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世界大戰時期,除了秘密革命組織策劃起義之外,印度民族力量也在發展壯大,並且進行了重組與合作。自治運動的興起、國大黨的統一、國大黨與穆斯林聯盟的合作等,清晰地顯示出印度正在蓄積力量,迎接戰後民族運動**的到來。

一、自治運動的興起

自治運動的主要領導者是提拉克和安妮·貝桑特,他們彼此呼應,相互配合,掀起了一場全國規模的轟轟烈烈的自治運動浪潮,打破了沉寂多年的政治局麵。

1914年6月16日,在監獄服刑6年的提拉克獲釋出獄。服刑期間,他大部分時間被拘禁在緬甸的曼德勒。此時的提拉克完全不同於之前的提拉克,他放棄了抵製策略,以司瓦拉吉為目標恢複政治鼓動。提拉克向媒體公開宣布:“我謹此聲明,就像愛爾蘭自治運動者們在愛爾蘭所做的那樣,我們在印度正在做的是要改革行政製度,而不是要推翻政府;我可以毫不猶豫地說,印度各地所發生的暴力活動不僅令我厭惡,而且在我看來很不幸的是,它們也極大程度上阻礙了我們政治發展的步伐。”[16]他還向政府保證忠於英國王室,並敦促所有印度人支持危難時刻的英國政府。

由於先前聯結全國極端派的紐帶已經斷絕,提拉克無法在全國範圍內發動自治運動,於是就首先從孟買省和中印度範圍內發動。為了推廣自治運動,提拉克在馬哈拉施特拉做了巡回演講。通過演講闡明建立自治同盟的重要性,並把這個概念普及到各個地方。他大聲疾呼:印度如同已經長大成人的兒子,監護人或父親是該把責任交給他的時候了。因此,印度人民必須擔負起這個責任,這是他們的義務。

提拉克以愛爾蘭自治同盟為榜樣、在印度建立爭取自治同盟的設想,最先得到了他的主要助手的讚同。在一次民族主義者會議上,由孟買極端派領導人巴布蒂斯塔出麵提出這個建議,受到熱烈歡迎。1915年12月,在浦那召開了孟買省、中央省和比拉爾民族主義者會議,由提拉克主持,正式討論建立自治同盟,開展自治鼓動的可能性,得到了絕大多數人的同意。

經過這一係列的充分準備,1916年4月28日,在貝爾高姆舉行的孟買省會議上,自治同盟正式成立。提拉克雖然因當時處於警察監視之下,沒有正式擔任職務,但是他是自治同盟的靈魂。巴布蒂斯塔任自治同盟主席,克爾卡爾任秘書。自治同盟出版了6本馬拉特語小冊子、2本英文小冊子,這些小冊子相繼被翻譯成古吉拉特語和坎納達語出版。同時,自治同盟在馬哈拉施特拉、孟買、卡納塔克、中央省、比拉爾建立了6個支部。

隨著自治運動的高漲,當局選了一個“良辰吉日”開始反擊。1916年7月23日是提拉克60歲生日,根據習俗,要舉辦一個隆重的生日宴會。生日當天,他收到了10萬盧比。同一天,殖民當局也送來了他們的“厚禮”——一則告示。內容是要求提拉克說明在一年內行為不良的原因,並且要求提拉克交6萬盧比的保證金。對提拉克來說,這是他收到的最好的“禮物”。他表示,自治運動正像野火一樣燃遍全國,當局的壓製必然煽起更猛烈的反抗火苗。

殖民當局以叛逆罪對提拉克提起訴訟,穆罕默德·阿裏·真納領導的律師團為提拉克辯護。此案在地方法院敗訴後,11月上訴最高法院,提拉克被無罪開釋。提拉克勝訴的消息傳遍全國,所有人都為之歡呼。甘地在《青年印度》中表達了民眾的情緒:就這樣,自治同盟事業贏得了一場偉大的勝利,自治同盟掙脫了殖民者試圖套在它身上的枷鎖。提拉克也趁機立即發表一係列演講,聲明自治同盟已經獲得當局的認可,他和其他成員正竭力擴大自治運動的宣傳。截至1917年4月,自治同盟會員達到1.4萬人。[17]

