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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文化運動:共產黨人傳播先進文化首戰告捷

辛亥革命將專製君主從金鑾寶殿推翻,政權卻落入袁世凱手中。革命黨人為挽救辛亥革命的成果不懈苦鬥,“二次革命”、“護國運動”均無成效,“護法運動”又為西南軍閥作了嫁衣裳。

打倒一個昏聵的皇朝,卻換來一個黑暗的民國。先進的中國人認識到,僅有政治製度層麵的變革還不夠,文化的覺醒、思想的啟蒙,是民族振興的關鍵。由此發端,新文化運動勃然而興。在教育家蔡元培“循思想自由原則,取兼容並包主義”的辦學方針下,北京大學成為新文化運動的一個策源地。1915年9月,陳獨秀(1879-1942年)在上海創辦《青年》雜誌,從第二卷開始改為《新青年》,1916年遷至北京出版。它的問世,標誌著新文化運動的崛起。

《新青年》以尖銳、潑辣的思想和自由、生動的文風引起社會的關注和巨大反響,也招致衛道士的仇視和圍攻。什麽破壞孔教、破壞禮法、破壞國粹、破壞貞節等等罪名傾瀉而來。《新青年》毫不退縮,陳獨秀在《“新青年”罪案之答辯書》中讚頌“德先生”——民主(Democracy)、“賽先生”——科學(Science),這正是新文化運動兩大主題。用民主取代專製,用科學掃蕩迷信,新文化運動在眾多的領域掀起了思想解放的浪濤。

新文化戰士的鋒芒直接指向戕害人們精神的綱常名教。魯迅(1881-1936年)在《狂人日記》中借“狂人”之口,道出驚世駭俗之言:

我翻開曆史一查,這曆史沒有年代,歪歪斜斜的每葉上都寫著“仁義道德”幾個字。我橫豎睡不著,仔細看了半夜,才從字縫裏看出字來,滿本都寫著兩個字是“吃人”。

吳虞(1872-1949年)也與魯迅呼應,他在《新青年》上發表《吃人與禮教》、《家族製度與專製主義之根據論》等文,猛烈抨擊禮教“吃人”本性,指出孔教所維護的家庭製度以及依附其中的忠、孝倫理,為專製主義統治提供了基礎,“孝的觀念把中國變成了一個製造順民的大工廠”。

新文化運動對孔子及其學說的批判,其意義不限於對一個曆史人物或一派學術思想的褒貶臧否。“餘之掊擊孔子,非掊擊孔子之本身,乃掊擊孔子為曆代君主所雕塑之偶像的權威也;非掊擊孔子,乃掊擊專製政治之靈魂也”。李大釗的話,簡明地概括了“打倒孔家店”的政治動因與文化內涵。“打倒孔家店”,實質上是對統治中國幾千年的意識形態、思想體係、文化傳統的揚棄與厘清。這場掃蕩權威、破除偶像的文化革命,為後來思想文化的多元化創造了條件。

新文化先鋒們批判傳統的精神動力和思想武器,很大程度來自新式教育和與西方文明的接觸,其中西方近代文化的啟蒙主義理念起了重大作用,民主和科學這兩麵旗幟,就帶有鮮明的理性主義色彩,是啟蒙價值普世化的一種表現,所以此一文化運動又間或被稱為“中國的文藝複興”。雖然隨著時代的發展,日漸顯出這場民族覺醒、思想解放運動偏誤性的一麵,如強調文化的變異性,忽略文化的遺傳性;強調文化的世界性,忽略文化的民族性等等,但是其推動曆史進步的功績仍彪炳於世,它是中國現代化過程中的一座裏程碑。

1919年5月4日,在北京爆發了抵製賣國條約、抗議屈辱外交的學生遊行示威,並迅速發展成為全國性的愛國運動,史稱“五四運動”。以此為契機,進步青年們批判舊傳統、建設新中國的熱望得到總爆發,將這場新文化運動推到**。

李大釗等新文化運動健將後來都成為中共早期的重要領導人,新文化運動是共產黨人始終代表先進文化前進方向的鐵證。

(資料來源:《中國文化發展軌跡》馮天瑜 楊華,上海人民出版社。)

