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7—1859年
印度民族大起義。
在加爾各答、孟買、馬德拉斯分別建立近代大學。
1857年5月10日
米魯特起義,印度大起義開始。
5月11日
解放德裏。
9月20日
德裏陷落。
1858年8月2日
英國議會通過《印度政府法》,規定印度由英王接管。
11月1日
頒布維多利亞女王詔書。
1859年4月7日
坦地亞·托比被捕,大起義最終失敗。
1861年
製定《印度參事會法》、《印度高等法院法》。
1862年
最高法院和高等民事法院合並為高等法院。
加爾各答浩拉火車站工人罷工。
1863年
伊斯蘭文學社成立。
1864年
建立翻譯社,後改名科學社。
1865年
奧裏薩饑荒。
與歐洲開始通電報。
1867年
梵社分裂為真梵社與印度梵社。
孟買成立祈禱社。
1868年
《旁遮普土地租佃法》頒布。
1869年
10月甘地誕生。
1870年
浦那全民大會(浦那人民協會)成立。
1872—1873年
錫克教徒起義。
孟加拉帕布納、博格拉農民起義。
1873—1879年
帕德克領導德幹農民起義。
1875年
聖社建立。
1876年
印度協會成立。
1877年
英國女王維多利亞宣布兼任印度女皇。
中央伊斯蘭教協會建立。
蘭格浦爾紡織工人罷工。
1878年
頒布武器管製法和報刊管理法。
印度梵社分裂為新誡梵社和公共梵社。
1879年
文官考試最高年齡限製降低到19歲。
取消英國紡織品進口稅。
1881年
頒布《工廠法》。
1883年
伊爾貝特法案事件。
第一次印度國民會議在加爾各答召開。
1884年
艾爾伯特法案事件。
馬德拉斯士紳會成立。
1885年
孟買管區協會成立。
國大黨成立大會在孟買舉行。
印度國民會議第二次會議在加爾各答舉行。
頒布《孟加拉土地租佃法》、《孟加拉地方自治法》。
1886年
伊斯蘭教育會議開始一年一度舉行。
1887年
印度國民社會會議開始一年一度舉行。
1889年
威爾士親王第二次訪問印度。
1890年
禁止殖民地政府官員出席國大黨年會。
1891年
再度製定《工廠法》。
1892年
製定印度立法會議法。
1893—1914年
甘地在南非進行反種族主義的鬥爭。
1893年
英國議會製定印度參事會法。
1895年
馬拉特人首次舉行西瓦傑紀念集會。
提拉克提出司瓦拉吉(自治)綱領。
1896年
提拉克確立了對浦那全民大會的領導權。
對印度民族工業紡織品征收出廠稅。
1897年
辨喜創立羅摩克裏希納教會。
1897—1898年
提拉克被監禁。
1899—1905年
寇鬆任印度總督,實行一係列反動措施。
1900年
製定《旁遮普土地轉讓法》。
成立救災委員會。
1903年
英國開始策劃分割孟加拉陰謀。
1905—1908年
印度民族革命運動。
1905年7月20日
英印當局頒布孟加拉分割法。
8月7日
反對分割孟加拉運動開始形成**。
提拉克提出司瓦拉吉、司瓦德西、抵製和民族教育的“四點綱領”。
10月16日
孟加拉分治法生效。
1906年12月
國大黨年會第一次通過要求印度自治決議。
穆斯林聯盟成立。
1907年12月
國大黨蘇拉特年會,極端派被排除出黨,國大黨分裂。
1908年
製定報刊管製法、刑法補充條例。
提拉克被判6年監禁。
孟買工人政治總罷工。
英國國會通過《關於印度各級立法會議法案》(即《莫萊—明托改革方案》)。
1909年5月25日
《莫萊—明托改革方案》開始實施。
1910年12月
印度教大會成立。
1911年
英王喬治五世宣布取消孟加拉分割法。
英印當局宣布準備在印度實行充分的省自治製度。
塔塔鋼鐵廠正式投產。
1912年
帝國首都由加爾各答遷至德裏。
1913年
穆斯林聯盟通過新盟章,準備同印度其他教派合作,以爭取印度在帝國內部的自治。
哈爾·達雅爾領導的秘密革命組織卡德爾黨在美國成立。
泰戈爾獲諾貝爾文學獎。
1913年10月—1914年西姆拉會議,所謂“麥克馬洪線”是該會議的秘密副產物。
1914年6月
提拉克出獄。
7月
印度被拖入第一次世界大戰。
1915年
甘地回到印度。
《印度國防法》頒布。
北印度總起義計劃失敗。
孟加拉起義計劃失敗。
1916年
自治同盟成立。
國大黨極端派與溫和派重新統一。
國大黨與穆斯林聯盟勒克瑙協定達成。
1917年8月20日
《蒙太古宣言》出台。
1917—1918年
甘地領導查姆帕蘭等幾次地區性堅持真理運動。
1918年
蒙太古—蔡姆斯福改革。
1919—1922年
第一次全印非暴力不合作運動。
1919年
《羅拉特法》頒布。
通過《印度政府組織法》。
甘地發動堅持真理運動反對《羅拉特法》。
阿姆利則慘案。
中央基拉法委員會(哈裏發委員會)成立。
甘地在德裏召開的全印第一次基拉法會議(哈裏發會議)上首次提出不合作主張。
國大黨任命旁遮普事件調查團,甘地是重要成員。
1920年8月1日
提拉克逝世。
基拉法委員會(哈裏發委員會)領導的不合作運動開始。