與此同時,安妮·貝桑特也在從事建立自治同盟的活動。貝桑特夫人是一位英國革命者,1893年來到印度,創建了“神智學會”。1914年,66歲的貝桑特夫人決定擴大活動範圍,仿效愛爾蘭自治同盟路線,發動一場自治運動。1915年初,貝桑特夫人正式發起了自治運動,創辦《新印度報》和《公益報》,並組織公眾會議和集會,要求按照戰後白人殖民地路線,準許印度自治。從1915年4月開始,她的立場變得更加堅定。

1916年9月,貝桑特夫人在馬德拉斯正式宣布成立“自治同盟”。她的同盟組織相較於提拉克的來說,比較鬆散。不同於提拉克的同盟,6個支部都各自有明確的活動範圍,貝桑特夫人的同盟的每3個成員就可以建立一個支部。因此,貝桑特夫人的同盟總共有200個支部,其中有些支部是由一個城鎮和幾個村莊組成的。雖然7人執行委員會由34個“創始支部”選舉產生,任期3年,但許多工作都是由貝桑特夫人及其助手們阿倫戴爾、拉姆斯瓦米·埃亞爾和瓦迪艾在總部阿迪亞爾完成。同盟成員的增長速度比提拉克同盟成員的增長速度慢,截至1917年3月,同盟有7000名成員。除了以前神智學會的成員,其他成員有來自阿拉哈巴德的賈·尼赫魯,加爾各答的查克拉瓦提、班納吉等。

提拉克和貝桑特夫人建立的兩個自治同盟之所以沒有合並,貝桑特夫人道出了其中的緣由:“他的一些追隨者不喜歡我,而我的一些追隨者不喜歡他,但是我們兩人之間沒有衝突。”[18]兩個自治同盟管轄不同的地區,這樣可以避免產生摩擦。提拉克的管轄區在馬哈拉施拉特(孟買除外)、卡納塔克、中央省和比拉爾,貝桑特夫人則管轄南印度、東印度和北印度其他地方。由於兩個自治同盟參加者的主體同為原來的極端派,因而在行動上能夠相互配合、相互支持。提拉克和貝桑特夫人之間建立了密切的合作關係。提拉克繼續以《獅報》和《馬拉特人報》為宣傳陣地,而貝桑特夫人則以《新印度報》和《公益報》為宣傳陣地。兩個組織都要求英國當局定下年限,在戰後實現印度自治。

1916年12月舉行的國大黨勒克瑙會議為自治同盟提供了一個展示實力的機會。提拉克的自治同盟創建了一個傳統,這個傳統後來成為國大黨年會上必不可少的一部分。這個傳統是指每年開會的時候,都要開通專列,這列火車命名為“國大黨專列”或“自治同盟專列”,其路線從印度西部到勒克瑙,是會議代表團的專屬火車。阿爾戴倫提出,自治同盟的每位成員要被選為勒克瑙會議代表,結果,國大黨勒克瑙年會上幾乎都是自治同盟的成員。

國大黨勒克瑙會議後,兩個自治同盟召開了聯席會議,有1000名代表參加。貝桑特夫人和提拉克都發表了演講,歡呼《勒克瑙協定》的通過。在返回總部的路上,途經印度北部、中部和東部的時候,兩位領導者都受到當地群眾的熱烈歡迎,場麵非常壯觀。

自治運動的影響持續擴大,很快激怒了殖民當局。其中,馬德拉斯政府最為憤怒,首先提出禁令,禁止學生參加政治會議。這個禁令受到廣大群眾的譴責。提拉克也對此作出了評論:當局已充分意識到學生是引起愛國情緒日益高漲的主力軍,如果一個國家要繁榮,必須要靠精力充沛的年輕一代。

1917年6月,馬德拉斯政府下令逮捕貝桑特夫人及其助手瓦迪艾和喬治·阿奎恩達雷。這成為自治運動發展的轉折點,引起了舉國抗議。薩布拉馬尼·艾亞爾公爵明確表示,放棄他的爵位頭銜。有很多以前避不參加自治運動的溫和派領導人,包括甘地、馬丹·莫漢·馬拉維亞、蘇·班納吉、真納,現在都加入自治同盟,以示對拘禁者的支持和對當局鎮壓行為的抗議。

