能夠決定社會主義生產關係的性質,保持社會主義生產關係以及社會主義的性質不變。所謂國有經濟控製國民經濟命脈,是指國有經濟在關係國民經濟命脈的重要行業和關鍵領域,如金融、通訊、能源、交通、基礎設施和支柱產業,占支配地位,對經濟發展起主導作用,具有較強的經濟活力、控製力和影響力。

非公有製經濟,是指公有製經濟以外的經濟成分,主要包括個體經濟、民營經濟、外資經濟等。個體經濟,是指生產資料歸勞動者個人或家庭所有,以勞動者自己勞動為主,勞動成果歸勞動者自己支配的所有製形式。民營經濟,是指生產資料歸私人所有,以雇傭勞動為主的所有製形式。外資經濟,是指吸引境外資本建立起來的所有製形式。

公有製為主體、多種所有製經濟共同發展的基本經濟製度,是由我國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基本國情,特別是生產力的發展狀況決定的。經過改革開放,我國生產力有了較大發展,2015年國內生產總值達到67.7萬億元,經濟總量穩居世界第二位,成為全球第一貨物貿易大國和主要對外投資大國,生產力的社會化、國際化水平有了很大提高,但水平低、多層次、不平衡的生產力狀況並沒有發生根本的改變。生產力決定生產關係,決定生產資料所有製。高度社會化的生產力要求生產資料的社會化,要求建立生產資料公有製並占據主體地位;水平低、多層次、不平衡的生產力決定多種所有製共同發展。這些共同決定我國公有製為主體、多種所有製經濟共同發展的基本經濟製度,決定我們必須毫不動搖鞏固和發展公有製經濟,必須毫不動搖鼓勵、支持、引導非公有製經濟發展。

第一,完善產權保護製度。產權包括物權、債權、股權、知識產權等財產權,是所有製的核心。完善產權保護製度,是建立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必然要求。經過多年實踐,我國的產權改革取得了重要成就,但國有企業的產權改革尚未完成,廣大農民的產權還沒有明確界定,民營企業的產權也存在模糊的問題,必須繼續深化產權保護製度改革,因為沒有明確的產權界定,就談不上真正的市場主體,就談不上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應健全歸屬清晰、權責明確、保護嚴格、流轉順暢的現代產權製度,深化國有企業產權製度改革,明晰國有企業產權;推進民營企業改革,明晰民營企業產權;開展土地確權,允許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出讓、租賃、入股,實行與國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權同價,完善土地租賃、轉讓、抵押二級市場,鼓勵承包經營權在公開市場上向專業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農業企業流轉,發展多種形式規模經營。公有製經濟財產權不可侵犯,非公有製經濟財產權同樣不可侵犯。國家保護各種所有製經濟產權和合法利益,保證各種所有製經濟依法平等使用生產要素、公開公平公正參與市場競爭、同等受到法律保護,依法監管各種所有

製經濟。

知識鏈接

產權理論的創始人是出生於英國的美國經濟學家科斯。他認為,產權是一種通過社會強製而實現的對某種經濟物品的多種用途進行選擇的權利。隻要交易成本為零,財產的法定所有權的分配不影響經濟運行的效率;當交易成本不為零時,財產權的初始分配將影響資源配置效率。這就是科斯定理。

第二,積極發展混合所有製經濟。國有資本、集體資本、非國有資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製經濟,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公有製企業與非公有製企業平等競爭、優勝劣汰的必然結果,是基本經濟製度的重要實現形式,也就是說,混合所有製經濟是公有製的實現形式也是非公有製的實現形式,是二者的雙贏,是既有利於發展公有製經濟也有利於發展非公有製經濟、公私兩利的實現形式。發展混合所有製經濟,有利於國有資本放大功能、保值增值、提高競爭力,有利於各種所有製資本取長補短、相互促進、共同發展。經過改革,我國混合所有製經濟有了較大發展,大約占我國經濟的三分之一,但總的來說,混合所有製經濟改革發展有些滯後,如中央企業的母公司中,隻有中國聯通等八九家公司初步實現了股權多元化,大多數還是國有獨資。應允許更多國有經濟和其他所有製經濟發展成為混合所有製經濟。國有資本投資項目允許非國有資本參股。允許混合所有製經濟實行企業員工持股,形成資本所有者和勞動者利益共同體。

第三,完善國有資產管理體製。經過多年探索,國有資產管理體製改革取得了重要進展,但代表國家管理國有金融資產、自然資源資產、非經營性資產的機構還不明確,非金融類經營性資產政企不分、政資不分的問題還比較突出,中央政府80多個部門還直接管理著下屬數千家企業,政府部門還在審批著一些理應由企業自主決策的事項等,致使國有企業市場主體地位難以確立,國有資本流失,資源配置效率低下。因此,必須深化國有資產管理體製改革,以管資本為主加強國有資產監管,改革國有資本授權經營體製,組建若幹國有資本運營公司,支持有條件的國有企業改組為國有資本投資公司。國有資本投資運營要服務於國家戰略目標,更多投向關係國家安全、國民經濟命脈的重要行業和關鍵領域,重點提供公共服務、發展重要前瞻性戰略性產業、保護生態環境、支持科技進步、保障國家安全。劃轉部分國有資本充實社會保障基金。完善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製度,提高國有資本收益上繳公共財政比例,2020年提到30%,更多用於保障和改善民生。