“三個麵向”背後的故事

1983年9月9日,北京景山學校校園內一派歡慶氣氛,因為,在這一天,鄧小平的題詞“教育要麵向現代化,麵向世界,麵向未來”傳到了該校。

北京景山學校是中共中央宣傳部在1960年創辦的一所用來進行教學改革實驗的學校,學校根據毛澤東、劉少奇、周恩來、鄧小平等同誌有關教育改革的意見,進行了綜合改革的實驗,取得了顯著成效。但在“**”期間,景山學校卻被誣為“複辟資本主義的黑樣板”,該校師生被套上了沉重的精神枷鎖。

1977年,鄧小平重新出來工作後,親自抓科技和教育。景山學校的同誌向他匯報過工作,他要秘書回信,鼓勵景山學校把教改實驗搞好,在幾次接見外賓時,也多次提到景山學校的教改實驗。

1977年底,景山學校成為教育部20所重點學校之一。到1983年,景山學校基本恢複了“**”前的各單項教改實驗,進入了全麵改革中小學教育的新階段。在新的曆史時期,如何進一步搞好教育工作?中小學整體改革如何進行?應確立怎樣的辦學方向?景山學校約領導和教師想到了鄧小平。於是在1983年9月7日,景山學校給鄧小平寫了一封信。信中匯報了學校的教育改革情況和麵臨的難題,請鄧小平為他們的工作作些指示。鄧小平在第二天就揮筆題寫了“教育要麵向現代化,麵向世界,麵向未來”16個蒼勁有力的大字。

“三個麵向”的題詞9月9日傳到了景山學校。9月23日在《人民日報》上公開發表,接著全國各主要報刊都作了登載。“三個麵向”的精神很快得到了廣泛傳播,成為我國新時期教育工作的重要指導方針。

(資料來源:《鄧小平的智慧》曹應旺,中共中央黨校出版社。)

中國的立法程序與中國社會主義法的淵源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製定法律的程序。主要包括以下階段:①法律議案的提出。法律議案是由有立法提案權的國家機關或人員依照法律規定向製定法律機關提出的關於法律製定、修改或廢除的提案或建議。在我國,根據憲法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組織法的規定,享有立法提案權的機關和人員有: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的組成人員:全國人大主席團和全國人大常委會;全國人大的各專門委員會;國務院;中央軍事委員會;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檢察院。②法律草案的審議和討論。法律草案列入立法機關會議議程後,立法機關需要對法律草案正式進行審議和討論。我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討論法律草案的基本形式是小組會,另外還有代表團會議、主席團會議和全體會議。③法律的通過。在我國,憲法的修改,需要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全體代表的2/3以上的多數通過;法律的通過,需要全國人大代表大會全體代表的過半數的讚成。④法律的公布。法律隻有在按照一定程序和方式公布以後,才能具有法律效力。在我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通過的法律,要由國家主席予以公布。我國的立法程序體現了人民當家作主的真正民主的本質,一切都從能真正反映人民的利益和意誌出發。

中國現行法律規範的創製方式和外部表現形式。我國社會主義法律規範主要以規範性文件為其形式,即以國家機關在其權限內按照法定程序製定和頒布的含有一定的具有普遍約束力的行為

規則的文件予以表現。由於製定規範性文件的國家機關不同,文件的名稱和效力也不同。總的來說,在同級國家機關間,權力機關製定的規範性文件,效力高於其他國家機關:在上下級機關之間,上級製定的規範性文件優於下級國家機關的。我國社會主義法的淵源主要包括以下形式:①憲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國家的根本大法,是其他一切法律的立法依據。憲法的修改,必須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或1/5以上的全國人大代表提議。並由全國人大以全體代表2/3以上的多數通過。②法律,可分為基本法律和基本法律以外的法律這兩類。基本法律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製定,如刑法、民法、訴訟法等;基本法律以外的法律由全國人大常委會製定,如商標法、文物保護法、律師務例等。③國務院的行政法規和其他規範性文件。行政法規由國務院製定,是國務院進行最高行政管理活動的規範性文件。國務院各部、委員會、辦公廳發布的規定、辦法、實施細則、規劃統稱部門規章,也是法律規範的表現形式。④地方性法規。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製定。它須報全國人大常委會備案,不能同憲法、法律相抵觸,隻限於本地區使用。省、自治區、直轄市的人民政府製定的規定、辦法、實施細則、規則統稱地方人民政府規章。也是法律規範的表現形之一。⑤自治條例、單行條例,由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會製定。自治區的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報全國人大常委會批準後生效。自治州、自治縣的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報省、省治區人大常委會批準後生效。⑥國際條約。我國與外國簽訂的具有規範性內容的國際條約,以及我國宣布承認或參加的一些已經存在的國際條約,是我國法律規範的表現形式之一。

