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西半球”內部,實行嚴格分工。我近乎固執地認為,校長不要做副校長的事情,副校長不要做處長的事情。財權也好,人權也好,我都不抓,全都交給相關的副校長負責。有人來找我,如果是我的職權範圍的,我就直接解決,如果不是我的職權範圍的,我就告訴他,你應該去找某副校長,或某處長,或某科長。我從不為了顯示自己的“全能”,對任何事情都發號施令。因為在我看來,一旦對任何事情都發號施令,就侵犯了副校長的職權,使其無法充分行使自己的權力。

有人恭維我,說我這是“放權”。我說不對,這本來就是副校長的職權,無所謂放不放的問題,我隻是沒有攬權而已。

我有一句氣話,也是自我調侃,那就是“我任校長期間,華師是黨委領導下的副校長負責製”。在我看來,在黨政二元體製下,高校是無法實現校長負責製的。校長不能負責,那誰負責?我開玩笑說,副校長負責。

不過,這句話同時確實也是一種寫實,我當校長的時候,華師確實是“黨委領導下的副校長負責製”。武漢大學有一位老領導,聽說我對很多事情都不管不問,覺得不可思議。有一次,她問我:“你這個學校是怎麽辦下來的?”聽我介紹了我的“副校長負責製”,她很驚訝:“啊,你居然這樣子來當校長!那你不是都被架空了?”

在“副校長負責製”下,校長確實是架空了,但不是被人架空,而是自我架空。並且,它的好處,全由這一個“空”字而來:

首先,校長“空”了,副校長就“實”了,能夠放手做事,沒有羈絆。能充分發揮副校長的積極性,是“副校長負責製”的最大好處。

同時,“空”對於校長本身也有很大的好處,使我能從各種日常瑣屑中解放出來,以主要精力關注若幹宏觀問題,將心思用在發展方向、道路的方麵,並且常下基層,深入到一線去,而不至於被各種事情纏困在辦公室或會議室裏。

我一直認為,在大學,好校長不如好製度。有了製度,就一定要執行,千萬不可朝令夕改。我的一位亡友,設計師何涴芬說過一句話:“如果計劃不如變化,那規劃就成了鬼話。”對此,我深表讚同。許多人在“計劃不如變化”的幌子下,隨意更改已成規章,我很反感。

對於既定製度,我嚴格遵守,雖然有時被批評“太機械”,也在所不顧。比如說,我的校長機動費,和副校長一樣多,我不多要,並且,我的錢都交給校辦來管,我自己不管。哪個處要我出差,或者說做點什麽事,經費即由那個處來出,由分管的副校長來批,我不經手。這些規矩定下來之後,我就和大家一起嚴格遵守,從不越雷池一步。看似機械,但運轉起來有條不紊。

有一件事,我的處理可能過於機械,但亦無悔。

一個大雨傾盆的夜晚,大約十點都過了,家人正要休息的時候,傳來“篤篤”的敲門聲。打開門,一大群年輕教工湧了進來。原來,他們的宿舍漏水了,相約來找我“解決問題”。我首先了解情況,然後承認學校的工作出了差錯,未能及時解決漏水問題。但同時也告訴他們,應該等明天去找某副校長,以及某處長。你們現在來找我,我也解決不了問題。很多人還是講理的,聽我解釋清楚之後就回去了。但也有少數幾人比較情緒化,坐在我家裏不走。

我說:“你們待在這裏有什麽用呢?你們現在實際上已經是私入民宅了,不講法,這是一。再一個,我兩個孩子明天要上學,你們這樣鬧,影響我家人的休息,不講情。我已經告訴你們明天去找誰找誰,而且我明天會通知他們,這不就行了嗎?你們這樣坐著,究竟能起多大作用呢?”

有的人還是不走,像是在發泄一樣,很難辦。後來,我也不客氣了,便對他們說:“既然你們不走,那我走,我到辦公室去!”他們一聽,知道我真的生氣了,終於離去。實際上第二天問題就解決了。

我不攬權,但也不聽人擺布。

當校長之後,我猛補管理學,並且學以致用。上任之初,我一進辦公室,就有個別校辦的人進來,滔滔不絕地“匯報工作”,但中間夾雜著很重的個人好惡。開始的時候我對他比較客氣,因為我還不太懂。不久,我從管理學上看到有“爭取主動”的說法,即不讓秘書左右領導的工作,爭取每天都按自己的計劃辦事。我恍然大悟,此人的“匯報”,其實就有很強的引導性。在那之後,我就提高了警惕,避免與個別人過分親近,經常用他的匯報幹擾正常公務。長遠的規劃,都自己拿主意,對人對事,都做客觀判斷。

再一個,既然是“副校長負責製”,副校長就應該在相關方麵真正負起責任來。很多問題,必須在底下解決好,不能事無巨細提交到校長辦公會議上來。有的人為了省事,也為了自己不得罪人,遇到棘手的問題,就推到校長辦公會議來。我不允許這樣,因為如果扯皮拉筋的事情都提交到校長辦公會議,那校長辦公會議就會變得雜亂無章,甚至偏離中心。並且,永遠都有開不完的會,校長會陷入日常碎屑的泥沼中,那就不要奢談主動,更不要奢談什麽登高望遠了。我是依靠校長辦公室來幫忙做“守門員”的工作,學校的思路、主體是什麽,哪些問題可以提交到校長辦公會議,他所提交的問題應該在哪一級解決,就要在哪一級解決,不能都往上麵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