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著力保障公民利益表達的基本權利

在保障公民權利、減少社會衝突和矛盾方麵,比較典型的是美國前總統羅斯福推行的新政。羅斯福新政的指導思想是他的新自由主義的理念。羅斯福提出了著名的“四大自由”:第一是言論和發表意見的自由;第二是每個人以自己的方式崇奉上帝的自由;第三是免於匱乏的自由;第四是免於恐懼的自由。

二戰以後,人權理論不斷向縱深發展。一般人權的觀念被普遍地承認和接受,逐漸深入人心。20世紀60年代,美國黑人為了爭取平等權利,發起了各種運動,最有名的莫過於1963年8月28日馬丁·路德·金在華盛頓20萬人集會上發表《我有一個夢想》的演講。種族歧視的尖銳矛盾和衝突,通過多種渠道的表達和爭取,情況逐漸得到緩解。

從20世紀初到70年代,西方發達國家先後進入人均GDP從1000美元到3000美元的社會轉型期,各種社會矛盾交織,各方利益關係急劇變動,社會劇烈震蕩。在主流價值觀基礎上,很多國家都注意引導民眾合法、溫和地釋放不滿情緒,拓寬各階層利益訴求的表達渠道,及時化解社會矛盾。各種弱勢群體可以通過各種方式來爭取自己的權利,最起碼可以一吐胸中之悶。對公民的基本權利給予特別的保護與促進,構成了當代憲法與憲政的一個重要發展趨勢。比如,英國工黨重視民意輿論的發展變化,專門建立了負責民意調查的機構,其主要職責是分析民意測驗的數據,進行必要的追蹤研究。法國的經社理事會、意大利的全國經濟勞動理事會、德國的財政計劃理事會等機構主要職能是代表不同社會群體或不同地區的利益,通過內部協商、對話為國家製定發展規劃、財政計劃或為解決經濟社會發展麵臨的問題提供谘詢、意見、建議。

對於當代中國來講,利益表達問題,尤其是弱勢群體的利益表達問題比較突出。利益表達往往意味著衝突,因為它包括了為達到爭取利益的目標而采取的施加壓力的方式。利益表達的需求往往源於利益失衡或利益衝突,此時,若不開啟表達的大門,暢通表達渠道,容易引發過激行為和社會動蕩。因此,建立起相應的利益表達機製,對於化解社會矛盾十分必要。所謂利益表達機製,就是讓不同的社會利益群體有表達自己利益訴求的正常途徑,特別應為困難群眾提供表達自己利益訴求的暢通渠道。讓對立的情緒和不同的意見能夠及時釋放出來,防止和避免矛盾的積累、擴散和激化。應通過民主對話、協商溝通、加強人民群眾來信來訪工作等形式,加強黨和群眾的血肉聯係,建立政府與群眾的良性互動關係,以便更好地化解矛盾。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