(資料來源:《精神文明大典》郭建模 王智均,華夏出版社。)

偽科學的社會根源

偽科學認識論是主觀主義的。它的迷幻的外殼易對初入門者和好奇者發生影響;它往往含有一個無需遵循的無規律的不變的信仰;它的知識往往包含不能檢驗甚至虛假的假設,而這種假設與基本知識相衝突;它沒有首尾一致的理論解釋;它沒有新發展出來的知識內容,且與鄰近的研究領域沒有任何借用和重疊;它的知識背景是粗糙的或虛構的,它不包含或僅僅罕見地包含數學和邏輯。這些標準正適用於用來檢驗當前中國大地上出現的種種偽科學現象。

偽科學的社會根源又何在?從中國目前的現實來看,至少涉及到以下幾點:

①某些新聞從業人員自身的科學素養欠缺、低下。由於我們生活在一個大眾媒介起著巨大作用的社會中,媒介從業者本身的科學素質對社會起很大的正負麵影響。媒介是一把雙刃劍,它既能弘揚科學精神,也會造成現代迷信。一些原本危害不大、影響較小的偽科學表現,正是通過新聞媒介的刻意宣傳而迅速擴散到全國,乃至全世界的。

②社會性的、各階層的急功近利傾向。由於中國在近三百年,尤其是近一百年來落後於西方,屢遭欺壓,使得無論從領導階層、知識階層到一般大眾都對迅速能解決問題的“奇方妙法”有著尋找“靈丹妙藥”般的渴望,這無形中給許多偽科學創造了機會。再加上普通百姓識別偽科學的能力低下,使得偽科學趁勢而行。曆史上皇帝求長生不老之藥,“方士”則趨之若鶩。當然,當皇帝一命鳴呼之際,“方士”早已逃之夭夭。提高全民族,尤其是領導層的科學素質是件刻不容緩的事。

③政治幹擾科學研究。有關科學問題的裁奪往往並非是由科學家共同體做出的,而是憑領導意願而做的。許多偽科學也假借曾得到上級領導的支持而大肆活動。這表明在科學問題的裁奪上,不應該由政治家,而應由科學家共同體來解決,也就是說,讓科學權威發揮應有的作用。

④科學家自身的綜合才能低下與科學道德的受侵狀態。轉型時期中國的道德標準正在迅速改變之中。由於前些年的教育在很大程度上忽視了個人修養的重要性,導致目前在科學界各種毫無道德可言的事屢屢曝光,這給中國科學今後的發展敲響了警鍾。片麵強調專業教育的結果是培養了大量如馬爾庫塞所說的單向度的人,這十分有害於從整體上提高中國的科學水準。

(資料來源:《科技發展與文化背景》方在慶,湖北教育出版社,本書有刪改,標題為編者所加。)

毛澤東辯證法思想的古代淵源

《老子》是一部以政治為中心的哲理著作,也牽涉個人立身處世的準則。但書中把兩者和自然性的宇宙本質——“道”聯係起來,所以“形而上”的特征很強。在政治方麵,《老子》主張“虛靜無力”,即反對以人為的手段——包括種種文化禮儀——幹涉社會生活,尊重生活的“自然”狀態;關於人生態度,《老子》也主虛靜、退讓、柔弱,但這並不像後人所理解的那樣消極,因為《老子》所推重的“陰柔”,實是一種長久之道和致勝之道。《老子》是先秦道家的基本典籍。

毛澤東在學生時代就讀過《老子》。據他的同學蕭子升在《我和毛澤東的一段曲折經曆》中回憶說,他與毛澤東在“遊學”過程中與拜訪的劉翰林和山寺方丈都談及了孔子和老子,可見毛澤東早年對老子就很熟悉。在他的讀書筆記《講堂錄》中便記有“《老子》:天下莫柔弱於水,而攻堅強者莫之能勝”。在讀泡爾生的《倫理學原理》時,毛澤東批注道:“是故老、莊絕聖棄智,老死不相往來之社會,徒為理想之社會而已。”這樣一種主張,和青年毛澤東立誌改造社會、學習西方的文明,強調人的主觀意誌的積極力量的主張顯然相差較遠。

建國以後,毛澤東還常讀《老子》一書,他在外出時,曾指名帶上《老子》。毛澤東最感興趣的是其中的辯證法。春秋戰國時代,社會,政局經常處於巨大變革之中,老子從“社記無常壽、君臣無常位”的現實中,認識到運動與變化是世界的永恒主題。這種變化的一個重要原因,是宇宙間萬物萬事都存在著相互矛盾的兩個對立麵。