1917年6月28日,全印國大黨委員會召開會議。提拉克提議,如果當局拒絕釋放被拘禁者,將拿起消極抵抗或文明不服從武器進行鬥爭。采用消極抵抗方式的提議發給各省國大黨委員會,征求意見。貝拉爾和馬德拉斯同意立刻采取消極抵抗行動,大多數省國大黨委員會則持觀望態度。在甘地的提議下,香克拉爾·班克和詹姆納達斯·瓦爾卡達斯征集到1000人簽名,誌願反抗軟禁令,向貝桑特夫人的軟禁地進軍。他們也開始征集100萬農民和工人簽名,呼籲實現印度自治。他們頻頻造訪古吉拉特的城鎮和村莊,幫助建立自治同盟支部。

總之,鎮壓措施隻是強化了自治運動者的態度,堅定了他們反抗政府的決心。蒙太古在他的日記中寫道:“濕婆把他的妻子砍成52塊,不料發現他又多了52個妻子,這就是印度政府軟禁貝桑特夫人後所麵臨的境遇。”

二、國大黨的統一

國大黨的重新統一是極端派和溫和派的共同呼聲,也是自治同盟的共同呼聲,提拉克和貝桑特夫人以及其他民族運動領袖都對此作出了不可磨滅的貢獻。

國大黨在1907年蘇拉特年會上的分裂、殖民當局對司瓦德西運動積極分子的打壓以及1909年溫和派憲法改革夢想的破滅,所有這些都導致了國大黨的發展一直在走下坡路。因此,國大黨必須實現統一,振作起來。

統一國大黨的呼聲首先源於極端派的提拉克和自治同盟的貝桑特夫人。從一開始,提拉克就把所有精力都放到重新回到國大黨中,不僅是為他自己,也是為其他極端派的成員。他清楚地知道,國大黨是印度唯一的全國性的資產階級政治組織,是組織任何政治活動的強大後盾,因此一貫主張把國大黨變成一個全民反殖統一戰線組織。當初極端派由於不能接受溫和派製定的新信條,而被迫離開了國大黨。如今,提拉克領導的極端派已經轉到資產階級立場上,與溫和派的分歧越來越小,沒有理由再滯留在國大黨之外,任由溫和派把持國大黨。此外,提拉克不滿溫和派領導人思想僵化,將國大黨變成了一潭死水,渴望徹底扭轉這個局麵。

貝桑特夫人雖然加入國大黨的時間不長,但她熱衷於印度民族主義運動,在印度民族主義者中頗具聲望。當時,貝桑特夫人正在致力於發動自治同盟運動。建立自治同盟需要得到國大黨的支持,同時也要與極端派密切合作。因此,她對國大黨溫和派施加壓力,竭盡全力說服溫和派的領導人為提拉克及其同伴打開國大黨的大門。然而,在1914年9月的國大黨年會上,以梅塔為首的孟買溫和派說服了以戈·郭克雷為首的孟加拉溫和派,一起把極端派拒之門外。這一結果令提拉克和貝桑特夫人感到失望。因此,他們決定自己開展自治運動,對國大黨施加更大的壓力,希望極端派重新回到國大黨。

國大黨重新統一的呼聲在溫和派中也不乏回應。其實,溫和派的許多成員都不滿意1907年蘇拉特年會上作出的分裂決定。鑒於國大黨幾乎淪為一潭死水,他們非常讚同提拉克和貝桑特夫人的主張。在國大黨年會上、在報刊上,越來越多的溫和派人士表達了他們的心願。他們認為,極端派開展的自治運動溫和派沒有理由不讚成,況且極端派已經放棄抵製策略,國大黨分裂的理由不複存在。當貝桑特夫人出麵就國大黨重新統一問題在兩派中進行斡旋時,得到了溫和派多數人的支持。此外,1915年溫和派資深領袖梅塔和郭克雷相繼去世,統一道路上的主要障礙消失了。國大黨也對章程作了相應的修改,為極端派重新進入國大黨廓清了道路。

