謙益很快將此案審理完結。
馬氏不服,抗議道:“大人,縱然如此,可也沒有證據說明那些田產就是沈家的?”馬氏將錦春爹娘留下的地契一股腦都燒了。錦春贏的可是沒憑沒據。
謙益就道:“你若主張,舉證就是。若不能自證,地契當歸原告所有。”
“大人,可是錦春也同樣沒有地契在手,她又如何自證?”
“沈家的地契本府有登記備冊。伺墨,你且將那冊子拿過來。”謙益囑咐。
馬氏一聽,兩腿即刻癱軟。怎麽將這個給忘了呢?看著那冊子裏白紙黑字的名字,馬氏辯白不過,隻得低頭畫押簽字,承認那五十畝的田產和當街的兩間店鋪是沈家的。
其實,馬氏手裏還拿了錦春父親的白銀一千兩,隻是這樣一千兩她扛死了也不說。紫蘇年幼,對這筆銀子也並不知道。如今或者一千兩早給馬氏修繕屋子吃吃喝喝地胡花光了。
按這陳朝的律法,若父母雙亡,在室女可繼承父母七成的遺產。其餘那三成,折成銀兩,捐贈給國庫。因此,經謙益斷案後,錦春到手拿了全部田產和一間店鋪。
錦春拿了文書,歎了口氣,心裏方覺得安定。她又給謙益磕了頭,口道:“謝青天大老爺。”能拿回父母的遺產,錦春心裏非常感激知府大人。
那馬氏簽了字,心裏方又失魂落魄。如此……可不什麽都沒了麽?當初哄騙錦春的父母,可不就為的將這些擼到手麽?
“錦春,這下你得意了?想我也辛苦養育了你十年,就落得這個下場?”馬氏要嚎叫,“大人,總得給民婦一個說法!”
嗬嗬……不錯,自己是五歲就被馬氏收養的。但從第一天開始,她就給馬氏做活,她五歲就學會了洗衣劈柴,六歲就會做飯,七歲能磨豆腐,八歲能織布,九歲已能將屋子裏外收拾的停停當當,十歲已經去菜園挑水種菜。
可以說,這十年裏頭,錦春未有一天休息過。所幸,這勞苦的日子,她一場大病也沒生,小病更是沒有。若真得了什麽病,隻怕由輕轉重,已經見閻王去了!
“錦春,你倒是說話呀。當著知府大人的麵,咱們就講講良心!”馬氏不甘心什麽都沒了,她一拍胸脯,披頭散發的,將市井潑婦的形容盡數露了出來。
那謙益見狀,更是皺了眉。
“沈錦春,你可有辯解?”謙益問。
錦春聽了,起先並不說話。默然了片刻,她將手掌攤開。手心裏,是觸目驚心的十個繭印。這雙手,若是生在鄉間的一個上了些年紀的農婦身上,並不令人多詫異。但這雙手的主人,還是一個豆蔻年華的十五少女,這不免就令人同情歎息了!
到底這十年裏,她受了多少苦?她掌心的繭子,謙益也看見了。這繭印足以說明一切。
馬氏見狀,骨碌著眼珠子就道:“錦春,你這樣打算嚇唬誰呢?家裏頭也有兩個下人,咱們又在街麵上,吃穿隻管拿銀子去買,一天到晚的,哪有那些個活計要做?你莫不是打算來告狀,所以臨時狠劈了下柴?”
錦春聽了這話,心裏就苦笑。不過,她既然得知府大人做主,拿到了父母的家產,也就不想和馬氏計較了。
“舅母……”錦春走上前,平靜地馬氏道,“從此我就自立門戶去了。你走你的陽關道,我走我的獨木橋。咱們井水不犯河水。”
馬氏聽了這話,便將臉兒轉過去,看也不看錦春。
“退堂……”謙益見審訊已完畢,便再拍了下驚堂木。此案順利,幫孤女主持了公道,謙益心裏大爽。
“威武……”堂中差役喝著喏,拿著水火棍也就魚貫出了大堂。
謙益從公案旁走下,來到錦春麵前,點頭道:“沈姑娘,你可以走了。拿著這些契據,好生過日子去。”
錦春聽了,更是涕零。
她作了個揖,又道了萬福,方退下了。
“大人,民婦撫養了她十年,難道竟落個什麽都沒的下場?這讓好人心灰了,可叫天下人怎麽敢行好事?”馬氏口齒厲害,還是不依不饒。
謙益聽了,就冷冷道:“你若不服本官的判決,但可上訴。”說罷就從大堂後頭走了。
看著謙益的背影,馬氏更恨得咬牙。她將地上的碎銀撿了起來,一點一點地放進包袱裏,懷恨回了家裏。
到了家,馬氏將包袱往桌上一扔,拉著嬌棠就嚎啕大哭了起來。“我的兒,從此以後咱們就是窮人了!那錦春竟是個狠角色,這不聲不響的,將地契又帶走了。我終究是忽視她了,到底這會咬人的狗都不叫嚷的!”
嬌棠聽了,就罵道:“娘,你別難過。明天,我就找幾個地痞收拾收拾她!我不信了,她不過一個十五的丫頭,這單著過,如何能自立門戶?”
雖如此說,但嬌棠還是忍不住問:“娘啊,那你手裏還剩多少錢了?”這要真是過苦日子了,她可頭一個不幹。
“別擔心。到底還有一些,不過,以後田租是收不上了,也隻有靠放貸過活了。這日子自然不能和以前比。”除了放貸,馬氏並不會別的營生。
“娘,多早晚我再問她將地契要回來。”嬌棠惡狠狠的。
“我的兒,這是知府大人判下的,你倒是要比知府狠才使得呀?”馬氏就是欣賞女兒身上的狠勁,就和自己年輕時一個樣。
這人善被人欺,馬善被人騎的,人生一世,不狠不惡怎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