隻要不是無理取鬧,大多數人都是容易被說服的。

顧晏的話雖然不長,也沒有刻意渲染什麽情緒,但至少有一部分人聽進去了,並且照著做了。

於是一輪開場陳述過去,岡特律師煽出來的庭內情緒已經平息下來,甚至比開庭前還要理性不少。

這其實不代表偏見徹底消除,但不合控方的意。

“這位岡特,我跟他打過交道。”一級律師所坐的區域,有一位大佬低聲評價說,“他的辯護技巧不算多高,但是很會帶動情緒。這讓他在某些領域幾乎有點戰無不勝的意思,這次的案子找他就很合適,因為有情緒可以煽。要是剛開始就被他抓住節奏,後麵會很麻煩。剛才辯護律師把他煽出來的火潑小了,我敢打賭,他下一輪還會再來一波。”

果不其然,岡特走了一條欲揚先抑的路。

他先放了幾個無關痛癢的證據,這幾個證據有個共同特點邊緣化,不能直接說明被告人對受害者實施了侵害,但又確實無可反駁。

於是證據放出之後,每到辯護律師發言的時候,迪恩好歹還扯兩句,顧晏這種不廢話的人總是扔出一句“我沒有問題”就過去了。

這種詢問節奏會給人灌輸一種意識控方這邊的證據非常硬,底氣非常足。你看,從開場到現在,好幾輪證據擺下來,辯護律師都無話可說。

於是聽審席又有了嗡嗡的議論。

就連迪恩都忍不住看了顧晏好幾眼,說不上是更想謝謝他讓出舞台給自己發揮,還是更想懇求他開一開金口。

不然節奏都被控方帶完了,他們還辯個屁。

岡特一看時機差不多了,趁熱甩出一段視頻來。

這段視頻拍攝的時間很早,顯示為10月12號晚上9點,拍攝地點是赫蘭星北半球翡翠山穀西側,焦點是那裏的廢舊倉庫。

這是搖頭翁案其中一個現場,這個倉庫裏的受害者一共有23位,9月中下旬陸續被抓來關在那裏。

他們出事算早的,但因為地點太過偏僻,成了最晚被發現的,隔了將近一個月才被成功解救。

這段視頻就是警署拍攝的解救過程。

不論是辯護席上的顧晏,還是聽審席上的燕綏之,都看過完整的視頻內容。

那些老人被人從籠子裏放出來的時候,表情茫然得讓人心疼,好像身處黑暗太久以至於不知道發生了什麽。

他們不知道來的人是好是壞,隻是本能地往後縮,毫無章法地四處躲,甚至還有推搡和踢打救援人員的舉動。

好不容易把他們放上擔架,他們又忽地安靜下來,將自己蜷縮成一小團,胳膊抱著頭。這可能是他們唯一能保護自己的姿勢。

當初看這段視頻的時候,燕綏之和顧晏都很不好受,相信任何一個看到視頻的人都會有同樣的心情。

岡特選擇此時此刻在法庭上放這段視頻,目的是什麽,顯而易見。

正如那位一級律師所說,他非常擅長,也非常喜歡煽動情緒。

但同時,他這個舉動又有一點冒險。

因為這段視頻的證明力有點弱。也就是說,它並不算什麽案件證據,不能證明被告人某個舉動的真實性,而是一段非常直白的事後實錄。

岡特之所以要放這段視頻,就是咬準了顧晏不會阻止。

他知道顧晏在一級律師的公示名單上,並且最近正被一些亂糟糟的報道纏身。說白了,顧晏現在急需證明的不是自己的辯護能力,而是拉高公眾好感度。

所以岡特篤定,在這場庭審上,顧晏不會做出什麽違逆民眾情緒的事。

這麽順應大眾心理傾向的視頻,顧晏會阻止他放嗎?

不可能的。

也許在之後的交叉詢問上,顧晏會努力找回場子,但在這輪,他隻能悶聲咽下去,絕不會明著反駁什麽。

岡特心裏想。

視頻在全息大屏幕上投放出來,岡特等了幾秒。

等搖晃的鏡頭穩定下來,聲音變得清晰,老人的哀歎和嗚咽足以讓人聽見,岡特這才張口要介紹。

誰知他還沒來得及說出一個字,辯護席上,顧晏忽然抬手示意了一下。

法官看過去。

顧晏冷靜地說:“視頻情緒性內容遠大於證據性內容,申請陪審團全體回避。”

岡特:“……”

操。

法官頓了一下,點點頭,“請陪審團暫時離席。”

陪審團所有人按照規定依次離開,從側門進了回避的屋子。

直到決定審判的陪審席空空如也,不會有人被這段視頻帶偏情緒影響判斷,被暫停的視頻這才得以繼續播放。

一段視頻加速播完,法官沉吟片刻,衝顧晏說:“不得不承認,你說的沒錯。”

於是視頻被撤下,陪審團重新被請回席位,什麽也沒看著。

岡特律師一口血憋滿了胸腔。

他默默把這口血咕咚咽回,請上來一位專家證人。

這是一位現場痕檢專家。

“奧斯戈洛。”岡特看向他。

戈洛點頭:“是我。”

“翡翠山穀西側這個倉庫,也就是本案7號現場的痕檢是你做的對嗎?”