1916年12月,國大黨在勒克瑙召開年會,極端派和溫和派終於實現統一。出席這次年會的代表達到2310人,當提拉克出現在主席台上時,雷鳴般的掌聲伴隨歡呼聲響徹會議廳,經久不息。國大黨溫和派主席阿姆比卡·馬宗達聲情並茂地致辭,熱烈歡迎提拉克及其極端派成員重新回到國大黨:“經曆了將近10年的痛苦分離和遊離,將近10年的誤解和困惑,將近10年的不愉快爭議和迷茫,如今,印度民族主義政黨的兩翼終於認識到‘合則立,分則垮’,兄弟最終攜手相聚。”[19]

在勒克瑙年會上,提拉克提出一個重要提議,希望成立一個小而有凝聚力的工作委員會,負責處理國大黨日常事務,同時也負責執行年會上通過的議案。通過這個提議,提拉克希望能把國大黨由一個隻具有審議作用的團體轉變為一個有能力領導一場持續革命運動的政治團體。然而很不幸,這個提案被溫和派否決了。4年後的1920年,聖雄甘地對國大黨進行了改革,實現了提拉克的願望。

從國大黨勒克瑙年會起,提拉克成了國大黨最孚眾望的領袖。國大黨宣布完全讚同自治同盟的活動,這促進了自治運動的進一步發展。由於提拉克的主張被國大黨接受,極端派與溫和派的區分也就消失了。提拉克領導國大黨直到他1920年去世為止,這段時期的國大黨被稱之為“提拉克時代”。

國大黨的統一對印度民族運動的發展具有重大意義。統一後的國大黨重新振作起來,重新獲得了力量,重新成為領導全國運動的中心,為戰後民族運動**的到來準備了組織領導條件。

三、國大黨與穆盟的合作

1916年是印度民族運動史上具有劃時代意義的一個年頭,它不僅見證國大黨兩派的重新統一,而且實現了國大黨與穆盟的第一次合作。

國大黨與穆盟兩大組織合作的建立,是雙方長期共同努力的結果,也是印度民族運動發展的需要。

首先,從1913年起,穆斯林聯盟中的新勢力占據優勢和上風,穆盟的政策發生了明顯轉變。這一年通過的新章程中明確規定,穆盟的奮鬥目標是通過憲政手段爭取在印度建立適合於印度國情的自治。這標誌著穆盟的政治方向發生了根本性轉變,穆盟成為一個具有明確的民族主義政治目標的政黨。這一轉變主要體現在3個方麵:(1)穆盟的視野已經超越了伊斯蘭教的範圍,開始從印度民族的角度考慮問題,民族利益優先於宗教利益。(2)穆盟的活動不再限於為穆斯林爭取更多的席位和擔任文官的機會,而是提出了印度人民掌握自己命運的政治問題,整體利益優先於教派利益。(3)穆盟的矛頭不再是與殖民當局合作對付國大黨,而是轉而與國大黨站在一條線上,共同向殖民當局提出印度民族要求。穆盟政治方向的轉變,不僅對穆斯林運動本身,而且對整個印度民族運動的發展都具有重大意義。

其次,從1915年起,國大黨同意穆斯林單獨選舉製,掃除了兩大組織合作道路上的主要障礙。國大黨和穆盟之間的主要分歧是穆斯林單獨選舉製,國大黨以往在這個問題上持強硬的反對立場,雙方沒有協商的餘地。為了民族自治的全局利益,國大黨放棄了以前的強硬立場,第一次同意穆斯林單獨選舉,並逐省擬定了穆斯林在立法會議中所占席位的比例。穆斯林占人口少數的省,其席位略高於人口比例;而穆斯林占人口多數的省,其席位略低於人口比例。國大黨對穆斯林單獨選舉製態度的轉變,具有重大意義,主要體現在兩點:(1)接受穆斯林單獨選舉製,有利於爭取穆斯林衷心支持自治運動,有利於團結穆斯林共同對英鬥爭。(2)這是第一次由國大黨和穆盟自己通過協商解決內部分歧,排除了殖民當局插手和挑撥的可能性,為兩大組織的合作鋪墊了道路。