1957年,毛澤東在題為《關於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的講話中說:

“我們必須學會全麵地看問題,不但要看到事物的正麵,也要看到它的反麵。在一定的條件下,壞的東西可以引出好的結果,好的東西也可以引出壞的結果。老子在二千多年以前就說過:‘禍兮福所倚,福兮禍所伏’。日本人打到中國,日本人叫勝利。中國大片土地被侵占,中國人叫失敗。但是在中國的失敗裏麵包含著勝利,在日本的勝利裏麵包含著失敗。曆史難道不是這樣證明了嗎?”

在這裏,毛澤東教導人們要全麵地看問題。所謂全麵地看問題,就是對一件事情不光要看到它有利的一麵,還要看到它不利的一麵,以增強危機感,保持頭腦清醒。同樣,既要看到不利的一麵,也要看到有利的一麵,以增強信心,鼓舞鬥誌。毛澤東在這裏引用老子的“禍兮福所倚,福兮禍所伏”的話,來證明這一點。毛澤東發表這個講話時,國內曾發生過一部分群眾鬧事,國際上也發生了匈牙利事件。這兩件事都不是好事,但毛澤東卻認為壞事可以變成好事。

1936年12月,毛澤東在《中國革命戰爭的戰略問題》中,在談到戰略退卻時寫道:

“關於喪失土地的問

題,常有這樣的情形,就是隻有喪失才能不喪失,這是‘將欲取之必先予之’的原則。如果我們喪失的是土地,而取得的戰勝敵人,加恢複土地,再擴大土地,還是賺錢生意的。

這裏,毛澤東就是運用了老子“將欲取之,必先予之”的策略。喪失是為了取得,退卻是為了前進,毛澤東對老子辯證法的運用已臻於化境。

1945年,毛澤東在為“七大”作總結時談到麵臨的困難和應付的方針,說:“我曾經同國民黨的聯絡參謀講過,我們的原則是三條,第一條不打第一槍。《老子》上講‘不為天下先’我們不先發製人,而是後發製人。”這裏的意思也就是先棄後取、先退後進、先讓後爭,采取有理、有利、有節的鬥爭策略。實踐證明這個戰略決策是非常富有遠見的。

1964年8月,毛澤東在一次談話中說:“我看老子比較老實,他說“將欲取之,必先予之’要打倒你,先把你抬起來,搞陰謀,寫在了書上。當然,陰謀也是智謀。

1949年8月,毛澤東在《別了,司徒雷登》一文中,針對當時美國企圖對剛誕生的新中國搞封鎖,義正辭嚴地說:

“多一點困難怕什麽。封鎖吧,封鎖十年八年,中國的一切間題都解決了。中國人死都不怕,還怕困難嗎?老子說過,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懼之’,而且實行叫我們死。……在過去三年內,殺死了數百萬中國人,現在這種情況已近尾聲了,他們打了敗仗了,不是他們殺過來而是我們殺過去了,他們快要完蛋了。留給我們多少一點困難,但是比起過去三年來已經鬆了一口氣了。過去三年一關也闖過了,難道不能克服現在這點困難嗎?”

說明矛盾著的事物的兩端是可以轉化的,不利的一麵也可以經過努力,促進它轉化為有利的一麵。

毛澤東在1949年3月《黨委會的工作方法談》一文中,引用老子的話說明互通情報的重要:“互通情報。就是說,黨委各委員之間要把彼此知道的情況互相通知,互相交流。這對於取得共同的語言是很重要的。有些人不是這樣做,而是像老子說的‘雞犬之聲相聞,老死不相往來’,結果彼此之間就缺乏共同的語言”。

(資料來源:《毛澤東的智源》成林,海南出版社,標題為編者所加。)

鄧小平提出“要利用外國智力”

當代科學技術的一個突出特點就是門類繁多,發展速度加快,據有關資料統計表明,全世界每年大約有100萬項技術可供利用,國際間的科技交流已成為一種十分普遍的現象。當代技術發展的另一個特點是組合性技術在技術發展過程中的作用日益增加,許多技術都是在轉移後由引進方創新的。

鄧小平針對當代科技發展的上述特點,站在我們國家和民族發展的高度,指出:“科學技術是人類共同創造的財富。任何一個民族,一個國家,都需要學習別的民族、別的國家的長處,學習人家的先進科學技術。”“學習先進,才有可能趕超先進。”

