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愛的Lily:

和你在一起的這一年,是我人生中最美好的一段回憶。但我們本質上是不同的兩類人,走到今天也是意料之內的結局。

我喜歡你的天真爛漫和赤誠,你擁有我最夢寐以求的家庭氛圍、成長經曆,以及性格。在即將離開之際,我仍要告訴你,我非常喜歡你,但我有自己的生活與夢想,它們正等待我去探索,所以希望你能給予理解。

請不要太難過,雖然我們分手了,但是未來依然是朋友。等到我到了英國會給你寄禮物的,麽麽!

你的前女友,曲荷。

***

丁厭讀完信,麻木地將信紙揉成團攥在手裏,桌上擺著一盒造型精致的紙杯蛋糕,共六個,奶油上點綴著小動物形狀的餅幹。

他抓起那隻小兔子的,塞進嘴裏大口嚼咽,奶霜沾到嘴角也顧不上。他邊吃,眼淚邊簌簌地滾落下來,一塊接一塊,很快便將六個一掃而光。

路過的同事看見,卻不敢問他發生了什麽。端著杯子快步走回了工位,與周圍人竊竊私語。

丁厭兩腮鼓脹,牙齒嚼得艱難,忽然胃裏一陣翻江倒海,他立刻捂著嘴跑去衛生間。

其實六個紙杯蛋糕對他來說不是誇張的分量,但吞咽得太快,食道和胃一時接受不了。

等把剛吃的東西吐了個幹淨,胃裏果然舒服多了,他站在洗手台麵前漱口洗臉,眼眶浸著黏膜充血的紅絲,全身血液仿佛集中到了頭部。

丁厭兩手掬著水龍頭源源不斷流出的溫水,埋下頭讓臉浸泡進去,急躁地搓洗麵部。

近旁的水聲使他忽略了身後走過的人,直到那兩人的談話聲回**在衛生間內:

“誒那個丁厭今天怎麽了?聽婷婷說他一個人哭得很慘。”

“前台Amy說是收到了女朋友送來的蛋糕和信?估計是要和他分手吧,哈哈。”

“啊?就為這?”

“對,他女朋友挺優秀的我記得,肯定是飛黃騰達了把他甩了吧。這種不上進的小白臉兒,活該。”

“你跟他有過節?”

“嘁,那小子不愛搭理人,每天專門和女人眉來眼去的,我看他不順眼很久了。”

提拉鏈的聲音窸窣響起。講話的兩人從便池走到洗手台邊,正聊得火熱,眼睛一瞥鏡子,差點沒嚇得跳起來。

“——哦喲!”

丁厭兩手撐著台麵,鏡子裏的他麵頰通紅,眼睛裏的水光和寒光混作一團,冷冰冰地瞧著隔壁麵色尷尬的兩人。

“丁厭……你、你也在哈……”

他用力地扯出兩張紙巾,擦幹掌心和指縫的水漬,輕飄飄丟進垃圾桶,拋給那兩人一道不太善意的目光,轉身離去。

午休時間,空**的樓梯間內。

電話接通,曲荷的聲音從聽筒躍出,“喂?收到我送你的蛋糕了嗎?”

“你真要跟我分手?”丁厭努力維持著平和的聲調問。

“是呀。”曲荷並不遮掩,直白道,“我是去讀PhD,得三四年呢,我也不想耽誤你,所以分手是最明智的決定。”

“我可以等你,或者我們結了婚你再去。”他拿手背蹭著鼻尖,因為焦慮而來回踱步。

“你等不了的,而且你也不想跟我結婚。”曲荷無情地戳破他的誓言,“丁厭,我們都是很貪玩、耐不住寂寞的人,我很喜歡和你一起玩,跟你談戀愛很快樂,但光是快樂不足以支撐起一個家庭。你要成熟一點,我們這樣分手是最好的結局。”

“可是我不想分。”他眼角熱騰騰,心髒仿佛被螃蟹鉗子揪緊。

曲荷:“如果我們嚐試異國戀,不出三個月還是會分手,到時候你會更難過。所以克服情緒,接受現實,好嗎?”

丁厭掛掉電話,手臂靠著牆,額頭抵住手背,將自己籠罩在陰影中,放肆地大哭了一場。

他和曲荷的故事開始於一年前兩人在酒吧相遇的那天。當時她剛剛失戀,喝醉了酒,無所顧忌地撲到他的懷裏嚎啕大哭,抱著他的手臂“姐姐、姐姐”地叫,嗚嗚咽咽地說自己從小就想有個姐姐,可是父母生不出來。

“可我是男的啊。”丁厭無奈地推開她。

曲荷愣了一秒,抽抽鼻子,手放到他的胸前一摸,哭得更大聲了,“居然是假的……”

丁厭想擋開她的手,卻被她一整個熊抱住。哭聲戛然而止,變成甕聲甕氣的撒嬌:“太好了,假的更好,我不是拉拉,我其實一直都想交一個愛美的男朋友。”

