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厭之所以養成女裝癖的愛好,是受到他母親的影響。

他的媽媽從年輕時起,就格外注重保養、化妝和穿著,並且對他的教育方式與眾不同。用今時今日的話講,應該叫“去性別化”。

母親從不會對他強調:你是男子漢,所以不可以哭,不準掉眼淚。他是上了小學才第一次聽到“男兒有淚不輕彈”的說法,不過傷心了就要哭的習慣是改不過來了。

他小時候靠人的頭發長短區分性別,爸爸堅持給他剃短發的那天,他才知道自己是男生。但他依然很喜歡小女孩的粉色發箍和帶塑料糖果的頭繩,隻要他說想要,媽媽就會買給他。

高中時他買了兩瓶女士香水,一瓶送給媽媽,一瓶自己留著,被父親發現,還背著他和他母親商量,他是不是性取向有問題。

但丁厭很清楚,他是個徹頭徹尾的異性戀。

他的異裝癖並非源於他的心理性別認知是女性,他知道自己是男人,且對自己的男性身份認同度很高;作為男性的他,從小就喜歡女孩子且隻喜歡女孩,會嚐試女裝,僅僅是因為他在青春期時發現自己有這份天賦。

他淨身高177,體重55kg,骨架高挑纖細,肩寬適中,腰肢細韌單薄,肩頸的線條流麗柔和;再加之顱骨圓潤,臉龐窄小而五官端秀,皮膚好到讓無數女生嫉妒,是天生的衣架子和美麗麵孔。每次換上裙子戴好假發,他都會發自內心欣賞鏡子當中的自己;說句自戀的話,他最理想的異性形象其實女裝的自己。

而後來他又觀察到,比起標準的男人,女人更願意親近有女性特質的異性,女裝的他總是收到來自各種女孩沒有心理負擔的表白和讚美,這極大滿足了他的展示欲。於是這一癖好就日漸融入他的日常,演變為他生活的一部分。

他身上穿的綠色連衣裙是曲荷陪他一起買的那條,歐洲牌子,價格小貴;曲荷曾打趣這種碼數隻有平胸的人幹兒塞得下去,但又催促他快去試,他穿上絕對好看。

曲荷的品味眼光和他一致,這也是他們處得來的原因。果然,試衣效果好得出奇,店員連聲讚歎太完美了,誇他身材比模特還好。

裙子買回家後他一直沒機會穿,今天再穿上,已物是人非了。

不過那不影響他穿這身給旁人帶來的視覺享受。

在燈光暗曖、群魔亂舞的夜場,突然款款走入一個身高超過180cm的細高個美女,理所當然地會成為全場焦點,吸引所有男人的目光。

她的雙腿曲線細而柔美,收進裙擺的大腿飽滿圓潤,裙身的剪裁完美貼合了曼妙的腰肢,雪白細弱的腳腕那一點突起的踝骨猶如玉樹的根結,一對小腿恰似玉髓雕琢的藝術品被栽進精巧玲瓏的盒中——那是雙裸色漆皮的尖細高跟鞋,優美的拱形和標誌性的紅鞋底映襯出矜貴與優雅。

她輕盈地走到吧台邊坐下,坦然放鬆地點了一杯馬天尼。

丁厭早就習慣了被人看,他甚至是樂於被人看的,打扮得漂漂亮亮出門,不就是希望被人傾慕與喜愛麽。

所以他毫不避諱地揚著下巴,一杯接一杯地飲酒,他的喉結不明顯,露著脖子也不怕露餡兒;即使露了也沒關係,他又不打算用女裝身份騙人。

他希望把自己灌醉,所以喝得急,期間來搭訕敬酒的人都遭遇了冷待,難纏些的立在旁邊不肯走,差點惹他生氣。

這時一群熱熱鬧鬧的年輕人從門外湧入,丁厭懶得搭理那個想要他微信的豬頭男,別過頭瞟向別處,然後恰好與剛進門那群人對上視線——

他們人不多,六七個,都是下了班來解壓放鬆的白領。——為什麽丁厭知道呢,不是他有透視眼能看穿別人的職業,而是這群人就在他們同層樓的隔壁公司上班,每天和他低頭不見抬頭見!

我的媽呀。丁厭膽戰心驚地收回了視線,單手支著下巴,讓發絲垂落遮擋側臉,盡量不引起他們注意。

然而已經遲了,他方才不經意的那一瞥,在人群中引起了小小的**。

眼熟男A:“哇塞,吧台邊那個大美女剛朝我們這邊看了誒……”

眼熟男B:“老周,她是不是跟你拋媚眼來著?”

眼熟男周X:“屁,你們倆普信男小點聲兒,免得被人家聽見了討罵!”

眼熟男A:“咱們一會兒上去敬酒會不會被打啊?”

眼熟女C:“好家夥,你不是有女朋友嗎?我這就給她錄視頻揭發你的罪行!”

白癡白癡白癡……丁厭在心裏默念著,為什麽他會這麽倒黴,特地換了家店還能遇上熟人!

他化妝不是化得很濃的那種,因為他皮膚底子好,五官不必多加修飾也很秀氣柔麗,倘若真和熟人麵對麵相視,難保不會被認出。就算今天認不出,改天在公司一起上下電梯,也有極大概率被識破……

先不考慮會不會影響他的工作,光是辦公室那幫人的風言風語和背地裏嚼舌根的唾沫星子都能淹死他,真正的社會性死亡!