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從建設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這一總的要求出發,黨中央提出了對內搞活、對外開放的政策,加快改革開放的步伐,推動經濟建設。我國科學技術落後、科技人員不足的困難十分突出,因此,在充分利用外資和引進先進技術的同時,應當有計劃地大膽地引進國外智力和人才。鄧小平於1983年7月指出“要利用外國智力”。

鄧小平“要利用外國智力”的主張,是在冷靜分析我國科技水平與世界發達國家的差距後提出的。他講,我國“科學技術水平從總體上看要比世界先進國家落後二三十年”,在教育水平上,同樣有不小的差距。新中國成立後,我們在科學、教育方麵獲得了很大的發展,但是,我們的社會生產力水平還得低,經濟基礎還比較薄弱,文化教育還很落後,“**”又對教育事業造成了嚴重破壞,教師隊伍受到嚴重的摧殘,不僅耽誤了一代人,而且使教育水平嚴重下降。特別是高等學校受到的破壞極為嚴重,教師業務被荒疏了,當新時期開始時,一時還難以適應教學和科研工作。高校的教學儀器、設備也遭到嚴重破壞。而我國現代化建設又尤其缺乏具備國際先進技術水平的各類專門人才,必須加快培養。在世界新技術革命蓬勃發展的形勢麵前,我們要發展教育,就要努力吸收和借鑒世界科學文化的優秀成果,為我所用,以便能逐步縮小同發達國家的差距,在國際競爭中取勝。

鄧小平“要利用外國智力”的主張,也是在對“獨立自主、自力更生”方針與對外開放、交流合作的相互關係進行辯證分析後提出的。“提高我國的科學技術水平,當然必須依靠我們自己努力,必須發展我們自己的創造,必須堅持獨立自主、自力更生的方針。但是,獨立自主不是閉關自守,自力更生不是盲目排外。”我們要自力更生,進行現代化建設,最根本的條件,就是我們自己要有一支宏大的人才隊伍。在獨立自主、自力更生的基礎上利用外國的智力,是培養我們的建設人才的一個途徑,這與自力更生並不矛盾。相反,盡快建立起我們自己的科技隊伍,將進一步增強我們自力更生的實力。而中國長期處於停滯和落後狀態的原因,誠如鄧小平所尖銳指出的:“一個重要因素是閉關自守。”鄧小平“要利用外國智力”的主張體現了實事求是的科學態度,也體現了巨大的勇氣和遠見卓識。

鄧小平還提出可以利用華僑、國外的力量幫助我們培養人才。他在1977年科學和教育工作座談會上講道,請外國著名學者來我國講學是一種很好的辦法。1984年他在視察廣東、福建等地回京後同幾位中央領導同誌談到吸引華僑到深圳投資辦大學時說:“華僑在那裏辦大學,由他們聘請國外水平高的教授,從國外購買教學設備,這樣可以給我們培養一批人才。”他在1977年還講到,“接受華裔學者回國是我們發展科學技術的一項具體措施,派人出國留學也是一項具體措施。”

在鄧小平主張的推動下,根據黨中央製定的改革開放的方針政策,我國教育界打破了對外封閉局麵,加強了國際交流,恢複和加強了派遣留學生工作,1979年12月原教育部和國務院科技幹部局聯合召開了全國留學人員工作會議,提出對於派遣留學人員,在確保質量的前提下,根據國家需要與可能,廣開渠道,力爭多派,後來,黨中央國務院又多次研究了留學生的工作,並相應地製定了有關文件、決定和條例,據統計,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共有21萬留學生(包括自費出國留學生)到世界100個國家和地區學習、進修。

對於出國留學的青年學生和科技人員,鄧小平熱誠歡迎他們學成歸來為祖國服務,他在不同場合多次講到要為留學人員回來工作創造條件,妥善解決他們的工作問題、工資和住房等生活問題。他說“我們的留學生有幾萬人,如何創造他們回來工作的條件,很重要。有些留學生,回來以後沒有工作條件,也沒有接納他們的機構,有些學科我們還沒有。可以搞個綜合的科研中心,他們回來後先到這個科研中心,然後再找對口的專業,攻一個方麵,總會有些人做出重大貢獻……否則,這些人不回來,實在可惜啊。”表現了他對科技人才的一貫重視和愛護。

(資料來源:《鄧小平的智慧》曹應旺,中共中央黨校出版社。)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