再次,第一次世界大戰的爆發,為國大黨和穆盟提供了合作的契機。在第一次世界大戰中,為了爭取英國殖民統治者兌現其給予印度戰後自治的許諾,國大黨和穆盟持同一立場,都積極支持英國作戰。兩個組織進一步接近,雙方約定以後兩個組織的年會在同一時間和同一城市舉行,以便雙方領導人互相列席,交換意見。

在上述背景下,國大黨和穆盟在合作的道路上闊步前進。1915年12月,國大黨和穆盟兩個年會同時在孟買召開,雙方領導人互相列席,“團結就是力量”的口號響徹兩邊會場。在穆盟年會上,國大黨領導人蘇·班納吉、貝桑特夫人、奈杜夫人、甘地,同穆盟領導人真納、瑪茲哈爾·哈克一起坐在主席台上。這是自兩大組織成立以來國大黨領導人第一次參加穆盟年會,奈杜夫人為此盛讚真納為“謀求團結的無畏戰士”[20]。在真納提議下,穆盟決定成立一個委員會,與國大黨商討製定以實現印度自治為目標的政治改革方案。國大黨也讚成相應地成立一個委員會,與穆盟委員會合作,共同製定方案,向殖民當局提出聯合要求。

1916年12月,國大黨和穆盟同時在勒克瑙召開年會。國大黨年會主席是阿姆比卡·馬宗達,穆盟年會主席是真納。雙方同時通過了共同擬定的行動綱領,即著名的《國大黨—穆盟勒克瑙協定》,提拉克和貝桑特夫人在促成國大黨和同盟協議中起了重大作用。協定規定:戰爭結束後,印度應取得英帝國自治領式的自治地位;各級立法會議中應有4/5的民選議員;各級政府官員應有半數由議會任命;中央立法會議不得幹預中央政府在對外政策和領導武裝力量方麵的權限。國大黨在協定中還第一次接受了穆盟堅持的穆斯林單獨選舉製的原則:中央立法會議民選議員的33%應為穆斯林;在穆斯林人口占多數的孟加拉和旁遮普,穆斯林選民可略小於人口比重;在穆斯林人口占少數的省,則可相應超過穆斯林在該省的人口比例。

《勒克瑙協定》的要求雖未被殖民當局理睬,但它標誌著國大黨和穆盟合作的開始,為戰後初期甘地支持哈裏發運動以及穆斯林群眾積極參加不合作運動奠定了基礎。真納在年會致辭中高度評價了該協定,盛讚它象征著團結的印度的誕生,印度的未來、印度的團結和爭取獲得憲政自由的共同理想,在很大程度上都依賴於這個協定的實施。提拉克也稱頌該協定,它融化和瓦解了有害於民族和社會的分歧,標誌著民族意識的增長。既然印度團結一致的聲音已經向英國殖民官僚們發出了走開的最後通牒,他們的日子已經屈指可數了。

國大黨以承認穆斯林單獨選舉製為代價換取穆斯林聯盟的合作,是一件值得稱讚的事情,然而卻被某些伊斯蘭教派思想嚴重的人用來作為鼓吹穆斯林政治實體的新依據。某些教派主義思想濃重的印度教徒也指責該協定對穆斯林作了過分的讓步,是犧牲印度教徒利益討好穆斯林,並為此責難提拉克和國大黨。提拉克對此作出答複:“先生們,有人說我們印度教徒對我們穆斯林兄弟讓步太多。但我敢肯定地說,我們並未作出讓步。我這樣說代表了全國各地印度教徒的心聲。我不介意自治權利是否隻賦予了穆斯林團體,也不介意是否賦予了拉其普特人。如果英國政府認為印度教徒最低層比印度受過教育的人們更適合享受這些權利,那我也不介意把自治權利賦予他們。我不介意將這些權利賦予印度社會任何階層。當我們不得不與第三方戰鬥的時候,非常重要的是,我們必須團結起來,不分種族,不分宗教,不分政治信條,團結一心。”[21]麵對提拉克如此強大的氣場,那些原本就不占優勢的反對聲音漸漸地消失了。