左邊有死纏爛打的油膩豬頭男,右邊有威脅到他暴露隱私的熟人,他咬著玻璃杯的杯沿,感覺自己被釘在椅子上騎虎難下。

“美女,我們和朋友在包間聚會,可以請你去喝一杯嗎?”一道還算悅耳的男聲響起。

丁厭抬起臉,左邊的豬頭不知何時換成了一個相貌周正的男人,舉著酒杯的手腕套著一隻價格不菲的帶鑽鸚鵡螺。

“可以嗎?”對方平視他的雙眼,翹起嘴角又問了一遍。

丁厭爽快地與其碰杯,將剩餘的酒一飲而盡,“可以。”

他才不要落荒而逃,他是來買醉的!灰溜溜躲回家也太丟人了!

“買單。”丁厭對吧台裏的酒保說。他正要拿起手機付錢,旁邊的人卻道:“小尹,記我們賬上。”

酒保比了個Ok的手勢,然後向丁厭笑了笑。

***

跟著這個豪爽慷慨的陌生男人走進包廂,丁厭落落大方地就坐。沙發一圈坐著的有男有女,他沒仔細看,他是來喝酒的,不是來交朋友的。

別人問他叫什麽,他一律回答自己叫Lily,今年21歲,是在校女大學生,業餘兼職模特。

他愛喝,周圍人自然殷勤地給他倒酒,並且對他表現出一種包含欣賞的曖昧態度。

都是男人,丁厭還能不知道這些人腦子裏是什麽思想?嗬嗬,下賤。

果不其然,當他喝到頭腦發暈,手擋住杯口不再要酒的時候,就有人開始不規矩地對他動手動腳,先是摟摟肩、捏捏他的手臂,然後再伸向他的並攏的大腿。

丁厭及時推開那隻手,輕車熟路地從男人懷抱裏脫身,晃晃悠悠地站起來,不料那人又將他拽回懷裏,按著他坐到自己的腿上,胳膊將他圈住。

這下丁厭是真有些生氣了,他不輕不重的一耳光扇到男人臉上,這聲音讓氣氛歡樂的包廂陷入短暫的寂靜。

他醉意濃重地笑著,手指將長發別到耳後,揪住衣領將被他打懵的人拉近,在其額頭印下一吻,“今天就算啦,我要回家了,下次見。”

細長的指尖靈活地像觸摸琴鍵般在空中彈動了兩下,“感謝今晚的款待,拜拜~”

離開包間,外麵吵鬧的音樂聲快把他的腦仁震碎,本就不清醒的思維大量酒精的灌溉下,泡發得猶如浸過水的海綿。

又菜又愛喝。是曲荷對他酒量的評價。

丁厭走了沒兩步,感覺自己踩在雲端,一抬腿就仿佛會陷落下去,渾身力氣如同被抽空。

好累,腿軟了,走不動路了。

看人全是重影,迷蒙的燈光構築出一個旋轉的世界。

他貼著冰涼的牆,眼見著要順著牆體滑下,卻有兩隻不知從何處遞來的手接住了他,“小心點。”

這是另一堵高大的帶體溫的牆,丁厭依戀地倚靠過去,軟綿綿的手肆意摸索著,肩膀、脖子、下巴、耳朵……鼻子好挺啊……

牆上怎麽還長了個人呢?

想到這點,丁厭笑出聲。原來人不是從媽媽肚子裏生出來的,是從牆上長出來的!喝醉後的世界真奇妙啊!他為自己的創世新發現開心得不得了,捧著人家的臉想親——

可是被冷漠地躲開了。

“你沒事吧?要不要打電話通知你的家人朋友來接你?”牆說話了,有點不耐煩。

“我沒有家人朋友……”丁厭埋著頭低聲啜泣道,“我女朋友不要我了,我失戀了嗚嗚……”

“Lily,Lily!”後麵有人追來喊他,“你都醉成這樣了,還怎麽一個人回家?還是讓我們開車送你。”

說著就要把他和牆撕開——

“不要!我不認識你!”丁厭大叫著,兩臂勾得愈發用力,死死纏著不撒手。

“不好意思,這是我們朋友,她喝多了,說胡話呢,讓我送她回去吧。”

“才不是!我根本不認識你們!”丁厭委屈道,“我也不叫Lily……我不跟你們走……”

接著好像是一場對話。丁厭沒聽清,他看見天上有魚在飛,還長出了天使那樣的大翅膀。

後來他被人帶出了夜店,淩晨的冷風吹得他的細頸一陣瑟縮,恢複片刻的清醒。他察覺自己的身體沒落地,小腿**在空中;肩膀不冷,因為裹著一件不知名的男士外套,味兒還挺香。

他昏沉沉地仰頭看,無論如何端詳,那都是一條紅鯉魚;輕薄的魚鰭溫柔地摟在他的腿彎和肩背,抱著他坐進一輛轎車後座。

溫暖的車內,他像隻易碎的人偶,被無微不至地輕放扶正靠著椅背。鯉魚問他:“你醒了,你還能說出你家的地址嗎?”

丁厭猜測自己的臉一定很紅,畢竟他熱到脫掉了披肩的外套。他好似不能自理的小嬰兒,歪歪扭扭地倒在對方身上,說:“可是、可是……我想去你家……”

我還沒有潛到池塘水底看過,像你這麽大的鯉魚精,絕對是住在龍宮裏吧!——怕唐突,丁厭沒敢說這句。

對方似乎不太歡迎訪客,歎了口氣,和司機說:“去酒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