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第八章 出人預料的推理(1)
第二天上午八點半,洪鈞第三次來到法院。楚衛華已經把鄭建國案的卷宗取來了。他把案卷交給洪鈞,並讓洪鈞到他的辦公室去——正好,他們辦公室的人都有事出去了,洪鈞可以安安靜靜地閱卷。
從形式上看,這是一份整理得相當規範的案卷。其內容包括檢察院的起訴書、訊問被告人的筆錄、詢問證人的筆錄、現場勘查筆錄並附有現場照片、屍體檢驗報告、血型檢驗報告、法院開庭筆錄、法院判決書底稿、法院刑事判決書,以及一些程序性文書,如案犯提押票、起訴書送達證和送達筆錄、辯護委托書、法院宣判筆錄等。
由於案卷不厚,洪鈞用了不到一個小時的時間就把內容瀏覽了一遍。然後,他又回過頭來研究那些重點部分。由於法院不提供複印服務,他隻能一邊查閱一邊摘抄。首先,他仔細查閱了現場勘查筆錄和現場照片,包括現場方位照片、現場全貌照片、現場中心照片和現場上的屍體、刀子、蘋果的細目照片。由於他已經去過濱北農場那間老屋,所以對照片上的現場並不感到陌生。他感覺,現場勘查筆錄的語言描述比較客觀,現場照片也比較清晰。李紅梅的屍體就在他坐過的那鋪炕的炕頭上。她的頭衝南,躺在已經鋪開的褥子上,上身穿著毛衣,褲子脫下一邊,堆在右腿的小腿部位。她的身邊有枕頭和棉被,顯得很亂。靠近炕梢的地方有一個炕桌,上麵有一個削了一半皮的蘋果和一把水果刀。
接下來,洪鈞又查閱了屍體檢驗報告和血型檢驗報告。屍體檢驗報告說,死者**膜有陳舊性破裂痕,**內有**,死者手上及其他部位均無明顯傷痕。根據死者麵色青紫和眼結合膜有出血點等屍表征象,法醫給出的死亡原因是窒息死亡,死亡時間為1984年4月17日晚8時至12時。血型檢驗報告說,死者為O型血,鄭建國為A型血,水果刀上的血跡和死者**內**的血型均為A型。洪鈞沒有發現上述證據中存在什麽值得置疑的問題。
洪鈞把案卷翻到訊問筆錄部分,這裏有三份公安人員訊問鄭建國的筆錄。每份筆錄上都有鄭建國的閱讀聲明“以上材料我看過記的對”和他的簽名,而且每頁記錄紙上都按有鄭建國的手印。筆錄的內容摘要如下:
第1次訊問記錄:
問:你叫什麽名?
:鄭建國。
?你因為什麽被帶到公安局的?
:因為**殺人。
?你在什麽地方**殺人了?
:在濱北農場家屬區李紅梅的家中。
?你怎麽**殺人的?
:我記不清了。
?4月17日晚上你去了李紅梅家?
:去了。
?你和她發生了性關係?
:是的。
?她有沒有反抗?
:她開始不同意。
?你有沒有用枕頭捂她的嘴?
:記不清了。
……
第2次訊問記錄:
問:你對你的問題想的怎麽樣了?
:我該說的都說了。
?你有沒有**殺人?
:沒有。
?你手指上的傷口是怎麽回事?
:頭天在家切菜,不小心弄破了。
?政策教育,坦白從寬,抗拒從嚴……你明白了嗎?
:我明白。
?你愛不愛李紅梅?
:我愛她。
?你們分手後,你是不是很痛苦?
:是很痛苦。
?你和李紅梅有沒有發生過性關係?
:沒有。
?你再仔細想想。
:我想跟她發生關係,可確實沒有過。
?政策教育,你要實事求是,要爭取好的態度。
?你和李紅梅有沒有發生過性關係?
: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