“對。事實上方案所有現場的初次痕檢都是我在做。”戈洛說完又很謹慎地補充了一句,“後續補充的那些不在我這裏。”

“好的。”岡特說,“就你所看到的那些,可以給我們簡單描述一下那些現場嗎?”

戈洛:“陰暗,潮濕,空氣流通不暢,任何人被關押在其中,超過一定的時限都容易發瘋。當然我並不是指本案受害者的精神問題是由環境所致。”

岡特鼓勵地說:“我們明白,請繼續。”

“那種環境下,真菌活性極高,傷口容易感染。當然,好事是犯罪者的痕跡也容易保留。所有現場中,屬於一號被告人弗雷德賈的痕跡一共有7處,屬於二號被告人賀拉斯季的痕跡一共有……115處。”

法庭眾人:“……”

就連法官的臉都有點癱。

迪恩律師忍不住朝顧晏看了一眼,心說還好我的當事人不是這位。

顧晏卻隻是垂眸看了一眼資料,毫無波瀾。

岡特再度把控著節奏,等庭上所有人消化完這個數字,才繼續問道:“那些痕跡是什麽樣的,能否形容一下?”

“多數是足跡,另有少量纖維及皮膚組織,還有一處血跡。”戈洛說:“7號現場留下的最多,可以根據足跡基本還原被告人當時的狀態和行為。”

岡特律師配合地在全息屏幕上放出7號現場足跡還原圖。

戈洛點頭說:“謝謝。這是我們根據現場足跡做出來的被告人行為軌跡。可以看到,被告人幾乎繞遍了7號現場的所有籠子。那種狀態就像……在欣賞觀摩受害者一樣。”

這種帶有主觀猜測的話,辯護律師是可以提出反對的。但是不論是控方律師還是痕檢專家本人,都很熟悉這種規則,所以他們很懂得把握分寸,說完這句立刻收口。

不給人提反對的機會。

迪恩律師臉色有點臭,不過很快就恢複正常了。

因為詢問權到了他手裏。

迪恩目的非常明確,打定主意要把所有問題盡可能推到賀拉斯季身上。

他對戈洛說:“我的問題不多,隻有兩個。”

戈洛點點頭:“你問。”

“你在現場發現的纖維、皮膚組織以及血跡屬於誰?”

戈洛說:“賀拉斯季。”

迪恩:“那麽,7號現場那個囂張的令人發指的足跡複原圖,我是指繞著籠子的那個,屬於誰?”

戈洛說:“賀拉斯季。”

迪恩挑起眉,點頭說:“我的問題問完了,謝謝。”

說完他便坐下了。

法官看向顧晏:“你可以開始詢問了。”

顧晏翻了一頁資料,而後抬起頭,對戈洛說:“我的問題也不多。”

戈洛愣了一下,似乎沒有想到顧晏會這麽說。他都已經準備好迎接一大波問題了。

“關於我的當事人在現場留下的足跡,有時間判斷麽?”

戈洛點頭:“可以確定是案發當天留下的,因為那個時間段裏,7號現場所在的地區正在下雨,留下的痕跡是不一樣的。”

顧晏點了點頭,“可以精確到幾點幾分麽?”

戈洛剛要張口,顧晏又補充了一句:“單純以足跡而言。”

戈洛默默把嘴閉上,想了想說:“可以限定在下雨那段時間裏,精確不到分秒。”

顧晏把痕檢資料投到全息屏上,讓所有人能看見,接著劃出其中一行,說:“痕檢結果顯示,我的當事人留在7號現場的皮膚組織以及血跡,是因為籠內受害者意識不清的情況下突然發起攻擊留下的。我的描述準確麽?”

戈洛點頭:“差不多。”

“那麽,我是不是可以這樣認為”顧晏的聲音冷淡而理性:“7號現場所留下的痕跡證據,隻能證實一件事,那就是受害者已經受到侵害,精神出現損傷後的某一個時刻,我的當事人賀拉斯季先生身處現場。”

沒等戈洛應答,岡特律師就憋不住起身說道:“還有其他證據證實賀拉斯季之前就在場。”

顧晏瞥了他一眼,“其他證據另說,不急。我隻需要戈洛先生就我剛才這句話給一個回答,是或不是。”

這話就是變相表達:請你閉嘴。

岡特臉色不太好看,但迫於法官的目光,又不得不先坐下。

戈洛沉默了片刻,衝顧晏點頭說:“是,單從這一個證據來看,可以這樣認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