但是,由於複雜的曆史和現實原因,印度教徒和穆斯林之間的矛盾並未因此而消除。國大黨與穆盟合作的基礎比較脆弱,合作的意義也有限,在良好的合作願望背後潛伏著深刻的矛盾。印度不同宗教、政治和社會勢力對勒克瑙協定的不同反應,為印度教派矛盾的加劇和殖民者挑撥宗教衝突、實行“分而治之”政策提供了可資利用的條件。印度曆史學家馬宗達曾說,國大黨在1916年的行動,實實在在地為30年後巴基斯坦的出現奠定了基石,他的說法有一定的道理。

四、《蒙太古改革方案》

1917年,提拉克和貝桑特夫人發起的自治運動日益擴展,參加自治同盟的人越來越多,並逐漸從知識界和社會中上層擴展到下層群眾之中。為了緩和印度人民的反英情緒,保證印度對英國作戰的繼續支持,英國政府決定在戰略上稍作改變,采取一種和解的姿態。

印度自治旗

1917年8月20日,新任印度事務大臣蒙太古在英國下院發表了一個重要的政策宣言。印度前總督蔡姆斯福參與了宣言的起草工作,因此又被稱為《蒙太古—蔡姆斯福宣言》。宣言稱:“英國國王陛下政府的政策就是要讓印度人越來越多地參與一切政府管理部門,並逐步發展自治製度,以便在英帝國的組成部分印度實現責任政府。”[22]《蒙太古宣言》是對前印度事務大臣莫萊立場的修正,莫萊在1909年實行立法會議改革時斷然宣稱,他的改革與逐步實現印度自治毫不相關。《蒙太古宣言》的發表是印度民族鬥爭道路上取得的一個重要勝利,該宣言使自治運動的發展不再被看成是擾亂治安的行為。

當然,該宣言並不意味著英國準備很快承認印度自治。宣言連“自治”一詞都沒有使用,講到目標是建立責任政府時,又規定為實現此目標要經過一係列憲政改革步驟,每一個步驟的內容及日程都要由英國政府規定。這無疑給英國政府足夠的餘地去防止權力真正回到印度人手上。雖然如此,《蒙太古宣言》畢竟是英國政府第一次宣布要在印度逐步實現責任政府,事實上是承認了要逐步給印度自治領地位。蒙太古宣言發表之後,當局對貝桑特夫人及其助手們的禁令也隨之解除,貝桑特夫人的人氣也隨之高漲。她聽取了提拉克的建議,在1917年國大黨年會上競選主席一職,並順利當選。

1918年7月,蒙太古與蔡姆斯福聯署公布改革方案,即《蒙太古—蔡姆斯福改革方案》。這個方案在國大黨內引起了嚴重的意見分歧,把民族主義分子分成3派,削弱了自治運動。溫和派主要人士對改革方案深表歡迎,希望立刻接受改革計劃。當局對改革的承諾以及釋放貝桑特夫人的舉措,安撫了這些在貝桑特夫人被軟禁後加入自治運動的溫和派成員。他們紛紛退出自治運動,同時也退出國大黨,1918年9月以後不再出席國大黨會議,並組織了支持殖民統治的自由同盟。極端派對此持反對意見,認為《蒙太古改革方案》過於吝嗇,沒有接受的必要,甚至提出消極抵抗。提拉克深刻地指出,該方案帶給印度的是一個沒有太陽的黎明。第三派則主張,即使當局的改革計劃不充分,也應嚐試一下。

在《蒙太古改革方案》和消極抵抗問題上,貝桑特夫人陷入了猶豫不決、進退兩難的困境。一開始,她和提拉克一樣,反對英國政府提出改革方案而印度被動接受,但後來她則主張接受改革方案。同樣,一方麵她反對消極抵抗,另一方麵在其年輕追隨者的施壓下又讚成消極抵抗。提拉克雖然堅持一貫立場,但貝桑特夫人的猶豫不決以及溫和派立場的改變,使得他獨木難支,無力繼續開展自治運動。此外,在年底最關鍵的時候,他去了英國,以文字誹謗罪起訴《印度叛亂》的作者瓦倫丁·吉爾樂,並和他打了好幾個月的官司。由於貝桑特夫人立場搖擺不定,再加上提拉克在英國,因此自治運動群龍無首,無法繼續前進,慢慢停滯下來。