一個月後,他們相戀了。

在此之前,丁厭從未想過世界上有曲荷這樣的女孩。

她並不介意他的古怪癖好,反而鼓勵他接納自己,勇敢地嚐試新鮮事物;他們一起度過了相當一部分甜蜜浪漫的時光。

Lily這個她對他的專屬昵稱,也是他們一起看完電影《The Danish Girl》後,她仿照主角的妻子為他起的。

曲荷不僅是他的戀人,也是他迄今為止最合拍的朋友,他本來已經準備好了和她共度一生,白頭偕老。

但就如同曲荷在信中所言那般——我非常喜歡你,但我有自己的生活與夢想,它們正等待我去探索……

曲荷是個非常拚命的姑娘,她身上有一股逆流而上的衝勁兒,在龍爭虎鬥的行業內激流勇進,絕不退縮。比起庸庸碌碌、甘於平凡的他,她簡直是天上的太陽。也正因如此,曲荷才成為了不會用異樣眼光看待他的那極小部分人。

先前的那倆同事說的很對,他隻是個不思進取的廢柴,根本配不上她。

丁厭哭完,拿出手機給曲荷發消息:我想通了,是我太沒出息,你值得更好的人,祝你學業有成,一切順利。

很快曲荷就回複道:別這麽說。

丁厭的眼淚又要憋不住了,淚眼朦朧中看到她發來的一大段文字:

-你真的很好,丁厭。我喜歡你的細膩敏感和溫柔,這是絕大多數男人缺少的特質,可是你有。你知道這有多寶貴嗎?不要妄自菲薄,請你繼續做你自己。

丁厭蹲在牆角,捏著手機哇哇大哭。

他一定擁有全世界最好的女朋友。老天爺是有多恨他,才會讓他成為她的過去式。

***

失戀給丁厭造成的傷害堪稱前所未有。他好不容易捱到下班,去找人事部請了一天寶貴的年假,打算回家一覺睡到昏死,再也不要醒來。

但事不遂人願。回到家呆坐了半天,空落落的公寓又令他回想起曲荷還在的時候。他們偶爾買菜做飯,把廚房搞得一團糟,在散不去的油煙裏吃炒糊的菜;懶得做就點外賣,歪斜著躺在沙發裏,連筷子也不用,戴著塑料手套直接抓,你一口我一口。

事後再一塊打掃衛生,光亮的地板上處處有他們躺過的身影。還有一天下午,陽光很美,他枕著抱枕席地午睡;曲荷掏出一瓶車厘子紅的指甲油,動作輕柔嫻熟地刷滿他整潔秀麗的淡色指甲。

不行。他不能再在房子裏待下去了,否則他會流淚過多死於脫水。

丁厭在廚房用浸透了冷熱的毛巾交替濕敷眼睛,使眼周迅速消腫,細致地潔麵護膚好,他清爽地走進衣帽間,打開了一麵單獨的衣櫥。

他是十分注重打扮的人,這或許是男同事們對他不報好感的原因。他從小就因為愛幹淨和斯文秀氣深受同性排擠,不過這倒是為他在女性群體當中博得了許多讚譽和青睞。

衣帽間是從主臥隔出來的,牆邊的衣架掛滿了男士的休閑服飾和工作套裝,還有配套的領帶、鞋帽。這些是他日常的主要穿搭。

但他還特地定製了一個大的雙開門衣櫃,每次拉開它,他都會下意識地屏住呼吸,等待好迎接那無論多少次都會給予他新鮮感和悅然享受的視覺衝擊。

一排按色係分類碼好的連衣裙,齊整地掛在金色的橫杆上,散發著沉鬱的衣料熏香;櫃子頂層放著各色高跟鞋,不過全是不常見的尺碼。

櫃子內部的右側有三分之一的空間做成了抽屜和置物架,最上層放有木質頭模和兩頂假發,第二層是幾瓶女士香水,第三層的首飾架琳琅滿目地放著耳夾、手鏈、鐲子和項鏈。

最下層是抽屜,打開後裏麵疊著蕾絲式樣、材質輕薄的女性貼身衣物。

丁厭的癖好在當今社會論起來也不算極端特殊。他隻是喜歡穿女裝而已,尤其是漂亮的長裙和高跟鞋。

穿戴完畢的他站在穿衣鏡前,打量鏡麵倒映出的窈窕倩影。

柔順的烏發垂在頸間,玉白的肩頭被金色耳墜的光暈一映,肌膚散發著嬌潤的光澤,曼麗的身材裹在一條長度至膝蓋以上的綠裙子裏,簡約的款式顯盡了纖腰長腿的優勢。

化了淡妝的臉蛋也是光豔照人,笑吟吟的眼眸烏亮靈動,唇色嫵媚,整個人像一粒亮晶晶的珍珠。

精心打扮好,就必須出門逛一圈給所有人看到。

丁厭拎著包踩著高跟鞋走在天色漸暗的街頭,明顯感覺到四麵路人的目光都被他籠絡過來。

他享受惹人注目的時刻,連失戀的悲傷都在這一刻被掩蓋下去。但同時可以預見到,半夜回到清冷的家中,那好不容易壓下的情緒會千萬倍反噬回來。

他輕微地歎了口氣,在路邊攔下出租車,報了一家他平時不常去的夜店名字。

他原本的聲音就偏於溫和輕軟,稍微下點功夫,就能模仿出以假亂真的女聲。

司機並未起疑,輸入定位出發,不時從後視鏡偷瞄他的臉。丁厭回敬了一個嫌惡的眼神,低頭玩手機。

他給網上認識的女裝同好發了條消息:媽的,最討厭見色起意的男人。