1920年9月—1922年全印非暴力不合作運動。
2月
1920年9月
國大黨加爾各答特別會議通過甘地的不合作決議案。
10月
印度僑民共產黨成立。
全印工會大會成立。
12月
國大黨那格浦爾年會製定了新黨章,通過不合作決議案。
1921年11月
全印開展抵製威爾士親王訪問印度的抗議示威運動。
12月
國大黨著名領袖大多數被捕。國大黨阿邁達巴德年會授權甘地為領導不服從運動的唯一執行權威。
1922年2月1日
甘地宣布將在巴多利開始群眾性不服從運動。
2月4日
喬裏喬拉事件。
2月8日
甘地得知喬裏喬拉事件消息後決定停止開展不服從運動。
2月11日—12日國大黨工作委員會在巴多利舉行會議,決定在全印停止群眾性不服從運動,代之以實行建設性綱領。
3月10日
甘地被捕。
1923年
奇·達斯、莫·尼赫魯在國大黨內成立司瓦拉吉黨。
白沙瓦審判案。
1924年2月
甘地出獄。
4月
達成《甘地—達斯—尼赫魯協定》,結束了主變派和不變派之間的衝突。
12月
國大黨貝爾高姆年會批準《甘地—達斯—尼赫魯協定》。
1925年5月
國民誌願服務團成立。
11月
國大工人黨(國大工人自治黨)成立。
12月26日
印度共產黨成立。
1927年2月
賈·尼赫魯代表國大黨出席布魯塞爾世界被壓迫民族代表大會。
11月
西門委員會成立。
1928年2月
孟買發生抵製西門調查團的示威。
4月
孟買紅旗工會組織15萬工人參加為期6個月的罷工。
11月
賈·尼赫魯和蘇·鮑斯成立全印獨立大同盟。
12月
全印工農黨誕生。
1929年3月
米魯特審判案。
12月
國大黨通過爭取印度獨立的決議。
1929年4月—1933年 拉哈爾密謀案。
10月
1930年1月
國大黨工作委員會發表“獨立日誓詞”。
甘地向英印當局提出11點要求,準備發動文明不服從運動。
1930年3月12日—
甘地領導食鹽進軍。
4月6日
4月18日
吉大港起義。
4月23日
白沙瓦起義。
5月8日
紹拉浦爾起義。
5月21日
進占達拉沙拉鹽場。
11月12日
第一次圓桌會議。
1931年3月
甘地與歐文總督簽訂《德裏協定》。
國大黨通過《基本權利和經濟與社會變革決議》。
9月
第二次圓桌會議。
1932年1月
甘地決定恢複不服從運動。
9月
國大黨與“不可接觸者”組織簽訂《浦那協定》。
11月12日
第三次圓桌會議。
1933年
喬杜裏·拉赫曼·阿裏首次提出巴基斯坦思想。
印度共產黨成立。
1933年12月
印度共產黨在加爾各答組成臨時性中央委員會。
1934年7月
印共被宣布為非法。
10月
停止文明不服從運動。
甘地退出國大黨。
國大社會黨成立。
1935年7月
英國議會製定《印度政府組織法》。
8月2日
新印度政府組織法頒布。
1936年4月
印共與國大社會黨簽訂協定,印共黨員以個人身份加入國大社會黨。
全印農民協會成立
12月
國大黨決定參加省立法會議選舉。
1937年4月1日
英印政府開始實施自治計劃。
10月
穆斯林聯盟召開勒克瑙會議,讚成取得印度完全的民族民主自治。
1938年2月
國大黨拒提印度聯邦製。
6月—10月
賈·尼赫魯向中國派出援華醫療隊。
1939年5月
蘇·鮑斯成立前進集團。
8月
賈·尼赫魯訪問中國。
9月
印度被拖入第二次世界大戰。
10月—11月
國大黨省政府辭職。
12月22日
印度穆斯林拯救日。
1940年3月
國大社會黨排除印共黨員。
穆斯林聯盟通過拉哈爾會議,公開提出建立巴基斯坦要求。
10月17日
反戰不合作運動開始。
1941年1月
蘇·鮑斯流亡國外。
6月22日
蘇德戰爭爆發。
12月
太平洋戰爭爆發。
1942年3月
英國特使克裏浦斯訪問印度。
7月
取消對印共的禁令。
1942年8月
國大黨全印委員會通過退出印度決議。
8月—12月
“八月革命”。
1943年5月
印共在孟買召開第一次代表大會。
10月
蘇·鮑斯在新加坡成立臨時政府。
1944年3月19日
日軍進入英帕爾。
9月
甘地—真納會談。
1945年6月
總督魏菲爾發表聲明。
西姆拉會議。
7月
工黨在英國執政。
8月11日
蘇·鮑斯遇難。
8月15日
日本宣布投降。
9月19日
艾德禮、魏菲爾發表政策講話。
1946年2月18日
印度海軍起義。
2月19日
艾德禮宣布派內閣使團訪問印度。
3月15日
艾德禮宣布準備承認印度獨立。
8月16日
穆斯林聯盟“直接行動日”。
9月2日
以尼赫魯為總理的印度臨時政府成立。
10月15日
穆斯林聯盟加入臨時政府。
12月9日
製憲會議召開。
1947年2月20日
艾德禮講話,宣布不晚於1948年6月移交政權,並宣布蒙巴頓被任命為印度總督。
1947年3月22日
蒙巴頓抵達印度。
6月3日
《蒙巴頓方案》公布。
7月18日
英國議會通過《印度獨立法案》。
8月14日
巴基斯坦自治領成立。
8月15日
印度自治領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