雖然自治運動停滯了,但是自治運動取得了巨大成就。其一,它培養了一代堅定的民族主義者,成為戰後民族運動的脊梁,在聖雄甘地的領導下,民族運動進入了真正的群眾運動階段。其二,自治同盟建立了城鄉之間的聯係,這對往後幾年革命運動的發展發揮了重要作用。其三,通過普及自治思想,使自治家喻戶曉,在全國形成了廣泛的支持民族主義的氛圍。

到1918年第一次世界大戰結束,新一代民族主義者的政治意識不斷提高,他們不滿足於現狀,積極探索新的政治鬥爭途徑。自治同盟的領導者,曾經帶領他們進行鬥爭,但現在不能繼續領導鬥爭了。就在這時,甘地登上了印度政治舞台,掀起了20世紀20年代初期的民族運動新**。

[1] B.N.Pandey,The Indian Nationalist Movement 1885-1947:Select Documents,London:Macmillan,1979,p.37.

[2] S.N.Pandey,Economic history of Modern India(1757 to 1947),New Delhi:Readworthy Publications Pvt.Ltd.,2008,p.190.

[3] R.K.Ray,Industrialization in India:Growth and Conflict in the Private Corporate Sector,1914-1947,New Delhi: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79,p.60.

[4] V.P.S.Raghuvanshi,Indian Nationalist Movement and Thought,Agra:L.N.Agarwal,1959,pp.129-130.

[5] V.P.S.Raghuvanshi,Indian Nationalist Movement and Thought,1959,p.130.

[6] Sohan Singh Josh,Baba Sohan Singh Bhakna:Life of the Founder of the Ghadar Party,New Delhi:People's Publishing House,1970,pp.30-31.

[7] Harish K.Puri,Ghadar Movement:Ideology,Organization and Strategy,Amritsa:Guru Nanak Dev University Press,1983,pp.73-74.

[8] Bipan Chandra,Mridula Mukherjee,Aditya Mukherjee,K.N.Panikkar,Sucheata Mahajan,India's Struggle for Independence,1857-1947,p.153.

[9] Lord Hardinge,My Indian Years 1910-1916,London:Butler and Tanner Ltd.,1948,p.79.

[10] Pascal Alan Nazareth,Gandhi's Outstanding Leadership,Bangalore:Sarvodaya International Trust,2011,p.10.

[11] 林承節:《印度民族獨立運動的興起》,第423頁。

[12] Tilak Raj Sareen,Indian Revolutionary Movement Abroad,1905-1921,New Delhi:Sterling Publishers,1979,p.258.

[13] Bipan Chandra,Mridula Mukherjee,Aditya Mukherjee,K.N.Panikkar,Sucheata Mahajan,India's Struggle for Independence,1857-1947,p.154.

[14] Bipan Chandra,Amales Triathi,Barun De,Freedom Struggle,New Delhi:National Book Trust,India,1972,p.94.

[15] 林承節:《印度民族獨立運動的興起》,第446~447頁。

[16] Bal Gangadhar Tilak,his Writings and Speeches,Madras:Ganesh & Co.,1919,p.392.

[17] Bipan Chandra,Mridula Mukherjee,Aditya Mukherjee,K.N.Panikkar,Sucheata Mahajan,India's Struggle for Independence,1857-1947,p.162

[18] G.P.Pradhan and A.K Bhagwat,Lokamanya Tilak:A Biography,Bombay:JAICO,1959,pp.265-266.

[19] Bipan Chandra,Mridula Mukherjee,Aditya Mukherjee,K.N.Panikkar,Sucheata Mahajan,India's Struggle for Independence,1857-1947,pp.165-166.

[20] 林承節:《殖民統治時期的印度史》,第263頁。

[21] Bal Gangadhar Tilak,his Writings and Speeches,Madras:Ganesh & Co.,1919,pp.202-203.

[22] S.R.Mehrotra,India and the Commonwealth,1885-1929,London:George Allen & Unwin,1965,p.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