第四,推動國有企業完善現代企業製度。國有企業屬於全民所有,是推進國家現代化、保障人民共同利益的重要力量。國有企業改革,是中國難度最大、爭議最多的改革。建立現代企業製度是在放權讓利、承包製探索基礎上的必然選擇。經過多年改革,我們在建立現代企業製度方麵取得了重大進展,國有企業總體上已經同市場經濟相融合,成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重要主體。但是,國有企業改革數量仍然太多,國有經濟布局仍然不合理,大量分布在下遊競爭性領域,國有資本的真實運營效率和回報率不高,國有中央企業調整改組的進展也不理想等,需要繼續解放思想,攻堅克難,大膽創新。要適應市場化、國際化新形勢,以規範經營決策、資產保值增值、公平參與競爭、提高企業效率、增強企業活力、承擔社會責任為重點,深化國有企業改革。要準確界定不同國有企業功能。國有資本要加大對公益性企業的投入,在提供公共服務方麵作出更大貢獻,使更多的國有資本回歸其公益性,更多的國有企業成為公益性企業。國有壟斷行業改革是深化國有企業改

革的攻堅戰,是提高資源配置效率,增加改革紅利的重要源泉。應搞好頂層設計,采取自上而下方式,推進壟斷行業改革。國有資本繼續控股經營的自然壟斷行業,實行以政企分開、政資分開、特許經營、政府監管為主要內容的改革,根據不同行業特點實行網運分開、放開競爭性業務,推進公共資源配置市場化。進一步破除各種形式行政壟斷,依法打擊利用行政壟斷追逐本部門、本地區甚至個人私利的行為。要健全協調運轉、有效製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結構,建立職業經理人製度,更好發揮企業家作用,深化企業內部管理人員能上能下、員工能進能出、收入能增能減的製度改革,建立長效激勵約束機製,強化國有企業經營投資責任追究,探索推進國有企業財務預算等重大信息公開。要逐步去行政化,合理增加國有企業市場化選聘比例,合理確定並嚴格規範國有企業管理人員薪酬水平,縮小企業內部收入差距。

第五,支持非公有製經濟健康發展。習近平指出,“我國非公有製經濟從小到大、由弱變強,是在我們黨和國家方針政策指引下實現的。長期以來,我國非公有製經濟快速發展,在穩定增長、促進創新、增加就業、改善民生等方麵發揮著重要作用。非公有製經濟是穩定經濟的重要基礎,是國家稅收的重要來源,是技術創新的重要主體,是金融發展的重要依托,是經濟持續健康發展的重要力量。”目前,國有工業經濟在總產值中的比重大約為20%,非公經濟已成為不可動搖的市場主體 ,但非公有製經濟發展仍然麵臨著市場的冰山、融資的高山、轉型的火山這“三座大山”,市場準入限製仍然較多,政策執行中“玻璃門”、“彈簧門”、“旋轉門”現象大量存在,如一些政府部門為民營企業辦事效率仍然不高,民營企業特別是中小企業、小微企業融資渠道狹窄,民營企業資金鏈緊張等問題。應堅持權利平等、機會平等、規則平等,轉變政府職能,取消和減少行政審批,廢除對非公有製經濟各種形式的不合理規定,消除各種隱性壁壘,製定非公有製企業進入特許經營領域具體辦法,放寬非公有製經濟市場準入,允許非公有資本進入壟斷行業和領域、公用事業和基礎設施領域、社會事業領域、金融服務業、國防科技工業建設領域,鼓勵非公有製經濟參與國有經濟結構調整和國有企業重組,參與西部大開發、東北地區等老工業基地振興和中部地區崛起;加大對非公有製經濟的財稅金融支持,加大信貸支持力度,拓寬直接融資渠道,建立健全信用擔保體係,鼓勵金融服務創新;完善對非公有製經濟的社會服務,發展社會中介服務,開展創業服務,開展企業經營者和員工培訓,加強科技創新服務,支持企業開拓國內外市場,推進企業信用製度建設;完善私有財產保護製度,維護企業合法權益,保障職工合法權益,推進社會保障製度建設,建立健全企業工會組織;鼓勵有條件的私營企業建立現代企業製度,規範企業經營管理行為,完善企業組織製度,提高企業經營管理者素質;鼓勵有條件的企業做強做大,推進專業化協作和產業集群發展;改進政府對非公有製企業的監管方式,加強勞動監察和勞動關係協調,規範國家行政機關和事業單位收費行為,加強對發展非公有製經濟的指導和政策協調;建立新型政商關係,做到“親”、“清”。所謂“親”,就是要坦蕩真誠同民營企業接觸交往,特別是在民營企業遇到困難和問題情況下更要積極作為、靠前服務,對非公有製經濟人士多關注、多談心、多引導,幫助解決實際困難,真心實意支持民營經濟發展;所謂“清”,就是同民營企業家的關係要清白、純潔,不能有貪心私心,不能以權謀私,不能搞權錢交易,以“親”、“清”促進非公有製經濟發展。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